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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妙膳小王妃》作者:简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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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0 16: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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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璎《妙膳小王妃》

简璎《妙膳小王妃》

简璎《妙膳小王妃》

出版日期:2017年8月16日

内容简介:

穿越到这以食立国的大齐朝,她不得不大声赞一句穿得好啊!
也亏得她现代名厨老爸的荼毒,磨出她一手好厨艺,
让她能够先从做小吃生意,赚少少的银子,闯出名声後,
有贵人祭出重金请她做席面、主动上门邀合夥,
开起饼作坊、酱作坊,让她赚了多多的银子,
再加上她有着现代魂,实在学不来逆来顺受那一套,
这辈子的爹娘那些极品亲戚想来分现成好康,她直接抄起菜刀赶人走,
但唯独一人她搞不定,他是她和她爹在路边草丛捡回来的,
起初以为他是双腿残废的哑巴,後来才知他是被山贼点了穴,
穴解开了,他人自然也恢复正常,而且他似是读过书的,
毛笔字写得极好,她小吃摊的招牌就是出自他之手,
她跟人谈生意,也是他在一旁提点一些注意事项,还有还有,
她差点被变态玷污是他救了她,他还为了守护她的清白向她爹娘求娶,
她年纪虽小,但毕竟活了两世,他的心意又这般明显,她不会看不出来,
只是他真的怪怪的,她的料理全是老爸真传,为何他总是一副吃过的样子?
又一天到晚自称是小王爷,他还真爱作白日梦,呵……笑不出来了,
因为皇上、皇上本人居然亲自寻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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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0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梦里拜了神龟厨祖为师

  「金桐蕊!都几点了,还不给我起来!」

  哨音响起时,金桐蕊好梦正甜,突然身上暖呼呼的被子被抽走了,虽然穿了成套的铺棉睡衣,连帽子都戴上了,毛袜也穿上了,可她还是猛然打了个冷颤,正揉了揉眼睛想睁开,一记铁掌就毫不留情地往她的脑门打了下来。

  「要我说几次,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金不焕恶声恶气地在她耳边吼着,「你以为你这点三脚猫的功夫能镇住那些个老师傅吗?你以为你老爸能活上天长地久吗?等我两眼一闭死了,你若拿不出点真功夫,那些老家伙会听你的吗?你要没本事服众,就别想留住金园,金园是我一生的心血,可不是留给你糟蹋的,你要是没心学就趁早离开,我才不想浪费我的时间!」

  金桐蕊就算捂着耳朵也能照样背出一遍,因为这是她老爸每日叫她起床时必念一遍的台词,她一年要听三百六十五遍,能不背得滚瓜烂熟吗?

  他们父女俩相依为命,她老爸向来是以「家暴」的方式表达对她的爱和关心,尤其得知自己得了肺癌、活不过两年之後,老爸对她的要求更是严苛到了极点,像现在……她眯着眼瞄了瞄床头柜上的闹钟,才凌晨四点啊,大多数人都还在被窝里作好梦呢,老爸偏要说得好像她睡到太阳晒屁股似的。

  若不是能充分理解老爸对她这独生女是如何的放心不下,她早就搞叛逆和离家出走了,哪个花样年华的十七岁少女会想要整日泡在油腻腻的厨房里?她是对做菜有兴趣也有天分,可是她不喜欢这样的魔鬼训练啊,这种分秒必争、什麽料理都要三天内把她教到会的感觉,好像、好像老爸随时都会离开她似的……

  金桐蕊吸了吸鼻子,把泪意逼回去,把帽子拉下来,鼻音浓重地道:「起来了啦,不要再吼了,再吼我耳膜破了,听不到火候的声音怎麽办?你要负责吗?」

  「还给我废话!」金不焕假装没看见女儿红了眼眶,假装没听见女儿的哽咽,狠着心一把揪住她的领子,粗暴的摇了她的身子好几下。「清醒了没有?马上给我清醒!」吼完,他手一松,转身走出了女儿的房间。

  三十分钟後,金桐蕊已经光速从自家骑脚踏车赶到金园,在员工休息室里分秒必争的换上了雪白的厨师服,清爽地紮起马尾,一双小手飞快地在厨房里切切洗洗,而她老爸呢,早早就已经守在厨房里了。

  她可是连早餐都没有吃,连杯热牛奶都没能喝上一口,而此时是腊月寒冬,这波寒流只有八度,谁能比她更心酸?

  金园在业界是数一数二的中餐厅,她老爸金不焕更是获奖无数的国宴御厨,招待过许多国外贵宾,每次都能令宾客满意,令主人脸上有光。

  而虎父无犬女,她的味蕾极为敏锐,打从五岁就展露做菜天分,参加过国内外无数大大小小的比赛,「小小料理达人」的封号天生就是为她设的,获奖的奖盃都快摆不下了,老爸是她的骄傲,而老爸也以她这个女儿为荣,尽管在厨房里他们这对脾气一样火爆的父女常常一言不合吵起来,可是一旦走出了厨房,他们父女的感情可是很好的,若说他们之间有什麽不能说的事,就是那个女人了吧。

  那个女人就是生下她的女人,在她还在读幼稚园小班的时候就勾搭上当时金园的二厨,两个人卷款潜逃私奔了,这是老爸和她心中永远的痛,没有妈妈的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格外艰辛,但她从来没有抱怨过,因为她知道父兼母职的老爸更心累。

  金桐蕊看着自家老爸虎背熊腰的高大背影,忽然觉得老爸好孤单又渺小,她正想走过去说两句安慰的话,突然一阵天摇地动,百来坪的厨房里,所有锅碗器具都在震动掉落。

  她紧紧靠着光洁的不锈钢料理桌,惶恐地喊道:「老爸!」

  金不焕试着保持平衡,他其实也很怕,但他装作镇定地道:「点点,你不要怕,老爸这就过去……」

  轰!

  他话还没说完,整栋大楼应声倒塌,他的视线里只见到宝贝女儿坠落……

  「你这孩子做啥这麽倔啊?不嫁就不嫁,爹娘还能跟你大伯父好好说,你做啥去撞墙呢?这都躺了五天了,万一醒不来,娘也不要活了……」

  金桐蕊穿来已经五天了,初初的惊吓平复了些许,原主的经历也在她脑子里转了好几次,只不过她的身子无力,眼睛黏乎乎地睁不开,喉咙又发不出声音,只好瘫了似的一直躺着。

  听声音和凭感觉她便知道是原主的娘亲在为原主擦拭身子,原主的娘亲叫奉莲娘,对闺女撞墙一事万分自责,日日都仔细的来为她擦身子,悔恨交加的跟她说话,期盼着她能醒过来。

  她也好想醒过来,因为她实在太饿了,她这才知道原来穿越时空是个体力活,她饿得可以吃下十头牛。

  「娘……」金桐蕊费力的发出声音,她以为会像前几次那样失败,没想到竟然成功了。

  「点点!点点!你醒啦?」奉莲娘喜出望外的紧紧抓住女儿的手。

  金桐蕊动了下眼皮,有气无力地「嗯」了一声。

  原来她在这里的小名也叫点点,难道这就是她穿来的原因?

  「你的头是不是很痛啊?」奉莲娘紧张地说道:「你流了好多血,又肿了一个大包……」

  「娘,我饿……」

  奉莲娘恍然一愣。「对对,躺了五天,自然是饿了,你等等,娘去弄米粥。」

  什麽米粥?金桐蕊听得直蹙眉,忍不住说道:「娘,我想吃肉……」

  「肉?」奉莲娘一愣。「你想吃肉啊……」她牙一咬。「好,你等着,娘去给你弄肉来!」

  金桐蕊听着奇怪,怎麽壮士断腕似的,难不成她投生的人家连肉都吃不起吗?根据原主的记忆,原主的家境确实不好,可没说吃不起肉啊,她跟她老爸一样都是无肉不欢,如果这个家真吃不起肉怎麽办?

  一时间,她纠结起来。

  不过,也因为心里这样纠结的活动了一下,她能睁开眼睛了。

  我的天啊!

  虽然她保有了原主记忆,也有了心理准备,可她真没想到居住环境竟是这样破旧,这算是女孩子的房间吗?

  她躺在炕上,身上盖了条补了又补的薄被子,放眼望去,家徒四壁,都是土色,房门上挂了半截破布权充帘子,寒碜得很。

  原主的大伯父作主要把她嫁给年过三十的打铁匠做续弦,已收了对方二两银子当聘礼,原主死活不嫁,这才撞墙,而这麽一撞就给撞死了,若她没穿来,估计这时候金家就在办丧事了。

  身子无法动弹时不觉得饿,如今醒来了,饥饿的感觉分外明显,胃好似都打结了,可等了半天也不见她娘再进来。

  都已经过了一小时有了吧?难道去弄肉的意思不是去煮肉,而是出去买肉了?不对啊,会说「弄」这个字,分明是要去设法的意思,就是说,这个家没钱买肉。

  金桐蕊是个急性子,没法再等了,反正她已经醒了,索性出去看看,她也要认识认识她穿来的这个世界是何模样。

  外间屋里,奉莲娘正眼巴巴的望着大门,见女儿扶着墙出来,连忙过去扶她。「哎呀!闺女,你怎麽不在房里躺着,出来做什麽?」

  金桐蕊让她娘扶着坐下。「娘,您不是要做饭给我吃吗?我等了许久才出来看看。」

  奉莲娘给她一个安抚的笑容。「你再等等,你爹去你大伯父家借肉了,我让他跑着去,很快就回来了。」

  金桐蕊想着,原主的爹金大秀就是病了才不能下田,所以家里一日比一日不好过,这会儿怎麽还让病人跑呢?

