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你不嫌晚》(续集做主角之二)作者:夏晴风
夏晴风《宠你不嫌晚》(续集做主角之二)
出版日期:2017年10月6日
内容简介:
唐旭风觉得他超级幼稚,竟嫉妒弟弟更受父母关注,
为了证明自己的价值,他拚命赚钱,却忽略蓝家绮的一片真心,
有幸重活一回,虽然因为某些原因,她忘记了爱他这件事,
但他依然发誓要把她放在首位,尽其所能地疼她、宠她,
他当起她的爱情顾问,教她如何狩猎男人交到男友,
同时还身兼她的美容顾问,帮她买衣买鞋做造型好惊艳全场,
更重要的是,她一通电话他保证随Call随到,任由她差遣,
经过多方努力,总算让他跻身蓝家绮的求助对象第一名,
看她过得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他很满足,
即便到头来,她决定携手共度未来的对象并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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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旭风曾是唐家的中心,也是父母捧在手心上的小王子,他有傲人外表、比同龄孩子聪慧的脑袋及杰出的表现。
他三岁能流利使用英文与外国人交谈,却不曾去过英语系国家;他五岁能做千位数的加减乘除,没有丝毫困难。
当其他小朋友艰辛的与ABC战斗时,他已经可以毫无阻碍地阅读《哈利波特》原文小说;当别的小朋友弄不清楚两位数计算时,他已经懂得计算函数与机率。
他的人生,如果没有弟弟这个变数,也许会一直顺风顺水过下去。
在他七岁这一年,母亲生下弟弟唐旭初,弟弟的诞生让大家真正理解了「天才」的定义,包括他,从此他不再觉得自己是聪明的、厉害的。
唐旭初三岁不需任何人教导,能阅读《史记》、《资治通监》、《老子》、《庄子》、《论语》、《孟子》……不光是阅读,而是能完全记诵并理解其中的含义,四岁无师自通计算大学教授才会的高等微积分,十三岁取得大学物理学、医学同等学力证明,十五岁拿到物理学、遗传学硕士学位,十七岁取得医学博士学位,十八岁已能主导由一群高级知识分子组成的实验室,立志找出上帝的能力,立志用科学方式让瘸腿者能行走、让瞎眼能看见,甚至让死去的人复活……
父母在确认了弟弟是真正的天才之後,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弟弟身上,母亲为了让弟弟拥有更好的教育环境,在弟弟七岁时决定移民美国,那年他十四岁,在他心里,父母的决定等於抛弃了他,就因为他不是天才。
当他二十岁时,他觉得自己不过是就读台大财经系,一名成绩优秀的大学生罢了。
尽管他拥有令人称羡的外貌、挺拔修长的身材,比一般人好上许多的成绩、头脑,并且年纪轻轻就靠着丰富的财经知识、敏锐的判断力,在股市里杀进杀出赚取了千万身价,他却还陷在自己不是天才,始终低人一等的黑暗漩涡里。
唐旭风心里住了一个受了伤的小男孩和一只名叫嫉妒的鬼。
他赢不了弟弟的高智商,唯一能赢的就是比弟弟会赚钱,所以他拚了命赚钱、赚钱,除了钱再也看不到其他。
他记不得在十岁这年,住他家隔壁的五岁小女孩蓝家绮曾经抱着洋娃娃,仰头用纯真的眼睛、无辜的声音,轻拉他的衣角,甜软地说:「大唐哥哥,我长大後当你的新娘子,好不好?你长得好好看喔,睫毛长长的,跟我的洋娃娃一样,你的眼睛又大又亮,你说英文的声音好好听……」
他也不记得蓝家绮十五岁的时候,曾亲手烤了一盒手工饼乾,在情人节这天送到他家门口,一脸害羞的说:「大唐哥哥,这是我烤的饼乾,送给你吃。」
更不记得当时的他一脸冷酷,双手抱胸,不耐烦地说:「蓝家绮,你十五岁了,该做的是认真学习,而不是满脑子想这些无聊的风花雪月。我不爱吃甜食,更不吃饼乾,最重要的一点,我非常不喜欢大脑只装稻草的女孩。」说完,他砰一声将大门关上。
自然,他也不会记得蓝家绮那原本写满恋慕的眼里深受打击的模样。
十岁的他、二十岁的他、二十七岁的他,整个世界只存在一座他拚尽全力也跨越不了的高山。
爱情来了,他错过,直到二十八岁这年,一场意外改变了他……
第1章
台北市的夜生活热闹缤纷,只要你觉得寂寞,随便揪两三个好友,不难找到一家气氛欢快的夜店,喝上两杯酒排解寂寞。又或者揪不到朋友,一个人上夜店喝酒,也能享受到人群的喧嚣。
这城市永远不缺寂寞的人,也永远不缺为爱迷惘的人。
方中磊正是众多寂寞人中的一个,他一个人坐在夜店吧台,喝着苦涩的酒。
深夜十一点多他刚下班,却还不想回家,因为不想看见那个他爱了一辈子,而她却爱了别人一辈子的女孩。
口袋的手机响起,他拿出来看萤幕一眼,立即接了电话。
「方总,你人在外面吗?」清脆的女音传入耳中,「你那里听起来很热闹。」
「卓亮吟,现在已经下班了,你叫我学长吧,听起来比较顺耳。」
「你在哪里快活?」她语调轻快。
「公司附近的酒吧,怎麽了?找我什麽事?」
「心情不好吗?一个人?或是跟朋友?」
「我一个人,喝两杯就回去。你还是没说,找我什麽事情?」
「也没什麽重要的事,只是刚才忽然想起忘记提醒你,明天一早跟张总的早餐之约取消了,改约王董打高尔夫球,谈投资越南厂,你明天直接去高尔夫球场,王董大概八点半会到。」
「我知道了,谢谢。」
「学长,你一个人喝酒,需要陪你聊聊吗?」
方中磊拉了拉领带,吐了一口气,指着面前的空杯,向吧台里的酒保比了1。
酒保对他点点头,很快送上一杯同样的酒。
方中磊握着手机好一会儿没说话,先喝了一口酒,这才开口,「你想听我倒垃圾,是吗?」
「如果你愿意说,我愿意听。」
「让我先想想,我该从哪个地方说起呢……」
「你可以想到什麽就说什麽。」卓亮吟声音低柔。
「你觉得人有没有可能在五岁时就对某个人一见锺情?然後这辈子非对方不可?」
「这世上什麽事都有可能。」卓亮吟轻声说。
方中磊轻嗤了声,「也是,我五岁时第一眼看到她,就认定是她,既然如此,凭什麽她五岁时认定隔壁家的唐旭风,我却觉得她荒谬?那天,她回来告诉我,她发现唐旭风睫毛很长,很像我送她的洋娃娃,所以她长大要当他的新娘。」说到这里,他翻了个白眼,「你说好不好笑?难道我睫毛比唐旭风的短?卓亮吟,你评评理,我的睫毛很短吗?」
「学长,你睫毛很长。」
「是嘛!我也这样觉得,可是她却因为该死的睫毛一心一意要嫁唐旭风,什麽鬼!」方中磊气愤道,像个稚气未脱的孩子。
卓亮吟跟方中磊认识多年,他们国中同校,她小方中磊一届,而在她的印象里,方中磊一直是校园风云人物。
