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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录] 《如此纯情》作者:风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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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9-4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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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如此纯情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风玥
出版日期:2014年9月11日

【内容简介】
不走一回现实荆棘路,不知当时身在幸福天堂。
 
十年前,他在一场音乐比赛中恶意更换曲目,
并断然中止演奏甩头离去;
却在离去前给了怯场的她鼓励和信心。
十年后……
一个十年没碰过小提琴的地下摇滚乐团贝斯手参加交响乐团甄选,
居然打败多个职业提琴手,最后却放弃与国际钢琴家联奏的机会……
 
究竟,他身上有个怎样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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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9-4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楔子

  远方的一片乌云还不及遮蔽太阳,雨便骤然落下,来得快又急,打乱了行人的脚步,纷纷找店家躲雨;米乐却是直闯红灯,冒雨跑向对街的音乐厅。

  音乐厅正举行全国青少年小提琴大赛,一名少年演奏完毕懊恼地走下台。

  司仪说:“下一位参赛者是105号,演奏曲目是克莱斯勒的〈爱之喜〉--”

  米乐正跑进音乐厅,听见喊到自己的编号,立即举手大声地说:“到!”

  他随意用手拨几下湿淋淋的头发,快步走上台,深吸一口气,定定神,琴弓用力朝琴弦一划,第一个音激昂地迸发出来,却不是〈爱之喜〉,而是帕格尼尼二十四首随想曲中的第十三首〈恶魔的狞笑〉。

  台下评审之一的钢琴家张曼玲脸色大变,起身想要阻止米乐继续演奏,立即被担任这次比赛的主席--皇城交响乐团总指挥陈树森制止。

  曼玲无力地坐下来,悲痛地望着台上的米乐;而他也正看着她,眼底充满了怨尤和轻蔑。曼玲打了一个冷颤,彻底的崩溃和绝望,忍不住掩面无声啜泣。

  然而,其他评审和听众无不被米乐的琴技所震慑,那狂放中带点戏弄的帕格尼尼曲子竟是出自一个十五岁少年,让人以为是在聆听一场音乐会,而不是比赛。

  舞台边,另一个参赛者齐诗音紧张地等在角落,听见米乐令人震慑的演奏,完全掌握了每个人的呼吸,此刻她的胃一阵一阵地抽痛,最后虚软地蹲了下来,头埋在膝上,身体不停地颤抖。

  这……音乐怎会如此诡魅!齐诗音,你不可能赢他,不可能的……沮丧的声音一直在诗音耳畔回响。

  当众人迷醉在〈恶魔的狞笑〉乐音中时,音乐戛然停下,就在曲子结束前三秒;台下的人还来不及反应台上发生了什么事,米乐已深深一鞠躬,抬头冷眼朝台下的张曼玲和陈树森一扫,嘴角那抹鄙夷的狞笑像一把利刃插入曼玲的心。

  米乐退场,不理会台下众人的纷纷议论;当他走到舞台边时,视线和齐诗音闪着不解的目光交会。

  诗音仍蜷缩着身子,仰着头,瞪着大大的眼睛,质问他:“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明明可以完美地完成演奏,为什么要轻率地放弃?为什么?”

  面对陌生女孩冷不防的质问,米乐完全没有心理准备,顿住脚步。他确实是故意落掉最后的音符,但现场除了张曼玲和陈树森明白他用意是要两人难堪外,其余的人只会惋惜他是紧张得忘记乐谱,没想到这个女孩竟看出了他的故意。

  面对女孩的质问,米乐竟觉得自己做错了。

  台上主持人说话了:“接下来,最后一名参赛者,106号,演奏的曲子是弗洛托的〈啊!如此纯情〉……”

  米乐见诗音左胸上别着106号的识别牌,提醒地说:“喂,叫你了。”

  诗音惊跳一下,拿着小提琴,慌张地想站起来,这才发现自己竟然瘫软跌坐在地,一点也使不上力。

  “喂,你没事吧?”米乐扶起诗音,发现她身体颤抖得厉害,脸色惊惶苍白,立即明白这少女紧张过度了。

  米乐握住诗音拿琴弓的手,自嘲般扯了下嘴角,说:“我呀,刚才站在台上,紧张得想从舞台上逃跑,可是最后我还是站上了那个舞台,因为台下有我想要打败的人,这样一想,我就不再紧张,可以全神贯注在音乐上了。”

  诗音注视着这个演奏帕格尼尼的少年,心里莫名地涌上一股不服输的倔强。

  “……106号请上台,106号……”

  米乐见此时她的眼神很坚定,于是出其不意地推了她一把,像是推一个站在悬崖边缘的人。“去吧,现在的你一定做得到的。”

  “……106号缺席,那么形同放弃……”