  她如今也不指望肉了,只道:「娘,我饿得不行,您做碗米粥给我顶着先吧。」

  奉莲娘忙道:「米粥早做好了,只要热一热就行了,你等等啊,很快!」

  这回果然很快,奉莲娘进去厨房片刻便端了一碗温热的米粥出来。

  金桐蕊早饿得前胸贴後背,她很快地吃了几口,接着抬头看了奉莲娘一眼。

  不简单,只不过是米粥还能做得这样难吃也是一门功夫了,看来她娘的厨艺不及格啊。

  不过现在不是挑剔的时候,她得先吃饱了,有力气说话和走路再说。

  她把一碗难吃的米粥吃得乾乾净净。「娘,我还要一碗。」

  奉莲娘见闺女不但醒了,还胃口大开,高兴地直道:「好好,娘再去给你盛一碗!」

  金桐蕊足足吃了四碗米粥这才有饱足的感觉,夏天热,她吃热粥,出了一身汗,不过整个人倒是精神了许多。

  这时,一家之主金大秀终於回来了,可灰溜溜的两手空空,还一副蔫儿的模样,看也知道他没借到肉。

  金桐蕊看着她这一世的爹,外型跟她老爸相差十万八千里。

  她老爸高大健硕,都会固定运动,体格维持得不错,又因为常年待在厨房,所以皮肤白皙,任谁看了都会说他是熟龄酷哥,这些年对他有意思的女人不在少数,他都不为所动,遭遇一次狠狠的背叛,他不敢再碰感情了。

  反观眼前的金大秀,高高瘦瘦像根竹竿似的,常年下田,肌肤黑红,算来才刚要四十,但脸上却刻着深深浅浅的皱纹,又穿一身枯黄色缝着补丁的粗布衣裳,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老多了。

  金大秀眼眶微红,摸了摸女儿的头,勉强笑道:「爹没用,没借到肉,我们家闺女只好再忍忍了,爹再另外想法子,一定让你吃着肉。」

  堂堂大男人笑得比哭还难看,金桐蕊听了难受,顿时怪起自己来。

  真是的,她没事说要吃肉干麽呢?

  她连忙对金大秀展颜一笑,拉着他的手道:「爹,我吃了四碗米粥,饱得很,不用想法子了,您跑了许久肯定是累了,快坐下歇歇吧。」

  「哎,好。」金大秀应了声,坐了下来。

  金桐蕊连忙倒了杯水给他喝,他也咕噜咕噜地喝完了,只是眉头仍然紧锁着,一副心事重重的模样。

  奉莲娘看着丈夫垂头丧气的样子,叹了口气。「大伯说什麽了?是不是又说得极为难听?」

  见父亲欲言又止,金桐蕊鼓励地道:「没事的爹,您就说吧,这样我和娘也才有个底。」

  金大秀这才缓缓说道:「大哥说那张广知道点点撞墙寻短的事了,直说晦气,要大哥把聘金还回去,还说他修葺了房子,又置办了新房,要大哥倒赔他一两银子,大哥让我出那一两银子,又说下回再帮点点谈好亲事,若点点不乖乖嫁过去,有我们好受的,他肯定要把咱们一家都逐出金家宗族,让咱们在村里没法抬头做人。」

  奉莲娘立刻发愁了。「一两银子?咱们哪里有一两银子?」

  金桐蕊又好气又好笑,她这对父母怎麽这麽老实巴交?那什麽狗屁大伯父说的话是金科玉律不成,干麽听他的?

  「爹、娘,亲事是大伯父自作主张去跟那张广谈的,聘金也是大伯父收的,那一两银子要赔也是大伯父的事,跟咱们一点关系都没有,再说了,眼下咱们就是没有一两银子,大伯父能把咱们卖了不成?大伯父说的话不理会便是,连想都不必去想,不值一提。」

  金大秀、奉莲娘从未听过这番理论,顿时目瞪口呆。

  突地,房里突然传出抚掌喝采的声音,跟着,一道慷慨激昂的声音说道——

  「姊说的对,姊说的太对了!就是爹娘好欺负,大伯父才净是欺负咱们家,他们天天白面白米还有肉,咱们就吃糠喝稀粥,这就罢了,如今还要把姊给卖了,爹娘若是还心疼姊,就得硬气些,莫再被大伯父和祖母拿捏了!」

  金桐蕊知道那是原主的弟弟金桐树,他多年前被人打断了双腿,不良於行,出入都靠金大秀或抱或背。

  看来她这个弟弟对那狗屁大伯父也是积怨很深呐!

  这金家共有兄弟四人,原主的爹排行老四,金老爹已经不在了,金老娘聂氏跟老大金大山一块儿住,聂氏偏心老大,金大山便以长兄如父自居,分家的时候,独占了一半良田,另一半位置较不好的田则分给了三个弟弟—— 金大明、金大水、金大秀,并规定三人每月要缴两百文钱当作奉养母亲的孝心,实则都进了他的口袋。

  老二金大明向来好吃懒做、贪杯爱赌,分到的微薄田地早就卖了,他每每喝了酒就耍酒疯,日夜在赌坊里混迹,金大山怕连累到自己,也不要他付那两百文了,让他别有事来烦自己就行。

  老三金大水是个读书人,一心想考功名,从年轻考到如今都中壮年了,还在作科举梦,他租了间破屋子,把自己名下的田租赁出去,每个月就靠少少的田租过活,他早读书读得走火入魔,整天关在屋子里,对自家人发生了什麽事完全漠不关心,金大山怕将来要给他收屍,因此也不去要那两百文钱孝亲费。

  所以了,只有排行老四的金大秀最可欺,不但老实又能下田,且孩子都大了,每个月的两百文钱一次都不能少,金大山一定会登门来要。

  这几个月金大秀病了,病因不明,在田里常会呼吸急促,跟着便莫名昏倒,有一次还撞到了头,昏了两日,这可把奉莲娘给吓坏了,死命拦着不让他再去田里。

  既然无法种田,孝亲费自然是缴不出来,於是金大山又打着长兄如父的旗帜,作主了原主的婚事,贪图的就是那聘金。

  金大山明知道弟弟家里连月来都三餐不济,也没银子请大夫看病,不但视而不见,还把十多岁的亲侄女嫁给三十多岁的铁匠做续弦,奉莲娘几次上门求聂氏作主,聂氏都站在大儿子那边,还指责金大秀的不是,说他装病不肯奉养她、目无兄长、大逆不道等等,说原主若不肯嫁就是眼里没有长辈,要让邻里公审,要把她沉塘,十分不可理喻。

  「畜生!人渣!」

  金桐蕊想到这里蓦然拍桌而起,这举动把金大秀、奉莲娘都吓了好大一跳,也不知道她这是在骂谁。

  金大秀抿了抿唇,小心翼翼地道:「点点啊,你哪儿不舒服?是不是头又疼了?」

  「我没事。」金桐蕊毅然决然的说道:「爹、娘,咱们好生把日子过起来,绝不教那帮人看轻!」

  第二日,奉莲娘表示要到自己兄长家去借点银子,她顾全男人家的面子,坚持不要金大秀陪,金桐蕊想出门去走走,看看这个朝代是何模样,便表示要一块儿去。

  奉莲娘的爹娘早过世了,唯一的兄长名叫奉茂吉,奉莲娘是他五个妹妹里嫁得最差的一个,兄妹俩少有来往。奉茂吉在镇上东边开了两间大铺子,一间油坊,一间杂货铺,杂货铺除了卖各种南北杂货,还独家贩售县城里唯一一间酱园子—— 「十味园」的酱料。

  十味园是百年老店,酱料味道道地,很受欢迎,来买酱料的客人都会顺道添购些日常杂货,因此杂货铺的生意很好。

  金桐蕊满心认为大舅的铺子经营得不错,肯定会对她们施以援手,可是母亲只是弱弱的一笑,「我好好跟你大舅说,他会借咱们点银子的。」

  到了奉家,下人去通报,她们在厅里等,金桐蕊见到还有斟茶的小丫鬟,便知道她这个大舅的日子过得挺不错的。

  这时,奉茂吉的妻子黄氏和女儿奉芸臻回来了,两个人身後跟着伺候的丫鬟婆子四人,颇有富太太和小姐的派头。

  黄氏见到她们母女很是意外,扯着笑脸道:「哎哟哟,五姑奶奶和大丫头来了。」

  「舅妈。」金桐蕊照她娘的交代,低眉顺目的叫人。

  反观那小了她一岁的表妹对她娘却是爱理不理的,对她这个表姊也只是挑了挑眉头,瞅了一眼,有够没家教的。

  奉莲娘马上起身陪笑。「大嫂回来了,这是跟臻儿去哪里呢?」

  黄氏又扯开了一抹笑。「我们去香缘寺进香,答谢菩萨给臻儿赐了一桩好姻缘。」

  奉莲娘一愣。「臻儿订亲了?」

  黄氏笑道:「和庄员外的嫡子定了亲,再过一年就要嫁了,我那未来女婿可本事了,年纪轻轻就管着家里的绣庄,将来可是要接下家里的生意的。」

  奉莲娘顿时感到五味杂陈。「庄员外的儿子啊……」

  金桐蕊冷眼旁观,觉得黄氏的笑容很客套也很虚假,让要来求援的人开不了口,还故意炫耀女儿的好亲事,真是够了。

  奉茂吉阴着一张脸出来了,牙咬得狠狠的,他也不看金桐蕊,劈头就对奉莲娘骂道:「你怎麽回事,怎麽教女儿的?竟然搞出退亲这样见不得人的事来,把我的脸都丢光了,客人买油买粮顺道问起,我都不知怎麽回答,你还有脸上门来?你们快点给我滚,我见到你们娘俩就来气!」

