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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录] 《少发呆!》(大智若愚1)作者:李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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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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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少发呆!
系  列:大智若愚之一
作  者:李葳
出版日期:2012年4月26日

【内容简介】
高中时代,话不多、总是手不离书的傅大智,
在郑若愚眼中是标准怪人,也是说话一针见血的好友。
毕业后大家各奔前程,怎也想不到十数年后,
两人再聚,大智成了他的鬼畜总编,镇日以鞭打……
不,是鞭策他为乐。就在若愚肩膀上的重担终于卸下,
可悠哉喘口气的时候,傅大智突然的“断讯”,
意外启动了若愚心里的某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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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21:10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卖艺也卖身

  “对、对不起,请你再说一遍。”

  郑若愚明知此话一出,等于一脚往男人的地雷区狠狠踩下去,铁定炸得浑身酥脆,比夜市鸡排还香喷喷,奈何兹事体大,他不得不开口再确认一遍。

  果不其然,坐在他面前的男人,高高地扬起了一道生就跋扈嚣张的浓眉。

  特别是眉弓处的ㄟ型,夸张地顶到了发际线——要知道,男人的额头已经够高了,若不是经过长年的训练,让那儿的筋肉松散到足以轻易被推挤上去,绝对做不出这种叫人看了会恨得牙痒痒的讽刺曲线。

  他曾经拿着镜子试着做出同等曲线的挑眉动作,但不知道是眉毛的灵活度不够,还是五官欠缺运动,不听使唤,每当他企图将左边眉头抬到高点时,右边的嘴角就会往下歪斜,如果不信邪地换成右眉去顶替,右边唇角就会向上咧开,变成三分哭、七分笑的鬼脸——岂一个“囧”字能形容。

  听说日本有个医疗机构,正在研究以“大笑”治疗中风病患的方式。

  假如证实有效的话,若愚一定报名当医院的志工,天天去报到,朝病患“挑挑眉”,好解救天下受瘫病所苦恼的广大苍生,顺便还可种福田,看下辈子投胎能不能当个亿万富翁。

  别看若愚还有“余力”在心中打哈哈,其实他是仗着两人同窗时期对男人的了解,才充分利用了男人挑完眉头之后这个小小的空档,将因为紧张而迅速在喉头累积的口水慢慢地吞咽下去,并藉着研究男人眉头抬高的角度,移转那股朝他不停地推挤过来的冰冷视线压力……

  切,他想骗谁?

  要不是他用膝盖想也知道,男人不可能让路给自己落跑,他早就夺门而出了,谁还会在这儿承受男人那尖酸刻薄、睥睨小虫般的眼神虐待?

  绰号“省字大魔王”的男人,终于酝酿完了希区考克级的恐怖气氛,缓慢张开他丰厚性感、可比乔治库隆尼的阔嘴,赏给了若愚轻不可闻的三个字——

  “再一遍?”

  若愚知道他没有重听。

  即使十几年前他们就读高中的时候,自己曾偷偷怀疑过他青春无敌的外皮里面,其实装着一个七老八十、无欲则刚的臭老头子——因为他是唯一一个即使看到女神(当时的校花)降临本班,还能当个坐怀不乱的柳下惠,没有争先恐后地挤在门边,只为一嗅女神幽香的人。

  可是撇开男人的心智年龄不提,不听重金属摇滚乐、不爱戴耳机的他,再怎么操劳他的耳神经,也不可能不到三十就耳背。

  所以男人重复自己的话,不是在“确认”他说了什么,而是在“反讽”他、“恐吓”他。

  譬如,用国小老师的口气回道——

  我说的国语这么标准,我的声音如此清晰,你有哪个字听不懂?听不清楚?听不明白?蛤?

  或是用黑道大哥的口白说——

  靠杯!你是跟天抢了胆,还是吞了龙的鸟蛋可以长生不死,居然不怕死地叫林背再跟你重复一遍刚才讲的话?

  郑若愚打了个哆嗦。

  要命,在脑海里面,男人的黑道扮相实在太逼真,让他不由得剉了一下,幸好没尿裤子。

  可是话说回来……男人现在正对自己进行的,套用记者先生们最爱使用的语词——一个讨债的动作,不也和黑道没两样吗?他噗哧一笑,“天谴”立刻“啪”地降临!

  “好痛!”

  哀怨地摸着脑门,郑若愚抬起眼眸,瞅着方才赏了他额头一记手刀的男人,嘟嘴道:“反对暴力!”