後来方中磊就读清华物理,她隔年跟着去读清华,大学毕业後,方中磊去美国读硕士,她也去美国读了两年硕士,只为了能在方中磊身边多待一年。
方中磊一向冷静自持,她从没见过他失控的样子。
「学长,你喝醉了吗?」卓亮吟开口。
「我没有醉,喝不到两杯怎麽可能醉?不过我倒真希望我醉了,那麽或许,我就能说服自己接受这麽荒谬的事情,她的死心塌地居然只因为该死的睫毛,又或者如果当年我没存钱送她那个睫毛很长的洋娃娃,她就不会一心一意爱着唐旭风。」
「学长,你没想过吗?也许那只不过是理由,她就是爱上了,跟睫毛长短其实并没有关联。」
方中磊握手机的手紧了紧,卓亮吟说的话何尝不正确?蓝家绮就只是爱上了唐旭风。
「你说的对极了!」他一口气把酒喝光,「我该回去了,明天见。」
「学长,你喝了酒,别开车。」
「我知道。」
「学长,能不能问你最後一个问题?」
「什麽问题?你问。」
「既然她爱别人,你可不可能有一天也……」
「爱上别人吗?」方中磊打断她的语气有几分嘲讽,「卓亮吟,你爱过吗?真真切切的爱一个人,有那种这辈子非他不可的强烈感觉吗?」
卓亮吟停顿了一下,幽幽的说:「有,我心里有这样一个人。」
「那麽,他爱你吗?」他又问。
「不,他不爱我,他并不知道我爱他。」
「你现在还爱他吗?」
「是,我现在还爱他。」
「那请你回答我,既然他不爱你,你有没有可能有一天去爱别人?」
「学长……」卓亮吟给不出答案。
「你做不到是吗?跟我一样,我也做不到。很晚了,你早点休息,晚安。」
「学长,晚安。」
「卓亮吟,说句真心话,你爱上的男人是个傻瓜,因为你这麽好,他却看不见你的好,听学长一句劝,别爱傻瓜。」方中磊叹了口气。
「或许我们都是傻瓜,只有傻瓜才会固执地爱着不可能爱我们的人。学长,我没办法停止爱他。」卓亮吟声音好轻好轻。
「是,我们都是傻瓜。晚安,傻瓜。」
方中磊将手机收回口袋,唇边噙了一抹浅浅讽笑,那是他是对自己的嘲笑。
这是个充满傻瓜的世界,在爱情里人人都是傻子。你爱他,他爱别人,而别人又爱着另一个他……
方中磊取下领带,走出夜店,微凉的晚风吹散他身上淡淡酒气,他伸手招来计程车,对司机说:「到幸福社区。」
他闭上眼睛想着,住在幸福社区的他,却不知道幸福何时才会到来……
能住在「幸福社区」的家庭多半非富即贵,独栋的百坪别墅,前有花园,後有车库,在拥挤的台北市,能买得起这样的别墅,起码在金钱上称得上是幸福。
不过凡事总有例外,蓝家绮在幸福社区出生、在幸福社区长大,却既不富也不贵。
蓝家绮的母亲蓝绍芬是个貌美却命苦的女人,二十年前,她原以为能够嫁入豪门当个少奶奶,却在结婚前一个月,小开男友因酒驾肇事,不仅毁了一辆千万超跑,也赔上自己的宝贵性命。
当时蓝绍芬已经怀有两个月身孕,但她彻头彻尾是个灰姑娘,除了美貌之外无钱无权又无势,更悲惨的是,她还是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男友死了,婚自然没结成,蓝绍芬成了未婚妈妈,而小开的父母还有大儿子、二儿子,压根不在乎她肚子里还怀着他们家的血脉,直接将蓝绍芬赶出豪宅。
蓝绍芬拖着行李箱,大半夜在忠孝东路上游荡,沉浸在失去爱人的悲哀中,不知该何去何从,老天也像是嫌她不够凄惨似的,狠狠地下了一场大雨。
恍惚间,她在没看清号志灯的情况下闯了红灯,差点被一辆黑色名车撞上,喇叭长按的洪亮鸣声吓醒了失神的蓝绍芬,她跌坐在斑马线上。
坐在後座的亚斯集团执行长方昱沧下车查看,蓝绍芬脆弱茫然的神情就在那一刻打动了他一向冷硬的心。
送蓝绍芬去医院的路上,他听了她的遭遇,在经过医生检查确认她身体无碍之後,他决定将蓝绍芬带回家。当时方家只有他与快满五岁的儿子方中磊,以及另外一名打理家中琐事的帮佣杨嫂,至於他的妻子在生下儿子时便难产去世。
他原只是想让蓝绍芬暂时住一阵子,等蓝绍芬想好了未来该何去何从,便让她离开。
没想到方中磊与蓝绍芬相处得极好,蓝绍芬便以保母的身分留在方家,这一留就是二十年。
二十年的时间,方家有了些奇妙的故事,只不过身在故事中的主角们选择了不面对……
这天早上,蓝家绮气呼呼站在衣柜前,懊恼地喊,「妈咪,你有没有看到我的袜子?怎麽一双也找不到?妈咪、妈……」
她不知大声喊了几次,始终没有得到回应,上半身埋在衣柜里翻找的她决定放弃,转身打算出房门寻找母亲时,一双灰色的袜子递到她面前。
蓝家绮抬头,看见为她拿来袜子的人是方昱沧,她有些不好意思的说:「谢谢叔叔。」
方昱沧朝她身後那显得凌乱的衣柜看去,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绮绮,你是个大女孩了,房间总该整理整理。」他环顾卧室一圈,书桌上凌乱地放着CD、课本、杂志,而双人床上有两、三包吃了一半的零食。
方昱沧摇摇头,往大床方向走去,将那几包已开封的零食拿起来,朝蓝家绮扬了扬,笑问:「你就不怕被蚂蚁搬走吗?」
蓝家绮吐了吐舌头,俏皮的说:「我这麽大一只,又这麽重,蚂蚁来得再多也搬不走我。」
「你呀,将来谁娶到你,谁就得辛苦了。」
「那我一定要找一个爱我很多,帮我收拾善後都不觉得辛苦的人。」
「说得真好。绮绮,将来一定要找一个爱你很多的人结婚。」方昱沧笑得和蔼。
「叔叔,我妈呢?」
「今天早上家扶中心有志工课,绍芬一早就出门上课了。昨天吃晚餐时她告诉过你的啊,你没听进去?」
蓝家绮拍了拍额头,语气夸张的说:「完蛋了,我这个脑袋真不好使。」
「绮绮的脑袋若不好使,这世上大概没有多少人的脑袋是好使的了。」方昱沧打趣道。
「那是叔叔疼我才这样说,我的脑袋真的很不管用。」蓝家绮嘟囔着。
「我觉得你的脑袋挺管用的,叔叔从小看你没怎麽读书,却总是轻松拿第一,读的也是最好的学校。别人熬夜读书,你呼呼大睡,别人晚上去考前冲刺班,你天天跑去学街舞,还能顺顺利利考上台大财经,这样子的脑袋还不够好吗?」
「叔叔,你不懂。真正厉害的人物是隔壁的大唐哥哥。」
「你说唐旭风?」
「是啊,他可是我们台大的头号传奇人物,跟他比起来,我的脑袋啊……」蓝家绮撇了撇嘴,脑中闪过十五岁那年,唐旭风一脸冷酷的说他不喜欢大脑只装稻草的女孩。
「跟唐旭风比怎麽样?怎麽不说了?」方昱沧追问。
蓝家绮大大叹了一口气,直接往地板上坐,有点失落地说:「跟大唐哥哥相比,我的脑袋大概只能算是装稻草的等级。」
方昱沧长腿一弯,也跟着坐在地板上与蓝家绮对望,「谁说你的脑袋只能算是装稻草的等级?唐旭风说的?」
「是啊,我也觉得他说的没错……」
「你还喜欢他?」方昱沧小心探问。
「很喜欢!」蓝家绮倒是十分坦率地答。
方昱沧深深看她一眼,停顿了片刻,扫走眼里的犹豫,轻轻问了一句,「你觉得中磊……不好吗?」
「中磊哥没有不好啊。他很好,是世界上最好的哥哥。」
「如果他并不想当你的哥哥呢?」
「不想当我的哥哥,为什麽?因为我不乖吗?」她一脸天真的眨眨眼。
