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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丫头富贵命》作者:千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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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26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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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寻《丫头富贵命》

千寻《丫头富贵命》

千寻《丫头富贵命》

出版日期:2016年3月23日

内容简介:
穿越後她可是承袭了原主所有记忆,
前世她和娘是怎麽被父亲那一大家子的豺狼虎豹给害死的,
她记得清清楚楚,认祖归宗?她呸,除非她老爸变成了兔子!
和母亲展开新生活才是王道,刚好她救了住在隔壁的混血猛男,
就给他报恩的机会,让他假装买下她们,助她们脱离父家的淫威,
但不知是沟通不良还是怎样,他竟掐着她的卖身契,
要麽她拿出百两赎身银,要麽乖乖当他神捕大人的贴身丫鬟,
不怕!能用钱解决的都不是问题,她做点小吃、种点山药到市集卖,
再把几道现代料理的菜方子卖给餐馆,这不就赚到他要的数儿了?
她还发挥警察专业,帮他侦破了少年失踪案和神秘刺客案呢!
许是她实在太有能耐,他居然硬是留下她不让走了,
又是要她伺候沐浴,又是陪他看书,偶尔再来个盖棉被纯聊天,
偏偏就这麽聊着聊着,让她把他这个人给聊上了心,
她哪里知道他真正的身分根本矜贵得很,她高攀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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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0-26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楔子 一步错步步错

  漫天飞雪,程馥双一动也不动的站在刑台前,清冷的目光一一扫过刑台上的亲人们,父亲、大伯父、三叔父、弟弟、堂哥、堂弟……一抹叹息重重逸出,记忆一幕幕跃上脑海,那些难堪的、卑微的、自贱的过往,像火似的烧燎着她的心。

  刽子手高举的刀斧瞬间落下,鲜血飞溅,大伯父程伯儒的头颅滚落刑台,双目依旧大瞠,彷佛满怀怨恨,忿忿地看着人间,引起围观百姓一阵惊呼。

  怨?程家会有今日的遭遇,不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吗?程馥双柳眉微蹙,心想着大伯父至死尚不知觉悟,死有余辜。

  接着她望向三叔父程季儒,他是整个事件当中最无辜的人,却选择认命,闭着双眼的苍白脸庞,带着从容与祥和,彷佛在等待生命最後一刻的到来。

  人真奇怪,该承担的却不忿承担,不该承担的却安於命运安排,可是话说回来,世间不都如此?如果认命能让自己心静,即使委屈,又有何妨?

  程馥双缓缓垂眸,轻叹了口气,自己不也是这般,认这个字不就代表着言忍、心认,此生不计,但求来世。

  刽子手再次举刀,刀落,头断。

  她在心中低语:三叔父,一路好走。

  刽子手向前一步,双脚打开,刀子在父亲程仲儒头上高举。

  程仲儒原本闭着双眼,此时倏地瞠大,与围观百姓对视,他要看这世间最後一眼,意外的,他的视线在人群中与女儿相遇,然而女儿的表情没有丝毫哀伤不忍,唯有淡然。

  她恨他?

  也是,怎能不恨,他对她母亲做的……他不是个男人,他的罪孽罄竹难书。

  今日跪在刑场,颈对刀尖,理所当然,他做出错误决定,就得承担後果,他不恨任何人,只是他曾自诩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地,始终相信此生他未曾负欠任何人,但他无法否认,他确实欠了女儿,欠了凌湘。

  对不起……勾起唇角,微微一哂,程仲儒无声的用唇形对女儿这麽说。

  程馥双看见了父亲的歉意,不禁怔愣住,随即胸中一阵波涛汹涌。

  父亲不是应该因为她的冷漠而恼恨,因为她的仇恨而嗔怒,怎麽竟然笑了?甚至还向她道歉?这是为什麽?

  她紧闭双唇,眉头皱得死紧,一直以来她都在等父亲说出这三个字,没想到好不容易等到了,父亲的生命也即将走到终点,她缩在衣袖中的双手紧握成拳,紧咬的牙根渗出淡淡的血腥甜味,随即一抹讽刺滑入眼底。

  「喝!」

  随着这声喊声,刽子手的大刀挥下,父亲的头颅骨碌碌地滚到她身前。

  猩红的鲜血溅上她的雪白披风,一点一点,彷佛朵朵红梅盛开,她感觉到一股温热,但不是父亲的血,而是她的泪。

  程馥双以为泪已乾、心成冻,但此时望着父亲的面容,她封冻的心正一寸寸消融。

  娘,你看见了吗?这个男人终於知道自己错待了我们……

  只是又能够如何?她已经成为夏家人,而娘的屍骨已寒。

  「二奶奶,我们回去吧。」

  小青轻扯着程馥双的衣袖,周遭弥漫的血腥味教人反胃,她早就想离开了,只是……她皱起眉望向程馥双。

  程馥双勾起一抹苦涩笑意,眉睫微垂。她又要再回到那个牢笼吗?再望了一眼父亲,她才抬起头望向远方,喃喃自问:「人死了,会去哪里?」

  小青挨了板子,罪名是私自陪少奶奶到刑场。

  程馥双告诉自己别在乎,小青本就是夏家派到她身边监视她的,况且心硬方能存活,环境早已将她的心磨出厚厚的茧子,她再不是当年那个天真女子,如今的她,冷情无心,不需要在乎任何人,更不必把别人的错算到自己头上。

  如果小青因此而亡,错的是夏祖山、是夏夫人,不是她程馥双。

  温热的蔘茶送到手边,她轻轻端起,慢慢啜饮。

  这是第十七杯,程馥双自问,还要再喝几天,才会走入幽冥?

  自从程家罪名确立,新帝下令抄家灭族,每天便有这麽一盏蔘茶端到自己手边。

  夏家人不知道的是,她有锐敏的舌头,也有个当御医的父亲,对於这点小伎俩,她心知肚明,若非心甘情愿,这种东西怎能入得了她的口?

  「小青状况还好吗?」放下喝空的杯盏,程馥双问道,然而话出口的同时,她不禁苦笑,她终究还是做不到无心无肺、无视别人。

  她人生的悲哀,就是这样一点一点形成的吧,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若非她的性格懦弱,何尝会被欺侮至此?

  「还下不了床。」小翠的语气有着无法掩饰的愤怒。

  昨儿个她力劝小青,程家倒台了,二奶奶已是夏家的弃子,千万要好好看守主子,别让她出门一步,可惜小青性子软,到最後还是……

  这不是自讨苦吃吗?万一捱不过怎麽办?

  程馥双笑望着小翠,她无礼、现实,知道往哪面墙靠,方能保自己性命无忧,是个聪明丫头,如果自己有她一半聪明,或许不会落得今日下场。

  算了,都到这个时候了,还装什麽心硬?心再硬,也改变不了宿命,就做自己吧,一天也好,三天也罢,她不想再武装了,也不想再让自己这般疲累,反正她的性情,早已注定了她人生的结局。

  想通了之後,程馥双从匣子里掏出千两银票和两对玉镯摆在桌上,推到小翠面前,轻言道:「镯子你与小青各一对,至於银票,帮我转交给小青吧,主仆一场,终究是我亏待了你们。」

  小翠惊疑不定,那两对镯子是二奶奶的嫁妆中最昂贵的,若不是喜庆节日,二奶奶也舍不得拿出来,怎麽会突然要送给她和小青,更别说她方才还顶撞了二奶奶,难道二奶奶知道自己没有多久可活了?

  想到这里,小翠直觉地望向已经空了的杯盏。

  望着小翠复杂的表情,程馥双不免失笑,她知道小翠在想些什麽,但其实她并非施恩,只是夏家从新帝那里已经得到够多的好处,这点嫁妆何必再便宜夏家?

  程馥双轻声道:「收下吧,日子该怎麽过就怎麽过,若是可以,赎了自己。」

  她曾经许诺过纸儿、笔儿,待自己在夏家立足後,便还她们身契,除去贱籍,然而悲哀的是,她们还没等到自由,便已惨死棒下。

  既然帮不了纸儿、笔儿,就帮帮小青、小翠吧,她们两人好歹跟了她两年,就当是积德,但愿来世,她也能自在自得。

  小翠颤抖着双手,把东西收进怀里,她满脸愧疚,猛地双膝跪地,不断磕头。「谢二奶奶大恩,谢二奶奶大恩!」

  不是二奶奶亏待下人,是她们从未忠心主子。

  「下去吧。」程馥双挥挥手,让她退下。

  小翠离开後,程馥双来到软榻前坐下,拿起书册,逐字逐句阅读。

  这是说书人的话本,夏宜秋从外面掏摸回来的,讲述的是神捕傅子杉的一世英勇,她已经看过无数遍。

  夏宜秋是她的丈夫,公公夏祖山是户部尚书,当年与程家结亲,是为着两家联盟,共同扶持二皇子,不料最终大皇子死於乱箭,二皇子死於两军对垒。

  云贵妃落败,皇后娘娘失势,两个斗了一辈子的女人,双双死於冷宫,最後成就大业的,是没有背後势力相助、不受群臣百官看好的五皇子。

  有趣吧!人生起起落落,谁知下一刻会如何?

  她与夏宜秋成亲三年。

  第一年,夫妻情深,如胶似漆,程、夏两家往来频繁,感情深厚。

  但是第二年开始,一切全变了样,她不理解夏宜秋为何突然对自己冷淡,不理解他为什麽要广纳妾室,更不明白的是,夏家为什麽要打掉她腹中的胎儿,那是个男胎,是夏宜秋的嫡子啊!