  “你发呆在先。”冷冷地指出。

  “我才没有发呆,我只是……只是……不小心想远了一点。”弱弱地辩解一句。至于方才想得有多远?大概就十万八千里那么远“而已”。

  “那就叫做‘发呆’。”

  原谅我问候你老木一声,敢情“发呆”两字的国语辞典定义,是你撰写的喔?!——若愚多想将这句话说出口呀!

  可是他知道,第一次不慎挨打是意外,第二次明知会被打还自己嘴贱地讨打就是有被虐狂了。而他郑若愚百分之百没有被虐的倾向,绝对没有。

  “第一本稿子,什么时候给我?”一副不想多废话,直接切入主题的男人,按若愚的要求,“再一次”开口说。

  “所、以、说……”若愚发誓自己真的不是在装傻,回道:“我什么时候讲过要写啥东东了?为什么你讲得这么理所当然,好像我们早已经说好?”

  这时男人秀出一连串流畅、帅气度暴表的动作——从西装口袋中掏出了一张折叠的纸张,啪地打开,咻地伸手将它贴至他的眼前,近到他鼻头喷出的气体都能鼓动那张纸的程度。

  “有凭有据,你想抵赖?”

  距离这么近,就算是个大近视眼,谁能看得清楚那上头写了些什么?不过若愚不必看也晓得纸上写了些什么,因为……

  “要我念给你听?”

  我哪敢!

  虽然在自由民主的时代,奴隶制度早已经废止,贵族不再享有特权(天龙人除外),人人生而平等,“但是”有些东西是亘古不变的。像是弱肉强食啦、或是阿斗是永远扶不起的阿斗啦、败犬只能看着胜犬口中的骨头流口水啦等等等……凑巧,他和男人之间的“权力结构”也是其中不变的一种。

  拿知名人物来比喻的话,如果男人是浮摩斯,他不是男人身旁的华生,也不是男人的死敌莫里亚蒂教授——对,很不幸的,他的地位像是华生养的那条狗,他连做浮摩斯自己养的宠物都不够格!

  再拿卡通钢弹来比喻的话,如果男人是搭载着GN光束的新型机体,自己不是同侪的初代钢弹,更不是操纵钢弹的驾驶员,他充其量只是一台负责运送补给、装备到宇宙站的小型太空船。

  若愚晓得这种比喻,颇有贬低自己之嫌。

  他也不喜欢自卑,他了解自己有众多的优点,包含——感谢父母惠赐给他的这一张还不赖的小白脸。可是若愚最自豪的优点就是——他从不自欺欺人。

  面对着二十八年的人生里面,前所未有的低潮期——

  没有固定的工作;女朋友不但跑了,还投入了自己恩师的怀抱;连自己最后的居身之所——感谢阿嬷遗留给他的八十年老平房一栋——都因为拿去贷款,缴不出钱而要被法拍了。

  在这种时候,他没有把自己评价为一只一踩就扁的小小蝼蚁,都已经算是高估了,况且还要拿自己来和眼前的男人做比对!

  边嘟囔着“这不是自取其辱吗?”,若愚边畏怯地瞄了瞄纸的后方那张表情森冷到不行的脸庞。

  彷佛与“挫折”两字无缘的自信态度。

  浓而修长的眉、刀凿如壁的鼻翼,眼神锐利的深邃黑瞳,生就一张性格小生的刚毅面孔,再加上一百八十几公分、宽肩窄腰的一流体格——没去当男性时装杂志的模特儿,饶是暴殄天物。

  可是男人最最使人大出意外的是,在他潮到需要数台除湿机同时运作才不会滴水的性感外貌底下,竟藏着骚人墨客的灵魂。

  ……吃惊吧?

  这样一个适合黑西装或脱光光的男人,职业不是卖弄肌肉魅力的猛男,不是性好暴力的黑道讨债集团,而是个满腹经纶的文人雅士,是个左手能写诗、右手可题词的文艺青年。

  遥想当年若愚认识他的时候,男人已经是校内公认的才子,是校刊社的社长兼主编。夯不啷当,经过十年的学习历练,业余转为职业——如今他已经是独当一面的总编辑,主宰着旗下上百位作家与每年上千本出版品的命运。

  ……反观我呢?呵,残酷的生存大战中,一名惨遭淘汰的逃兵。

  不行!说好不负面的,怎么动不动的悲观又上身了?若愚摇了摇头,想甩开头顶的乌云,“咚”地,脑门上再次中了男人的无情手刀。

  “痛!”这回疼得眼睛都冒汗了,他赶紧用双手护在脑门上,只敢在心中召唤草泥马。“你别再打了,再打下去,我不发呆,也会被你打成呆子!”