  想当然耳,借银子失败,还被轰了出去,连口茶都没喝到。

  金桐蕊在家里观察了几日,认为种田绝对没有出路,何况家里现有的两个男丁都不能下田,只有两个女人能劳动,她娘弱不禁风,而她对种田则是一窍不通,想来想去还是得靠她的老本行才能脱离困境。

  所以了,她想做个小生意,先攒点银子让她爹看大夫,免得小病拖成了大病,想到前世她老爸就是因为小咳不去看医生,等到真正很不舒服才去就医时已经来不及了,当医师说老爸得了癌症时,她当下真是恍若晴天霹雳,久久都回不了神。

  不知如今她老爸如何了,是生是死?那场地震把餐厅都毁了吧?若是她老爸还活着,面对心血就这麽没了,肯定很心痛,她更担心的是,脾气火爆的老爸,没有她在身边照看着,又与人一言不合闹上警局怎麽办?到时谁要去保他?

  「点点啊,不是说有话跟我们说吗,怎麽发起呆来了?」金大秀很是担心的看着女儿,最近闺女出神的时候太多了,他真的很怕她撞坏了脑子。

  金桐树一鼓作气的喝完一杯茶,重重搁下茶杯。「姊,你要说什麽就快点说啊,真是急死人了。」

  金桐蕊回过神来,看着面前的三位新家人,表情极其严肃地道:「爹、娘、小树,我想做个卖吃食的小生意,可是做生意需要本钱,眼下咱们家拿不出银子来,所以我想,能不能把咱们的田卖了,让我做生意本?」

  「你说卖、卖田吗?」金大秀听得一愣一愣的,田是祖产,他从未想过要卖。

  「吃、吃食?」奉莲娘结结巴巴地道:「可是点点啊,你的手艺……那个……跟娘一样,做吃食不太好吧?」

  金桐树不断点头。「我赞成卖了田做生意,但绝不能做吃食生意,姊和娘根本就不会做饭……」

  金大秀一下子伸手捂住儿子的嘴,僵笑道:「你这孩子,不要胡说八道。」

  金桐蕊了然於胸,有其母必有其女,她早想过原主是奉莲娘手把手教的,厨艺肯定一样惨不忍睹,但为了说服他们,她更加正经八百地瞎掰道:「事实上,我这次昏迷了几日,在梦里见到了一位厨神,他让我拜他为师,左右我也醒不来,便拜他为师了,而天上一日,等於人间一年,我跟师傅学了五日,等於学了五年,因此我现在的厨艺已不可同日而语,才会想到要做吃食生意。」

  金桐树顿时兴奋不已。「姊,你是不是遇到神龟厨祖萧然了?」

  金桐蕊不由得蹙眉,神龟厨祖?这名头怎麽这麽怪呀?

  不过她想,那神龟厨祖啥的,大约是这里民间故事里流传的传奇人物吧,便咳了下,点了点头。「对,就是他,神龟厨祖,我就是拜了他为师,他就是我师傅,所以现在我的厨艺已大有长进,若是你们不信,我可以马上做顿饭给你们吃,你们验证一下便可知道是真是假。」

  金桐树兴奋得两眼放光。「好!姊,你去做饭,我也想嚐嚐神龟厨祖教你的手艺!」

  为了取信於家人,金桐蕊立即起身去灶房忙活了,奉莲娘将信将疑的跟了进去。

  金桐蕊把杂乱的小灶房翻了一遍,只找到一把粉条,菜筐里只有一小把白菜、一把野菜、两根葱和两个马铃薯。

  她望菜兴叹,即便是巧妇也难为无米之炊啊!

  没其他菜可以煮了,也没有米,幸好还有一小袋的面粉,起码还能有道主食。

  首先是切切洗洗的工作,她都手脚麻利地做好了。

  水滚,她把粉条、白菜依序下锅,调了味道之後,完成了一锅白菜粉条汤,接着她削起了马铃薯皮,菜刀翻飞,三两下,马铃薯在她的刀下先是成了薄片,跟着成了马铃薯丝。

  奉莲娘在一旁看着,好几次忍不住惊呼出声,「点点啊,慢点!慢点!小心削到手啊!」

  金桐蕊还有余裕分神朝母亲一笑。「没事的娘,这只是小意思,我可是神龟厨祖的徒弟,削个皮而已,难不倒我的。」

  在她老爸的魔鬼训练下,为了练就一手俐落刀工,她可吃了不少苦,削到手指头受伤的次数更是难以估算。

  切好了马铃薯丝,她倒了碗面粉出来,这面粉她一摸便知道不是精细的白面,而是便宜了许多的次等品,从这里便能再次印证金家的窘境。

  她把白面化了点盐水,再加了点调味料,将马铃薯丝加进去搅拌。

  奉莲娘愣愣的问道:「点点啊,不是要炒土豆丝吗?怎麽跟面糊搅在一块儿了?」

  金桐蕊差点忘了,这时马铃薯不叫马铃薯,叫土豆了,她笑道:「这样能吃得饱些。」

  奉莲娘本来要问土豆跟面糊要怎麽煮,但想到闺女可是神龟厨祖的徒弟,自然知道要怎麽做,她便闭了口。

  金桐蕊把锅烧热了,在锅里下了猪油,等锅子冒了热气後,她如常地把手放在油锅上方感受油温,确定温度够了,便一下子将土豆面糊给下了锅,油锅里很快冒出了香气。

  奉莲娘见闺女熟练地用筷子扒开土豆丝,那专注认真的神情对她来说好陌生,她从未在闺女脸上见过这样的神情。

  金桐蕊确定每根土豆丝都受热均匀,等炸得差不多了,便拿着笊篱把炸好的土豆丝捞出来,另起一只小锅倒了些油,将炸好的土豆丝倒进锅里,以锅铲压成饼状,见饼的颜色转为金黄之後,便撒上她预先切好的葱花,再将饼倒进盘里,跟着用剩余的葱花爆香锅里剩下的油,再把切洗好的野菜下锅,快速翻炒了几下,加入葱白和盐便盛进了盘子里,野菜看起来还是碧绿青脆的,不像奉莲娘炒的青菜都是黑青一盘。

  她这一连串动作流畅无比,像是做了千百万次似的,看得奉莲娘目瞪口呆,之前她们母女俩也常一起做饭,她知道闺女绝对没有这般俐落的手艺。

  「你才刚醒,身子还弱着呢,娘来就好。」奉莲娘抢着将成品一一端进堂屋里。

  金桐蕊说吃了早膳才过没多久,她还吃不下,奉莲娘便盛了三碗白菜粉条汤,再把饼分成了三块。

  见他们三人都瞪着面前的汤碗和土豆饼动也不动,金桐蕊笑道:「你们快嚐嚐味道啊,不好吃尽管说出来。」

  金桐树先动了筷子。「我吃喽!」

  他嚐了一口,虽然只是白菜粉条,却是满口的鲜美,也不知道是怎麽调味的,总之跟他娘煮出来的白菜粉条汤硬是截然不同。

  他又夹了满满一筷子引人食慾的炒野菜送进嘴里,咀嚼一番後,眼睛放出光亮,又迅速连夹了好几口,最後嚐那土豆饼,也是吃了一口便停不下来,直呼好吃,一副连盘子都想吃下去的样子。

  金大秀、奉莲娘见儿子稀里呼噜地把一碗白菜粉条汤吃得精光,连一丁点汤渣都没留下,也连忙跟着吃了起来。

  两人也是风卷残云的吃完了自己的那碗白菜粉条汤,一回头,锅里剩的都被儿子饿死鬼投胎似的抢着吃光了,还舔着嘴角意犹未尽,两人都有些哭笑不得。

  「娘是少了你吃喝吗?你不是也才喝了两大碗的米粥?」

  金桐树理直气壮地道:「娘的厨艺怎麽跟姊比?姊做的这土豆饼外酥内嫩,又咸又香,吃了还想再吃;青菜炒得火候适中,光是看着就有食慾;白菜粉条汤也是,看着平淡,入口却极为鲜美,爹、娘,不必怀疑了,姊是神龟厨祖的徒弟准没错儿!」

  金大秀也在琢磨这事儿,闺女五日都躺在床上没出过门,厨艺却突然突飞猛进,这若不是在梦里拜了厨祖为师又会是什麽?