  程馥双哀伤无助,却无法改变事实,只能照单全收,没有其他出路。

  然而,随着陪嫁丫鬟一个个死於非命,随着自己被禁锢,随着她在夏家的地位没落,原本参不透的事儿,一件件豁然开朗。

  那次的流产导致她终生不孕,她的身子败坏,夏家召来御医,用最昂贵的药材为她续命,并允诺妾室通房产子,通通记在她名下,以保障她的正妻位置。

  这样的情分,足以让程家相信,两家的结盟根基依旧稳固。

  而夏家不让她生下夏姓子弟,是在向新帝表态,夏家忠心耿耿,这门联姻只是为着稳住程家人。

  待程馥双终於想清楚时,却也来不及了,程家已经成为新皇上位的祭品。

  门打开,是许久不见的夏宜秋,他身後跟着一个眼生的丫鬟,看那副打扮,应该是某个通房丫头吧。

  夏宜秋的姨娘、通房为数众多,她又是个深居简出、不爱立规矩的主子,怎记得清那些女人的模样?

  夏宜秋大步进屋,用眼神示意,那名丫鬟马上走到程馥双面前,双膝跪地,两手高举托盘,迎向程馥双。

  「她肚子里有货了,你喝下这杯茶,定了她的身分吧。」夏宜秋说。

  程馥双坐直身子,端过茶盏,轻啜一口,眉头微蹙。这是今日的第二杯,但配方改了,难道夏家已经迫不及待为她发丧?

  程馥双无视跪在身前的丫鬟,微微一笑,直直望向夏宜秋。「皇上已经决定召夫君为驸马,对不?」

  闻言,夏宜秋脸色凛然,与她对视的眸光中带着诧异。

  「无妨,人往高处爬,这是天性。」程馥双依旧笑着,语气清淡得像是在谈论邻家夫妻的闲事。

  「我不明白你这话是什麽意思。」他撇开脸,不敢与她对视。

  程馥双微微举起手中的茶盏。「这是今天的第二杯,要是妾身没猜错的话,夏家不打算让妾身活过今晚。」她轻轻一叹,又道:「夫君就当是怜悯妾身,既然逃不过一死,至少让妾身当个明白鬼,好教妾身在黄泉路上不恨、不冤。」

  不知道是她的态度太平和、口气太温柔,还是她美丽的脸庞散发出的光芒带着慈悲与宽容,夏宜秋竟似被她说动了,与她对视半晌後,挥退了丫鬟,在梨花木圆凳上坐下,问道:「你想知道什麽?」

  凝睇着她精致秀美的容颜,他回想起洞房花烛夜,喜帕掀开的那一瞬间,他曾为她心动惊艳,也曾想过要一辈子爱护她、疼惜她,无奈两人的身分迫使他们无法厮守到老。

  「我想知道,当初夏、程两家结亲,是新皇的意思还是先帝的命令?」程馥双问。

  大伯父把程家女儿一个个嫁给皇子权贵,为二皇子拢络朝臣、结党攀势,盼宁熙靳登基为帝後,一朝天子一朝臣,程家能够封侯拜相,荣耀家族。

  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大伯父机关算尽,却算掉了程家一门七十六口的性命,更没料到的是,先帝会在遗诏中大刀阔斧,斩除拥护大皇子、二皇子的四大势力—— 马氏、宋氏、程氏、毛氏。

  是因为终生被外戚箝制,不愿子孙遭受同样的辛苦?还是因为淑妃始终是先帝心中的珍爱,所以先帝才会为了爱情拚尽最後一分力气,为挚爱铺造锦绣未来?

  程馥双猜不透先帝的心思,只是连日来思考,她将过往几年的大小事逐一串起,串出那麽一点点线索,她猜,五皇子的登基,绝不是临时起意,而是多年筹划。

  想来程家几个姊妹们如今的处境,也与自己相似吧?

  「是先帝。」夏宜秋老实回道。

  她微微勾唇,她猜对了第一步,新皇登基是先帝谋划出来的结局。

  「换言之,林家、郁家、王家、张家,通通是新帝的棋子,埋在二皇子党身边,目的是刺探军情,瓦解势力?」

  她点名的几家,都是与程家结亲,却没有因为京城叛变,沦为阶下囚的臣官,包括夏家。

  「是。」他从头到尾都没参与政争,却还是在回答时感到羞惭,毕竟男人的事与女子无关,她并没有做错任何事,不该落得如此下场。

  程馥双在心中暗叹口气,唉,这就是大伯父百思不得其解的原因了,还以为掌握住京畿大臣和军中势力,此次叛变定能成功,殊不知自己的计划早在别人囊中。

  她接着又问:「公公的拥戴之功,能让他的官位再升两级吧。」

  程馥双转而望着窗外寒梅,她回想那年初春嫁与夏宜秋时,她还沾沾自喜,能得此一良人,终生有靠,孰知……不过是假凤戏凰,夏家无真心,夏宜秋无真意,所有的假象,不过是为着让她大伯父误以为夏家乐於和程家站在同一边。

  新婚那年,大伯父频频招她回府,问程家待她如何?

  当时她与夏宜秋刚新婚,浓情密意,理所当然为夏家说尽好话,大伯父信了她、信了夏家,於是一步错步步错,陷入罗网尚不自知。

  「时势如此,谁也怨不得谁。」夏宜秋叹道。

  程馥双点点头,他这话说得好,时势如此,是大伯父对权势野心太大,害得程家满门抄斩;是父亲目光短浅,害己害人;是祖父猜错帝心选错边,以至於……算了,都已经错了。

  「新皇要让哪位公主下嫁?是华翎公主吗?」

  去年明月湖畔相遇,公主数度上门,那目光、那神情,她是女人,自然看得分明。

  夏宜秋犹豫了一下,轻轻点头。

  「恭喜夫君,夫君不喜仕途,能与公主结缘,也是个好前途。」

  一番对话,从头到尾,她或许有些哀愁自伤,却无讥讽,因为她心头清楚,不管是夏家或程家,都只是皇帝手中的棋子。

  透过皇帝的手,早在若干年前,胜负已定。

  「你恨我,对不?」这个问题问出口後,他才觉得一点意义也没有,恨如何?不恨又如何?恨与不恨都无法改变两人的命运。

  「夫君希望妾身怨恨吗?」她与夏宜秋对视,目光是一贯的温柔。

  老实说,她曾经怨过,因为她深爱着他,因为他是唯一给过她温暖的男子,因为她在他身上有过无数幻想,因为她在他身上追求的,是一生一世。

  那一年,她是如此的快活幸福,她曾经立誓,要用自己的一生,缔造他的快乐,谁知道……

  枉她在舞台上自喜自欢,幕落,方才发现,从头到尾不过是一场虚伪。

  「我不敢妄想……双儿不恨。」夏宜秋深情款款地凝视着她。

  双儿?他又喊她双儿了?在她将死之际?

  「那年夫君待妾身的好,有无真心?」程馥双不答反问。

  他点头,真切回道:「我是夏家的异类,从不参与朝堂事,那年我真心喜欢双儿,我想与双儿一生一世一双人,殊不知……」

  「造化弄人?」她苦笑着接下他的话,「夫君,双儿不恨。」

  她本不是个怨妒之人,祖父常道她善解人意、心地纯善,说她像极了她娘。

  但是她并不这麽认为,娘亲不怨父亲,但她却无法不恨,若非父亲临终前那句道歉,若非数日来的冥思,若非想通一切,她怎能解套自己的恨?

  她想透澈了,自己并非全然无辜,当初若非异想天开,想为母亲在程家争得一席之地,她怎会甘心进入程家?又怎会得此结局?

  「当真不恨?」她的答案令夏宜秋感到讶异。

  程馥双微哂。「不管是双儿或夫君,不过都是当权者手下的一颗棋子罢了,你我都是无法自泥淖中脱身的可怜虫。」举起毒茶,她洒脱的道:「愿夫君一世安康。」语毕,她将茶水一饮而尽。

  她始终在笑,对着此世的夫君,心中却想着,但愿来世与此人再无半分瓜葛,但愿来世一身自由,无虑无忧。

  顷刻间,鲜红的血从程馥双的眼睛、耳朵、嘴角、鼻孔慢慢渗出,一道道蜿蜒的血河,成了夏宜秋怵目惊心的恶梦。

  第一章 爷儿就是讨厌女人

  拿起桌上的信件,这些信都封上蜡印,是隐卫刚送过来的,将所有信件打开,细读一遍後,六爷拿起毛笔,一番思量,写下几行字。

  他的字力透纸背,遒劲有力,一笔一划像极了他的人。

  他身形挺拔,剑眉斜飞入鬓,鼻梁挺直,下巴像刀斧雕出来似的,一双丹凤眼散发着勾魂魅力,玉冠束发,神情肃然,不苟言笑的模样不怒自威。

  倘若仔细看,会发现他的眼珠子是蓝色的,那是承自他的娘亲,他的娘亲是嫁入中原的异族女子,艳色夺人,倾国倾城。

  封好信,一弹指,一名黑衣男子从暗处走出。

  六爷将信交给他,吩咐道:「吴大人看过信後,务必亲眼看他将信给毁了。」

  「是,主子。」霍平应道。

  「我不在的这段期间,那些人还闹腾吗?」

  「是,可五爷回京了。」

  意思是,那两帮人马依旧自相残杀,但主子请放心,五爷在呢,有他镇场,飞石流弹射不到旁人。

  霍平向来沉默寡言,就算非得要说话,也相当言简意赅,幸好他这个当主子的和霍平有默契,否则怎能从霍平的七字箴言解读出这麽多讯息。

  「传个信儿给五爷,让他出来一见。」

  「是。」

  事情交代完毕,六爷挥挥手,霍平退下。

  一见霍平走出书房大门,守在外头的阿乔像有几百只虫子在他身上挠挠儿似的,他再也忍不住快步奔上前,一脚跨进,另一脚却绊到门槛,一拐、一翻,直接滚到六爷跟前,痛得龇牙咧嘴,但很快的他便抬起头,一对上六爷那似笑非笑的目光,他马上跳起来,拍拍屁股,假装没事,眉弯眼笑地凑上前,低声问:「六爷,您快说说,您怎麽就知道张屠户是杀人犯?」

  阿乔心头搁不得事儿,一整个早上心头发痒,思来想去就是弄不通,主子怎麽会三言两语就破了案?

