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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慨万千] 从林夕歌词,谈有关婚姻的“是”与“应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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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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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夕的原话是这样的:很多人结婚只是为了找个跟自己一起看电影的人,而不是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如果为了只是找个伴,我不愿意结婚,我自己一个人都能够去看电影。




林夕的这段关于不结婚理由的说法,引起了很多人的共鸣,尤其是年轻人。




我的看法是这样的,人不一定非得结婚,如果自己过得很好,很舒服,不需要多出来一个人在同一张床上,这很正常。所以,我这里当然不是要阐述不结婚的人很傻,我要说的是,不结婚很正常,但婚姻绝对不是为你提供“分享电影心得的人”这么美好。这完全是两个概念。




就像我前几天说过的:很多说得煞有介事的,都是没经历过的。比如某条微博说“婚姻吸引人的魅力,就是工作之余俩人能依偎在一起,就算是俩人淡淡的无言也能消除这世间给人带来的磨难。”我看了,只能淡淡的笑。截图给损友们看,他们也是淡淡的笑。




为什么我们会淡淡的笑,因为我们都在婚姻里面,虽然每个人的婚姻生活都是不一样的,但这不影响我们觉得这条微博对婚姻的美好功能幻想得过于可爱。




包括林夕这条关于不结婚的理由。犯的都是同一个问题,那就是把be 和should be搞混了。前者是“是”,后者“应该是”,前者是“客观事实”,后者是“想象中的符合自己意愿的所谓事实”。




以林夕为例,先撇开他做为一个同志,是不是会和一个异性结婚(一点也没有鄙视同志的意思,只是就事论事,逻辑障碍者请自便),就算是和一个同性构成婚姻事实,也是不存在的。所以林夕先生的婚姻生活是怎样的,没有铁板钉钉的经历来做证据,也就是说,自己的婚姻该是怎样的,只能靠幻想。




林夕先生通过观察很多人结婚只是为了找个跟自己一起看电影的人,认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对自己来说,根本没有必要结婚,林夕先生对婚姻生活的幻想是,必须得有“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这里的“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当然只是一个指代,用来代表在心灵上可以沟通的人。对此,我深表赞同。




我赞同的是,选择一个你愿意长期待在一起的人,心灵沟通很重要,但这是愿景,并非现在大多婚姻生活的事实。事实上,在很长的时间过去后,两人还能做到基本上有话想说,已经很难得,愿景和事实总是有很多出入的。








事实上,林夕先生说的有一个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这属于爱情范畴。如果一个婚姻生活里,能一直有爱情存在,当然善莫大焉,但残酷现实是:喜欢,爱,爱情,婚姻压根就不是一回事。找个和自己一起看电影的人,何必非得结婚呢。普通朋友,好朋友,甚至同事,都可以一起看电影。所以,结婚当然不仅仅多了个伴而已。




同样,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何必非得是爱人,非得是伴侣呢。好朋友,兴趣相同的,不管男女老少,甚至网络上的陌生人,都可以分享看电影心得,难道不是?




就算should be的婚姻必须是“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这种心灵沟通的人,那么结婚后,除了心灵沟通,还要不要做其他事情呢?




是不是对象和你心灵沟通超级美妙,但是性生活不和谐你也依然觉得美妙呢?

是不是对象和你心灵沟通超级美妙,连方便面也不会下你也依然觉得美妙呢?

是不是对象和你心灵沟通超级美妙,TA不挣钱靠你养着你也依然觉得美妙呢?

是不是对象和你心灵沟通超级美妙,你生病了住在医院TA在家看电影不照顾你你也依然觉得美妙呢?

……




我的意思很简单,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当然是很重要,但是婚姻生活绝不是只是整天看电影而已。




那些“觉得林夕说的可不就是这道理吗,我一个人也可以看电影,如果婚姻仅仅是多一个一起看电影的伴,我压根不需要啊。”的朋友,当然也和林夕先生一样,并未经历过婚姻,只是处于一种should be的美好幻想中。而且,should be的这个范畴是爱情,和婚姻差得很远,be,远远不是你幻想的那样的。当然,幻想没错,人人都有幻想的权利。




事实是,遑论分享看电影心得,结婚几年后,TA还愿意陪你看电影,已经不得了了。我的意思是,幻想找个灵魂伴侣固然很好,在幻想者眼中,结婚如果只是为了找个伴,根本没必要,事实上,现在的婚姻,能找个靠谱的伴都已经很难了。(文章来源:豆瓣网,文/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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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2 0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夕的原话是这样的:很多人结婚只是为了找个跟自己一起看电影的人,而不是能够分享看电影心得的人。如果为了只是找个伴,我不愿意结婚,我自己一个人都能够去看电影。

两个人婚后还可以常常一起看电影,已经很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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