  诗音踉跄走到舞台中央,朝台下评审和观众深深一鞠躬,“对不起,我是106号,我没有放弃,请再给我一次机会。”

  主席陈树森和几名评审交谈几句之后,微抬手示意诗音开始演奏。

  诗音不禁松了一口气,闭上眼睛,脑海浮现前一位演奏帕格尼尼少年的身影,告诉自己:我要演奏得比他好。

  站在舞台边的米乐见她已准备就绪,便转身离去,根本不在乎谁是优胜者。

  当音乐从身后舞台悠扬响起,米乐的脚步顿住,心似也沉淀了,不禁细细聆赏这动人的美妙音乐。

  多么纯净的音色!米乐由衷赞叹。如果世上真存在着天使向上帝赞美的乐音,那么绝没有人比这少女的音乐更让人贴近天堂。

  诗音演奏完毕,热烈掌声让米乐回到现实,他这才发现眼睛竟然湿了。他负气似地用力抹去泪,快步离去。他一点儿也不后悔今天的作为,更不需要救赎。

  比赛结束,紧接着颁奖。齐诗音得到第一名,她高兴地捧着奖杯,眼睛搜寻着那个帕格尼尼少年的身影,耳里却听到评审的交谈:

  “那个演奏帕格尼尼的少年真可惜,不论演奏技巧还是情感表现都非常出色。”

  “对啊,现在再回想起那段演奏,我的心还是怦怦跳着……”

  诗音逃开,不愿再听下去。她自认今天的演奏是自己最好的一次,可是为什么大家只记得那个帕格尼尼少年的音乐,吝于给她一句赞美?

  为什么会这样?诗音不服气;即便帕格尼尼少年的音乐让人惊艳,但终究没有完成,不算是成功的演奏。

  但她必须承认,若没有那个帕格尼尼少年的鼓励,她今天就无法获胜,所以她必须找到他,跟他道声谢谢。

  “齐诗音,恭喜你获得第一名。”

  身后传来一声恭贺,诗音兴奋地转过身,却不见那个帕格尼尼少年,而是一名斯文有礼、脸上挂着诚挚笑容、容易让人产生亲近感的少年。

  “谢谢。”诗音回应,眼里充满疑惑,猜着:他是谁?

  “我叫严东城。刚才你的演奏让我很感动,因此无论如何我都想认识你。”

  这话说得如此诚恳,尤其在众人皆沉醉于帕格尼尼少年的音乐氛围时,这份肯定更显弥足珍贵。

  诗音腼腆一笑,心里却有那么一点点的虚荣和满满的骄傲。她充满信心地看着手上的奖杯,虽沉甸甸的,却不会让她觉得有压力,反而更清楚自己未来要走的音乐之路。

  第一章

  午后阳光自西边窗外洒进交响乐团练习室,那样跳跃的光线像是小提琴、大提琴、黑管演奏时的音符,时而飞舞,时而翻滚,本该来个大跳跃,却意外地跌宕下来……

  “诗音,这里断音要再快四分之三拍!”树森斥声,手里指挥捧生气地敲打琴架,“大提琴慢半拍,长笛的尾音飘走了……不对不对!重来--”

  团员个个张口却不敢哀嚎出声,已显疲乏的诗音仍不敢稍有松懈,活动一下已麻痹的手指,深吸一口气,打起精神,希望这一次能做到树森老师的要求。

  重新再来一遍后,诗音屏气聆听的同时,眼睛紧盯着树森老师的指挥捧,就怕稍有闪神,错过了进拍点。当指挥棒朝她的方向一点,琴弓丝毫不差地往琴弦一划,所有心神灌注在每个音符上,完全忘了紧张和疲倦。

  当最后一个音符由其它乐器传达出来之后,悠扬乐音回绕数秒,练习室顿时安静无声,三十几双带着渴望休息的眼神望着树森老师的指挥棒。

  树森沉吟了一会,缓缓放下指挥棒,团员个个如释负重地欢呼起来。

  树森走向诗音,执起她的手,见她手指红肿,嘱咐道:“不要过度练习,让手适当休息。对一个小提琴家来说,一双健康的手也是完美演出的一部分。”

  “是,老师。”诗音恭敬地说,心想,什么事都逃不过老师的眼睛。

  对从小由寡母扶养长大的诗音来说,陈树森不仅是严师,更是慈父;进入音乐学院读书,陈树森就是她的指导教授,他的话诗音一向用心牢记,并确实遵行,丝毫不敢马虎。

  这次皇城交响乐团为了向乐迷介绍小提琴新秀齐诗音,特地为她安排了一段独奏;而为了那短短几分钟的演出,她每天练琴超过十个小时,要求自己完美地诠释每一个音符。

  今天的排练,在同一音符被纠了好几次,总是慢了半拍,她该怎么做才能跟上呢?