  “你再发呆,我照打。”

  简洁明快地回答完后,男人抖了抖手,晃动着那张纸,朗声念道:“我,郑若愚以一百万为代价,即日起一年内将接受傅——”

  “我知道、我知道,我知道那张纸上面写了什么!”若愚面红耳赤地打断他,生平第一张签下的借据(当然更希望这是最后一张),自己怎么会忘记?“我很感激你愿意借我这一百万,解我燃眉之急,我也知道我答应你,未来的一年我会接受你安排的任何工作,可是……”

  重点来了。

  “如果你给我安排的工作,是要‘愚文’替你写书,那……抱歉,你恐怕是借错了人,也打错算盘了。”

  若愚两手一摊地说:“那个曾经写了几本愚蠢的纯爱小说的‘愚文’,已经江郎才尽,再也挤不出半个字了。现在在你面前的,是一个二十八岁、身无长才的无业游民,叫郑若愚。一个七岁时是天才、十五岁时是秀才,到了快三十岁时是‘普通人’的人。”

  浇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一盆冷水,若愚也觉得由衷遗憾,可是他又没偷拐抢骗,没以性命威胁男人非得要借自己这一百万。

  “噢,还有一点,你要是反悔借钱给我……我告诉你,那个一百万我现在也没办法吐出来还你了喔,因为我都送进银行,拿去还贷款了!”

  无三不成礼,要来就来吧!这次若愚做好心理准备,要迎接男人第三次的“天谴”降临。

  可是……男人漆黑的眼瞳,既未显现失望,更未出现被他说服的动摇之色,而是平静、坚定,像两块无法撼动的基石。

  “你错了。你从没有停止过写作,只是你写在脑里,不在纸上。”

  奇了。这回手刀没劈下来,但胸口怎么像是被人隔山打牛,扎扎实实地击中了一拳,酸酸疼疼的,有种说不出的……

  可是若愚眼眶里面打转的感动,都还没酝酿成熟呢,男人就朝他丢出了一颗足以夷平他一切喜怒哀乐的震撼弹。

  “写不出纯爱小说……就写色情小说吧。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

  蛤?!若愚的嘴巴张得比烫熟的蛤蜊还大。

  “不、不、不可能的!你是在跟我说笑的吧,是不是?傅大智!”

  进屋后,首次露出笑颜的男人,以近乎“奸商”的嘴脸,微笑地说:“我想这会是个很好的卖点,你不觉得吗?”

  一点也不!

  Part1:这个总编很鬼畜!

  “唔……”

  握着滑鼠的手,感觉像是握着一个千斤顶。但实际上使它沉重的物质不是滑鼠的材质,是郑若愚的幻想力罢了。

  双眼盯着萤幕十多分钟了,他一直看着那个游标,看到它都由2D变成3D了,宛如一个透明漂浮物,萦绕在视野中挥之不去,可他还在犹豫不决地凝视着它所指向的书签,旁徨在“进入”或是“删除”的两个选项间。

  这时一只长着尾巴、手持长叉的绿色小恶魔,咚地从他脑子里面,随着一阵白烟冒出来,说——

  有什么好犹豫的?你早该把这个书签给删了!明知道那个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毒舌部落客,不可能会写出什么好评语的,你干么还去自讨苦吃!

  若愚点点头。

  没错,管那家伙给自己再多恶毒的评语,只要不去看、不去听,对方再神通广大,也无法穿越网路,对他产生任何影响。他已经受够每回只要看完了那家伙的书评,隔天就会因为宿醉而痛不欲生的日子了。

  好,说删就删!

  压下滑鼠右键,迅速跳出了功能表选单,“删除”两字大大地秀在上面。若愚将游标移了过去,正要点选下去……

  等一下!!

  咚地,又是一阵白烟由脑袋的另一边升起。长有一双迷你小翅膀,头顶着神圣光圈的白色小天使,双手合十地对着他说——

  那位先生的言词是呛辣了点,可是你扪心自问,有哪一回他不是点出了你最致命的缺点?人家都愿意分文不取地给你意见了,你怎么连去看一下的“勇气”都没有呢?

  祂顶上小光圈所放射出来的正义光辉,宛如一根根尖针,戳痛了若愚阴暗又怯懦的心,让他自惭形秽。

  况且,虽然呛辣、虽然看完他的评语之后,没有一次若愚的自尊还能保持“完璧”,但可恨就可恨在对方不是无的放矢、胡乱谩骂。

  相反地,他言之有物,精准地搔到痒处——只要曾经挖耳屎挖中大宝的,都知道那种感受有多么叫人欲罢不能。

  有时候深夜稿子写着写着,碰到瓶颈处,若愚就会回想起那一字一字砍肉见骨的言论,然后一边吐血,一边继续和手中的稿子奋战下去。

  要是若愚骨子里再“潮”一点、再“烂漫”一点,就会形容这种“茶饭不思、才下眉头却上心头”的反应,根本是他爱上了那恶毒的书评,犯了相思病(别名犯贱症候群)。

  哎哟,何必想得那么认真呢?