  事情是这样的,今儿个早上六爷路经衙门,看见一群人围着衙门看县老爷断案,六爷见着热闹也凑上前去,这才知道白寡妇在家中被人杀害,县官抓了几个人问话後,就把白寡妇的姘头给抓进衙门,严刑逼供。

  白寡妇的姘头名叫李泰康,年近三十岁,是个鳏夫,个子并不高大,模样斯文,开了间布庄。

  他手上有几个钱,但身子骨弱,又有个厉害的娘亲,虽然托媒人到处找媳妇,但好人家的女儿哪里肯将就,一个个都怕嫁不了几年就变成寡妇。

  死掉的白寡妇是个极爱漂亮的,三不五时就到李家布庄逛逛,一来二去的、两人看对了眼,私底下往来频繁。

  据说,若不是李泰康的母亲拦着,说白寡妇命硬、克夫,李泰康早就把人给娶进门了。

  县老爷恩威并施,还是无法撬开李泰康的嘴,逼他认罪,於是县老爷一个恼火,打他十大板,想把他打得头脑不清,认下罪状。

  没想到,李泰康只剩下半条命了,嘴巴都吐着血沫子,还频频喊冤,打死不肯认罪。

  围观百姓看李泰康可怜,耳语纷纷,县老爷脸上无光,拿起惊堂木连拍数下,发下狠话,要再打他二十板子,他就不信李泰康还能坚持。

  就在这个时候,六爷扬声大喊,「糊涂官!」

  这一喊,惹得百姓们惊诧不已,连在一旁号哭不停的李老夫人也被吓得一时忘了哭泣。

  县老爷怒问:「是谁在公堂上喧譁?来人,给我拿下!」

  六爷也不等人来抓,挺起胸膛,长腿一迈,往衙门里一站,寒声问道:「敢问县老爷是索了谁的好处,非要屈打成招?这无凭无据的,光因为往来频繁,就认定李泰康是凶手,是什麽道理?」

  县老爷恼羞成怒,指着他道:「把人给我轰出去!」

  六爷抢先一步蹲下身,拉开地上的白布,露出白寡妇的屍身,那屍体已经放置了两、三天,传出令人难忍的恶臭,本要上前抓人的衙役也忍不住倒退两步。

  屍身上有十几、二十处见骨的刀痕,一颗头都快被切断了,且白寡妇死不瞑目,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凄厉的表情教人怵目惊心。

  六爷看过屍体後,又抓起白寡妇的手,仔细观察她的指甲,她掉了两片指甲,指尖留有深色的血迹,而後他也不把白布盖上,站到桌案前说道:「白寡妇指甲缝里有肉屑,可见她抓了凶手好几下,大人不妨验验李康泰身上有没有抓痕。」

  县老爷再眼拙也看出六爷不是一般人,马上命衙役脱了李康泰的衣服察看。

  果然,李康泰的身子白白净净的,除了因为挨了板子,屁股肉掀翻,溅出点点血渍,哪来的抓痕?

  这麽一来,百姓们更是议论不休——

  「果然是个糊涂官。」

  「李家摊上这事儿还真倒楣。」

  「摊上这种大老爷,咱们百姓才真倒楣。」

  这些话,一句句全钻进县老爷耳里,他面子挂不住,怒问,「你是谁?」

  六爷微微笑道:「傅子杉。」

  「你可知捣乱公堂有罪?」

  「县老爷言重了,我哪里是捣乱公堂,分明就是来帮青天大老爷断案的。」

  他把青天大老爷五个字说得分外清楚,惹得百姓一阵窃笑。

  六爷不理会县老爷一张脸青红交加,扬声又道:「照证人与李泰康的说法,他与白寡妇情投意合,若非李母阻挡,白寡妇早成了李家人,这麽恩爱的两个人,怎会翻脸无情,置对方於死地?

  「若以动机论,李母不想让白寡妇嫁入李家大门,有可能买凶杀她;白家人不想媳妇另嫁,也有可能杀她;见白寡妇貌美,想染指不成、怨恨在心之人,也有可能杀死她……」

  闻言,李老夫人急忙放声喊冤,白寡妇夫家人也大哭冤枉。

  但六爷看也不看他们,只朝门前的人群望过一眼,接着缓言道:「照我看来,想杀她的人很多,独独没有李康泰。」

  县老爷不满的道:「你怎知道不是两人一言不合,大打出手?」

  六爷睨了县老爷一眼,他脑子里全是豆腐渣吗?都亲眼看见李康泰身上没有抓痕,还硬要赖他?看来回头他得好好查查,县老爷这官是考来的还是买来的,说不定顺藤摸瓜,还能让他摸到惊喜,只是……会摸到老大还是老二?值得期待!

  六爷大笑几声後道:「白寡妇身上的伤,可不是一般菜刀砍出来的,至少得是把锐利的屠刀,而李泰康这身板儿,怕是要把屠刀举起来都有困难,怎麽能杀人,又怎能刀刀见骨?要砍出这样的伤口,身高至少要……」

  他话还没说完,眼角余光便瞥见人群中有一名男子匆匆转身,他反应极快,一纵一跃,三两下功夫就把人给拎进公堂,往地上一丢,把人给摔得七荤八素。

  六爷一扬手,把对方的衣服撕开,几道深深的抓痕露了出来。

  有百姓认出他,吃惊喊道:「是张屠户!」

  张屠户回过神後,趴在地上拚命磕头喊冤。

  六爷也不斥喝他,只道:「甭装了,有人看到那天你进了白寡妇的家,你若是从实招来,指不定还可以减点刑罚,要是等证人指证,恐怕……」嘿嘿两声,他在张屠户耳边说了几句话。

  张屠户猛然转头,对上白寡妇那张惨白的死脸和张得大大的灰白眼睛,顿时吓得屁滚尿流,什麽都招了。

  原来是张屠户垂涎白寡妇美色,几次求欢被拒,又发现她与李泰康有所往来,於是心生嫉妒。

  那日张屠户刚帮人宰了头大肥猪,主家给了内脏和几刀肉,又赏下一坛好酒,几杯黄汤下肚,他随身带着刀具和猪肉上门,本想向白寡妇炫耀自己一身技艺,不料白寡妇与李康泰刚行完鱼水之欢,浑身的慵懒,空气里还散发着淡淡欢爱气息。

  他又妒嫉又刺激,拉着白寡妇也要行那事儿,谁知白寡妇抵死不从,狠狠抓了他几下,他一怒之下,就把人给杀了。

  「爷,您快说说吧,我想得脑袋都快破了,还是想不出来。」

  六爷看了阿乔一眼,当初阿乔家里遭逢大难,他路见不平帮了一把,从此阿乔就死心塌地的跟着他。

  他会留下阿乔,是因为阿乔脑子机灵,他不必开口多说,阿乔就能猜出他的心思,把他伺候得妥妥贴贴,偏偏阿乔有一个缺点,就是话很多,从早到晚讲个不停,不让他讲,好似还委屈了他。

  唉,他怎麽就收了这堆怪人,如果能把阿乔和霍平揉一揉、捏一捏,平衡平衡就好了。

  「是张屠户自己露出破绽,在衙门口时,我看见他的颈侧有一道很深的抓痕,且在县老爷断案的过程中,他神情紧张、眼神闪烁,听见县老爷要再打李泰康二十大板时,他吐了口气,表情顿时变得轻松。」

  倘若李泰康熬不过,糊涂县官定会就此结案。

  「原来六爷是先找到凶手才断的案,要是张屠户没有凑在人群里看情况,六爷也抓不到人,对不?」

  六爷暗叹了口气,阿乔怎会这般小瞧他,就算张屠户当时没有跟着凑到衙门那儿,他还是能把人给揪出来,只不过要多费点心思罢了,白寡妇身上的伤这麽明显,往她家附近捱个儿搜,总会把张屠户给搜出来。

  「六爷,您当时在张屠户耳畔说了什麽?」

  「我说,白寡妇正看着他,对他说话,问他有没有听见。」

  「噗!」阿乔忍不住笑出声,主子这一招可真阴损,明明就是主子把白寡妇的脸给往侧边扳的。

  这时,守在大门的人高声喊道:「苏小姐来访。」口气急切,显然是挡不住对方的来势汹汹,需要主子快点发话,是拦、是放。

  「苏姑娘怎麽会来?」阿乔一急,连忙道:「主子别恼,阿乔马上撵了守门的。」

  「撵守门的?」六爷冷笑两声,他岂会看不出阿乔那单纯的心思,想祸水东移?他可不是个蠢主子。

  当初他会买下这幢不显眼、小小的二进屋子,是为着在外头行事方便,虽然进进出出的人不少,但各个身怀武艺,怎会被人给跟上了还浑然不觉,只有……他一双锐利的眼眸上下打量着阿乔,也只有这个不会武功的蠢蛋,才会被人跟踪。

  阿乔一看主子的眼神就知道主子猜出自己的念头,身子一弯,先跪先赢。「主子,阿乔错了。」

  当然是他的错!