  当下,三个人都信了。

  金桐树拍着胸脯道:「我敢说,凭姊如今这手艺,无论开什麽吃食摊子肯定都能赚钱!」

  金大秀、奉莲娘都是没大主意的人,见女儿手艺如此好,听儿子又如此说,也动摇了。

  金桐树推波助澜地又道:「爹啊,咱们的田放在那儿不会长出只兔崽来,再不想想法子,咱们一家人都要饿死了,如今姊在梦里有这等奇遇,是老天爷看咱们可怜在帮咱们,若是咱们不领情,肯定要惹老天生气,要受罚的。」

  金桐蕊虽然觉得弟弟这说法十分荒唐,但想想也无可厚非,古人敬神,搬出神来就对了。

  金大秀终於点头了。「好吧,就把田地卖了给点点做吃食生意吧。」

  金桐树欢呼一声,「爹,您这决定太对了!」

  金大秀又道:「先前听村长说有人想买小块点儿的地,我这就去问问村长是谁想买地。」

  金桐树机灵地道:「爹,咱们家到村长家也好一段路,你把地契给捎带上,若能卖成,省得再跑一趟。」

  金桐蕊自告奋勇地道:「爹,我跟您去吧,您不识字,免得教人诓了。」

  怎麽说她也是现代来的,又常跟在她老爸身後转,法律什麽的总是懂得多些。

  金大秀期期艾艾地道:「可是点点,你也不识字啊……」

  金桐树抢着道:「肯定是神龟厨祖连认字的功夫也传给姊了,这样才能写菜谱嘛。」

  金大秀和奉莲娘顿时恍然大悟。「原来如此,神龟厨祖真的待咱们太好了!」

  金桐蕊在後头吐了吐舌头,不断告诉自己,这是善意的谎言,这是善意的谎言。

  事不宜迟,金大秀忙去跟对面人家借牛车,奉莲娘已去把地契拿了出来,就盼卖了地,做了小生意之後,全家能过上温饱日子,那她就别无所求了。

  第二章 滋味生生赛过凤髓龙肝

  事情非常顺利,金大秀的那块二亩薄地,在村长吴进的牵线下,卖给了同村的李顺。

  李顺本就有意买地,当场便成交了,卖了三两银子,这价格就是他们飘香村一般般农地的价格,不多也不少。

  吴进说道:「地契还要拿到县衙过红印,约莫十日便可办好。」

  金大秀三两银子入袋,他塞给吴进两百文钱。「那就劳烦吴叔跑一趟了,小小意思,您拿去买酒吃。」

  吴进知道他的情况,硬是不肯收,还千叮咛万嘱咐地道:「我说正经的,大秀,眼下手头有了银子,你要赶紧去县城里找个好一点的大夫瞧瞧你的病,不要耽误了病情,我已经跟阿顺讲好了,会先将你卖地的事保密,免得你兄长知道了上门闹腾。」

  金大秀自是感激不尽。「多谢吴叔。」

  出了村长家,金桐蕊在牛车上有感而发地道:「爹,虽然大伯父心眼很坏,可这世上还是有好人的,村长人就挺好。」

  金大秀也是感慨。「是啊,村长对咱们的好,咱们可要记在心里,若有出息的一天,一定要报答。」

  金桐蕊重重点头。「这是自然。」

  她老爸也是这麽教她的,受人点滴,涌泉以报。

  她老爸说,创立金园之初,他遇过不少困难,对他落井下石的多,雪中送炭的少,後来金园做起来了,非常赚钱,他便让当初帮过他的人入股,有钱大家一起赚。

  在她想来也是如此,若日後她的吃食摊子能赚钱,她就让村长大叔免费加盟。

  「爹,我看家里没什麽吃的了,不如咱们先买些米面菜肉回家,至於吃食摊子要做什麽生意,我回家再好好想想。」

  金大秀都听闺女的,赶着牛车到村里的杂货铺子,因着有牛车方便,便买了十斤白面、十斤大米、十斤油,又买了两大块腊肉和一篮子鸡蛋、土豆和红薯各一袋,金桐蕊又挑了几样家里没有的调味料和酱菜,最後金大秀坚持要买只鸡给她补身,又去了鸡铺挑了只大母鸡,这麽一折腾,天色也晚了,怕家里的奉莲娘和金桐树挂心,便急急赶着牛车回家。

  山间小路,远方是起伏山峦,临晚的夏风还算凉爽,金桐蕊在脑子里谋划她的吃食小生意,在脑中一一过滤菜单。

  买了东西之後,他们还有二两多的银子,但不能全用在摊子上,至少要留一半以备不时之需,她的本钱不多,什麽是本钱少又美味的吃食?

  适才她在村里最热闹的市集仔细观察过了,这里的美食水平不高,不过该有的调味料都有,她的手艺很有得发挥。

  「点点你看!」金大秀忽然紧张的喊道:「草丛里那是不是个人啊?」

  牛车慢了下来,金桐蕊定睛看去,半人高的草丛里隐约可见两条腿……「没错,是个人!爹,咱们下去看看!」说着,她便利索地跳下了牛车。

  她这不能见死不救的观念也是源自她老爸,冬日里,只要有街友上门要碗热汤喝的,她老爸一定会让人进厨房里,让那人饱餐一顿。

  她老爸说的,救不了所有的游民街友,可人家都鼓起勇气来敲门了,一定不能让人家饿着离开。

  「等等爹啊点点!」金大秀忙跟上闺女的脚步,一边喊道:「你不要轻举妄动,保不定是个、是个死人……」

  金桐蕊听到死人两个字果然吓到了,不敢再走快。

  父女俩一起来到草丛附近,鼓起勇气探头一看,是个大活人,而且是个样貌极为出挑的年轻男人,不过他头发凌乱,身上是粗布青衣,都给弄脏了,还沾着大片血迹,他手脚并没有被绑着,可他却无法动弹,见他们出现,他瞪大了眼睛看着他们,胸口起伏不定。

  「还活着、还活着。」金大秀松了口气,好声好气的问道:「年轻人,你怎麽会在这里啊?你是哪里人?是从外地来的吧?」

  等了一会儿,男子却是半句不答。

  金桐蕊打量了好半晌说道:「爹,我看他好像是哑巴。」

  任容祯蹙眉。你才是哑巴!

  金大秀心生怜悯。「不但哑了,我瞧着他的腿好像是断了。」

  金桐蕊点了点头。「是断了没错,所以没法走,又没法呼救,也不知是让谁扔在这草丛里,我看肯定是仇家。」

  「仇、仇家吗?」温厚的金大秀有些结巴了。「那、那若是咱们走了,仇家又回头来寻他,他岂不是死定了?」

  金桐蕊又点了点头。「是死定了没错,他肯定会被人弄死。」

  金大秀顿时手足无措了。「那、那怎麽办?」

  任容祯在内心不断狂喊着,不要救我!武扬、武耀只要尚存一息,必定会设法通知王府来救他,若是他们带走了他,王府的人就不知要去何处寻人了。

  然而,他惊恐的眼神落在金大秀、金桐蕊父女俩的眼中却成了害怕他们弃他於不顾。

  金桐蕊遗传了她老爸的热血性格,她牙一咬。「爹,虽然咱们家里情况不好,可也不能见死不救,先把人救回去再说,否则晚了,保不定山里有什麽野兽跑出来把他叼走吃了,那咱们就算是害死一条人命了。」

  金大秀本就不忍心见死不救,听闺女如此说,连连点头。「对对,你说的对,先把人救回去再说。」

  金大秀二话不说便弯身把人抱了起来,他稍微使了使力,对女儿说道:「看不出来他挺沉的。」

  任容祯知道自己长年练武骨架重,又素来在沙场上历练,心中也是颇为意外这高高瘦瘦的农家汉能将他抱起来,且抱得十分熟练。

  不过现在可不是探究这个的时候,他上半身挣扎了下。

  放我下来!放我下来!但他咿咿呀呀的发不出声音。

  该死的山贼,走前点了他的哑穴,他不知道要过几个时辰才能说话,如今他暂时无法表达自个儿的意思,只能任由着这对父女摆布了。

  回到家,金大秀先把人抱进屋里,吓了奉莲娘一大跳,他简单把救人过程说了,奉莲娘连忙去开儿子的房门,让金大秀把人放在床上。

  房里,金桐树坐在床上,他原本津津有味地在看故事话本,见他爹抱了个陌生人进来,十分诧异。「这谁啊?」

  他幼时村子里来了个落魄的书生,读书闲暇便教村里的孩子们读书认字,村里的妇人便会给书生送些吃食答谢,他便是在那时学会了认字,後来腿瘸了,也无事可做,便常跟村长的爹借书看。

  那村长爹虽然不是什麽读书人,也不识字,却很爱收集书籍,他自个儿进县城时会去书铺买书,若有村人搬家,不要的书,不分种类,他都会捡起来,五、六十年来,积了一屋子的书,若有村人跟他借,他都挺乐意的。

  「他呀……」奉莲娘手脚麻利地整理床铺,头也不抬地道:「是你爹和你姊在路上救的。」

  金大秀有些喘地把人放在床上,奉莲娘依照她照顾儿子的惯例,也拿了条被子盖在任容祯腿上,任容祯看着膝上缝缝补补多次的被子,知道这家人的日子不好过。

  「什麽?」金桐树先是怪叫一声,对於原本就小的房间里又挤了个人感到很不满意,忍不住嘀咕道:「咱们家里又没闲钱,把人救回来干啥啊?不但多了张嘴吃饭,还是个不会走路的,简直是自找麻烦。」

  「小树,不要说了。」奉莲娘瞪了儿子一眼。「你爹你姊还不是见他也跟你一样断了腿才於心不忍的吗?想到若是你被人丢在路边,不能走路,那有多危险,单凭这点,你说你爹你姊还能明明见着了却把人扔着,自个儿回来吗?」

  这番话算是重了,金桐树便也乖乖地闭嘴了。

  任容祯白了他一眼,敢情还是托他也是个断腿残废的福,自己才获救的?