  小恶魔一脚踹开了天使,抢着发言。

  那家伙一定也只是想哗众取宠、引人注目,才在部落格上免费写书评,也不见得是想给你什么意见。

  再说,人家如果真的希望你改进,就会把书评寄来给你指教。既然人家没寄给你,你何必自讨没趣、自取其辱?

  原本几乎倒向白色小天使那一头的绳子,又被绿色小恶魔一口气拉回到中线。白色小天使当然不甘示弱,用祂的大屁股挤开恶魔,继续对若愚传教道——

  受辱?

  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羞辱吗?写出来的东西,没有人翻阅,才叫羞辱。

  有人不但读了你的作品,还花时间写出他的见解,不管里面是通篇的谩骂,或是捧上天的赞美,你都该感到高兴才对。因为你的文字一定触动了他,他才有动力去写出一篇文章,不是吗?

  被撞倒在地的绿色小恶魔,重新爬回了他的位置,出口成脏地说——

  拎老湿!触动,我还触电咧!你以为这是在演缠绵悱恻的琼瑶古装大戏喔?人家哪有想那么多!

  不信你自己去看,网路上面,什么样的试用、开箱、尝鲜文没有?

  书评也不过就是“书的开箱文”,对消费者来讲,免费的最伟大,但对你这写书的人能有个屁用呀?

  卖量会说话,蓝色小朋友讲话最大声,把时间节省下来,快去写稿子吧!

  就在这正邪大战到最高潮的一刻,若愚的手指忽然轻快地往“书签”上一点——进入了“嗑书狂”部落格。

  不!为什么……喂啥毁、喂啥毁、喂啥毁!

  小恶魔气愤地咬着手帕,跺脚又狂泣,不敢相信自己带坏凡夫俗子的手腕,会输给了正义小天使。

  若愚耸了耸肩膀,在心中对小恶魔说声抱歉——一听到“快去写稿子”这句话,不知怎么地,他就很自动地反其道而行了。

  换句话说,纵然天使或恶魔使出浑身解数,像孙悟空一样做了七十二变,只要“逃避写稿魔王”的如来神掌一出江湖,大伙儿都没戏好唱了。

  面对截稿期,能拖一秒是一秒,能延迟一天是一天——这是若愚最近这一年多来染上的不治之症。

  久未造访的“嗑书狂”部落格,维持一迳的清爽整洁介面。

  右手边的自我介绍栏上,挂了“我嗑书,我狂”的字句,下方相片区则放上了一张黑色胶框眼镜的照片。

  不像一些部落主放个人照强调亲切感,也不像一些部落主放的宠物照赋予温馨感。黑胶框眼镜衬着白底,一整个“我就是机车”、“我就是顽固”、“我就是喜欢用放大镜,仔细检视一切不合理”的跩调调。

  若愚在学生时代找到这个部落格迄今,也已经超过十年了。这张照片里面的眼镜从没有变动过,但部落格里面的文章量已经今非昔比,累积到一个惊人的数目,不愧他敢于自称“嗑书狂”。

  嗑书狂的阅读范围相当广泛。只要是文学类的书籍,无论是诺贝尔奖的大作,或是青少年流行文化一环的轻小说,都可以在他的书单中找到。

  他阅读的速度也相当惊人,每天至少消化一本书。虽然不见得本本写一篇书评,可是每天像日记一样更新的部落格,都会写上他读完的作品名称。

  最初若愚就是用自己的书名当关键字,结果意外发现了他的部落格,拜读了他的书评,才看第一行,他就脸爆红、心狂跳,近乎一见钟情——不过更可能是肾上腺素狂飙所误导的反应。

  到现在若愚还记得他老先生(P。S。透过他狂傲不群的文字,若愚想像这位嗑书狂应该是位白发苍苍、戴着黑框眼镜,活像疯狂爱因斯坦的老学究,或怪老头、宅男欧吉桑),劈头就写道——

  作者愚文的文字过于刁钻艰涩,看似挑战了读者的智商,实则愚弄了众人,原地空转。幸而拯救了他文章的唯一可取之处,是他自己也非常明白这一点,否则不会为自己取名为“愚文”。

  不到一百个字,若愚就被羞辱到双眼发红,两颊爆血,如果不是他那时是在学校的图书馆内,不想吃上毁损公物的官司,那台电脑在那当下已经惨遭砸机、命丧九泉的命运了。

  我取名叫“愚文”,是因为这是“若愚的文章”,才不是因为“愚弄人的文章”,你这自以为聪明的家伙!