  苏红樱是苏将军府的嫡三小姐,聪明颖慧却性格阴沉,苏家是拿她当皇后教养大的,她深谙的筹算智诈之道,手段算计多了去,怎会让阿乔胡诌几句,就相信他已离开京城?

  她几次递话,想见他一面,他不愿意,是不想节外生枝,更不想让她生出不该有的心思,何况上头对她的终生大事已做出决定。

  只是如今她人都找到这里来了,他不能不见,五哥需要苏将军的势力,他必须帮忙拉拢苏家,万不能得罪。

  「回头,在宅子外头贴上售字。」

  「爷要卖了宅子?!」不会吧,当初这宅子可是找了好久爷才定下的,隐秘又安静,邻居不多,重点是连暗道都挖好了。

  「谁说要卖?」六爷瞪了阿乔一眼。

  这四个字一出口,阿乔就通了窍。哦……是假卖不是真卖,目的是让苏姑娘熄了心思,不往这里跑。

  「行,我马上去寻新宅子,这两、三个月,主子暂时换个地方议事儿。」

  六爷还算满意的点点头,这就是阿乔的好处,举一反三。「还不把苏姑娘给请进来。」

  「是,主子。」阿乔松口气,赶忙起身,以为事情就此揭过,没想到他的脚都还没跨过门槛,就听见主子凉凉的声音从背後传来——

  「她一刻钟之内没离开,你就东西收一收,哪儿凉快哪儿去。」

  阿乔猛地倒抽一口气,却不能不回声应是,随即又急着要去迎接苏大小姐,怎料他的脚又绊上门槛,一个踉跄,再摔、再滚,他诅咒了门槛两声,发誓要将它给削平,再抬头,就见眼前一双红色绣花鞋,视线往上飘,果不其然正巧迎上苏红樱凌厉的目光。

  阿乔心中一凛,激出满身鸡皮疙瘩,他知道,自己被苏姑娘给记恨上了,谁让他说谎,可是这是主子的命令,他岂能违抗?唉,她怎麽不替他想想,当奴才容易吗?

  「乔管事好大的礼。」苏红樱讥讽道。

  他只能假装听不见,赶紧起身道:「苏姑娘,六爷有请。」

  苏红樱肤白如雪,眸如点漆,粉铸脂凝,娇波流慧,似嗔如笑,整个人雪雕玉琢,容貌娇美,风姿绰约,再加上一身霓裳霞裙,罗袜朱履,娉娉婷婷,细柳生姿,媚丽欲绝。

  她站在桌案前,定眼望向六爷,似笑非笑。

  好个忠心耿耿的弟弟!

  苏红樱很清楚,一向对女子敬而远之的六爷,为何没将她驱逐门外,为何强忍满面不耐,与自己虚与委蛇?正是因为她背後的将军府。

  她的祖父忠心侍主,与皇帝亦师亦友,祖父知晓皇帝所有的秘密,知道皇帝对大皇子、二皇子的好,其实是捧杀,皇帝真正属意的是五皇子,因此爹娘想尽办法拉拢她与五皇子。

  从五岁开始,她就知晓自己日後将会进入後宫,成为大辕朝皇帝的女人,她负有使命,必须为家族父兄争荣,可是自从十岁那年意外遇见六爷,她便喜欢上他了。

  人人皆畏惧他那双蓝色的眼睛,可她却觉得他的蓝眸像是会魅惑人心,就那麽一眼,她的心便不顾一切的沦陷。

  她很清楚,自己应该照长辈的意愿去做,只是……她喜欢他啊!

  即使知道他的异族血统使他无法继承大统,即使知道他的身分无法满足父兄对於权利的想望,即使知道他无法让自己坐上女子至尊至高的宝座,但她还是喜欢他。

  长辈总是教导她,想要什麽就得去争、去抢,没有人会平白无故把她喜欢的双手奉上,所以她该为自己的想望争抢吗?

  六爷极力压抑皱眉的慾望,他快受不了了,苏红樱身上传来的脂粉味儿,让他想吐,她每靠近一寸,他就想往後退三尺。

  这也是他痛恨後宫的理由,所有女人都一样,总喜欢把自己弄得香气冲天,可是对他人来说是香味,对他而言却是难耐的恶臭。

  这气味,让他分外想念母妃,想念她身上淡淡的青草香,母妃曾同他说过,那是草原的味道。

  母妃是草原女子,应该活在蓝天下,应该在马背上欢唱生命歌谣,但是为了家族,她进入尔虞我诈的宫墙,没了自由的滋养,母妃的快乐一天天枯竭,直到她身上的青草香消失,直到脂粉味儿染上,她的生命告罄。

  「六爷,红樱冒昧来访,是为着一件事,我想……该让你知道。」

  苏红樱比谁都清楚,他一心一意扶持宁熙研上位,在他眼中,女人远远不及兄弟重要,想勾起他的注意,与其用才情丽色,不如给他他想要的。

  「苏姑娘请说。」

  「二皇子让慈慧大师卜了一卦,大师解卦,道二皇子每造一次杀孽,登基之路便会变得更加遥迢艰难,於是让人四处搜罗毒经药典。」

  慈慧大师解挂後,暴虐的宁熙靳一把揪住大师的衣襟,恨不得剐了他,可是他终究不敢逆天。

  慈慧大师是个良善人,用自己的性命与箴言来牵制宁熙靳造杀孽。

  依她看,索性让宁熙靳多杀一些人,引起臣官百姓对他的反感,日後皇上才有足够的理由灭了他。

  她的话,在六爷心底翻过几番。所以宁熙靳信了慈慧大师?他要找什麽药,让他能够行恶,却不伤人命?

  他可以问得更清楚的,她定会乐意告诉自己,但是这种小事,他自己就查得出来。

  见他无意延续这个话题,苏红樱眼底难掩失望,却舍不得就此离去,於是又迳自续道:「六爷不想知道二皇子为何搜罗毒经药典?」

  「苏姑娘还有其他事吗?」六爷问得客气。

  他这是在下逐客令?她心头微微一抽,她不懂,任何男子见到她,都会为她倾心,怎麽偏偏只有他总是无动於衷?

  苏红樱又前进了几步,再靠他更近一些,她想汲取他身上的味道,却假装读着纸笺上的字句。

  「夫地利者,生民之命脉。自后稷教民稼穑……农民只知恒守古法,不思变通,垦荒不力,水利不修,遂致劳多而获少,民食日艰……水道河渠,昔之所以利农田者,今转而为农田之害矣。」

  她低语细念,心道:他全心全意为着百姓,倘若能成为新帝,定是百姓之福,只可惜……

  逐字读过的时候,苏红樱有意无意的用纤指拂过他的手背。

  六爷没想到她竟然这麽大胆,他有些不悦的板起脸,假装没发现她的轻触,不动声色地缩回手,心中却暗骂阿乔,一刻钟早该过了吧!

  她抬眸,微笑瞅着他。他越是这样,她越想降服他,就算两人无法结为连理,她也要住进他心里。

  这时,该死的阿乔终於出声了,他敲敲门板,低声道:「六爷,五爷已经到达街口,霍平前去迎接。」

  「知道了,我马上出去。」六爷松了口气,对苏红樱道:「苏姑娘要不要一起见见五哥?」

  苏红樱不自觉地轻皱起眉头。这麽恰巧?是真、是假?可就算是假的,她也不能冒险,在五皇子面前,她必须是个完美无瑕的端丽女子,怎能私会男人?

  她微微一笑,说道:「不了,还请六爷把话带给五爷,近日防着点。」

  她不肯与五哥照面,表示就算她喜欢自己,也没打算放弃家族为她铺就的道路?换言之,她想要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却又舍不得心之所欲?

  鱼与熊掌岂能兼得?天底下哪有这麽好的事。

  六爷似笑非笑地望着她,见她不疾不徐,屈膝为礼,俨然是个家教良好的大家闺秀,只是哪家的闺秀会像她这般,心这麽大?

  「多谢苏姑娘,我定会把话给带上。」

  「明日将军府办赏菊宴,倘若六爷不嫌弃,还望六爷前往将军府作客,那些菊花是红樱亲手侍弄的。」

  除了菊花,她还亲手做了什麽迎接自己?他犯傻才会去踩机关。

  门关上的瞬间,六爷低头看向被苏红樱抚过的手背,一块鲜明的红疹浮上来,微微的痒一阵阵透心,惹得他紧紧蹙眉。

  他讨厌女人!

  阿乔飞快进屋,本想讨赏,问主子一句「小的差事办得不坏吧」,可是在看见主子手背上那块红疹时,想死的心都有了。该死,还是慢了一步!