  诗音边走边想,以致没有注意到几个小孩在走廊上嬉闹奔跑,其中一个小孩不小心撞了诗音一下,诗音惊慌之余双手紧抱着小提琴,手上提包掉落,提包里的琴谱和物品散落一地。

  诗音蹲下要收拾时,另一个小孩冲撞了过来,眼看就要一脚踩到诗音的手,小孩突然被人从后拦腰抱起,放到一旁。

  真的好险。诗音抬起下巴仰望,惊魂甫定地浅笑一下,轻唤:“东城。”

  “想什么?这么入神?”东城关心地执起诗音的手,仔细检查无碍才放心,这才蹲下帮忙捡拾散落地上的琴谱和物品。“诗音,你这双手要是受伤了,不能再拉小提琴,我这个头号乐迷会伤心欲绝的。”

  诗音自责地吐吐舌头,“真是的,刚才老师才嘱咐我平时要注意手的保养,刚刚又差点让手受伤,我真的太粗心大意了。”

  “你对周遭人事物一向就是少根筋,满脑子就只有音乐。”散落物品收拾完毕之后,东城替诗音拿提包,并肩走向停车场。“晚上我订了餐厅的包厢,吃完饭可否为我演奏音乐会上你将演奏的曲子,让我提前一饱耳福?”

  诗音对东城提出这样的要求感到意外。“东城,你知道我愿意为你演奏任何曲子,但是今天你怎么……”

  “诗音,对不起,我无法出席周末的音乐会。”

  “无法出席?出了什么事?”诗音担忧地问。

  “美国那边的公司临时出了状况,我爸希望我亲自去了解状况,并且妥善处理。”东城懊恼地说:“对不起,这是你正式出道的音乐会,我竟然缺席了。”

  “既然公司有事,当然要以公事为重。这样吧,东城,我为你演奏两首,一首是这次音乐会中的小约翰.史特劳斯的〈蓝色多瑙河〉,另一首由你来指定,当作是我祝你一路顺风,并且圆满解决事情,让董事长肯定你的工作能力。”

  她的话让东城觉得窝心,想也不想地说:“弗洛托的〈啊!如此纯情〉。”

  诗音会心一笑。弗洛托的声名也许不若莫札特、贝多芬那般响亮,但是对她来说却是意义非凡;十四岁那年,她就是演奏这首曲子而夺下冠军,也因此结识皇城集团少东严东城,从此他成为她的乐迷,两人经常分享古典音乐的美妙。

  然而,那段美好回忆中,却常让她想起那个帕格尼尼少年;当年很多人都认为若非少年没有完成演奏,那么他应该是第一名,而不是她齐诗音。

  这个说法始终是她心中挥之不去的疙瘩。如今她就要走上职业音乐舞台,想著有一天定会和那个帕格尼尼少年相遇。虽然她不知道那少年的名字,但是少年那狂放的乐音至今依然在她脑海中萦绕不已;她相信,只要那样的特殊风格乐音出现,她一定可以辨认出那个帕格尼尼少年。

  ※         

  一束金色光芒穿透云层洒在白色沙滩上,正式宣告连绵数十日的春雨结束,然后以狂热的摇滚音乐祭迎接明媚的春天。

  每年四月初国境之南的“春天呐喊摇滚音乐祭”以二十四小时接力开唱,吸引观光人潮。

  第一场星期五晚上七点由帕格尼尼乐团开场,不到中午已涌进人潮,佐以阳光、沙滩、比基尼辣妹,热闹欢腾可比嘉年华。

  晚上不到七点,现场人声沸腾,月光、啤酒、热舞,气氛俨然露天夜店,不论是熟识的还是陌生的男女,彼此的身体随着狂热的音乐碰撞也不以为意。

  有人高喊:“帕格尼尼乐团的演唱要开始了!”

  “我特地南下来听这个乐团的演唱,在台北时,我每个星期六都会到AT听他们演唱,那个女主唱朱艳子真是帅气,真希望他们能出专辑。-”

  “对啊,我也很喜欢这个乐团,尤其是贝斯手米乐,我迷死他了。-”

  本是热舞狂欢的人群纷纷将注意力转向前方舞台,高举双手摇晃,扯声大喊:“帕格尼尼!帕格尼尼---”

  舞台上,帕格尼尼乐团的表演为今晚的音乐演唱会带来最高潮,主唱朱艳子清亮嗓音直上九霄,余音尚绕梁,灯光已由艳子身上转向米乐,一段即兴的solo秀引爆全场疯狂尖叫。

  “米乐!米乐!米乐……”