「你是真的不明白,还是跟叔叔装傻呢?」
蓝家绮沉默了,她垂眸敛眉,咬了咬嘴唇,片刻後才低声开口,「那叔叔是在跟我妈妈装傻吗?」
方昱沧没辙的笑了笑,揉揉蓝家绮的头,「装傻的人不是我,一直是绍芬。」
「我说叔叔,你就是对我妈妈太好了,中磊哥都已经是二十几岁的大人了,哪里还需要保母?我妈妈用保母的名义住在这里,你每个月给她保母的薪水,可是她星期一到星期五有四天完全不在家,跑去当志工了,你不觉得很奇怪吗?」
「意思是我应该辞退绍芬,把你跟绍芬一起赶出这个家吗?」方昱沧轻笑,反问。
「当然不是!而是叔叔应该鼓起勇气跟我妈说清楚、讲明白,让她不能再继续逃避。其实,我很乐意叔叔名正言顺当我的爸爸啊。」蓝家绮甜甜地说。
「我并不想勉强绍芬,更何况,她装傻的原因有一半是为了你,你别说你不知道。」
「因为中磊哥吗?」蓝家绮苦了脸。
方昱沧低声笑,说:「看来,你的脑袋确实挺好使的。」
「叔叔,我对你说实话,中磊哥在我心里是哥哥,他条件那麽好,我……我配不上他。」
「你为何不把这些话对中磊说?也许他会给你不一样的答案。」
「我……」
「又或者,你只是不忍心拒绝他,怕伤害他?」
蓝家绮无法作答。
「你若不喜欢他,让他怀抱希望,不也是另一种伤害吗?」方昱沧语气温和宽容。
她咬咬唇,「叔叔希望我跟中磊哥说清楚吗?」
「我最大的希望是你们都好,你跟中磊之间的事我并不想介入。我明白你有你的考量跟顾虑,也明白你不想伤害中磊,但很多时候,你不想不代表伤害就不存在。他爱你,而你若是无法以同等的爱回应他的时候,伤害就已经无可避免了。」
「我懂叔叔的意思了,找时间我会跟中磊哥说清楚的。」
「这件事不急,倒是你,叔叔希望你能再想清楚,中磊不比隔壁唐家小伙子差,你现在爱唐旭风,会不会只是你的想像?想像的爱跟真正的爱是不一样的,你还年轻,其实应该多尝试,而不是把心都扑在一个人身上。不管是中磊或其他对象,叔叔都鼓励你去试试看,也许你会发现,你并不是真正爱唐旭风。」
「我知道了,谢谢叔叔。」
「你可能要加快动作,时间差不多了,你不是要去面试?中磊已经开车在外面等你了。」
「可是我跟中磊哥说过,我自己去面试就好啦!」
「他不放心,我也不放心,绍芬更是不放心,我们一家四口有三票赞成有人陪你去面试,所以还是让中磊载你过去吧。你是女孩子,多被保护一些是应该的,其实要我说,你若是愿意到亚斯来打工,叔叔更放心一些。」
「叔叔的好意我知道,但我总不能一辈子都被你们保护着,我希望自己可以越来越独立。何况妈说过,人无论如何都不可以太依赖别人而活,不管是谁,你依赖的人随时都有可能离开你,妈希望我独立,我也希望自己成为独立的人。」
方昱沧理解地点点头,笑道:「好吧,那你得赶快出门,再晚就要迟到了。」
蓝家绮跳起来,抱了方昱沧一下,冲到梳妆台拿了皮包钥匙,一阵风似的跑出门了。
位於办公大楼十二楼的「亿锋创投」内,高跟鞋喀哒喀哒的声音在长廊上响起,林安洁怀里抱了一个轻薄的蓝色文件夹,是今年暑期工读生名单。
这种小事她向来不会呈报到最上头去,但今年的名单上有个特别的人,她想应该让唐旭风知道。
林安洁揣紧怀里的文件夹,彷佛那是什麽重要宝贝,这动作泄漏了她心里潜藏的紧张。她大概能预料到唐旭风对这份文件的反应,但让她好奇的是,唐旭风看到那个名字後是否依然能平静无波。
她敲了敲唐旭风办公室的雾面玻璃门,里面旋即响起一道好听的嗓音,「进来。」
林安洁深呼吸了几回,推开门进去,一如往常,唐旭风头也没抬,淡然问了句,「什麽事?」
她将文件送到唐旭风办公桌上。
唐旭风放下笔,将文件打开看了眼,瞬间眉头蹙了一下,「为什麽给我这份文件?暑期工读名单一向由人资处理,不是吗?」
「执行长,你仔细看过名单了吗?」
唐旭风将文件夹推向林安洁,不在乎的答道:「这名单对我来讲并不重要。」
林安洁有些犹疑地开了口,「蓝家绮被录取了,也不重要吗?」
唐旭风抬头,若有所思地淡扫林安洁一眼,似笑非笑地说:「你觉得,蓝家绮对我来说重要吗?」
林安洁一下子被堵得说不出话,她心里期望唐旭风将蓝家绮看成完全不重要的人,但此刻唐旭风的样子,却又让林安洁觉得蓝家绮在他心里,并没有他表现的那样毫无分量。
林安洁不再追问,只说:「执行长确定照这份名单,通知录取的学生来公司实习吗?」
唐旭风淡淡地答道:「这种事我一向不过问,人资那边录取了,就照录取的名单办事。如果没有其他重要的事,你可以出去了。」
林安洁点头,拿回文件夹,走出办公室,雾玻璃门一被关上後,唐旭风便往椅背靠去,陷入没人知道的世界。
对他来说,人生就像裹了糖衣的毒,那一层薄薄糖衣褪掉之後,剩下的就是无尽的苦涩,他人生的甜蜜只有短短几年。自从弟弟出生後,家人、亲戚、师长……所有曾经疼宠他的人後来全都转而围着唐旭初打转,他母亲也把所有专注力都放在弟弟身上。
他其实记得七岁之前的所有美好,记得隔壁方家栀子树开花的时候,空气里充满栀子花的甜腻香气,记得栀子花开得最灿烂的那一年,正好是蓝家绮出生那年。
初见蓝家绮,是在一个暖洋洋的夏日午後,他一个人在院子外玩耍,棒棒糖含在嘴里,风轻轻吹来,他可以听见叶子沙沙作响的声音,那种细微的声音很柔软很舒服。
他在院子里踢球,不经意看见隔壁方家的大门打开了,一个美得像画的女人抱着出生不满两个月的婴儿走出来。
他也不管球了,跑到大门朝着他们喊,「阿姨,我可以看一下小Baby吗?」
前段日子他总是听到婴儿哭的声音,那声音对他来说新奇又有趣,他多希望妈妈也生个小弟弟或小妹妹陪他。
蓝绍芬对他笑得很温柔,将蓝家绮抱到他面前,「当然可以。」
隔着雕花铁门看不过瘾,他将大门打开,走出去仔细观察,那孩子长得好像洋娃娃,皮肤白皙、卷翘浓密的修长睫毛、粉嫩唇瓣,一双小手手握成拳头。
「她好可爱。」他情不自禁的说。
蓝绍芬一手抱着孩子,一手温柔摸摸他额头,「她叫蓝家绮,你今年五岁,对不对?等她再长大一点,你愿不愿意跟她玩?」
唐旭风想也不想地点头,他喜欢蓝绍芬的温柔,喜欢她身上淡淡的香气,喜欢她笑得比天使还好看,虽然他不知道天使该是什麽模样,而她怀里的孩子,有一天也会长成像她一样美丽。
那是他对蓝家绮最初的记忆。
在一个栀子花开,花香满溢的午後,他第一次觉得婴儿如此可爱。
有什麽在他小小的心里生根发芽了,他想要一辈子保护那个像洋娃娃的婴儿,直到她长大成人,他愿意拚尽全力的保护她。
後来的事他渐渐记不清楚了,因为弟弟的关系,因为渴望获得父母的注意力,他必须拚尽全力,必须更努力求取好成绩,希望父母偶尔也能够注意他。
可惜他永远是失望的,在他各科都考满分的时候,弟弟已经跳级超越他所在的年级,在他得到全年级第一名时,弟弟在美国早已考得国中同等学历。
他的笑容越来越少,他甚至想不起来,那个像洋娃娃似的蓝家绮究竟什麽时候长成了如今这般甜美的模样。