  所以他们干麽多事救他啊?保不定武耀、武扬已经从山贼那里脱困去寻他了,如今他被带来这儿,他们要上何处寻他?

  他坐在床上,靠着墙壁假寐,双臂环胸,迳自生着闷气。

  自然了,他气他的,没人理他就是。

  「孩子的爹,事情办得如何?地卖出去了吗?」奉莲娘眼巴巴地看着丈夫。

  「卖掉了。」金大秀从兜里把卖地的银子取出来交给妻子。「你把银子收好,我们路上置办了些米油蛋肉,我去卸下,再去还牛车,其他的你问点点吧。」

  金桐树见到明晃晃的银子,精神都来了。「哇!真的卖掉了啊!姊,卖了多少银子?」

  金桐蕊也跟了进来,心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她看见任容祯那高高在上的死样子,很想过去踢他一脚,听到弟弟问,这才转了视线道:「卖了三两银子,村长人好,坚持不收抽头。」

  金桐树兴致勃勃地道:「现在本钱有了,姊,你打算卖什麽吃食?」

  奉莲娘却是忧心忡忡地道:「点点,你跟你爹出门後,娘才想到,若卖地的事被你大伯父知道了可不得了,你大伯父一定会上门来理论的。」

  金桐树嗤了一声,不满地道:「地是咱们的,咱们日子过不了,要卖地来过日子还不行了?」

  虽然他嘴上这麽说,可心里也知道他娘说的是事实,那狗屁大伯父肯定会对他们卖地不满。

  奉莲娘依旧眉心深锁。「是这个理没错,不过你们也知道,你们大伯父和祖母都是不讲理的,肯定会说你们爹不孝,连祖田都卖。」

  金桐蕊轻轻拍了拍母亲的手背。「娘,你放心吧,村长说了会暂且保密,买地的那人也说了,他眼下还不会耕作,也不会说出去。」

  奉莲娘这才如释重负。

  金桐蕊则是越想越上火,那个狗屁大伯父平常欺着他们一家惯了,导致所有人都如此怕他,原主还因此走上绝路,她发誓,她一定要讨回来,绝、对、要!

  金桐树忽然竖起了耳朵听,接着问道:「奇怪,我怎麽听到鸡在叫的声音?是我太想吃鸡了吗?」

  原本义愤填膺的金桐蕊瞬间转怒为笑。「是真的鸡,爹硬说要帮我补身子,买了只大母鸡。」

  前世她是独生女,总觉得太寂寞,这一世有个弟弟在一旁聒噪,感觉真好。

  金桐树还在不可置信。「真的?爹真的买了鸡?」

  任容祯缓缓睁开了眼,黑眸里闪过一丝嗤之以鼻。

  不过是只鸡,大惊小怪的,别人听了还以为他爹买了只龙回来。

  金桐树央求道:「姊,听得我都馋了,你快去做饭吧,我饿了。」

  金桐蕊笑道:「姊这就去做,包管你会把舌头都吃下去。」

  任容祯甚是不以为然,小小村妞竟敢大言不惭?

  也是,在这小村落里,怕是炖个鸡汤或烤个鸡就算是人间美味了吧,毕竟是乡下地方,他也不能苛求太多。

  金桐蕊把他眼里的不以为然看得清清楚楚,没好气地想着,好啊,不知道感恩图报便算了,你这哑巴残废还瞧不起本姑娘是吧?待会儿就让你馋得多吃两碗饭,让你自个儿瞧不起自个儿的馋!

  灶房里,奉莲娘把鸡杀了并洗剥乾净了,很自然的让出主厨的位置给自家闺女。

  「点点,这鸡你打算怎麽煮?」

  金桐蕊回头朝母亲嫣然一笑。「娘,这鸡够大,今天就做个一鸡两吃吧。」

  她卷起衣袖,手起刀落,手脚麻利地把一只鸡快速地剁好了,一半放进炖锅里,再切了点腊肉丢进去,等水滚了,加了一些红枣、姜片和葱段,改为小火慢慢地炖。

  「有没有什麽娘能做的?」奉莲娘在旁边探头探脑,怕胡乱插手反而帮了倒忙。

  「当然有!」金桐蕊精神奕奕地道:「娘,您帮我烧锅水,还要煮锅白米饭。」

  「好!」奉莲娘巴不得有活可以干,忙给女儿打下手。

  金桐蕊拿了两个土豆,飞快削了皮、切成丝,清炒了一盘土豆丝。

  这时,奉莲娘烧的那锅水开了,金桐蕊有条不紊地将另一半鸡肉下锅,滚去血水後把火弄小,倒入黄酒,再搁进姜片、八角和少许的盐,放着慢慢煮,鸡汤那锅则拿了两个红薯削皮切块丢进去一起炖。

  见奉莲娘煮好了米饭,金桐蕊又道:「娘,菜畦里有什麽菜,随便摘些来,我想炒两盘青菜。」

  「哦,好!」奉莲娘忙拿着簸箕去摘菜。

  金桐蕊将过血水的那锅鸡肉捞出来沥乾水,另起油锅,先下小把花椒爆香,再将鸡肉下锅一起翻炒,待肉色变红,便将拌好的豆豉茱萸酱倒进去,加入蒜片一块儿拌炒,最後沿锅浇上半碗黄酒,浓烈的酒香顿时扑鼻而来。

  奉莲娘摘了青菜进来,被那嗤拉作响的辣香和酒香呛了一下,咳了两声。「好香啊!点点,你做的这是什麽鸡啊?」

  讲到做菜,金桐蕊精气神十足地说道:「娘,这道菜叫作鲜辣酒香鸡,保管人人能吃三碗饭。」

  鸡汤炖好了,鲜辣酒香鸡也做好了,炒土豆上了桌,只要再炒两道青菜就行了。

  炒青菜对金桐蕊来说只是小菜一碟。「娘,可以叫大夥儿吃饭了。」

  金桐树在房里早闻到那香辣到一个不行的味道,他馋得猛咽口水,旁边的任容祯虽然也感受到了那阵香气逼人,但他不想承认他想吃。

  奉莲娘把菜一一上桌,金大秀进房里去把金桐树和任容祯分别抱到堂屋餐桌边坐好。

  乡下地方,堂屋就是客厅兼饭厅的功能,一张桌子,几张椅子就算数了,平时吃饭、挑菜补衣,都在这张桌上,不带讲究的。

  金大秀见任容祯脸还脏着,发还乱着,便去拧了布巾替他擦脸。

  任容祯下意识的要闪躲,可他腿不能动,躲不了,只能任由金大秀替他擦了脸又束了发。

  好吧,这样确实比脸上沾着污泥杂草又披头散发来得好,他已经被丢在那草丛里六、七个时辰了,此时见到满桌的饭菜,那盘鸡肉又酒香浓郁扑鼻,他也饥肠辘辘起来。

  奉莲娘给每个人添了一碗饭,金桐蕊则笑吟吟地端着两盘炒青菜出来,她才落坐,金桐树已不由分说的夹起一块鸡肉塞进嘴里,跟着就是满口的好。

  「姊,这鸡肉皮脆肉嫩,又辣又香还带着酒味,实在好吃极了!光是这道菜我就能吃三碗饭!」

  金桐蕊刻意盯着救回来的年轻男人,心中十分得意,在美食面前,神仙也得低头,瞧对面那有王子病的家伙不就是吗?

  任容祯不得不承认,那道鸡肉的卖相确实不错……不,应该说桌上的菜卖相都不错,土豆丝看起来爽脆,两盘青菜皆炒得碧绿油青,没什麽可挑剔之处,至於味道更是香得不得了,色香都做足了,只剩味他尚且不得而知。

  「这鸡肉太好吃了!太好吃了!」金桐树也不会什麽外酥内嫩、入口即化的形容词,他就知道好吃两字,禁不住夸个不停。

  任容祯听金桐树满嘴称好的不消停,又连夹了两块鸡肉塞进嘴里,他也跟着夹了一块。

  在京城,他什麽山珍海味没吃过,他甚至还吃过皇帝御宴呢,若说天下最好的厨子在哪里,那必定是宫里御膳房了,可是奇异的,他竟然觉得口里喷香的辣鸡肉比御厨做的有过之而无不及。