  米乐不经意地一个甩头,扎着小马尾的橡皮圈断裂,及肩头发披散开来,随着身体的律动而飞扬,这身姿性感又迷人,立即引来一阵兴奋高亢的呼喊,直到乐团演唱完毕,团员们步下舞台仍不绝于耳。

  许多乐迷挤到后台找机会接近,口中热情地喊着米乐;米乐一贯地摆一下手,旋即转身走开,不管身后的乐迷如何推挤和呼喊,就是不回头;而鼓手阿超则乐于承接这份热情,伸手一一和乐迷握手,一副王子殿下驾临的神情;但大部分的乐迷眼见米乐坐进车里后便立即走开,不理会阿超友善的手。

  艳子调侃地说:“阿超,现在知道自己和米乐之间隔着上万歌迷的差距了吧。”

  “没差。米乐的纷丝就是乐团的纷丝,我是乐团一分子,所以也是我的粉丝。”阿超嘻笑地说,寻求认同地将手搭在键盘手小凯肩上,“对不对?小凯,同在一个乐团就是有福同享,有妹一起追。”

  才说着,阿超的目光已猎到一名身材极正的辣妹,旋即紧跟上去,使出浑身解数地耍帅搭讪,却遭辣妹冷眼以待。

  艳子和小凯无可奈何地相觑一眼。艳子走过去拍了下阿超的肩膀,催促地说:“走了!你知道米乐很讨厌等人,我们再不过去,米乐真的会丢下我们自己回饭店。”

  辣妹一听到米乐的名字,冷颜瞬转笑脸,热烈地说:“原来你真的是帕格尼尼乐团的人,我还以为你是骗子,假借乐团之名钓女孩的无聊男子。”

  “骗子?我看起来像吗?”阿超装模作样地摆出自尊受伤的表情。

  辣妹没理会阿超,目光搜寻着米乐的身影,“米乐呢?我想要他的签名。”

  “在乐团出专辑之前,米乐不会为任何人签名。”艳子不客气地说。

  “我没有这样原则,我可以为你签名。”阿超说。

  “不要。我只想要米乐的签名。”辣妹说。

  阿超完全不以为意,涎皮赖脸地缠道:“那么,你留下姓名电话,我替你向米乐要签名之后,再打电话给你。”

  辣妹转身离开,阿超仍不放弃地欲追上去,艳子没好气地拽住他手臂,拖着他往停车场走去。“丢人!快走啦,米乐肯定已经等得不耐烦。”

  三人上车后,艳子抱怨说:“米乐,真受不了阿超,他真的很丢脸。”

  “男人追求女人,有什么丢脸的。”阿超反嗤地说:“艳子,像你这样,女人没男人追才是丢脸。”

  “我的事用不着你来多嘴,我也不稀罕男人的追求。不像你,自己追不到,还厚着脸皮借米乐的名义向女孩子要电话。”艳子不屑地说。

  “有什么关系,米乐又不会介意。”阿超嘻笑道。

  小凯发觉车子并不是开往下榻的饭店,便问:“米乐,我们要去哪里?”

  “回台北。明天临时安排录音工作,所以得连夜赶回去。”米乐戴上墨镜和耳机,舒服地躺下,准备养神。

  “回台北?怎么可以这样!我的阳光、沙滩、比基尼怎么办?”阿超一脸哀怨,求道:“米乐,明天有录音工作的人是你,又不关我们的事,我们可不可以多留一天?”

  “只要不影响乐团的事,我没有意见。”米乐说。

  阿超心中燃起一点点火光,热切地望着艳子和小凯。

  “我要回台北。米乐前天写好的歌曲音域很广,很难唱,我想早点回去练歌。”艳子说,将耳机放进耳里听音乐。

  “这里好热,我也要回台北。”小凯附和,闭上眼睛睡觉。

  阿超心情宕到冰点,伸手拿下艳子一个耳机塞到自己耳朵里。

  “阿超,你很烦耶!还我--”艳子和阿超又闹起来。

  米乐将音量开大,用音乐将嘻闹隔离,让自己和音乐独处。

  ※        

  周六清晨,诗音一如往常地练琴,并没有因晚上即将举行音乐会而稍有懈怠。

  齐母拿来修改好的礼服,诗音试穿后仍显宽松。

  “又瘦了。等音乐会结束之后,我得给你补一下身子。”齐母心疼地说。“对了,丽莎打电话过来,大约四点她会过来接你到音乐厅。”

  “丽莎工作忙,不用麻烦她走这一趟,我自己搭计程车过去。”诗音说。

  “要不是家里的车被书玮撞坏,还在修车厂待修,不然我就送你过去。”这时听见门外有窸窸窣窣的脚步声,齐母一改柔声,严厉唤道:“齐书玮!你还知道回家?!”