  这时,隔壁宅子里突然传出一声惊人的大喊声——

  「救命啊……我不要穿越!」

  她穿越了,二十一世纪的凌双双穿越到古代,成为十三岁的程馥双,甜美可爱小女警成为小家碧玉,已经整整半年,如今她慢慢适应了这个新身分,但回想初初穿越那天,她大喊救命,吓得满屋子人以为她发疯。

  但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哪里是发疯,根本是不想、不愿、不肯啊!

  没有人提供她关於穿越的任何必备知识,没有人给她足够的生存线索,她只能暗自摸索,幸好程馥双的家人待她很好,幸好她拥有程馥双的完整记忆,没错,是完整的。

  从程馥双三岁记事起,到她死前的最後一秒钟,甚至是毒发身亡时的痛苦,她彷佛也能依稀感受到。

  她不确定程馥双是不是自己的前世,但她似乎能够理解程馥双的委屈和想法,只是,唉……

  统合程馥双和她老母的一生,只有两句话可以形容—— 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骑。

  程馥双……呃、不对,到目前为止原主还是从母姓,叫做凌馥双。

  这是怎麽一回事?应该从……好吧,从原主母亲凌湘很委屈的婚姻说起——

  凌湘出身江南商家,是独生女,更是父母亲捧在掌心的珍珠,自小被认真教导,学习琴棋书画、诗书礼仪,是当地颇有名气的小才女。

  那年江南爆发时疫,在太医院任职的程仲儒奉诏,与数位太医至江南除疫,遇见青春美丽、温柔可人的凌湘,两人一见倾心,二见诉衷曲,爱得难舍难离。

  可这时,凌家父母染病,临终前将女儿及全部家当托付给程仲儒,万望女婿保女儿一世平安。

  疫情控制住後,夫妻俩北上返京,程仲儒卖掉凌家所有财产,得了二十几万银票,本想着凌湘有这样丰厚的身家,家人定会欢欢喜喜替两人操办婚事。

  没想到两人还在半路,就传来程家出大事的坏消息。

  程老爷子惹上政敌,当年贪墨之事被人给捅了出来,皇帝念在程老爷子过去功劳,只让他把银子吐出来,卸甲归田,不罪及子女。

  问题是那笔钱财太大,总不能卖房卖宅卖祖产吧?

  於是程仲儒带着凌湘急急赶回京城,用她的嫁妆解除程家危困。

  照理说,未进门就对婆家尽心尽力的媳妇,应该得到善待,谁知道早在程仲儒下江南时,为稳固程氏一族在朝堂上的地位,程老爷子便替二儿子订下一门亲事,是二品大员柳敬国的嫡次女柳涵烟。

  程老爷子贪墨一事爆发後,柳家在皇帝面前使了不少力气,才让这事儿高高拿起,轻轻放下,如今安然度过,总不能过河拆桥。

  多方考量之下,程老爷子决定让二儿子先娶柳涵烟为正妻,待三、五个月之後,再让凌湘以侧室身分进门。

  这个决定,多少是欺负凌湘没有娘家可以依靠,就是她想向程家追讨二十几万两银子,孤身女子哪有这个能力。

  屋漏偏逢连夜雨,身无分文已经够惨,她又发现自己怀有身孕,因此即使感伤委屈,也只能忍受,乖乖顺从程家长辈的安排。

  程家在外置办宅子,买了几个下人,便将凌湘安置在那儿。

  凌湘是个极其温柔的女子,她耐着性子等待程仲儒来迎娶自己,没想到几个月过去了,她始终没等到他的人,就连孩子都生了,仍只有程老爷子派人来看过一眼,替娃儿取名为馥双,却无法入程家族谱。

  前两年,程仲儒还对凌湘百般安慰,道是柳家得皇帝看重,此时程家有求柳家,不能令柳涵烟心寒,让凌湘再等等。

  穿越至今,她不曾听过娘亲提及父亲之事,不过娘经常会抚着她的头发,幽幽的道——

  「没有个好身分,娘怎麽替你寻一门好亲事?」

  「鱼煎得不错吧!」凌馥双笑咪咪的向张婶邀功。

  「小姐做菜是越来越上手了。」张婶呵呵笑道。

  「这倒是。」凌馥双娇俏地朝张婶眨眨眼,把张婶逗得更乐了。

  这个家里除了她和娘之外,还有两个年纪和她差不多大的丫鬟,笔儿和纸儿,以及张婶、张叔。

  笔儿、纸儿负责做家事,张婶管厨房,张叔本来是马夫兼长工,後来马卖掉了,他就变成专职长工。

  为啥卖马?因为半年前原主大病一场,程家虽然每个月会给他们十两银子,但再多就没有了,他们只好把马和车子给卖了,换得银子替原主抓药,她就是在那个时候穿越过来的。

  原主为了替娘亲挣脸、挣身分,每天跟在娘亲身边勤奋学习名门闺秀的必备功夫,每天都在幻想父亲将自己接回程家,届时她要用一身才艺,引得长辈们看重自己,然後将娘亲接回程府。

  想到这里,凌馥双忍不住仰天长叹,原主当自己是紫薇吗,问一句「是否记得大明湖畔的夏雨荷」就能把没良心的男人变出良心来?况且就算问了又如何,不过是赚得男人两滴泪水,夏雨荷终究是死啦。

  然而原主真是傻得彻底,在程家接回她之後,她尽心尽力,让长辈们看见自己有多优秀,顺便利用她与高门贵户联姻,替程家争取更高的利益,但是她的母亲呢?

  柳氏都有本事把对程家劳苦功高的凌湘晾在外头十几年,怎会没办法用一条绳子挂了她,让她再冤,也无人看见?

  所以她才不要犯傻,与其学那些没用的琴棋书画,不如学学做菜种菜、养鸡养鸭,替自己在这个时代增加一些生存筹码。

  「小姐,昨儿个我在後头的水塘边找到两颗鸭蛋,咱们的鸭子长大了。」纸儿兴匆匆的道,圆圆的小脸笑出两眉弯月亮。

  自从小姐让张叔在後院挖了水塘,开始养鱼、养鸭,也养了几只鸡,现在的餐桌上,每隔个几天就会有鱼、有蛋,再加上小姐成天到晚琢磨吃的,日子过得比过去有滋味儿多了。

  「太好了,把蛋攒着,等孵出一窝小鸭子,毛茸茸的,肯定可爱得紧。」

  凌馥双想着年底的团圆桌上,鸡鸭鱼肉样样不缺,实在太有成就,穿越半年,生活能够改善成这样,小眼睛小鼻子的小双双已经别无所求。

  「来不及了,夫人让我把蛋给煮啦。」张婶笑着把菜放进锅里炒。

  「为啥?鸡蛋不是还有吗?」凌馥双还想弄个北平烤鸭呢,这会儿烤鸭梦碎。

  「小姐忘啦,今儿个是你十三岁的生辰,夫人置办不起酒席,就学咱们乡下人家,一只鸡蛋、一只鸭蛋,就当吃过席面。」张婶道。

  置办不起酒席?讲到这个,凌馥双心底就闷得慌。那年娘亲怀抱巨款北上,到头来连个名分都捞不到,每个月还得像乞丐似的向程家伸手讨个十两银子,也亏得程家敢给,这样的家族,不倾倒,才是愧对老天。

  想起最後一刻原主竟然还原谅了程仲儒,她就忍不住想飙脏话。

  「张婶,如果明儿个鸭子还下蛋,千万别煮,我可是盼团圆饭里有烤鸭呢!」

  「烤鸭?那是大菜,听说富贵楼里,光一只烤鸭就要卖上二两银子。」

  「真的假的?倘若咱们小姐的手艺比富贵楼的大厨好,能挣多少银子?」纸儿光是想像就忍不住乐了。

  张婶伸手往纸儿的後脑拍去,骂道:「你当咱们姑娘是厨子啊,这话千万别给夫人听见,那些营生买卖是下等人干的事,夫人一心一意要给姑娘谋桩好亲事呢。」

  「张婶这话就说错了,职业无分贵贱,能吃饱穿暖才是王道,如果咱们口袋满满,张叔何必每个月跑到程家求人施舍?」凌馥双不认同的回道。

  「话是这麽说,可是夫人……」张嫂已劝过夫人多次,让她精打细算着过日子,偏偏夫人对银钱事总是不上心。

  「娘从小被这样教导,一时改不过来也很正常,慢慢来吧。」凌馥双说是这样说,但她也清楚娘就是个千金小姐,怎麽可能改得过来。

  见小姐皱着眉头,张婶舍不得,连忙道:「好啦、好啦,不说这个了,快把菜端到前头,今儿个小姐生辰,大家都乐一乐。」

  餐桌前,一屋子人说说笑笑,吃得欢快,只有凌湘一语不发,静静吃着饭,她倒不是生气,而是从小她便养成食不语的习惯。

  若不是女儿之前生了一场大病,让她事事依着女儿,她也不会让下人坐上餐桌,於她而言,再穷困,主仆分际还是得守的,只是……她看一眼笑得两颊生绯的女儿,这样似乎也不错,至少女儿多了几分生气,身子似乎也强健不少。

  用完膳,张婶张罗着大家收拾。

  凌湘从怀里拿出一枚玉佩,挂在女儿胸前。「这是你爹给我买的,本想留着给你当嫁妆,可如今你长大了,也该想着打扮了。」

  凌馥双抚摸着玉佩,她不懂玉,不知道价钱贵贱,不过这块玉雕工还算细致,上面那个捧瓜的娃娃,表情活灵活现,可爱极了。

  突然间,一道灵光闪过,她倏地抬头,惊愕的望向母亲的笑脸。

  她想起来了!午时过後,程老爷子会派来几个嬷嬷把原主带回程家,娘为此还兴奋不已,以为终於盼到出头日。

  她记得娘替原主换上新衣服,还殷殷叮嘱,要讨得老爷子、老夫人的欢心,要原主别抓住那些年的气恨不放,娘是这麽说的——

  过去的,便让它过去。

  原主一一应下,并在心底发誓,要受人看重,要让娘母凭女贵。

  然後原主进了程家,被记在柳氏名下,与六个年纪差不多的堂姊妹们一起上课、学习宫廷礼仪,这些全是为了两、三年後的选秀做准备。

  那次选秀,比自己大两岁的程馥玫嫁给二皇子当侧妃,而她,差一点点被五皇子挑中。

  所以大伯父联姻结党、扩大势力的计划,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完蛋了,要是历史没有改变的话,就是今天了!