他试着不去注意她,她却总是不请自来的晃到他眼前,好比现在,她跑来他的公司考取暑期工读生。
蓝家绮、蓝家绮……他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片刻过去,他若无其事地恢复原来的模样,埋头处理起眼前的公事,把所有纷扰思绪抛诸脑後,彷佛刚才在他心里的那阵小小波澜从未发生过。
第2章
今天是暑期工读生报到的日子,林安洁一早就拿着十名工读生的名牌在接待处等着。
一般来说,工读生会被分配到各个部门支援、见习,他们的工作多半是整理文件、跑跑腿、影印、送报告之类的事务。
偶尔,工读生若有好的创意发想,也会参与公司一些中阶层级的重要会议,见习各部门主管的讨论。
暑期工读生提出的建议若是够优秀,一旦被采纳,在工读结束之後将成为考评加分,如果表现非常优异,公司也可能预先下聘书,等该名工读生毕业後便直接录取。
一般而言,每年暑期工读生的工作分派都由人资那边处理,今年林安洁却擅自揽过工读生的工作分派权,原因无他,今年的工读生里面有蓝家绮。
林安洁跟在唐旭风身边工作已经许多年了,她从不讳言自己对唐旭风一见锺情,就像当年在校园里,跟许多或在心里偷偷爱慕、或明白表态追求的女孩子们一样,她几乎是在第一眼就全然臣服於唐旭风独特的个人魅力。
这麽多年来,喜欢唐旭风的女孩子多得数不清,但真正留在他身边的只有她,她靠着实力和唐旭风共同打拚,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即便唐旭风从来没有正面夸赞过她,但她深信自己在唐旭风心里必定占有一定的分量,公司里的其他职员多半也这样认定。
她一直知道,其他职员私下称她是唐旭风的夫人,她从不反驳,因为她比任何人都希望流言成为事实。也知道在公司里,她的意见几乎可以被认定是唐旭风的意见。
因此,今年她特意跟人资那边要了工读生的工作分配权,人资经理毫不犹豫将名单给了她,全权交由她处理。
十名工读生准时来到公司报到,林安洁点过了大家的名字,分发名牌後便分派工读生到各部门工作。
蓝家绮被分派到行政部门,那个部门离唐旭风办公室最远,而行政部门的工作唐旭风基本上是从不过问的。
林安洁想,自己如此安排,这两个月内,蓝家绮想必不会与唐旭风产生太多交集。
就在这时,蓝家绮往林安洁走来,声音清甜的喊了一声,「安洁姊姊,好久不见了。」
林安洁被拉回思绪,脸上挂出热情的笑,「的确好久不见了,我听旭风说你考上台大,昨天特意翻了下你的在校成绩,没想到你这孩子在学校表现得相当不错嘛。」
「安洁姊,我已经不是孩子,我长大了。」蓝家绮表情有些不开心地反驳。
「是,你确实长大了,都上大学了呢!交男朋友了吗?」林安洁笑得亲切。
蓝家绮跺了跺脚,说:「安洁姊,你是在取笑我吗?你明知道我心里只有大唐哥哥,我会来应徵暑期工读也是因为他。」
林安洁摇摇头,脸上摆出无可奈何的表情,故意说道:「怎麽到现在还不死心呢?你明知道旭风心里只有工作,况且你在他眼里就只是妹妹而已。」
蓝家绮沉默了半晌,咬咬嘴唇,一双清澈的眼睛无比认真的盯着林安洁,声音小小的,「安洁姊,我跟你说一个秘密,这是我最後的努力了,如果大唐哥哥还是不喜欢我,我也不想再造成他的困扰。毕竟,没人喜欢讨人厌又赶不走的苍蝇,如果他不喜欢我,我做得再多,也只会让他心烦又讨厌而已。」
林安洁听了,心里霎时像是被狠狠刺了一下。
她可以理解蓝家绮的感受,就像她也会想,自己在唐旭风心里,会不会也像一只赶不走的苍蝇?
不,一定不是这样的,否则唐旭风不会将她留在身边这麽多年。
林安洁勉强撑起笑容,像个亲近的大姊姊般拍了拍蓝家绮的脸颊,感受到指尖传来粉嫩的触感,她隐隐嫉妒了。
年轻就是好啊,肌肤像新生儿般细致白皙,不像她……
她飞快地收手,不过对蓝家绮亲切依旧,说:「决定要放弃了吗?你还这麽年轻,我想你的决定是对的,旭风对年轻的你来说可以算是老头子了,你该去找一个跟你年纪相当,能好好爱你的男孩子。我猜,追你的男孩子一定很多。」
「是不少,但他们没有一个是唐旭风,他们全都不是大唐哥哥。」
林安洁深深看了她一眼,没再多说什麽,转而换上了公事公办的态度,「虽然我们认识很久了,但是在公司,该怎麽做事就要怎麽做事,不可以偷懒喔。知道吗?」
蓝家绮回道:「这我当然知道啊。」
「那好,快去工作吧。行政部门那边会有人带你,告诉你该做些什麽。你机伶一点,如果有人欺负你可以来找我,知道吗?」
蓝家绮甜甜地笑了笑,「我就知道安洁姊最好,你一定会照顾我。好,我去工作了,保证不会让你失望!」
这天上午,蓝家绮影印了一百份宣传文件、泡了二十五杯绿茶、二十三杯红茶,其中二十一杯是冰的,剩下的全是热的,有的指名要半糖、有的则是全糖,也有人完全不加糖。
另外她还冲了十七杯咖啡,整个上午她忙得像只小蜜蜂,飞来飞去不得休息,好不容易快到中午休息时间,她总算得了一点空闲,在茶水间停下来喘了一口气,终於没有人来对她呼来喝去了。
她心里隐约觉得不对劲,却决定不当一回事,她自我勉励,没有什麽工作是不辛苦的,哪怕只是一份为期两个月的暑期工读工作,一定也有旁人不知道的辛苦。
更何况,凭她与林安洁相识多年的交情,不至於有人敢欺负她才对。
这时另一个工读生走进茶水间,也是台大学生,她们不是同一届、科系也不相同,但蓝家绮对这个女孩子很有印象。
杨忻谊朝她开朗地笑了一下,「学姊,你今天过得还好吗?」她停下来,仔细看了看茶水间,还往外探头出去张望了两回,这才转过头看着蓝家绮,神秘兮兮地说:「我听阿炎说,你今天很忙,他们给了你很多额外的工作。」
蓝家绮偏头想了一下学妹口中的阿炎,大概就是那个长得高高大大,相貌清俊的大男生,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台大电机系的高材生。
蓝家绮神色自若,笑着说:「大概是我实习的这个部门工作比较繁忙吧,今天早上事情是多了些,但也没什麽太过繁重的工作,大多是泡泡茶、影印文件……诸如此类的小事。」
「学姊,你是不是有得罪什麽人?阿炎说,他听到有人在传,上头的人交代要『特别照顾』你,这个特别照顾可不是字面上的意思喔,而是反讽法……」
「我知道那是什麽意思。」蓝家绮笑笑地回了她,一瞬间记起来这学妹是中文系的,她接着又说:「可我并没有得罪什麽人,应该不会被特别照顾才是。」
「学姊,你跟执行长秘书是不是认识很多年了?」
「我们确实认识很多年了,安洁姊是执行长小一届的学妹。」
杨忻谊有张漂亮的脸蛋、大大的眼睛,她用着十分无辜的语气说:「我明白了。学姊,执行长秘书会不会是喜欢执行长啊?有没有可能是因为这样,她才『特别照顾』你?」
在她的话里藏了一丝让蓝家绮不舒服的心机与挑拨,尽管她用无辜的表情、纯真的语气掩饰得十分好,但女孩子与女孩子之间总是会有一种直觉,多少能感觉出对方是否真心喜欢自己。