  书玮本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溜回房间,没想到还是被逮到,只得乖乖地站在诗音房门口听训。

  “书玮,我还以为你迷路了呢,正想报警找人。”齐母没好气地说。

  书玮打马虎眼地嘿嘿两声,想唬弄过去,却被母亲严峻的神情吓住了,知道躲不过,只好对诗音使眼色,向她求救。

  诗音白书玮一眼,终还是为他求情。“妈,反正刚考完试,学校也没课,书玮和同学多玩一天,没有关系的。”

  “书玮,若是平时,只要说一声,我是会答应的,可是你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吗?你姊姊正式上台演奏,正需要家人的支持,我千交代万交代你这几天无论如何要待在家里陪你姊姊,你就是不把我的话放在心上!”齐母责备。

  又来了!从小家里就姊姊的音乐是大事,他凡事都得妥协和牺牲。书玮桀骜不驯地说:“上台演奏的人是姊又不是我,我待在家里又不能帮她拉小提琴。”

  这番话让齐母火气上升,才要出声责骂书玮,诗音急忙缓颊说:“妈,书玮不在家里,我反而可以尽情拉小提琴,不用顾虑到会不会影响他看书。”

  “你用不着顾虑他,他看书时听的音乐声比你拉小琴提的声音还大。”齐母没好气地瞅书玮一眼,但心中怒火已渐熄灭。

  书玮皮皮地笑一声,知道这次又安全过关,急忙对诗音献宝:“姊,这次音乐祭真的太棒了,幸好我提早下去,不然就错过帕格尼尼乐团的演唱了。”

  诗音吃惊,“帕格尼尼?摇滚音乐祭还有人演奏古典音乐?”

  “帕格尼尼乐团是摇滚乐团,他们的音乐真的很棒,你一定要听一听。”书玮拿出录下的影音与诗音分享,狂放的音乐一出,诗音一副不堪其扰地蹙眉。

  齐母挥手赶人,“去去!别拿这种不入流音乐来污染你姊的听觉。”

  “书玮,等音乐会结束,我再来欣赏你录的音乐。”诗音抱歉地说。

  “好吧,”书玮说。虽然他对古典音乐不感兴趣,却很佩服姊姊对音乐的执着,甚至还有一点点同情她为了音乐放弃时下女孩该有的生活乐趣。

  齐母出门买菜,书玮房间传出尖拔喧闹的音乐,诗音并不以为意,随即戴上耳机,聆听最爱的莫札特音乐,舒缓些许紧张的情绪。

  诗音心里明白很多人等着看她今晚的表现,不只因为她是皇城交响乐团总指挥陈树森极力栽培的学生,也为了她和皇城集团小开严东城是好友,早有流言说她是靠关系才受到重用,但她并不因此感到沮丧,反而更加激励自己。

  今晚的演奏只许精彩,不能只求安全过关,诗音这样期许自己。

  ※      

  录音室里,米乐绷着脸隔着一扇玻璃和神情疲倦的林宝儿僵持着,气氛凝滞,没有人敢出声。

  前来探班的唱片总监老李听说林宝儿已唱了一整个下午,米乐始终不满意,心里急得不得了,唯恐再这样录下去会影响发片计画。

  这时米乐举起手,说:“休息十分钟。”林宝儿忍了许久的眼泪瞬间夺眶而出,老李立即奔进录音间安慰。

  米乐一点也不以为意,专心推敲这首曲子,demo是朱艳子唱的,听来很带劲,但经由林宝儿唱出来,味道就是怪。

  老李走出录音间,问道:“米乐,宝儿有什么问题吗?”

  “宝儿没有问题。”米乐回答,嘴里反覆哼着歌曲末段终结的音乐。

  “那--”老李才要开口说,米乐手拍了一下大腿,阻断老李的话。

  老李见米乐拿起笔修改歌曲,忍不住暗叹一声。米乐录音时会当场修修改改,和米乐合作过的歌手从一开始的抱怨到后来都习惯了;由于每次都让人有不一样的惊艳,也只能接受他反覆的修改。

  老李耐住性子任由他。一个创作者不断推翻自己的作品,这表示他是多么在意这个作品。

  老李不理会前方禁烟的警语,点一根烟递给米乐,然后再点了一根,自己静静退到一旁去抽,惜才地注视着米乐。当初决定将林宝儿的专辑交给这个搞地下乐团的年轻人,希望他和林宝儿能擦撞出不一样的火花;而这个决定让同业的朋友都警告他说米乐虽然是音乐鬼才,不过个性也像鬼一样捉摸不定,很难搞。

  可是,哪个艺术创作者不难搞呢!