  错觉,一定是错觉,是他饿太久了才会如此。

  跟着,他又夹了土豆丝和青菜,看起来平淡无奇却也令他停不了筷子,一口接一口的,筷子都快在盘里跟金桐树的筷子打架了,连奉莲娘何时给他们又添了碗饭也不知道。

  「你们快别抢了,来嚐嚐汤吧。」见他们抢食,金桐蕊笑得眼儿弯弯,起身帮每个人盛了一碗汤。

  那汤散发着一股子浓香,任容祯嚐了一口,不得不说,滋味生生赛过了凤髓龙肝,鸡肉炖得入味不说,连里头的红薯也因进了鸡汤的鲜味儿而分外软糯,这顿饭他意外的吃得很香。

  很快的,一桌子菜便吃得什麽都不剩。

  奉莲娘和金桐蕊收拾了饭桌,金桐蕊又煮了山楂茶端出来,大夥儿委实吃得太多了,又有两个不能走路的,不喝点山楂茶消食,怕是夜里要肚子疼了。

  一家人喝着茶,聊起了金桐蕊的吃食摊子。

  任容祯看着自个儿跟金桐树排排坐,膝上各盖了条毯子,这样喝着入口极次的山楂茶,听他们一家话家常,他好像成了这个家的一分子似的,这感觉委实太不真实也太奇怪了。

  「姊,你想好要卖什麽了吗?我觉得今天这道鲜辣酒香鸡就很好,肯定大卖!」

  「这可不行。」金桐蕊想也不想就否决。「鸡肉的成本太高了,若是卖不出去,可要赔多了。」

  金桐树不认同的啧了一声。「怎麽会卖不出去?你做得这样好吃,加上你又是神龟厨祖的徒弟,哪里有卖不出的理。」

  任容祯听得嘴角抽了抽。什麽神龟厨祖的徒弟,这小子知道自己在说什麽吗?那神龟厨祖萧然是故事话本《厨走天下》里的主人公,靠着一手出色的厨艺铲奸除恶、劫富济贫,一个虚构的人物怎麽能收徒弟?

  堂屋就那麽点大,金桐蕊自然瞥见他不以为然的神情,看来是个有见识的,不由得庆幸还好他是哑巴,也不怕他拆穿她。

  她轻轻咳嗽了一声,正经八百地道:「虽然我是神龟厨祖的传人不错,可也要考虑到民情,咱们村里不是家家户户都吃得上肉,又怎麽肯花银子在外面买现成的来吃,卖这酒香鸡是万万不行的。」

  金大秀点了点头。「点点说的有道理,酒香鸡虽然好吃,但不容易经常吸引村民来买。」

  「那要卖什麽?」金桐树问完,拍了下腿,「有了!还是卖你中午做的土豆酥饼?」

  土豆酥饼?任容祯眉毛一挑,他这是怎麽了?不是才吃饱,怎麽听着听着又想吃了?

  金桐蕊嘴角隐现一抹胸有成竹的笑容。「我已经想好要卖什麽了,明天你们就知道了。」

  金桐树蹙着眉。「哎哟,干麽卖关子,真不够意思。」

  金桐蕊笑了笑。「不是卖关子,而是跟你说了你也不知道,等我明儿个我把材料买齐了,做给你们嚐嚐,这样不是更好?」

  「你姊说的是,你就不要再烦你姊了。」一家之主金大秀起身宣布,「忙乱了一日,都去歇着吧。」

  金大秀又依序把任容祯、金桐树抱进房里,他照顾腿断的人早驾轻就熟,丝毫没有让任容祯这样本性挑剔的人感到不舒服的地方。

  金大秀为两人掖了掖被角,自己则打了地铺,他温和地对任容祯道:「若是夜里想去茅厕,床边有竹竿,只消拿竹竿轻轻戳戳我就行了。」

  任容祯朝金大秀颔首致意。

  虽然初时很不乐意他们救了他,可转念一想,若武耀、武扬遭遇不测,此刻他便是在那山路边的草丛里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保不定还真有野兽会把他叼走当食物。

  既然承了他们的情,让他饱餐一顿,又免於露宿野外之苦,他们生活如此困顿,待他离开这里,一定奉上重重谢仪,聊表心意。

  他以为在这简陋的陌生环境,又有两个人此起彼落的在打呼噜,他铁定是睡不着了,可意外的,他睡得很熟,且一觉到了天明。

  第三章 勾醒脾胃的腌黄瓜凉皮

  第二日一早,房里沉睡的三个男人都是被一阵极香的辣子味给勾醒的,那香味着实教人忍不住泌出口水来。

  金桐树火速掀开被子坐了起来,香味令他馋到不行。「爹,快抱我出去瞅瞅,姊这是在捣鼓什麽好吃的,竟这样香!」

  有了昨夜那顿饭,任容祯对金桐蕊的厨艺刮目相看,也想出去看看,只不过他没法开口,即便他能说话,也不好说要去看,那太失身分了。

  他虽然没有表示要出去看,可金大秀既然抱了儿子出去,就不可能独留他一人在房里,因此也把他抱了出去,而且是抱到了後面的灶房,因为金桐树嚷着一定要到灶房看看,免得他姊藏了什麽好吃的,他没吃到。

  「香吧?」见到他们来,金桐蕊笑嘻嘻的,还有几分得意洋洋。

  自个儿做的菜香能把人给引来,自然是可以得意的。

  「姊,你到底在煮啥啊?」金桐树坐在板凳上不得动弹,偏生又想看个分明,脖子拉得老长,却还是看不见灶台上的究竟是何物,居然散发出如此馋人的香味,只能使劲地吸着鼻子。

  奉莲娘笑吟吟的说道:「娘也不知道你姊这是在做什麽,咱们娘俩一早便巴巴地去了市集,买了黄瓜、乾花椒粒、红胡椒乾粒、八角和茴香,回来又在咱们菜畦里摘了把葱。」

  金桐树怪叫道:「买这许多黄瓜要做啥啊?那怕有十来斤黄瓜了,姊,莫非你是要卖酱黄瓜?」

  金桐蕊冲着弟弟微微一笑。「你急什麽,反正菜做好了,少不得让你这馋鬼嚐嚐味道便是。」

  灶台上的水滚了,她很快下了一大盘早上包的饺子,总也有五十来颗。

  金大秀看着那白胖饺子就觉得饿,温和笑道:「你们娘俩还包了饺子啊?」

  奉莲娘也笑道:「点点说她做的那辣油用饺子蘸着吃最对味了。」

  饺子入盘,金桐蕊一人给了一小碟子的辣油,自信满满地说道:「饺子有荤素两种,不管哪种蘸我这特制的辣油都是好吃得要命,保准是你们没吃过的好东西。」

  这辣油可是金园的独门秘方,虽然辣油在现代不是什麽稀奇沾酱,可以说是每间餐厅都会做,可她老爸钻研出的配方就是比别人做出来的香辣,逢年过节,她老爸会做约莫百来罐送给老客户,这样只送不卖的酱料又越发显得珍贵。

  所以了,今日她想,既然出了门,便将那做辣油的材料买齐了,先将辣油做起来,日後做菜肯定都会用上,且她在酱料铺时还细细看了一遍,并没有辣油这品项,可见这里的人还没发展出辣油的吃法,保不定日後还可以做来卖。

  只不过美中不足的是,她没在市集上见到辣椒,问了她娘,也说没听过辣椒是何物,想来大齐朝还未有辣椒这好东西,她只能退而求其次,在做辣油时加入了豆豉增加香味,也多放了些花椒。

  众人都迫不及待,在灶房就围着那盘饺子开吃起来,一大盘饺子竟没多久便半个都不剩了,尤其是金桐树,满嘴的口水停都停不住,超级没有形象。

  金桐蕊满意地扬高了嘴角。「如何?是不是吃了还想再吃呀?」

  金桐树拚命点头。「姊,这辣油太好吃了,又辣又香,我看拌在菜里也使得……不,拌在饭里肯定也是好吃得要命。」他急着又问道:「娘,昨儿没饭剩下来吗?」

  奉莲娘笑骂道:「饺子你吃得最多,还敢讨饭吃?我看你爹和那小哥都还没吃饱呢。」

  任容祯眼角抽了抽,小哥?这是在说他吗?

  他忍不住在心里直犯嘀咕,看外表他好歹也是公子、少侠吧,怎地那妇人会将他说成了小哥,他真是很不适应。

  「昨儿煮的饭早吃光了,饺子倒是还有一盘,你要不?」金桐蕊的笑意越深,促狭地问道。

  事实上,花椒只香不辣,然而这里的人未曾品嚐过辣椒的滋味,花椒对他们来说已够呛辣。

  金桐蕊见到这不道地的辣油就令弟弟如此之馋,她真是想让弟弟嚐嚐那正宗辣油的滋味,肯定让他好吃到弹舌。

  「要要要!当然要!」金桐树急得又拉长了脖子。

  金桐蕊满脸笑意的又把另一大盘的饺子下了。

  两大盘饺子吃完,众人总算饱得打嗝,金大秀和奉莲娘还有事要议便去外间了,可金桐树却不肯离开灶房,死活都要留下来看金桐蕊做吃食,他认定了一定有更好吃的东西,若他离开了灶房,就没法第一时间吃到了,反正他腿断了,哪儿也去不了,在灶房里赖着也没差。

  金桐蕊对弟弟的贪吃感到啼笑皆非。

  既然金桐树留在了灶房,任容祯自然也跟着留下,他倒是没金桐树那一门吃货的心思,但不能否认的,他也很好奇金桐蕊这样的乡下丫头还能捣鼓出什麽美食。

  金桐蕊早习惯做菜时旁边有人看着,也不觉得弟弟那样火眼金睛、拉长着颈子盯着她看有什麽,更对任容祯那置身事外、不屑一顾的神情不以为意,她只想着,这人倒会装,适才他饺子可没少吃,那一碟子辣油更是蘸得十分乾净,半丁点都没余下,事实证明了他跟小树一样,是贪吃才留下来的,一会儿做好了,分他吃些便是。

  任容祯若知道金桐蕊是如此看他的,肯定会气死。

  他是何人?生长在优渥的王府里,他会巴望她弄的吃食?