眼前的漂亮学妹蓝家绮虽然不熟,却能感受到她的笑容里隐隐约约有着莫名的敌意。
她回了一抹若无其事的笑,说:「我想安洁姊一定是喜欢执行长的,否则她不会从毕业就跟在执行长身边,陪他努力打拚。至於喜欢也可以是单纯对这个人的能力欣赏,不一定所有的喜欢都会跟情爱扯上关系。」
「学姊,你会不会太单纯了?我不认为男女之间有单纯的欣赏。」杨忻谊嗤之以鼻。
「就算安洁姊对执行长真的是男女之间的喜欢,那又怎麽样呢?」蓝家绮反问。
「你跟执行长是从小一起长大的,也算青梅竹马,如果执行长秘书喜欢执行长,那麽你认为,执行长秘书对你的存在会有什麽想法?她不会嫉妒吗?不会因此想整你吗?」
蓝家绮被杨忻谊接二连三的问句问得怔楞半晌,好不容易回神,她问道:「你怎麽知道我跟执行长是一起长大的邻居?」
「学姊不知道办公室最喜欢传八卦吗?你一整个早上忙得像陀螺一样,我们其他几个工读生却闲得发慌,自然有大把时间听台面下传来传去的流言。」杨忻谊说着,语气渐渐带了一点恼怒,「学姊,我原只是想提点一下你而已,可是你真的让我觉得……你已经单纯到蠢的地步了,我实在不知道那些男孩子到底是喜欢上你哪一点!」
「也许他们就是喜欢我单纯吧。」蓝家绮终於没忍住,带了讽刺语气回了句。
杨忻谊被气得停顿了半晌,才又不甘不愿开口,「算了,我就好人做到底,好心提醒你一次。你亲热的叫着安洁姊,可是人家根本不把你当妹妹,你想过吗?为什麽你分派的部门离执行长办公室最远?为什麽你一整个早上被呼来喝去的?其他工读生私底下都在看笑话呢!」
「看笑话的人也包括你吧?」蓝家绮问。
「我如果是单纯想看笑话,就不会特地来茶水间跟你说这些话了。没错,我承认我嫉妒你,嫉妒你长得漂亮、嫉妒你成绩优秀、嫉妒阿炎喜欢的是你不是我!但至少我不会被嫉妒冲昏头,看见你被欺负的时候在一旁嘲笑暗爽,我至少有来告诉你事实真相的这点良心。」
蓝家绮认真看了杨忻谊漂亮的眼睛,两人视线相碰,她被她眼底的认真说服了。
有些人表面带着恶意,但或许内心存着良善;而有些人表面笑得良善,内心却藏着不为人知的恶意。这道理她不是不知道,只是她宁可选择相信一切是误会,因为她知道林安洁对唐旭风来说,是十分重要的助手。
沉默了好一会儿,蓝家绮叹了口气,「学妹,我并不喜欢你的阿炎。」
杨忻谊也叹了口气,有些无奈,「我知道,但阿炎喜欢你,是他拜托我来提醒你,不要错把对你有恶意的人当成朋友,那样很危险。因为你不知道,哪一天你会真正受伤。」
良久,蓝家绮轻声说道:「谢谢你。」
「不需要谢我,你该谢的人是阿炎。」
七月五号这一天,是她进公司第三天,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唐旭风满二十八岁生日。
这也是蓝家绮非要考进亿锋创投公司当暑期工读生的原因之一,每年七月五日唐旭风总是很忙,总是过了午夜十二点还没到家,她一直找不到机会帮他庆生。
既然今年他们能在同公司工作,那麽下班过後,她就可以把她订的蛋糕直接送进唐旭风办公室,帮他庆生。
她订了据说是唐旭风最爱的综合水果口味蛋糕。
前几年她问过唐妈妈,唐旭风喜欢什麽口味的生日蛋糕?唐妈妈说他小时候最爱综合水果蛋糕,只是後来他几乎不太吃甜食,不知道长大後是不是还喜欢综合水果蛋糕,接着又告诉她唐旭风最爱的蛋糕店。
於是,蓝家绮特地跑去订了一个六寸综合水果蛋糕,下班时间一到,她便急忙打卡离开公司,往蛋糕店去,等拿到预定的蛋糕赶回公司已经八点多了。
公司里的人差不多都下班了,她走到唐旭风的办公室前,果然里头的灯还亮着,外头林安洁的办公桌已经收拾得十分乾净,她猜她应该也下班了,整个公司只剩她与唐旭风。
她敲敲办公室门,里面传来熟悉的声音,「进来。」
她推开门走进去,有些讶异看见唐旭风与林安洁两人在沙发区,林安洁半跪在唐旭风对面,正打开买来的日本料理,而唐旭风靠坐在长沙发上,右手揉着眉心,彷佛十分疲惫。
唐旭风好似并不意外她会在这时候出现,他仍靠在长沙发上,低沉开口,「我以为你下班了,怎麽又回来?有什麽事?」
「今天是你生日,我前几天订好蛋糕,刚刚去拿了,正好安洁姊也在,人多热闹,我们一起帮你庆生。」蓝家绮面上带着笑说。
其实推开办公室刹那看到的画面让她的心微微一缩,脑子里想着报到那天,杨忻谊在茶水间对她说的话。
也许她真的是蠢,才会自欺欺人这麽多年,直到事实赤裸裸摆在眼前,她才不得不承认或许林安洁跟她一样都爱着唐旭风。
不,不只是蠢,她还胆小。林安洁比她有能力、比她成熟、比她漂亮、比她更配得上唐旭风,她有哪一点比得上林安洁?
如此漂亮成熟又能力极强的女子,愿意半跪着为唐旭风张罗晚餐,这时的林安洁褪去所有强悍,柔软顺服得像个小妻子,服侍着爱恋的丈夫。
她说不上来自己此刻的感觉,觉得自己像个还没长大的孩子,却想跟大人们玩成人世界里的爱情游戏……尽管心情十分混乱,她依旧坚强笑着,捧着蛋糕盒往茶几上放。
蓝家绮拆开漂亮的粉红色缎带,打开蛋糕盒的上盖,一直没说话的唐旭风忽然面色僵硬,怔怔望着蛋糕。
他的神情让三个人陷入沉默。
林安洁很少看到唐旭风如此失神的表情,一旁的蓝家绮却以为唐旭风是太过惊喜而说不出话来,只有唐旭风自已知道,他现在只差一步就要失控了。
有多少年没有吃到综合水果蛋糕了?它就像一个残酷的象徵,纪念着他失去的幸福……
唐旭风猛地转头,目光犀利地看着蓝家绮,这一瞬间,他竟觉得自己有那麽一点痛恨蓝家绮!
「谁让你自作主张去买综合水果蛋糕?」他扬声质问,「谁允许你去买这个蛋糕的?!我说了我要吃吗?我说我要庆祝生日了吗?」
蓝家琦表情错愕,她呐呐地说:「唐妈妈说,你最喜欢这家的综合水果蛋糕,唐妈妈还说你已经很多年……」
「住口,别再说了!你开口闭口唐妈妈说、唐妈妈说,你有听我说过我喜欢吗?」
「大唐哥哥……」蓝家绮从没见过唐旭风这麽愤怒的样子,不由得眼眶泛红。
「别叫我!你到底什麽时候才能长大?已经二十几岁的人了,为什麽总是做一些幼稚的事?我妈能代表我吗?你凭什麽认为我妈的意见就是我的意见?凭什麽觉得你的决定会让我开心?」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咆哮出声,「蓝家绮,你听好,我从十四岁那年就不再吃综合水果蛋糕了,我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综合水果蛋糕!」
蓝家绮很错愕,她没料到一个蛋糕竟能让向来冷静的唐旭风失控,甚至可以说面目狰狞……
唐旭风怒不可抑地接着说:「你知道我最讨厌你什麽吗?你总是一副无辜的模样,可是你知不知道这个世界充满了丑陋?你总是用漂亮的大眼睛看这个世界,以为你身边的人都是好人,其实你根本就错了!