  这段时间合作下来,老李深深感受到米乐的音乐不仅狂放,且极具魔幻魅力,狠狠地吸取每一个听众的灵魂,难怪业界的人说米乐是流行音乐的帕格尼尼。

  老李看着米乐俊秀的脸,带着不妥协的傲气和距离感,加上音乐底子深厚,又拥有创作才能,在男歌手中是少见的特殊气质,不走到幕前当歌手真是可惜。

  “米乐,你想不想出一张个人创作专辑?”老李突然插进这么一句话。

  米乐连一点惊讶的神情都没有,便直接了当地说:“没兴趣。”

  “这样啊,真可惜。”老李也没感到惊讶,似乎早就知道会得到这样的答案。

  “怎么会可惜呢,我写不出自己唱的歌曲,更不会讨好歌迷,只会让公司赔钱,那倒不如出钱做帕格尼尼乐团专辑,起码还有基本歌迷。”

  老李怔愣一下,然后大笑几声。这个年轻人的难搞并非因无礼狂傲,而是非常清楚自己想要什么的率性。

  米乐很快地将新修改部分对林宝儿说了一遍,林宝儿试唱之后觉得这样修改很适合自己的嗓音,第二次正式配唱就OK了。

  “老李,这曲子后半段我晚上重新编曲,这张专辑算是大功告成。”米乐说,摆一下手,大步流星地走出录音室。

  已是傍晚,天色昏暗,音乐厅外的广场架起了大型萤幕,以飨买不到今晚皇城交响乐团音乐会门票的乐迷。

  米乐冷冷地扫视一眼,快步走到音乐厅外停放机车的地方,四处寻了一下,没有发现他的哈雷机车,立即打电话,劈头质问:“阿超,机车呢?”

  电话那头的阿超颤颤地说:“米乐,对不起,因为有点事,所以……”

  “你在搞什么!”米乐不耐地说:“我不是说五点之前要把机车骑回来吗?阿超,我看你是把妹把昏了头,把我的话当耳边风。下回你就骑你的脚踏车把妹,休想再借我的机车!”

  “米乐,别这样嘛,我现在马上就骑过去,你等我十五分钟。”

  “十分钟。”米乐坚持地下达命令时,正好有一辆计程车在前方停下来,于是改变主意:“算了,我自己搭计程车过去,你直接把机车骑到AT,你敢再迟到,自己看着办!”

  米乐挂了电话,走向计程车,车门正好打开,齐诗音一身紫罗兰色礼服,匆匆步下车时忘了撩裙,不小心踩到裙尾,米乐及时扶住她,以免她仆街。

  “谢谢。”诗音细声地说。

  米乐饶有兴味地瞅她一眼,旋即钻进计程车里,车子扬长离去。

  车子离去的同时,诗音心头怔了一下,这才想起她把小提琴忘在计程车上了。

  诗音心慌地望着那辆计程车驶进车阵里,渐行渐远,然后消失踪影。

  她惊急地来到音乐厅休息室,找到皇城文化基金会的秘书丽莎。

  “丽莎,我完蛋了……”诗音急得快哭出来了。

  “诗音,别急,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丽莎安抚地说。

  诗音愁着脸,“丽莎,我的小提琴不见了。”

  “小提琴不见了?怎么一回事?”

  “我搭计程车到音乐厅,下车时,把小提琴忘在车上。丽莎,小提琴不见了,演奏会怎么办?”

  “别着急,诗音,才几分钟之前的事,小提琴还找得回来。”

  诗音喜出望外地说:“真的?小提琴真的可以找回来?”

  “真的可以。只要知道掉在哪里,找东西就容易多了。”丽莎说。

  “丽莎,我真的很笨,连最重要的小提琴都会弄丢,我这个样子怎么可能成为优秀的音乐家。”诗音沮丧地说。

  “弄丢小提琴并不会抹煞一个人的音乐才华,大提琴家马友友也曾经将他的大提琴忘在计程车上,也没有人说他不是优秀的音乐家,而且最后大提琴也如愿地找回来了。”

  这话让诗音的愁容舒缓许多,黯淡的双眸逐渐亮了起来。

  “诗音,你仔细想一想,刚才搭车的时候,车上有没有听广播?”丽莎问。

  诗音想了半晌,轻轻点一下头。

  “你知道是哪家电台吗?”

  诗音摇头,“那时候我满脑子音乐,没有注意。丽莎,怎么办?”