  他不过是觉得那辣油的味道有些许熟悉,却一时想不起来,便蘸多了些,谁知直到整碟都蘸完了还是没有勾起他的记忆,却在金桐蕊眼里落下了吃货印记。

  金桐蕊迳自将黄瓜清洗乾净,切成长方形状,两面抹上薄盐,一条一条整整齐齐的放在陶罐里,另将长葱切成丝撒在上头,跟着剥大蒜捣成泥,放进另一个罐子里再撒上盐,再拿第三个罐子放了一勺糖,搁了几粒花椒进去,这一连串的动作她只用了片刻便做好,看得金桐树的眼珠子差点掉下来。

  他姊的下厨功夫绝对没有这麽俐落,小时候他腿还没断时,时常在灶房里跟在他娘、他姊身後转悠,就巴望着有什麽东西能给他吃,那时她们对於做菜都是挺笨拙的,尤其是他娘,每次做了饭之後,灶房都像被打劫过似的惨不忍睹。

  他忍不住叹服道:「姊,你真不愧是神龟厨祖的徒弟,如今手脚竟如此俐落了。」

  任容祯发现自己实在无法克制,一听到「神龟厨祖」四个字,他的嘴角就自动抽了抽。

  金桐蕊被他那眼神弄得心里老大不自在,她咳了两声。「小树,我在梦里成了神龟厨祖徒弟这事儿,还是咱们家里人知道就好,你千万不要出去跟别人炫耀,省得一堆人跑来想拜师学艺,我还要张罗吃食生意赚银子,可没空教徒弟。」

  金桐树郑重一个点头。「知道了姊,我不会跟别人说的。」

  任容祯尽可能的面无表情。

  这两姊弟疯疯癫癫的,鬼扯还有模有样的,他懒得理他们。

  得到金桐树的保证之後,金桐蕊开始烧火热油,油烧开了之後,很快倒进蒜泥罐子里。

  一瞬间浓郁的蒜香味令金桐树忍不住又泌了口水。「这是什麽,好香啊!」

  任容祯好不容易才克制住自己忍着不泌口水,要是对着吃食泌口水,不就跟金桐树同等级了,他都要看不起自己了。

  金桐蕊也不答,迳自将剩下的油倒进另外两个罐子里,再往糖罐子里倒醋,跟着撒上盐,便做成了糖醋汁,她对自己十分有信心,是以根本不需要嚐,只闻着空气中的味道便知道做成了。

  「姊,那到底是什麽啊?」金桐树快馋死了。

  金桐蕊冲着弟弟一笑。「别问了,现在没东西给你吃,这要搁置一晚,明儿再让你解馋。」

  她用乾净的布盖上蒜泥罐,再将糖醋汁淋在黄瓜罐里,上面盖上个大盘子,跟着烧水,水开了丢进八角、茴香、花椒去熬,又炒了些芝麻盐儿,方才作罢。

  任容祯若有所思的盯着灶台後方那抹忙个不停的葱黄色身影,她的额上微微冒了汗,简单束在脑後的头发也有些蓬乱,但却是眼睛发光,脸庞莹亮,有时还会不自觉眯起眼睛笑起来,那细细的小胳膊小腿儿在灶台前一站就是大半天,却彷佛下厨是件极为享受之事,一点儿也不怕油腻之苦。

  他想到昨儿她做的那顿饭,虽然只是家常便饭,却是滋味十足,依她的手艺,到京城里开间饭馆都成。

  想不到这康城小镇上的小村子里会卧虎藏龙,藏着一个手艺如此绝妙的小丫头,若是他把她带回京里,众人不知会多惊艳她的厨艺……

  隔天一早,在灶房里,金桐蕊在全家人的关注下将那在罐里用糖醋汁腌了一晚的黄瓜条取出。

  任容祯此时也不觉得自个儿和他们一家行动一致有什麽奇怪了,金大秀彷佛将他当成另一个儿子照顾,金桐树每每嚷着要到哪儿,他把金桐树抱过去之後便会回来也抱他去,而今早金桐树起床便嚷着要到灶房讨黄瓜条吃,是以他如今又跟金桐树排排坐了。

  「如何?」金桐蕊虽是这麽问,但可是胸有成竹。

  金桐树吃完一片黄瓜,口水都快流到地上了,目光直往那罐子里探去。「姊,这就是你昨儿腌的黄瓜吗?好吃!太好吃了!又酸又甜,脆爽脆爽的滋味让人通体舒畅,想不到黄瓜竟能如此好吃,我算是开了眼界了。」

  任容祯很不以为然,心想这乡下小子是开过什麽眼界了?若要评断,也该是他来评断才对,要他说,这腌黄瓜做的与他大嫂做的不相上下,甚至可以说是一模一样。

  这就奇了,他大嫂乃是京城第一厨秀,一个乡下丫头的手艺怎麽能与他大嫂相提并论?若说厨艺,满京城他大嫂认了第二,没人敢认第一,而他眼前这丫头却是有那认第一的本事。

  难不成世上真有梦中学艺这回事?可那萧然又不是真的神仙,不过是杜撰的一个人物罢了,又如何能入金桐蕊的梦中去教她厨艺?

  总之,不管他如何想,都是百般的不合情理。

  「这黄瓜片儿确实美味。」金大秀边吃边点头,温言道:「点点啊,你就是想卖这黄瓜片儿吗?确实使得。」

  「你爹说的是。」奉莲娘同样赞不绝口,一片接着一片。「没想到这酸味和甜味弄在一起竟是这样的好吃。」

  金桐蕊嫣然一笑。「不是的,爹、娘,这只是配菜。」

  「配菜?」金桐树的双眼陡然一亮。「配菜就这样好吃,那主菜是啥?姊,你不要藏着掖着了,快点拿出来,让我们都嚐嚐看!」

  任容祯微微挑了挑眉,他也想知道主菜是什麽,不过他的出发点和金桐树那吃货不同,他想的是主菜莫不是和他想的一样?

  说起来那糖醋黄瓜片他也只嚐过一次,是在他祖母的寿宴上,时值夏日,天气就与此时一般炎热,祖母说没胃口,大嫂便亲自整了一道开胃消暑的凉菜,赢得满堂彩,在那之前与之後,他从未在其他地方品嚐过那道凉菜,可说是独一无二的菜色,而那道凉菜的配菜便是糖醋黄瓜,主菜嘛,叫作凉皮。

  若是他猜的不错,金桐蕊要做的正是凉皮,若是他开口说了出来,她不知会有多惊讶,看他的眼光肯定会截然不同,不会再总是一副轻鄙的模样。

  可恨的是,他至今还开不了口,那帮山贼的武功倒是教他小觑了,竟能将他的哑穴点得如此之久,待他离开此处,定要召那合州太守一问,境内山贼如此猖獗,难道不曾想过要一举剿灭,还百姓个安居乐业的生活吗?

  在他看来,那合州太守实在失职,此事他不知便罢,如今知道了,他绝不可能漠视,非要奏上一本不可。

  「我这就要做了,你们先出去吧,外头比较凉,等做好了便会端出去给你们嚐嚐。」

  金桐树马上摇头。「我不要,我就要在这里看。」

  以前看他娘他姊做菜他就想摇头,可现在看他姊做菜简直是享受,那流畅的刀工……啧啧啧,不愧师承神龟厨祖,太强大了。

  奉莲娘也道:「娘左右也无事,给你打打下手。」

  金大秀更是一步不移。「日後你若要摆摊卖吃食,爹娘肯定都要帮忙,既然你接下来要做的是你要卖的吃食,那爹娘更要看看如何做了,也不至於嚐了之後还是云里雾里,不知你是如何做出来的。」

  他们说的也有理,金桐蕊便笑着点了头。「那好吧,爹娘就先看着,头一回我来做,爹娘且慢动手,要帮忙时,我自会跟两位说。」

  金桐蕊取来一个大盆,将纱布掀开,里面是她一早做好的面糊,已经醒了两个多时辰,时间尽够了。

  她先烧了锅热水,一旁已备好了素日里蒸包子馒头的大篦子,还有一块乾净的白布,家里并没有这麽大的棉布,是她今日上市集时特别去绸缎铺子买的。

  「姊,你是要做菜,干啥要这麽大块的布啊?」金桐树是个话唠,要他看着不问,浑身便会像长虫了似的难受。

  金桐蕊手里不停,在布上刷了层油,利落地铺到篦子上去,一边笑着说道:「你不知道孔子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吗?这大块棉布便是能否做成今日这样吃食最紧要的工具。」

  忽然之间,四个人齐刷刷的看着她,一时鸦雀无声。

  金桐蕊笑问道:「怎麽啦?我说错什麽了吗?」

  金桐树稀奇的看着她问道:「姊,那叫啥孔子的是谁?」

  金桐蕊心里一个咯噔,不妙!难道这会儿《论语》还没问世吗?

  看他们茫然的样子,好像真的没听过孔子,若是《论语》已经问世了,那麽即便没读过书的,也不可能不知道孔子这样的大人物吧?