「你以为林安洁真的喜欢你吗?你叫她安洁姊,但却是她把你分到行政部门的,为什麽?因为那个部门我最远!也是她暗示其他人给你做不完的工作,她希望你受不了苦,主动走人。这样你还觉得她是好人吗?还认为她站在你那边吗?你根本就太天真了!」
林安洁面色刷的变白,没料到唐旭风会这麽直接地拆穿她耍的小手段。
蓝家绮也措手不及,完全无法反应,她不知道唐旭风的愤怒会如此强烈,让她受到不小的打击,然而最打击她的还是那句话—他最讨厌她。
他最讨厌她、他最讨厌她……这句话像涟漪般慢慢在她脑海里扩散开来,她的脑袋此时除了这句话再也装不下别的了。
唐旭风的残酷没有停下来,他彷佛看不见蓝家绮苍白的脸、颤抖的双唇,看不见她无助失措的模样,恶毒且充满攻击性的语言如流水般从他嘴里倾泻而出—
「你刚才回公司时,没看到路边停车格有辆你应该十分熟悉的莲花跑车吗?你想谈恋爱、你想让王子臣服在你脚下,不就有一个现成的人吗?这麽多年你缠着我不放有意思吗?我不爱你、不喜欢你,到底我要表现得多明白你才能够理解?像现在这样清清楚楚说出来,你能接受吗?
「方中磊才是那个爱你的人,他能陪你玩浪漫的王子公主爱情游戏,他有大把的时间,还是个标准的富二代,完全符合你对童话式爱情的幼稚想像!而我没空陪你玩你想要的游戏,拜托你去找那个愿意像条哈巴狗一样跟着你、陪着你、奉承你的男人吧!」
蓝家绮无法置信地看着唐旭风,原来他是这样想她的,认为她幼稚,只想要童话式的浪漫爱情,他根本就把她当成笑话看,当她是个长不大的孩子……
失控的唐旭风终於停下来,等意识到自己方才说了什麽,他忽然有些後悔,却拉不下脸来道歉。
蓝家绮缓缓的开了口,「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对不起,这些年造成你的困扰,我以为……」她咬着唇,说不下去了。以为什麽呢?以为唐旭风其实多少是喜欢她的吗?
她记忆里有许多与他有关的事情,七岁的唐旭风、八岁的唐旭风、九岁、十岁、十三岁……这些并不是出於她的想像,可是她现在还需要跟二十八岁,非常讨厌她的唐旭风说那些吗?
既然他说得这麽明白了,她再说出自己的感情只会造成他更大的困扰,是时候该放手了。
蓝家绮轻轻的、小心翼翼的说:「真的很对不起,原本只是想帮你庆生,因为你好多年没有过生日了,唐妈妈……我知道你不喜欢有人提到你母亲,但她真的很关心你,在她心里不是只有小唐弟弟……」
一提到母亲,唐旭风的愧疚消失,火气再度上升,「你不要再说了,我不想听。我不是小孩子,不需要过生日,更不需要吃这种甜得腻死人的蛋糕,请你把蛋糕带走。」
「好,我会带走。」蓝家绮将蛋糕盒盖回去,也把缎带重新绑回盒子上,手轻轻颤抖。
一旁的林安洁尽管有些不忍,却没出声,而唐旭风说完话便将头转过去,不再看蓝家绮。
蓝家绮安静地捧起蛋糕,缓缓朝办公室大门走去,在她开门之前,唐旭风又开口了,「如果你是想在亿锋寻找你的爱情,明天开始你不用来了。如果你是想得到一些工作经验,让自己的人生除了爱情之外还有其他意义,我不介意你明天继续来工作,今天晚上的事情也会当作从没发生过。」
她背对着唐旭风,点点头表示听到,这时候,蓝家绮已经没有丝毫勇气再看他一眼了。
蓝家绮走後,办公室安静片刻,林安洁说话了,「你不必对她那麽严厉,她不过是……」
唐旭风打断她,「你别再扮好人了,你对她的心思我刚刚难道说得不够清楚?我那样对她,你心里应该很高兴吧?从她进公司第一天你就使小手段,我没说破,是我不觉得蓝家绮有重要到我必须插手管这类小事,但并不表示我赞成、认同你这麽做。
「我不介意今天晚上一次把话说清楚,不管对她或是对你,我都没有那种风花雪月、谈情说爱的心思,我们之间除了公司的事没有别的,你不要对我有别的期待,因为你注定会失望。没有其他事情的话你先回去吧,时候不早了。」
林安洁苦涩地想,比起刚才他给蓝家绮的难堪,唐旭风对她可以算是手下留情了。她没有再说任何话,安静的起身离开办公室。
蓝家绮失魂落魄地捧着蛋糕往电梯口走,等了一会儿电梯,她转而走向楼梯间,一阶一阶缓慢往下,她不清楚自己走了多久,只觉得世界在她眼前一片一片破碎,再也拼不成原来的模样。
那些过去跟唐旭风有关的回忆一段一段的跳出来,朝她张牙舞爪第叫嚣,像是无数的恶魔般嘲笑着她的自作多情……
终於走到了一楼,蓝家绮却忽然觉得再也无法忍受,她冲出办公大楼,无意识地跑,她根本不知道自己要跑向哪里,跑过人行道後忽然转变方向,往车水马龙的大马路奔去—
第3章
坐在跑车里的方中磊在办公大楼外等了许久,他看见蓝家绮捧着蛋糕,一脸兴奋地走进办公大楼。
他知道今天是唐旭风生日,知道蓝家绮因为这一天开心了许久,她一早出门时便对他说:「终於可以帮大唐哥哥过生日了。」
方中磊以为今天他会等到很晚,没想到不到半小时,就见到她失魂落魄地捧着同一个蛋糕走出来,然後莫名其妙开始狂奔。
他心里一阵不安,立刻下车追上去,边追边在後头喊,「家绮、绮绮!」
然而蓝家绮像是与这个世界隔绝,完全听不到他的呼唤。
下一秒,意外就在他眼前发生。
方中磊眼睁睁的看着蓝家绮毫无预警转换方向,跑上来回四线道的大马路,虽然已经过了下班的尖峰时间,但车子还是很多,她就这样冲出去,路上的车子根本反应不及。
一辆公车就这样硬生生撞上蓝家绮,她手上的蛋糕盒飞了出去,纤弱的身子先是飞离地面,摔下来後,紧接着被卷到来不及完全煞车的公车底下,瞬间变得血肉模糊……
「不—」撕心裂肺的疼在方中磊身体里爆炸开来,他喃喃低语,双膝发软跪倒在路边,「家绮、家绮……」
与此同时,位在十二楼的唐旭风,他的办公室有扇落地窗正对着马路,在林安洁离开之後,他靠在沙发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却挥不走心里沉重的郁闷。
自己究竟是怎麽回事?为什麽在短短的时间里伤害了两个女孩子?他真觉得自己是个混蛋!