  “没关系,我们可以问车行。诗音,你叫哪家车行的车子?”丽莎才说完,不等诗音摇头,就接着说:“我打电话问齐妈妈。”

  说着,丽莎明快地打了一通电话给齐母之后,随即打到车行询问,只用三分钟就将事情处理完毕。

  “诗音,车行的人说会尽快联络上司机,让他注意一下车上有没有乘客遗忘的东西,现在我们等车行的消息。”丽莎安慰地说。

  “丽莎,谢谢你。幸好有你,不然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诗音说。

  “小事一件。诗音,现在你必须再准备一把小提琴,万一那把琴来不及在演奏会之前送过来,你得有一把小提琴上台演奏。”

  经丽莎提起,诗音才意识到事情的真正严重性,不觉又心急了起来。“这么突然的,到哪里借一把适合的小提琴?”

  “这关系到今晚的音乐会,我们必须向老师报告。”

  两人来到陈树森个人的休息室,他正闭目养神,丽莎走过去,在他耳畔陈述掉小提琴一事,顿时他朝诗音一瞪,诗音的心打了一个突,急忙道歉。

  “老师,对不起,我太不小心了。”

  树森本想责骂,见她惊惶不安的样子,克制怒气,压低声音说:“诗音,你现在只要全心想着今晚的音乐,不要让这件事影响你的情绪,小提琴的事我会想办法。”若在紧要关头,诗音再乱了心绪,今晚的音乐会恐怕会毁了。

  “谢谢老师。”诗音战战兢兢地道谢。

  陈树森打了几通电话,一听要借琴的是个名不见经传的新人,都找了理由推托。

  “董事长和东城都不在国内,不然严家收藏了几把小提琴,借小提琴就不是问题了。诗音,你要有心理准备,万一真的借不到适合的琴,今天的音乐会就取消你的独奏。”树森说。

  诗音一听,心情陡然被冰封起来,全身颤抖不止,眼眶含泪地望着树森。

  树森于心不忍地轻拍诗音的肩膀,“这只是最坏的结果,离演奏还有一个多小时,总会有办法借到小提琴。”

  “对啊,事情没有那么糟糕,也许在音乐会前就会有人送还你的小提琴。”丽莎安慰地说。

  诗音无力地点点头。

  曼玲走进来,见到诗音的神情,以为她临阵紧张,向前握着她的手安抚地说:“没事的,不紧张才怪,到现在我上台演奏之前,还是会紧张得冒冷汗,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呢。”

  “师母……”诗音唇微启,才出声,懊恼的眼泪就扑簌簌掉了下来。

  曼玲一惊,急忙问道:“怎么哭了?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丽莎将诗音掉小提琴的事说了一遍,曼玲关心地说:“怎么会发生这种事?借到小提琴了吗?”

  树森注视着曼玲,脑中灵光一闪,心里斟酌着该如何向她开口。

  “曼玲,这么突然的,实在很难借到适合的小提琴。”树森将刚才借琴遇到的难题告诉曼玲之后,顿了半晌,才为难地说:“曼玲,你可不可以将那把小提琴……”

  “不行,那把小提琴不行。”曼玲断然拒绝。

  “曼玲,我知道那把小提琴对你而言意义非凡,可是今天的演奏会对诗音更重要,她需要一把好的小提琴来呈现音乐。”树森说。

  “我可以帮忙借小提琴;而且那把小提琴已经好几年没有人演奏过,琴弦大概钝了,音色可能也不再脆亮,实在不适合演奏。”曼玲搪塞地说了一堆理由。

  “曼玲,你心里比谁都清楚那把小提琴的状况,不是吗?”树森目光直瞅着曼玲。

  曼玲回避这记看穿她的目光。

  树森明白曼玲和前夫生的儿子对她不谅解是她心中的痛楚。结婚多年,这个阴影一直横隔在他们夫妻之间,两人始终刻意回避这个话题,如今既然提起,树森忍无可忍地想借题发挥,一吐多年的心声。

  “曼玲,这十年来你用心保养那把小提琴,为的就是等待他回来演奏。可是眼下诗音就要因一把小提琴而失去一次演奏的机会,这岂不是又耽误了一名有才华的孩子?”

  曼玲沉默不语地转身要离开休息室时,树森感慨地说:“再名贵的小提琴也需要经常演奏美妙的音乐才能显出它的珍贵,而不是只收在保温柜里痴痴地等待。”

  曼玲呆愣不动,身体明显颤抖;过了几秒,轻轻地叹了一声,然后从皮包拿出一把钥匙交给诗音。“这是小提琴保温柜的钥匙。”

  “谢谢师母。”诗音感激地望着曼玲离去的背影。

  在音乐会前二十分钟,丽莎拿来曼玲珍爱的小提琴,诗音试拉了一段,惊讶于小提琴的音色竟是如此圆润,是把好琴。

  诗音心里感激师母和这把小提琴的主人,暗自期许自己一定要用这把琴演奏出动人心弦的音乐。

  ※         

  这夜里,米乐注视着手上的小提琴出神。傍晚搭计程车时发现了这把小提琴,脑海即刻浮现在音乐厅前下车那名身穿礼服的女孩,当下想让司机停车,但他的手一碰触到小提琴那一刹,仿佛遇见了初恋情人那般舍不得马上放开,只想多留恋一会。