  请原谅当年的他,口气如此嚣张。当年高三的他,不但血气方刚(小白脸也是有“血气”的好不好),对自己、对未来也充满了没来由的“我无所不能”的盲目自信。

  这股自信在他头一部纯爱小说的处女作,获得名声响亮的报系出版社举办的一年一度纯文学创作大赏新人奖后,更是膨胀到前所未有的高点。

  “清新的文字”、“令人感动落泪的纯爱”等等,翻开报章杂志的报导、专业的书评,甚至是知名的畅销作家给他写的序文,几乎全是一面倒的赞美之词。

  那时的他不要说是走路有风了,双脚根本没踏在实地上,轻飘飘地全踩在云端上了。

  可是嗑书狂的犀利毒舌书评,就像一巴掌打在他春风得意的脸上,火辣辣地烧痛了他的自尊。同时也让他莫名其妙地记住了这个部落格,记住了这个不知算是敌人或恩人的家伙。

  只不过,轮不到自己找嗑书狂呛声,好景不长,伴随着名气的水涨船高,各式各样的打击、中伤、毁谤纷至沓来,接着若愚就面临了欲振乏力的低潮期。

  得奖后短短不到五年的光景,他初生之犊的自信,也全被磨光了。

  见识过了从云端跌落到谷底的地狱,明白何谓被践踏到体无完肤,若愚还不至于颟顸得分不出何者是幸灾乐祸、落井下石的人身攻击,何者是逆耳忠言的砥石。

  在若愚决定重拾创作之笔前,他特地重温了一遍嗑书狂的书评,一篇篇过去他认为是大放厥词的文章,在谷底之时看来竟这般可贵。

  愚文最为人称道的文字驾驭功力,在笔者眼中是他不成气候的最佳象征。只有内心欠缺安全感又欠缺自信的人,才总是叨叨絮絮、倾己之力、一股脑儿地将自己掀开,有如花枝招展的孔雀般,渴望着众人的目光。

  殊不知,过度玩弄的文字,掩盖了他的另一项优点。只要扣除过于繁复、无病呻吟的空洞长文,他就能找出真正抓住读者目光的关键,直达人心。

  在嗑书狂精湛的分析下,若愚看到了孤芳自赏的自己,也看到了不面对现实、有如鸵鸟的自己。此后在若愚的心中,嗑书狂的地位便一跃为神交已久的另类知己、诤友。

  只不过,这个知己的评语实在太毒辣,若愚没胆常常来拜访,因为每回看完了他写的书评,若愚就很想弃笔……改行去卖鸡排。

  也许自己去卖鸡排,对这个急须绿色植物来拯救的地球环境而言,未尝不是好事——要不,那些印制成书的纸多浪费呀!

  可是自己欠某人的“债”还没还完之前,最好是想都不要想“退出江湖=笔坛”这回事。

  若愚滑动着滑鼠滚轮,草草浏览着嗑书狂最近的新文章。

  “……唔,我就知道。尘艾的书热腾腾才刚出来,你马上就写好了书评。”

  一看到尘艾的名字,若愚体内的酸碱值就开始不平衡,呈现轻微的酸中毒现象,甚至让他神智不清地对着萤幕的另一端搭话了。

  “什么什么……‘尘艾再一次大胆地创新了凶手的杀人手法,将国人推理小说往另一个境界推进!’?‘惊悚的杀人镜头描写与幽默对白的精彩调和,构成了本月份,不,更可能是本年度的最佳推理小说!’?啧啧,你干脆直接颁诺贝尔奖给尘艾算了!”

  边念着嗑书狂为尘艾的新书所写的书评,若愚嘴巴里的口水,可是酸到可以酿醋了。

  讶异吧?嗑书狂不是对谁都发动毒舌攻击的,世上还是有可以令这毒宅欧吉赞不绝口的作者——只是那荣宠似乎永远不会降临在若愚头上。

  尘艾的作品的确是很棒,棒得没话说。

  不过,若愚无法用不带着酸味的口吻谈论他。因此若愚决定不评论他的作品……或他的人(很不幸的,他的确认识尘艾本人,谁叫他们是同一间出版社,而且又差不多同期出道)。

  P。S。这里所讲的“不幸”,绝对不是“既生愚,何生央?”的不幸。至于是哪一种的不幸……只要有机会见过、或和尘艾这个人待在同个屋子里一分钟,大致上就能明白这不幸的意涵了。