唐旭风起身走到窗户边,头朝下看,正好目睹了蓝家绮被撞飞的过程。
他在刹那间忘了呼吸,几乎不敢相信入眼的景象,心脏一阵紧缩,不曾预期的巨大疼痛突然袭来。
「不……别这样……」唐旭风转身,立刻朝一楼狂奔而去,时间却在这一瞬间凝结了。
他的身体漂浮起来,一阵无法形容的温暖笼罩了他,接着,他跟蓝家绮曾经拥有的片段忽然出现在他的脑海,那些他以为已经忘记的过去,以无比清晰的影像在他眼前重新放映。
他听见一道好听的嗓音,在安静的空间里幽幽响起,语气平缓的问:「你後悔吗?」
「谁?是谁在跟我说话?」唐旭风无法动弹,挥之不去的焦急让他只想赶快飞奔到一楼。
他多希望他刚才看见的只是幻象,又或者,他坏心地希望那是别人,而不是蓝家绮。
也许只是刚好有人买了跟蓝家绮一样的蛋糕、刚好那个买蛋糕的人跟蓝家绮年纪、发型相仿、身高背影也相仿……他努力安慰着自己,即使知道压根不可能有这种巧合。
「你後不後悔?她死了,你会难过吗?」那个声音又问了一次。
「谁?究竟是谁在跟我说话?」唐旭风怒问。
「你就当我是个过路神仙或天使吧,随你怎麽想,总之,我碰巧路过,一时兴起决定插手你们的事。你只需要回答我,你後悔吗?你刚才看到的并不是幻象,那个被卷入公车底下的人确实是蓝家绮,而不是别人。」那声音彷佛知晓唐旭风的想法,残忍的打碎了他最後一丝希望。
「我当然後悔!如果家绮真的死了,後悔也不足以形容我的感觉……我希望我没讲过刚才那些话,我希望……」唐旭风痛苦地说。
他眼前起了一阵雾,有个模糊的身影慢慢从雾里面现形,那是一个男人,穿着一身黑衣,迈着一双修长的腿缓缓走来。
黑衣男子有张好看到无法形容的脸,完美得毫无瑕疵,脸上的神情却有几分流里流气,与他俊美的五官十分不搭。
神仙走过凝定不动的唐旭风身边,来到沙发边,像个王一般神态闲适的坐下,开口的语气却充满嫌恶,「啧啧,真是丑死了。」
唐旭风眉头微皱,打量眼前突然出现的奇怪男子,无法理解那句丑死了的意思,奇异的,面对这荒谬的情景,他心里却完全感觉不到害怕。
「别担心,我并不是在说你,我是跟住在你心里的那只小绿魔说话,很可惜,你既听不到她的声音,也看不到她现在正跳脚的样子。」神仙的手摆了摆,一脸不在乎地说。
小绿魔怒不可遏地叫嚣着,「神之子,你不该插手管人类的事,吾王路西法与祢们签订过协议,你违反了协议,吾王路西法绝对不会饶恕祢!」
「你认为你的王能拿我怎麽样?别忘了你刚刚称呼我什麽?神之子。协议签订好几千年了,我插手管的事还少吗?你那个没本事的地狱王者路西法,只怕就算知道了这件事也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做啥事都没发生,你还是担心你自己比较实在吧。」神仙撇撇嘴,看着小绿魔在唐旭风心头跳来跳去吱吱乱叫,样子十分滑稽。
这些对话唐旭风完全听不到,他只看到男人展露不屑的表情,随後把视线转回到他身上。
「我们暂时不管你心里那只小绿魔,回到正题,你还没回答我,你後悔吗?」
「我已经回答了,我当然後悔,後悔说了那些伤人的话……」
神仙叹了口气,「是的,你刚才的确回答了,但你可能没完全理解,我的意思是,你後不後悔没有好好爱蓝家绮?」
唐旭风突然答不出话,他後悔没有好好爱蓝家绮吗?
想起方才出现在他脑海里的那些片段,如果可以重来一次,他希望……对……他希望能够好好爱蓝家绮。
「是,我後悔了。」唐旭风好半晌才低声道。
「这才是我想听到的答案。那麽,今天我好心给你一个机会,让蓝家绮再活过来,你愿意吗?」
「我……」唐旭风才说了一个字,沙发上的男人就举起手,阻止他继续往下说。
「听我说完。所有事情都有相对应的代价,你说了不该说的话,导致蓝家绮枉死,如今想要她活过来,你就必须付出应有的代价,我还没说你该付什麽代价,你先别急着说出你也许无法承担的答案。」
「你说。」其实不管得付出什麽代价,唐旭风知道他都会同意。
「代价是蓝家绮会忘记她爱上你的每个瞬间,其他人的记忆也会被一并修正,没人会记得蓝家绮对你的感情,只有你会清清楚楚记得所有细节。」神仙认真的说。
闻言,唐旭风苦笑,这是他该承受的报应……
神仙歪头笑了笑,「你要这样想也行,蓝家绮爱了你二十几年,而你却无视她的爱,接下来换成你清楚记得你爱她,而她却忘记了你,这也算得上是公平吧。」
「好,我愿意。」唐旭风毫不考虑的答应。
「你确定你想清楚了?」神仙眯着眼,斜眼看他。
「我想得很清楚,只要能让蓝家绮再活过来,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即便是让她忘记我。」
「成交。」神仙说完,突然停了三秒,然後用无限遗憾的语气说:「不对,我得让你再好好思考一下,因为我想起了一件事。你心里住的小绿魔可以喂养得如此巨大,是因为你除了嫉妒之外再也看不到其他,以至於连你的记忆都错乱了。
「有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在你的记忆里出了错,所以如果你想让蓝家绮回来,你必须回到那件错误发生之前,再经历一次,而你现在的记忆与回到过去的记忆会同时并存,我想这样才是最公平的,你同意吗?」
「回到那件事之前?意思是我的人生要从那件事之後再重新过一次吗?」唐旭风问。
神仙点点头,「可以这麽说,不过你是带着现在的记忆回到过去,换句话说,你会同时拥有现在以及重新经历的感受。」
「能不能告诉我要回到多久之前?」
「你不觉得你的人生已经够无趣了吗?能够保留一点期待,对你来说应该是难得的乐趣,你好好考虑一下吧,若是同意我们才能真正成交。」
「好,我同意。」唐旭风马上答应。
「乾脆!我就喜欢你不拖泥带水的个性。」神仙伸手,有一颗发着金光的透明球体出现在他掌心,「你是三个人里面花我最多时间的,其他两个人已经同意跟我交易了,只是他们的交易都必须等到你同意才能成立。我手上这个能量球里面漂浮着无数金丝,全部都是蓝家绮对你的情感记忆。」
神仙停顿了一会儿,「从前你不知道你错过了什麽,但之後所有情感全都会回到你心里。你们人类真的很奇怪,总是本末倒置,不懂得追求真正有价值的情感、记忆,反而汲汲营营追求没有价值的金钱名利,完全将最重要的东西抛在脑後,等到要离开世界时又後悔。」
「好吧,反正我也不想跟你说教,该嚐的苦果之後你一样也不会少嚐,蓝家绮的记忆我收走了,这麽珍贵的东西,真可惜你不知道珍惜,几乎要被住在你心里的那只小绿魔吞噬了,但其实只要你愿意,你可以不被嫉妒困住。」他望了眼透明球里的金色细线,「我们的交易算是完成了,我离开之前再送你一样礼物吧,如果哪天你认为你受够了,不想继续这项交易,只要在心里默默呼喊三次『神之子』,我就会出现,让一切回到原点,这个秘密我只告诉你一个人。」
与此同时,在办公大楼外,跪在人行道旁的方中磊也听到一道好听的声音,那道嗓音有点不正经,像是在开玩笑似的—
「啧啧……如果让我选,我一定选你,而不是那个心里住了小绿魔的唐旭风。看看你,人长得俊俏,接受过良好教育,温柔、执着、正直、热情,完美得几乎头顶光圈了,而且还是最善良的白光。
「蓝家绮绝对是脑子犯傻……不,我不该这麽说,她其实脑子很好的,她的记忆力超强,出生之後的每一件事,无论大小她都记得清清楚楚。我应该说她的某根神经接错,所以才会选了一个明明爱她,却又不知道自己爱她的唐旭风。」