  米乐其实听见了电台播放的急寻小提琴的讯息,也明白物归原主的道理,但是他却对它依恋不舍;他告诉自己:就一天,他只想拥有小提琴一天,明天一定归还。于是他带着小提琴下车,将不断广播的寻物启事抛到脑后。

  米乐抚摸着小提琴,脸上充满依恋和悲伤。十年前的音乐比赛结束之后,他立即卖掉小提琴,从此再也不曾拉过小提琴。

  那段回忆虽然令人伤心,但是米乐并不想遗忘;因为这些伤心往事里,有一段和父亲相处的快乐时光,因而他越是想念父亲,越是怨恨带给他悲伤的母亲。

  米乐握着琴弓的手颤抖不已,踌躇许久才拉了几个音,泪水却已湿了眼眶。

  啊!多么令人怀念的声音。

  他用力吸一口气,随即从第一次学会的练习曲开始演奏,接着是和父亲比赛大黄蜂的速度,一首接着一首,这才明白这十年来自己根本未曾忘情小提琴。

  这时有人急捶着铁门,米乐心一凛,心虚地以为是原物主来追讨小提琴。

  米乐佯装没有听见,继续演奏,但是外头的人像是发了疯似地又捶又踢,让人心烦火大。

  米乐按了开关,铁门缓缓卷起,一名削着短发、穿着紧身皮衣裤的女子手拿两瓶威士忌走进来。

  米乐一脸被打扰了的臭脸,粗声问:“莉娜,这么晚了,你来干嘛?”

  “你才干嘛呢,我叫了这么久才开门,还以为你和哪个女人正干得火热。”莉娜踢掉高跟鞋,跳到床上,命令地说:“拿杯子来,今晚要喝个痛快。”

  “起来。”米乐伸手拉莉娜起来,“要喝到酒吧找酒友喝,我没有兴趣。”

  “不要!我不要回去!我就是要在你这里喝,只有你会听我说失恋的故事。”莉娜哽咽地说:“米乐,妮可今天嫁人了……”

  失恋的人有权利藉酒浇愁,米乐拿来两只杯子,和莉娜对饮,倾听她的痛苦无奈。

  其实莉娜是很多男人的女神,但她就只爱妮可。

  米乐静静地听着莉娜数落妮可的背叛,没有为爱情抗争就轻易屈服于现实压力;说到激愤处,情绪由怨尤转怜悯,念着妮可的温柔体贴,怜惜她今后要忍受和一个不爱的丈夫生活在一起。

  一个爱情故事,两瓶威士忌就说完了,而米乐手上的酒还剩一半。

  “好热,”莉娜脱掉紧身皮衣裤,只着内衣,往后仰躺在床上。

  米乐丢一件衣服给她。“穿上衣服再睡。”

  莉娜醉眼眯米乐一眼,咯咯地笑几声。“怎么,面对女人性感的身体有反应了?”莉娜索性打开双腿,诱惑米乐扑上来。“米乐,要不我们做了,也许我会有感觉,从此以后我就找男人谈恋爱,不需要再承受那些鸟气和白眼。”

  米乐为她拉来一条被单,低声说:“别说傻话了。”

  莉娜发酒疯,胡言乱语地嚷嚷:“米乐,你不是男人!没出息,没胆子,送上门的女人也不敢碰……连你也不要我,我不是一个有魅力的人,我不够好,不够体贴,所以才会被妮可抛弃……”

  “睡吧,明天太阳升起,你又是一个为爱而活的人,开始寻找下一段爱情。”米乐用手掩住莉娜的眼睛,她的眼角渗出泪水。

  米乐转身走开,假装没有看见她的眼泪。他拿起刚才未喝完的酒一仰而尽,继续刚才被打断的音乐。

  一曲〈月光〉,悠缓诉说淡淡幽情。

  “米乐,我不知道你还会拉小提琴?可是,你拉琴的样子看起来很忧伤,不过很迷人。”黑暗中,莉娜望着米乐拉小提琴的身影,突感到一股强烈的寂寞袭来,不觉心酸。“米乐,其实你不像别人说的那么不近情理又难搞,你是一个温柔的男人……”

  米乐闭上眼,琴弓用力一划,柔情的〈月光〉转换成那一次音乐比赛本应演奏而未演奏的〈爱之喜〉。

  那天,如果他依比赛规则演奏这首曲子,他的人生将会有所不同吧?

  也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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