  看够了嗑书狂对尘艾的吹捧,害自己被酸气笼罩到快缺氧,也该来场电疗刺激行将休克的心脏了。

  将页面往下拉,寻找着自己近期新书的书名。皇天不负苦心人,让他在翻了两页之后,终于找到了。

  斗大的“愚文新书《错杀》”字样,高挂在标题处,然后第一行(对,又是第一行就开铡)就狠狠地在若愚的胸口上,啪嗞地电击了一下。

  假使作者的企图是向好莱坞B级电影致敬,那么《错杀》堪称是一部成功的作品。

  只不过没了华丽又昂贵的大牌演员、不计成本砸出来的声光与视觉娱乐效果,以及由电脑动画所取代的替身之不要命演出,这样一部“该有的都没有”的B级电影,笔者总觉得像是吃了一碗牛肉面,但里头却没有牛肉一样……是否还有观赏(食用)价值?可待商榷。

  “噗!”的一声,是嗑书狂的字字句句化为佛山无影脚,将他踹倒在地的声响。接下来的“噗噗!”就是他被踹得七荤八素之后,仰天吐血的惨况。

  好。

  好极了。

  今夜就让他和他严重受损的自尊,来个不醉不归——一路喝到挂,回黄泉下的老家算了!

  “臭死了!”

  早上一走入客厅,就差点被酒瓶绊倒,破坏了一觉到天亮的神清气爽不说,灵敏的嗅觉更是被满屋子的酒臭醺到警铃大作,赶紧捏住了鼻子。

  “喂、喂……你还活着吗?臭老哥!”透着鼻音的娇声,愤怒地呼唤。

  伸出细白的脚,戳了戳横卧在沙发与茶几间的地板上,乍看以为是上了岸的大水獭,只是可爱度有着天差地别之分的“物体”。

  那物体发出了含糊的呓语,交叠在胸前、瑟缩在腋下的双臂,与曲起贴靠在下腹的双腿,打了个寒颤,缩了缩——枉费郑若嗔等了半天,老哥的眼睛还是不肯张开。

  一砸舌,只好再更委屈一点点地,若嗔嫌弃地蹲下身,用一根指头,戳了戳老哥微微浅粉色的脸颊。

  “郑、若、愚!快起床喽,出版社打电话过来喽!”

  一般而言,昏睡指数9的话,搬出出版社,若愚就会飞也似地翻身坐起。

  可是当他毫无反应,持续发出“巩……”的鼾声之际,代表他的昏睡指数已经达到3,距离睡死的指数0,只有三步之遥 ☆况相当危急——不使用非常手段是叫不醒的。

  若嗔卷起了花边睡衣的衣袖,两手圈在嘴边,竖起小指,围成扩音喇叭状,大喊一声——

  “你是谁?傅总编辑呀!你要找我哥?可是我哥在睡——”

  躺在地上的大水獭,说起就起,一骨碌地由地板上坐起身,一个脑袋晃得可比手摇铃鼓还用力,半眯着睡眼,惺忪地辩称道:“不、不、不,我没醉!不是不是,我没睡……我真的没睡……”

  啪咚!

  那没志气的模样,让若嗔忍不住脱下心爱的、毛绒绒的兔宝宝拖鞋,往自己老哥头顶上猛一敲。

  “笨老哥,你总算醒了喔!”

  “……”惺忪的眼勉强开了道细缝,左右张望。“大智人呢?”

  “傅大哥不在这儿,那是我骗你的。”

  “什么?骗我的喔……”揉了揉眼睛,脾气向来很好的他也不发怒,有气无力地回说:“好吧,那让我再睡一会儿。”说倒就倒,整个人歪斜地往地上一软。

  开什么玩笑!若嗔好不容易将兄长由水獭变回了人形,哪容得他再变身回去做客厅版水獭?

  在若愚倒地不起之前,若嗔一把由腋下架住了他,使出了弱女子不该有的盖世神力,将他半拖半拉地带往浴室里面。

  若嗔拿起了淋浴的莲蓬头——

  歹势啦,哥。不是我不顾手足之情,是你太欠缺危机意识了!

  噗唰!

  冷冰冰的水喷出的瞬间,大水獭“呜哇”地惨叫,在滑溜溜的浴室地板上四肢并用,努力想逃离这一波波的冷水攻击。

  “若……哈啾……若嗔,拜托你快关起来!”睡回头觉的幸福水獭,三秒变身成了惨兮兮的落汤鸡。

  “这次你是真的醒了吗?不会又说要再睡一下了吧?”娇嗔时甜美慑人的大眼,瞪起人来同样魄力十足。

  若愚吞下口水,点点头,他怕自己不点头,下次降临的可能不只是冰水。

  “很好。”

  若嗔不吝惜地,给了他一抹浅浅的微笑。

  不是若愚这个做哥哥的要老王卖瓜。肤色皎白如玉的巴掌大瓜子脸蛋,镶着杏眸菱唇,配上所有女性都恨不能拥有的长而鬈翘的睫毛,面对若嗔的甜笑……哪个男人不会神魂颠倒,连自己姓啥叫什么都忘光了?