  怎麽办,她要怎麽说服娘别让她进程家?但这是娘亲心心念念的大事,她根本无法在短时间内说服娘亲改变心意,不,更准确一点来说,就算给她几个月的时间她都不一定有把握能游说成功。

  来不及了,看来她只能先避开。

  主意一定,凌馥双猛地起身道:「娘,我还有两张大字还没写呢,我回屋里去。」

  自从女儿大病初癒,几乎把那些功课全给丢下,如今见女儿自动自发,凌湘甚感安慰的道:「好孩子,你总算把娘的话听进去了,这才是正道,做菜、养鸡鸭,都不是正经闺秀该做的事儿,你年纪小,自然贪玩些,但再过两年就要议亲了,可不能再这样毛毛躁躁的。」

  「是,双儿明白。我先扶娘回房歇息。」凌馥双边说,视线却忍不住往外飘去,暗自祈祷程家人不要太早出现。

  凌湘起身,看着女儿,满心安慰。

  第二章 我发誓我不是凶手

  娘亲方歇下,凌馥双就偷偷摸摸的从後门溜了出去。

  她并不确定穿越加重生後,会不会改变历史,程家是否会在今天找上门来,但有备无患总强过有患无备,她先开溜就对了,之後的事之後再说。

  悄悄关上後门,她用後脑抵着门板,思索着究竟该往哪个方向走,想了老半天,她决定到大街上找家当铺问问,娘给她的玉佩价值多少银子。

  说真的,凌馥双有点後悔,人无远忧,必有近虑,她明知道接下来要面对什麽问题,怎麽就没早点筹划?成天混吃等死,只琢磨着把日子给过舒服、肚皮喂饱就心满意足了,真真是没有远见呐。

  可是这似乎也不能怪她,她就是个没远见的,同期进来当警察的,多少人都升到警官了,只有她,还在派出所里当个苦巴巴的小可怜。

  不行,这个坏毛病得改改。

  想想每个月向程家拿那十两银子的卑微;想想路过酒楼时,想进去饱餐一顿的冲动;想想就算没LV,也想试试上好绫罗绸缎的渴望……这些事情,没有银子都做不了。

  看来她得好好运用二十一世纪的智慧,让自己变成个小地主,好歹自给自足,不必去蹚程家那淌浑水,好歹别让母亲、笔儿和纸儿落入那种不堪的下场,好歹不必嫁入夏家,陪人家演戏……

  凌馥双深吸一口气,对自己信心喊话,她必须振作起来,加油、加油!她握紧双拳,鼓足了勇气後,一旋身—— 她还没来得及迈开脚步呢,就撞到一个走路歪斜不稳、身高至少比她高了三十公分以上的男人,两人双双摔倒在地。

  痛啊痛啊痛……凌馥双闷哼一声,一时间疼得站不起来,她翻转一圈,先远离那男人五十公分再说,接着她揉揉脚,再揉揉可怜的小屁股,这才慢慢站起身。

  她看向男人,有些困惑的微微蹙起眉。奇啦,这位大哥怎麽赖在地上不动呢,可是看起来又不像是昏倒了,毕竟他的两只眼睛还瞪得老大,犹豫半晌後,她蹲下身,细细观察对方。

  目测他的身高约一八五,体重嘛,应该差不多七十公斤,年纪约二十岁上下,剑眉凤眼、五官深邃,有「魔戒」电影里精灵王子的fu,而且身材壮硕,是肌肉男一枚,他的发色黑得不纯粹,但发质柔顺,眼球微蓝,哇,遇见混血儿了?

  看起来人模人样,有几分英气,但不确定是好人坏人,她才不会以貌取人呢,在她侦办过的案子里,不乏英俊帅气的杀人凶手。

  「你怎麽不起来,喝醉了?」凌馥双才刚说完,马上自行推翻这样的假设,因为她闻到他身上传来淡淡的血腥味,她将视线从他的脸上往下移,这才发现他的手捂着腹部,指间有血渗出,但流量不多。

  「扶我起来!」男人沉声下令。

  她彷佛没听到他说话,一股脑的沉浸在自己的幻想里。嗯,他的声音性感醇厚,不晓得歌喉如何?唱两句给姊听听……随即她被自己的想法逗笑了,就算他的歌艺再好,她也没办法在这个时代把他捧成偶像歌手,当经纪人发家的想法还是省省吧。

  「扶、我、起、来!」他紧咬着牙,口气硬了几分,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哇咧,你以为你姓皇名帝、字寡人吗?要不要喊两句朕来听听?」凌馥双看不惯他那颐指气使的模样,没好气的堵了回去。

  男人心一惊,顿生警戒,她是什麽身分,竟敢开皇帝的玩笑?

  她本来不想理会他,打算拍拍屁股走人的,但是见他眼神开始涣散,表情也渐渐变得迷离,她那警察魂瞬间又燃烧了起来,她可是人民保母,老百姓有难,她岂能置之不理?於是她拉起他的一只手,用自己纤细的小肩膀,奋力把他撑了起来——

  夭寿骨,吃这麽壮做什麽,打泰拳吗!

  凌馥双虽然腹诽不断,但还是很有良心的问道:「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他没回答她,抽回自己的手,使出最後一分力气往前走。

  五步?他是她的隔壁邻居?起初的错愕过後,她马上追上前扶着他的腰,跟着他往他家後门走。

  门没锁,只是虚掩上,凌馥双把门推开,把他扶进宅子里。

  穿越到这里半年了,她完全不晓得隔壁有住人,这里许多房子都是空的,当初程仲儒就是看准这里邻居少,三姑六婆把程家丑事传出去的机率低,才在这里置外宅的吧。

  而且令她意外的是,他居然还有力气领着她往前走,虽然脚步缓慢,但好歹是自己走,否则她哪扛得重他啊!

  他们慢慢走到一间屋子前面,他往里头指了指。

  这次她依旧用双手轻轻一推就把门给推开了,屌了,他以为这里是尧舜时代,夜不闭户,路不拾遗?门都不带锁的。

  终於把人给扶躺上床,摆平,呼……凌馥双吐了好大一口气,接着只要找到他的家人,让他家人照顾他,就没她的事了。

  「有人在吗?」凌馥双快步穿梭在为数不多的房间,同时高声喊着,但始终没有人回应,而後她又前院後院巡了一遍。「有人在吗?」

  最後,她发现了一个事实—— 他是独居少年。

  算了,反正她已经把他送回家了,剩下的不关她的事,对,不关她的事、不关她的事、不关她的事……她像念咒似的,一面往後门走去,在经过独居少年的房间时,她还加快脚步,刻意把脸转向另一边。

  她谨记教训,善良是一种糟糕的德行,人善只会被人欺,原主的经历充分教导她,善良和愚蠢是同义词!

  不关她的事、不关她的事……咒语在凌馥双拉开後门的瞬间戛然而止,她用力跺了一下脚,用力骂自己,「凌馥双,你这个白痴!」

  对,她就是白痴,她已经不当警察了,干麽还当人民保母,她是白痴、白痴、大白痴!