  她真的是—— 真的是祸从口出啊!撂什麽文言文,这下闯祸了吧!

  她僵笑了下,硬着头皮说道:「这是我师傅跟我说的,意思就是,有个叫孔子的人说,想要把工作做好,一定要先使工具精良。」

  金家人同时放松了脸部线条,你看我、我看你的同时说笑道:「原来是神龟厨祖他老人家说的啊!」

  任容祯真恨不得自己这时能开口。

  他听过这句话,他听过那叫孔子的人物。

  不过,绝对不是什麽见鬼的神龟厨祖说的。

  他瞪着金桐蕊,略略挑眉,这丫头到底什麽来历?

  金桐蕊见顺利蒙混过去,也是松了口气,家里人全信了,唯独那王子病一脸的不信,让她看了很是不爽。

  她可是他的救命恩人,眼下还供着他吃住,他是想揭穿她不成?敢情她是救了只白眼狼回来?

  她长长的睫毛一扬,挑衅的回瞪着他。

  幸好他是哑巴,不然不知道他会说出些什麽,若是吓坏她爹娘,她可跟他没完!

  警告意味浓厚的瞪完,她再不理会任容祯,拿起勺子舀了一勺又多一点的淀粉水,缓缓浇到棉布上头,待淀粉水沾满了棉布再蒸熟便行了,这也是因为这里没有专门做凉皮的工具锣锣锅,她思索一番後才想出了这个法子。

  自然了,若生意稳当了之後,再找铁匠打造锣锣锅才是最方便的,眼下先将就着用吧。

  眼见蒸熟了,金桐蕊将第一张凉皮揭了下来,摊在铺了细纱布的乾净案板上,因为棉布上事先刷了油,因此揭下时十分完整,乳白色的半透明面皮泛着麦子的香气,所有人看着都十分稀奇,而任容祯此时更加肯定她要做的是黄瓜凉皮。

  金桐蕊手脚麻利,片刻便将小半盆的面糊用完了,蒸了十五张凉皮,稍微晾凉之後切成大约一指宽的条状,整齐的码放在竹筐子里,凉皮晶莹剔透,看了实在舒心。

  想想自己真是有才啊,能在没有锣锣锅的情况下捣鼓出凉皮来,她都想给自己按个赞了。

  不想,一个瞥眼,就见到王子病正瞬也不瞬的看着她,好像想把她看出个子丑寅卯来似的,让她不由得柳眉一蹙。

  这家伙到底知道些什麽啊?倒不如他会说话,痛痛快快的说出来好了,这样真是膈应死了,与她直来直往的性格实在不符。

  「姊,好了没?到底好了没?」金桐树等她把十来张凉皮都切完已经等得不耐烦了。

  「快好了。」金桐蕊拿了个乾净大碗,抓了二十来根凉皮丢进去,加入香菜段、盐、醋、酱油、蒜泥和她精心制作的辣油一同搅拌,最後放入腌好的黄瓜片再撒上炒好的芝麻盐便大功告成。「大家嚐嚐味道吧!」她咧开大大的笑容,拿了几副碗筷,一人分一小碗。

  金桐树三两下便吃完了,他是狼吞虎咽用吸溜的,嘴角还闪着透亮的辣油渍,手里的碗不由分说的往姊姊面前一伸。「我还要!」

  金桐蕊笑咪咪的接过碗。「大家别净顾着吃啊,也要跟我讲讲想法,这样我才好改进。」

  她这麽说不过是想听到赞美罢了,她自己的手艺她自己清楚,哪里有不好吃的道理,她可是打从四岁就跟在她老爸的屁股後头在厨房里转,六岁的刀工就有模有样了,她的厨艺甩她那些师兄们十条街都有余,也比金园的老师傅都精湛,是他们不肯承认厨艺不如她这个小丫头,还曾经扬言她老爸若把金园传给她,他们就集体不干,超级没有长辈风范的。

  「当然好吃,适才我差点连舌头都吞下去了!」金桐树意犹未尽的舔着嘴角,「多装一点,再多装一点。」

  「点点,这凉皮太开胃了。」奉莲娘因为辣抹着泪,可又舍不得把碗放下。「不但调味香辣,吃着有嚼劲儿,配着这酸甜多汁的腌黄瓜,娘都能吃上五碗呢!」

  金大秀忙道:「爹也是,能吃上五碗。」

  金桐蕊很是满意家人的捧场,她眼珠子一转,就定在王子病脸上不动了。

  她实在很想去踢他一脚,他那副「对,我吃过这个,跟我曾吃到的味道一模一样」的表情是怎样?

  她的眉头微微一挑,他要装得有见识也要有个限度,凉皮可是後世才有的吃法,若他说他吃过,打死她也不信。

  「姊,这凉皮吃了可是会念念不忘哩,客人肯定会再回头的。」金桐树赞不绝口,转眼又吃完一碗了。

  「那是自然的。」金桐蕊暂且抛开对王子病的不满,唇边漾起一丝笑意与弟弟应答了起来。

  金桐树眼睛发亮,兴奋的说道:「姊,你先前说鸡肉成本高,不能卖,那这凉皮的成本肯定是极低的吧,适才我见你不过是用面糊便捣鼓出来了,黄瓜也是不值几文钱,主要是你制作的这辣油,还有那腌制黄瓜的酱汁是旁人做不出来的。」

  「小树说的不错,即便这黄瓜凉皮卖不出去也损失不了几个钱,相反的,若是能卖出去,咱们肯定能攒下一笔银子。」金桐蕊笑道。

  金桐树兴致勃勃地又问道:「那一碗黄瓜凉皮你打算要卖多少钱?」

  金桐蕊老神在在地道:「一张凉皮正好一碗,配上这特制的腌黄瓜,我打算卖七文钱。」

  一听,金家另外三人随即瞪大了眼睛。

  金桐树一脸「你疯了」的样子,他直白地道:「姊,村子里一碗面不过四、五文钱,县城里了不起一碗面六文钱,你却要卖七文钱?谁会花这个钱吃你这碗没吃过的东西?」

  奉莲娘不无忧虑地道:「小树说的是,点点,你这价钱太高了。」

  金大秀也道:「点点啊,依爹看,左右那面糊黄瓜也要不了什麽钱,一碗卖三文钱也有赚头,就卖三文钱吧。」

  「你们别说了。」金桐蕊不慌不忙地朗声道:「这凉皮我就要一碗卖七文钱,旁人又不知道是面糊做的,再说了,知道了又如何?旁人又做不出来,物本就是以稀为贵,既然别处没有得买,要吃凉皮就得到我这儿来,那麽我卖高价些也是使得的,不必自贬身价。」

  任容祯听着,倒对她起了几分好感。

  他向来自信,也喜欢有自信的人,他的信条是,做人不可浮夸,可若有真本事,也不须太过自谦。

  在他看来,一碗凉皮卖七文钱都太少了,起码要卖十五文钱才能显现凉皮稀有的价值。

  「有道理!爹娘,就按姊说的,卖七文钱!」金桐树啧啧了两声,「姊,你打从做了神龟厨祖的徒弟之後,气魄都与从前不同了,从前你一向少言寡语,如今说话都大声了。」

  金桐树一说完,金桐蕊的视线当下便在空中与王子病撞个正着,她慌惴惴的又别开眼。

  也不知怎麽搞的,现在只要谁一提起神龟厨祖,她就会不由自主的看向那王子病,好像她多心虚似的。

  待定下心神後,她抿了抿嘴,眼角一弯。「人总会变的不是?若是我再不思变,改日大伯父再来,岂不又要被他欺得去寻死?」

  「现在是可以说大话,可等大伯父一来,咱们还不是连屁都不敢放,只能让他骑着咱们脖子拉屎。」金桐树扯扯嘴角。「难不成改日大伯父又来,你敢拿菜刀砍他?」

  金桐蕊言之凿凿地道:「他若敢来寻衅,我一定砍。」

  金大秀、奉莲娘顿时吓得不轻,金大秀连连劝道:「点点啊,你可千万不要乱来,那是你亲大伯,若是背上个不孝的罪名,日後你在村里可抬不起头来,也嫁不出去了!」

  金桐蕊大声说道:「嫁不出去正好,我压根儿不想嫁人。」

  这里的人都是盲婚哑嫁,谁来作媒,若两家父母觉得合适便订下婚事,当事人没权利发表意见,不说这一世她十五岁,前世她也才十七岁半而已,什麽嫁人,那不在她脑子之中。

  「点点啊……」奉莲娘担心的低喊一声。

  金大秀也傻了,闺女怎麽说这种话?姑娘家不嫁人还能做啥?他们家里虽然穷,可也不指望她一辈子不嫁养家活口啊!

  「爹娘你们也甭操心了。」金桐树撇了撇嘴。「反正姊跟那铁匠的亲事黄了,早就传得满村人尽皆知,姑娘家的名声算是毁了,一时间也不会有人上门提亲,所以还是先想想要在哪里卖那黄瓜凉皮比较紧要。」

  闻言,金大秀和奉莲娘头上更像是有焦雷滚过,心里皆是一片荒凉,闺女要是嫁不出去,他们也没脸见列祖列宗了。

  可金桐蕊却是很满意这结论,笑道:「小树说的不错,眼下将吃食摊子做起来才最为紧要,明日我就去镇上试试水温,若是反应不错,过两日便可以开始做生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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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12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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