  可是人一旦过了某个年龄,就知道举凡美好事物的背后,都藏着一些陷阱。

  像是甜食的背后是可怕的卡路里,或是红包的背后是你的学费或爸妈的房贷。简而言之,就是“有一好,无两好”。

  别误会,若愚可不是说若嗔空有脸蛋,没有身材。实际上……视线往下。

  在若嗔身上那件老式浪漫风粉红睡衣的大荷叶边领口里面,是满到“爆料”、挤出深深事业线的内在美——足以让逐“波”而居的好色客们先喷鼻血,再流口水,更火一点的两样一起来,萌死不惜。

  “怎么,太久没有摸过‘咪咪’,想念呀?”

  若嗔注意到哥哥的视线,不仅没有遮住酥胸,大声控诉哥哥是大色狼,还大方地弯腰,让深V事业线几乎贴到他的脸颊。

  “好啊,给你摸,反正这也是哥出的钱,算起来也是哥的东西呗!”非常有义气地说。

  唉,岂止这对“人间胸器”,连……那粉红色小裤裤里面的“秘密花园”,也是用若愚的钱改造的。

  “不必了。”叹息。

  “卧曹!跟我客气什么?”

  “什么‘客气’,要摸盐水袋,我自己去买就行了。”他灵魂里头有个蜡笔小新,讲话总是不小心诚实了点。

  若嗔二话不说,抬起细细的鸟仔脚,赏了哥哥一招妇人帮有氧腿。

  “欸,兄弟,你的‘淑女形象’……”捂着被踢中而流鼻血的鼻头,若愚好心地提醒。

  “谁是你‘兄弟’?现在我是你的‘妹妹’!”若嗔直起身,双手插腰地说:“既然你已经有精神搞笑,就快去刷牙洗脸,一会儿出来吃早餐。”

  “……嗯。”

  不愧是知哥莫若妹(弟?),若嗔在跨出浴室之前,不忘放话道:“你要是敢爬回去睡觉,我就把你脱光光丢到阳台关禁闭!”

  若愚不禁尬冷笋,他生平最大的自卑处之一,就是白嫩嫩、幼抛抛的弱鸡身材,因此天体营在他眼中根本是魔鬼集中营。相信在警察以妨害风化罪将他抓起来之前,他已经先在阳台上羞愤而死了。

  叹口气,认命地和周公分手,扭开莲蓬头——

  “呀!”草泥马,他忘记刚才若嗔把水龙头转到冷水了。呜呼!

  听到哥的那声“惨叫”,若嗔大概想像得出浴室里面发生了什么事。摇了摇头,明明都已经年届三十了,生活能力却比一个高中生还不如。

  走进厨房,若嗔先动手煮了一壶咖啡,再回房换上轻便的T恤、牛仔裤,然后重进厨房准备早餐。

  取出冷冻库内的法国面包,涂上手工大蒜奶油,丢进烤箱。跟着处理新鲜莴苣、小番茄,加入烟熏鲑鱼、利可达起司和一点处女级橄榄油,就是一盆健康美味的沙拉。

  有了面包、沙拉,少不了主菜。

  若嗔以流利的刀法,将手中浑圆的马铃薯削皮、切成薄片之后,趁着打蛋汁的空档,在平底锅放入一块牛油点火预热。等牛油化了,金黄色蛋汁一口气倒入锅中,发出诱人食指大动的滋滋声响。不一会儿,两盘绝不输给五星饭店,表皮微焦、热腾腾的马铃薯欧姆蛋便可端上桌了。

  饥肠辘辘的若嗔,等不及慢吞吞的哥哥洗完澡出来,先以叉子切下一小块蛋香四溢、软乎乎的蛋包,铲入口中。

  不错、不错,今天也煎得很成功——可以嫁人了!

  不过,前提是得先找到愿意迎娶变性人的另一半才行。若嗔吐吐舌,自我调侃地想。

  嘟噜噜噜~~

  家里的电话铃声打断了若嗔的思绪,她拿起厨房里的分机。“喂,这里是郑家,请问找谁?”

  ‘郑老师醒了吗?’

  浑厚的磁性美声传来,若嗔脑海里立刻浮现他刀凿般刚毅的脸孔,以及那双被隐没在微乱刘海下的黑曜石瞳。

  “哥正在洗澡,一会儿就出来了。”

  当然,她也不忘回味男人那壮硕如蛮牛的胸膛、细如虎豹的腰身,和傲人的神物。嘻!