  在一声声白痴的骂声中,她关上了後门,转回身去找木盆、烧开水、找剪刀、找烈酒、找……

  当凌馥双再次站在昏迷的独居少年跟前时,她恨死自己了,但她还是认命的拿起剪刀,把他的衣服剪开,剪刀开阖之间,该看的、不该看的风景慢慢展露,在初遇他胸前的小红莓时,她的手顿了一下。

  「该死,我会长针眼!先说好,我非常不乐意看,你醒来千万不要叫我负责任,本人在下我,是未成年儿童。」她深呼吸了一口气後才继续往下剪。

  她嘴巴说不乐意看,但是那腹肌、那人鱼线……啧啧,这位小鲜肉真不是普通的诱人,要不是姊阅人无数,肯定会着迷。

  「身材练得不错嘛,该不会是什麽武林盟主吧?有意思的话,下回给你介绍女朋友,喜欢机灵的挑黄蓉,喜欢美丽的挑王语嫣,深情的有阿朱,调皮的有钟灵……」凌馥双的一张小嘴碎碎念个不停。

  她承认,在陌生朝代,替一个快死的男人处理伤口,她确实害怕,谁晓得待会儿会不会有人跳出来,指着她大喊凶手,好心顿时成为驴肝肺。

  终於剪到重点部分,她往横向剪,上横下横中一竖,工字型剪法,她拿他当成实验蛙,等剪完最後一刀,翻开里外两件衣服,再拿起棉布巾,沾上温水,替他擦掉血渍後,她看到了——

  「左下腹伤口,长十公分,深一公分,未伤及内脏,推测为二十公分左右的利刃所伤,伤口由上往下。」

  凌馥双再翻起他的身子,从衣服缝里往他的背看去,很好,背部没有受伤,再剪开他的两条裤腿,小小探两下。

  「上半身及下半身都没有其他伤口,可以推断造成腹部伤口的人,是身高一百公分左右的……五岁小童?不会吧,你是做了多恶毒的事啊?」

  检查过後,她拿出烈酒倒在棉布巾上,擦拭他的伤口当做消毒,接着从腰包里掏出针线,拿他当屍体缝了起来。

  她不疾不徐,慢慢处理。

  无妨,昏倒的人,对痛觉敏感度低嘛。

  等把他的伤口缝完,凌馥双才意识到不对劲。「不对,这麽小的伤口不会造成昏迷休克,所以……嘴唇暗紫,代表有缺氧现象,指甲发黑,是中毒?此毒专攻心肺,导至缺氧,脏器萎缩了吗?不会这麽快吧,如果是真的,这麽狠的毒药,是什麽呢?」

  她不知小鲜肉中什麽毒,但她知道自己完蛋了,救了一个必死男,这里可没有科学办案,要是不快点离开,被第三人撞见,她肯定会被诬赖到死。

  凌馥双歪着脖子,悲悯的盯住他好半晌,下定了决心,高举双手道:「对不起,我只能帮到这里了,我不是毒物科专家,接下来……」她重重叹气,将他的伤口包紮好,再将棉被拉高,盖住他赤裸的身子。「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你别太执着,说不定你运气好,这边死一死又到别的地方穿越重生。拜拜,祝福你!」

  说完临别赠言,她便打算离去,不料一转身,竟看见门口站着两个大男人,前面那位白衣飘飘,除尘若仙,眸光深邃幽远,内敛沉静;後面那个穿着墨色夜行衣,五官坚毅沉稳、英气逼人,一副少年大器、精锐张扬的模样,且两人正用似笑非笑的表情直勾勾地望着自己。

  一黑一白,会不会是无常兄弟?死了死了,她要被当成凶手一号了!

  凌馥双高举双手,郑重表明立场,「人不是我杀的。」

  就算到阎王爷面前,她也要坚持事实,好心人和凶手该待的地狱层级可不一样。

  白无常微哂,像是她说了什麽笑话似的,不再多看她一眼,经过她身边後来到床前,从怀里掏出青瓷瓶,倒出两颗红色丹药,随手将瓷瓶放到一旁的几上,再扶起受伤男子,将丹药喂进他嘴里。「水。」

  凌馥双马上转头看向黑无常,重复道:「水。」既然是熟人,自家地盘,他应该更清楚水在哪里。

  「没听见吗?水!」黑无常扬起两道黑眉毛,整个人顿时鲜活起来。

  点点头,她有听见啊,但……下一瞬她马上反应过来,人家是叫她倒水。「哦、水,马上来!」

  唉,如今她被两个如此高大的无常兄弟给压迫,也只能低头了。

  凌馥双乖乖走到桌边,倒了一杯水,再回到床边递给白无常。

  这时候,她发现刚刚躺在床上、进入弥留状态的病人,竟然……张开眼睛了?!

  哇!了不起,中国古代医术竟然如此精良,西医拿什麽比……不对不对,药才吞进去三秒钟,怎麽可能这麽快就发挥药效,见血封喉都没这麽迅速。

  他肯定是装晕,那他肯定也知道她像解剖青蛙似的,用一把利剪,把他的衣服从领口一路剪到男性特有器官上方?

  天哪,真是尴尬死了,就算要解剖青蛙,她也会顾及青蛙尊严,先把人家给弄晕啊……

  不过片刻功夫,小鲜肉的嘴唇恢复正常色泽,脸上的苍白慢慢退去。

  「六弟,感觉如何?」白无常问道。

  「好多了。」小鲜肉虚弱的朝兄长点点头。「这次是我大意。」

  「受过教训,下次行事才会谨慎。」

  黑无常凑近,摸摸小鲜肉的头说:「六哥,你还成吗?我运气助你解毒,好不?」

  「行!」

  凌馥双难掩惊讶,她本以为小鲜肉没死也只剩半条命了,没想到两颗红丹药下肚,他居然能闲话家常,那究竟是什麽神奇小药丸啊?

  按捺不住好奇心,她轻轻挪移脚步,悄悄来到几边,想研究一下瓷瓶里头的丹药,没想到一只手才刚伸出去,指尖都还没碰到瓶身呢,黑无常便早一步将瓷瓶给抢走。

  「还不去烧水!」黑无常斥喝一声。

  「烧水?」凌馥双困惑的指指自己,不太确定黑无常是在对自己说话。

  「怀疑?」黑无常微扬起眉。

  她不满的瞅着他,忍不住腹诽,他那对眉毛真的很有戏,如果他吞下哑巴药,光靠那对眉毛,也能跟外界沟通。

  「我是救命恩人又不是仆人。」她闷声道,可是没有勇气造反,还是乖乖跑去烧水。

  直到她走远,宁熙研才淡淡开口,「脚步虚浮,大病初癒,未曾好生调养,不是个有武功的。」

  「六哥,你在哪里捡到这个娃儿的?」黑无常问。

  「不是捡到,是撞到的,方才体力不支,在路上撞到她,是她扶我回屋,帮我治伤。」是个逃家丫头吧,想起她作贼似的动作,小鲜肉忍不住发笑。

  「六弟也听见她的分析了,你真是被五岁小童所伤?」

  小鲜肉点点头,回道:「是。」

  「不会吧,六哥到底是做了多恶毒的事啊?」黑无常调侃道。

  「去!」小鲜肉没好气的踹了黑无常一脚。

  白无常微笑,六弟能踹人,表示伤口确实不严重。

  「那孩子是银裳观音的儿子。」小鲜肉也知道自己确实小瞧了那个不过五岁的孩子,更没想到那把小小匕首竟会淬了毒,果然,有其母必有其子。

  「银裳观音有孩子?」黑无常难掩错愕,他曾和对方交手过,她明明只是个还没长开的小丫头。

  「意外吧,银裳观音的样貌不过十三、四岁,怎麽能有一个五岁儿子?我本也不信,後来在她的住处找到一本册子,里头记录了她采阳返少的秘方。」小鲜肉吐了一口气,可惜没抓到银裳观音,否则就可以证明云贵妃有罪。

  「别担心,作恶多端者逃不过下场。」白无常拍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黑无常摩挲着下巴,半晌後说道:「那丫头模样虽然不差,可看起来就是个傻的,何况才十来岁年纪,怎麽能分析得这麽精准?」

  「我也讶异,好像她亲眼看见似的。」重点是,她居然不害怕、不避讳,剪了衣服就给治伤,正常姑娘逃都来不及了,她居然敢对着男人的裸身大放厥词?

  想起她说的话,一抹笑意悄悄漫上小鲜肉的眼底。

  白无常看着他的表情,微诧,下一刻抓起他的手细细检查。

  「五哥,怎麽了?」小鲜肉不解的问。

  「六弟,那丫头摸过你的手吗?」

  「摸过。」何止手,他全身大概都被她摸透了。

  「可是你并没有起疹子。」

  是吗?小鲜肉直觉抬起手一看,果真……他惊奇的望向五哥,只见五哥对他点点头,笑了。

  「七弟,帮个忙,查查那个小丫头的来历。」小鲜肉急道。

  「没问题,我会尽快给六哥消息。」黑无常成竹在胸的拍拍胸口。

  凌馥双看了一眼紧闭的房门,犹豫了老半天,在阶前坐了下来。

  一刻钟前,她偷偷打开小鲜肉家的前门,探头一望,居然真看见程家马车停在自家门前,她赶紧把头给缩回来。

  历史没有改变,程家还是在她十三岁这天上门,娘亲还是期盼她能够认祖归宗,成为程家的女儿。

  那麽,逃得过今日,能够逃得了明天,甚至是一辈子吗?

  她可以不理会程家的逼迫,却无法不理会娘亲的执着,一个把女儿前程摆在第一位的母亲,她无法狠下心与之作对,但程家是狼窝虎穴,一旦进入,甭想脱身。

  她到底要用什麽方法才说服娘亲对程家和父亲死心呢?