「是谁?是在跟我说话吗?」方中磊左右张望,却完全看不见说话的人。
「说真的,我是谁并不重要。我只想问你,如果能让已经死掉的蓝家绮重新活过来,而且她会完完全全忘记所有她对唐旭风的情感,但你必须用十年寿命来交换,你愿意吗?」
方中磊完全没思考,「我愿意!我当然愿意!不管是十年、二十年,我都愿意!只要家绮能活过来,她不一定要忘记唐旭风,我只要她活过来……」
啪啪啪的掌声响起,「果然是头顶白光的大好人,我再给你一分钟思考,你不必急着回答我,我可以给你一点提示,你并不算长寿,十年对你来讲其实很珍贵,就算是这样,你还是愿意用十年寿命来交换蓝家绮的命吗?」
方中磊几乎是立刻回答,「我愿意!我不需要什麽一分钟的时间思考,我爱家绮胜过我自己的生命。」
「好,既然你同意,我们就算交易完成。请你用你的名字起誓,你愿意拿十年寿命交换蓝家绮再活一次。」
方中磊举起手呈发誓状,「我,方中磊,愿意以十年寿命交换蓝家绮再活一次。」
那声音笑了,「你真是三个人之中最好打发的一个,你也的确很爱蓝家绮。」
被公车撞上的刹那,蓝家绮感觉时间忽然静止了下来,一切都变得十分缓慢。
她能看见手中的蛋糕盒呈抛物线飞出去,接着看见自己也飞了一小段距离,然後公车开过来,从她身上辗过去。
奇怪的是,她并不觉得痛,只是眼前突然有无数的回忆高速播放,彷佛瀑布般从她脑袋里冲刷而过。
她看见不满一岁的她被母亲抱在怀里,有一张清秀的小脸凑上来看她,那是唐旭风。
她看见两岁的她才刚学会走路,唐旭风牵着她的手走在栀子树旁边,因为害怕她跌倒,唐旭风紧紧地抓住她,一步一步跟着她慢慢走。
有时唐旭风会唱歌给她听,有时他会低声跟她说话,「家绮,要小心喔,握紧唐哥哥的手,不要跌倒了。」
她看见三岁的她在院子里玩耍,八岁的唐旭风买来两支酸梅冰,一支给她,一支给自己,他们坐在院子的草地上一块吃冰。
唐旭风温柔的对她说:「好不好吃?」见她点头,他开心地笑了,「你若觉得好吃,下次唐哥哥再买给你吃。」
她看见五岁那一年,方叔叔跟妈妈决定送她去美国,因为她生了很严重的病,他们说如果她不开刀把心脏修好,就会死掉。
她告诉唐旭风要去美国看医生,唐旭风看着她说:「家绮要勇敢,要好好听医生的话把病治好,赶快回来……」
蓝家绮记得,唐旭风那时的眼睛里泛着泪光,表情十分不舍。
她忍不住说:「大唐哥哥,你的睫毛好长、好漂亮,等我长大当你的新娘好不好?」
那一年,唐旭风十岁,他摸着她的头顶,笑着说:「好,只要你健康回来,大唐哥哥长大後娶你,让你当我的新娘。家绮,我爸爸妈妈现在只爱我弟弟,因为……」
蓝家绮打断他的话,「是不是因为小唐弟弟是很聪明、很聪明的人?我听唐妈妈说,小唐弟弟考试每科都是一百分,老师们说他是天才。」
「是啊,我弟弟是天才。」唐旭风神情变得沉重,「家绮,我我只剩下你了,可是你现在却要离开我……」
她拍拍他的手,「大唐哥哥,你不要伤心,我一定会回来,妈妈说,最多两年我就可以回来了。」
「好,我等你回来。」唐旭风给了她承诺。
一直到过完八岁生日,她才回到台湾,她有了健康的心脏、健康的身体,开心的到唐家找他。
十三岁的唐旭风开始长高了,两人见面的那一刻,她知道他是惊喜的,因为他笑开来,说:「家绮终於回来了。」
她想也没想,冲过去抱住唐旭风,「大唐哥哥我回来了!我好想好想你喔!」
唐旭风有些不知所措,像是想回抱她,却又迟迟不敢伸手,只低声问道:「你身体都好了吗?」
她松开手,仰头笑着说:「全都好了,医生叔叔说我已经是一个健康的人了,可以去学校念书了。」
唐旭风好似松了口气,接着淡淡的说:「这样啊,我现在要去上课,没办法陪你,有空我再去找你。」
那句「有空我再去找你」一出,蓝家绮明显感觉到唐旭风的疏远,然而她没多说什麽,只是乖巧点头,「大唐哥哥快去上课,路上要小心喔。」
「好。」说完,唐旭风头也不回离去。
看着他的背影,蓝家绮感觉唐旭风是在逃离,也是从那一年开始,他不一样了,不再是从前那个时刻小心翼翼、呵护照顾她的大唐哥哥了。
太多太多回忆了……身体几乎感觉不到痛,她想,也许是心上的疼痛强过了一切。
接着,她感觉自己飘了起来,路边此起彼落的惊叫声、围拢过来的人群全被定住,时间好像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暂停了。
她该要觉得恐慌,可是并没有,只是意识到自己也许就要离开这个世界了……
这时一道好听的声音传进了她耳里,「没错,你的确快要离开这个世界了,不过,今天算你幸运,刚好遇到我经过。」
「你是谁?」蓝家绮看着出现在眼前的俊美男人,疑惑的问。
神仙很无奈,「你们人类实在奇怪,总爱问我是谁,我是谁根本不重要啊!不过,若按照你脑袋里的信仰,如果那也算信仰的话……姑且称我为天使吧。我这个好心的天使经过这里,你可以有一个选择权,如果我能让你重新再活一次,你要吗?」
她想再活一次吗?蓝家绮在心里自问,那些已经回不去的人生片段,在她脑袋里转呀转的。
神仙又开口了,「你是罕见的超忆人类,背负着每分每秒的记忆生活,应该很辛苦吧?遗忘其实是神赏赐给人类的能力,也是一种祝福,可以将所有经历过的痛苦藉由时间冲淡,可惜你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将这项能力放在天上了。」
蓝家绮没说话,她还在犹豫,要不要再活一次呢?
在这人世间能让她留恋的,除了母亲,就只有唐旭风了,但唐旭风讨厌她……
「你错了,他并不讨厌你,相反的,他爱你。」神仙反驳道。
蓝家绮无法置信地望着眼前这个俊美无俦的男人,听他无比温和的说:「我知道你并不相信我。没关系,信不信我不是重点,重点是你不需要为了唐旭风讨厌你或者爱你而放弃再活一次的珍贵机会。爱你的人还有很多,你的母亲、方中磊、方昱沧……他们都爱你。」
「我不知道我是否要再活一次,背负着所有的记忆,丝毫无法遗忘任何片段地活着,真的很辛苦。」蓝家绮从来没有告诉任何人她有超忆症,她记得所有细微的事情,而且完全忘不掉。
「我了解你的犹豫,假若我能拿走你不想要的记忆,你要再活一次吗?」
「拿走我的记忆?」
「对,拿走所有你跟唐旭风之间的情感记忆,你依然会记得他、记得其他重要的事情,但会忘记你对他的感情。」
蓝家绮想了一下,「要,你拿走我对唐旭风的情感吧,我愿意再活一次。我舍不得妈妈,舍不得中磊哥,舍不得方叔叔……」她累了,既然唐旭风不爱她,那她就忘了对他的爱吧,这样对彼此都好。
「好,成交。」
神仙用右手掌在她头顶上画了一个圈,然後掌心朝下。
蓝家绮感觉有一股吸力带走了什麽。
当男人的掌心来到她面前,不可思议的景象在发生了,她看见一缕一缕丝线般的金色光线从她脑袋飞出来,落在男人掌心上的透明球体里,漂浮游动着。
「这里全都是你对唐旭风的情感记忆,你会记得唐旭风这个人,但在你心里,所有曾经存在过的强烈情感我全拿走了。你可以好好的再活一次,同时我也把你放在天上没带走的遗忘能力还给你,你将不再是有超忆症的人。」
「谢谢你,好心的天使。」蓝家绮真诚地说。
「不用客气,我们後会有期。」神仙转眼便消失了。
蓝家绮觉得身体轻飘飘的,有股温暖的力量包裹住她,她慢慢的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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