  ‘你有告诉他,我正在去你家的路上吗?’

  可是男人一板一眼的口气,摆明了早将两人的私情抹杀得一干二净,若嗔不傻,不会再对他存有什么幻想了。

  “你不是要我别讲?”

  ‘如果你讲了,现在最好去浴室确认一下。不要以为水流个不停,他人就一定在里面。’平静的口气,不经意地流露了小小的怒火。

  “呵呵,你这是累积了多少次被放鸽子的经验后,得到的结论?”忍不住揶揄。

  ‘够多了。’

  “放心,我没讲。”若嗔发誓,她听见了男人心中那颗大石头落地的声音,于是说道:“……欸,拜那个‘嗑书狂’之赐,若愚哥昨天又喝醉了,今天我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他挖起来的。”

  ‘我会弥补你。’照老规矩。

  “废话。你想赖掉我的酬劳,就算老天爷答应,我郑若嗔也不答应。”

  没半点好处的话,她干么没事找事,把那只大水獭整回人形?

  “我想说的是……也差不多了吧?你要不要干脆告诉哥,你就是那个嗑书狂,大智哥?”

  另一头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没必要。’

  啧,这些个顽固死脑筋的雄性动物(哎,好像骂到上辈子的自己)!若嗔试着说服道:“你怕若愚哥一旦知道你就是他,会坏了你们的交情吗?不可能的,哥他那么依赖你。再说,他若知道自己最崇拜的书评家,就是他最要好的朋友,他高兴都来不及了!降子我就不必做这种每次哥一借酒浇愁、喝得烂醉如泥,就得替他收拾善后,隔天还得负责把他弄回人形的苦差事了。”

  ‘给你的酬劳不够多?’

  蛤?这又不是酬劳的问题……若嗔怒火中烧地说:“是呀,我最近很哈一款包包,缺现金,你要赞助吗?”

  ‘告诉我金额。’

  “林祖马卡好!”她不是故意爆粗口,实在是被他花钱消灾的态度气着了。

  ‘这不是数字。’

  “九七八啦!”

  头顶三把火地将电话挂掉。

  “若嗔,你跟谁讲电话讲得这么冲?是你男朋友吗?”

  怀着愤恨之意回头,映入眼帘的是总算结束晨浴,穿着件长T就走进餐厅的若愚——吹到半干的短发发梢染着湿意;秀俊的眉宇下,一双黑瞳不见之前的惺忪,变得莹亮清澈、水灵有神;白里透红的脸皮、修去晨起胡渣的清爽下颚,与饱满红润的唇瓣……该死的香甜可口的模样,像一块刚出炉的草莓蛋糕,融化了每个女人(但是不包括她)的唇角,让人情不自禁地面露微笑。

  更有甚之的是……

  “哎,你脾气这么大,对身体不太好耶。现在公主病已经不流行了,你快点改一改吧!”

  张着那双什么都不知道的无辜大眼,说出这般不可原谅的话!

  ——林祖马算哪门子的“公主”?我根本是伺候你这大白(小白年资超过三十的别名)王子的超级下女好不好!

  她没有公主病,却已经被蠢哥哥气出了另一种病,叫“要怪就怪妈没给你长心眼”的迁怒病。

  眯细眼,朝着兄长扯开唇角,送给他一抹甜到不行的微笑,道:“告诉你,我刚才挂电话的对象不是我男朋友喔!”

  “是喔。”悠哉地拉开餐桌椅子,没规矩地用手捏起一小块松滑蛋包,送入口中,啧啧有味,回问:“啊不然是谁那么白目,招惹你这个虎霸母?”

  嘿、嘿、嘿。“你编辑。”

  “喔……我编——”停下挖蛋的手,若愚的双瞳陡地大睁。“我……的哪一个编辑?”

  抬抬眉头。“你们花屋出版社的总编辑,傅大智呀!”

  咕嘟,胆颤。“他、他、他打电话来干么?”

  “确认你在家里,没出门。他正在来我们家的路——”

  可口的草莓蛋糕王子,瞬间成了火烧屁股的唐老鸭,一边呱呱叫着,一边在屋子里面四处乱窜,找寻逃生之路。

  边欣赏着哥哥的手忙脚乱,若嗔边悠哉地端起了自己的咖啡杯,深深吸了一口令人心旷神怡的咖啡因热雾,满足地喝下这一口混浊得像是女巫所调配出的毒药的黑色液体。

  美好的早晨,就该这样子展开,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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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5-2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大智若愚,看名字就是绝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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