  来到这个时代,最辛苦的不是对抗恶劣的环境,不是没有脸书可以刷、网路可以连,而是应对与自己格格不入的生活态度与价值观。

  她无法向娘亲解释,人生而平等,女儿当自强,也无法让所有人相信,女人除了嫁人、生孩子,还有别的用途。

  想到这里,凌馥双一对好看的细眉越锁越紧,下意识轻轻咬着食指。

  突地,房门被打开来,白无常和黑无常一前一後走了出来,发现她还坐在门前,黑无常没好气的问:「你怎麽还不走,等着领赏吗?」

  她蓦地抬头与黑无常对视的那一瞬间,灵机一动,一个绝妙的主意跃入脑海,惹得她笑得眉眼生辉,整个人突然漂亮起来。

  她站了起来,微弯了弯身子,朝房内望去,病人已经躺平,哥哥、弟弟准备离开,意思是,死人复活记已经成局?她的目光再次回到黑无常身上。

  「不要这样看我,你以为我是烧鸡吗?」黑无常恶狠狠的瞪着她。

  凌馥双一点也不害怕,她学过一点心理学,他的眼神很凶,但颊边透着笑意,肩膀放松,手也随意地背在身後,那不是对自己心存恶意的模样。

  「公子真能干,一下子就猜中了,不过不是烧鸡,是烧鸭。」她故意开个小玩笑,与他套近乎,笑得眼睛都要眯成一条线了。

  「你把本公子比做鸭?」黑无常怒眉一横,威力大了一点点。

  她还真不知道,在这个年代,鸭也有某种程度的暗示,真是越急越容易出错,她抱歉一笑,不管有没有踩到地雷,先道歉先赢,伸手不打笑脸人嘛,何况尽快进入主题才是正道。

  「对不住、对不住,小丫头是饿得凶了,胡口乱言,无常公子千万不要放在心上。」

  无常公子?宁熙青的脸色难看了几分,这丫头老是绕着弯儿骂人,他跟她有仇吗?

  宁熙研看看自己的一身白与七弟的一身黑,顿时想明白了,忍不住噗哧一笑,但很快的他便止住笑意,问道:「小姑娘,你没离开,莫非是有事,希望我们能够效劳?」

  凌馥双扬眉笑开,和聪明人说话真轻松,比起黑无常那个笨蛋……莫怨莫怪,人的脑细胞量是无法勉强的。

  「请问里面躺着的那位……」实验蛙。

  「傅子杉,那是他的名字。」宁熙研接过话。

  「哦……傅子杉。」等等,傅子杉?!她的双眼瞬间睁得比牛眼还大。

  前世原主经常捧在手中看的《辕朝神捕傅子杉》话本,里头的主角就是他吗?!据说那话本是真人真事真实演出……

  「怎麽了?」宁熙研看着她惊诧的反应问道。

  凌馥双指指房里,再确定一眼,没想到小鲜肉居然突然转头,恰巧与她四目相望,他那凌厉的眼神,害她的小心肝狠狠震颤两秒。

  她连忙把头缩回来,把门给掩上,再打量眼前的两个人,目前看来,三人当中,白无常最良善无害,於是她对着他小心翼翼的问:「他就是大名鼎鼎的辕朝神捕傅子杉?」

  大名鼎鼎?神捕?宁熙研和宁熙青同时皱起眉头,互视一眼,心里有着同样的想法,自家兄弟什麽时候闯出这个名号了?

  光是替被诬告者讲几句话,帮忙抓几个江洋大盗,就变成神捕?那京城里的神捕不就多如过江之鲫?不过话说回来,倘若六弟隐在这个身分後面,确实可以做不少事。

  宁熙研眼里出现一抹光彩,表情神秘地朝她点点头。

  「天!我居然救到神捕大人,这算不算建功於朝廷,立福於万民?」凌馥双拍拍胸口,一脸得意。

  真真了不起,这种了不起的际遇,只有穿越女才可以享有。

  看着自鸣得意的她,宁熙研不禁失笑。「姑娘还没说,在下能够为姑娘效劳什麽?」

  「哦,方才听你们的对答,我猜,傅神捕若非两位公子的亲戚,定也是知交好友,对不?」

  「是。」

  「既然如此,虽然不是人人都有受人点滴、涌泉以报的情操,但看在你们身为亲朋好友,而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分上,公子是不是可以稍稍的帮助一下可怜、无助、茫然的小女子我?」

  「可怜?无助?茫然?」宁熙青忍不住嗤笑出声,他还真看不出来她哪里可怜无助茫然了。

  宁熙研被她勾起了兴趣。「有任何困难,小姑娘尽管开口,只要在下能力所及,定倾力相助。」

  「可以的、可以的,只要公子买下我们一家六口。」

  「什麽?!」宁熙研和宁熙青同时惊呼一声。

  「救命之恩,何劳他人还报,五哥,让小丫头进来吧。」傅子杉的声音从房里传了出来。

  凌馥双心头一震,是实验蛙在讲话?

  小说里刚解完毒的人不是会累得昏睡三天三夜,他的精力怎麽这麽旺盛?难道身为神捕,身体机能与正常人不一样?

  宁熙青一笑,眉毛扬出一道不可思议的弧度。「进去吧,有傅神捕亲自报恩,看来你这个小丫头的福分大得很。」

  话落,宁熙研和宁熙青相偕离去,留下她傻立在原地。

  凌馥双看着虚掩的房门,心头一阵不安,要是她二度走进这间房,等着她的是生门还是死路?

  这年代的男人自尊心强烈,他被她剪剪又剥剥,心中的羞愤会不会强过对恩人的感激?

  她是俗辣,禁不起吓的,看来她还是另寻蹊径吧,要是真的不行,她可以试着说服张婶、张叔迷昏娘,大夥儿再手牵手、心连心,一起远走高飞。

  想到这里,凌馥双脚跟儿一旋,就要往後门走,没想到一颗「石头」撞开房门而来,从她颊边呼啸而过,带起一阵风,随即落到地上。

  惊吓过後,她定眼细看,眼前不远处……不会吧,这个败家的,竟然用银子偷袭她?

  那银子、根据她穿越不久的经验,至少有十两,是程家一个月给的钱。

  想也不想,她弯腰低身把银子捡了起来,迅速塞进怀里,对着房里的人道:「这十两银子就当傅神捕已经报过救命之恩,从此山水迢迢,两不相见。」说完,她迈开小短腿急急往外跑。

  开玩笑,原主是他的头号粉丝,她可不是!

  「信不信,下一锭银子会直接命中你的後脑正中央。」

  飞奔的脚步突然一顿,凌馥双很肯定她这是被恐吓了,现在这种局面,她要往前还是往後?

  「还不进来?要我数到三吗?」傅子杉沉声道。

  「不必、不必,我进来了。」

  她不确定实验蛙为什麽非要见救命恩人一面,不过她又不是国际巨星,没那麽尊贵的,给人家见见,无妨。

  於是,他还没有开始数数,她已经飞快出现在他面前,巴结讨好的冲着他笑。

  不过她的笑,大有深意——

  意思是,您别杀我,虽然小女子救人的手法不地道,总归是好心肠。

  意思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您不爱当浮屠没关系,小女子也没想过踩着您的头往上爬。

  「说!为什麽要把自己一家六口给卖了?缺银子?」

  他的口气还是维持在零下五度,表情还是不够香,但是会这麽问,代表—— 一,他听见她和黑白无常的对话;二,他有报恩的意图。

  这念头让凌馥双松了一口气,考虑了一会儿後道:「不是真的买卖,只要找个人假扮人牙子到我家里,吓吓我娘,让她愿意跟着我离开,就成了。」

  「为什麽要这麽做?」

  「故事很长,傅神捕身上还有伤,不如……」

  「那就长话短说。」

  看着他坚持的目光,凌馥双轻叹,这人还挺霸道的,不过也没差,反正这种破烂事讲出去,顶多是没面子,不会伤筋动骨。

  於是她开始讲故事,从老妈倒楣的一生讲起,说自己不愿意进程家,说想要远走高飞的想望,也说自己想编个谎话,让娘亲相信程家没良心,她必须让娘亲对程家彻底死心,必须脱离程家……说着说着,她的眼底不自觉流露出一抹哀伤。

  才多大的孩子,竟得背负这些,不知不觉间,傅子杉的臭脸出现一条裂缝,从中透出一丝温和,他放软语气问道:「这麽做你甘心吗?程家拿走的,是属於你的身家。」

  「银子可以再赚,但要是人生走岔了,就再也回不了头了,有的时候认赔出场,比陷在泥淖中进退不得、翻腾挣扎,更聪明。」

  他反覆咀嚼她的话,认赔出场,会是更聪明的做法?

  傅子杉深沉的目光落在她身上,看着她清彻的眼神,沉稳冷静的姿态,依照她的年纪,不该有这样的体悟。

  「倘若回到程家,你或许有机会挣回该得的,也能替你娘讨回应得的名分。」

  凌馥双摇摇头,原主前世经历过的悔恨痛苦她可没忘记,若她以为能够因为自己是穿越女的身分而改变历史,她就不仅仅是笨了。

  她垂眸想了想,轻声道:「我觉得……」

  「觉得怎样?」

  「我觉得人不是莲花,无法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人会被环境污染,心思会因为环境而变坏,没有人喜欢去伤害他人,但被环境逼迫到某个点,就会给自己找到合理的藉口去伤人。我不想变成这种人,不喜欢自己的心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晦暗,我喜欢乾净、正直的自己。」说完,她抬起眼眸与他对视。

  傅子杉看着她淡淡的神情,彷佛看见慈悲。「知道了,回去候着吧。」

  凌馥双不解的微挑了下眉,他这话是什麽意思?要帮忙还是不帮忙?

  回去候着,会候出好消息还是烂结局?万一他的动作比程家慢,她会不会还是脱离不了轮回?

  她看看实验蛙,再想想自己,算了,靠山山会倒,怎麽也没有靠自己来得稳妥。

  她没有吱声,闷闷的起身走出房间,从後门离开。

  凌馥双并不知道,这时候的实验蛙已经有足够的力气坐起身,他仔细检查自己的身体,再次感到讶异,他的身子被那个丫头从上摸到下,从左摸到右,在她帮他裹伤的同时,分身还不小心被她拂到两、三次,可是他都没有起红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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