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的另一种面貌》作者:听荷
听荷《幸福的另一种面貌》
出版日期:2016年7月15日
内容简介:
不要管周遭的议论,不要理旁人的目光,
重要的是我怎麽看待我自己,
心中的坎跨过去了,就会发现世界依旧美好……
原本朝露以为自己很难嫁出去,将会一辈子当老姑婆,
因为太好的她高攀不上,太差的她不肯迁就,不好不坏的她没有感觉,
直到她遇见了身为大学老师的褚云衡,
她曾和大部分的人一样,将左半身瘫痪的他认定为第二种,
可相处过後她才发现他属於第一种,而且还是最好的那一个。
所以就算身旁的人唱衰,认为他们这段感情绝对会以悲剧收场,
她依旧相信自己的选择,并创造属於他们的幸福模式──
他无力握住她,她可以主动牵起他的手,
他不能跑不能跳,她缓下脚步陪着他慢慢走,
他无法在危险时提供保护,她就让自己强到不会受欺侮,
他们都会好好的,让众人看到幸福的另一种面貌……
下载链接:http://www.yqtxt.net/thread-79165-1-1.html 第一章
这条位於市中心黄金地段的街道,每天傍晚永远都是万头攒动、车水马龙,路灯如由明珠组成的河流般向四方延伸;霓虹灯高低错落,透着五彩的光芒,静默而热烈。
一大群无论收入多少、职位高低,都被统称为「白领」的上班族从一栋栋办公大楼里涌出,又在刹那间被分开,有车的进入停车场,薪水稍高的拦计程车,而那些底层小职员则多半搭乘地铁或公车。
虽然他们衣着光鲜一如白天,细看却能发现端倪—领带松松系着、妆容已有些花、眼袋和细纹变得明显……即便是素来极重仪表的人也逃不出疲惫的魔爪,绷了一天的威仪或笑容到了此时此刻全都垮了下来,无精打采的。
傍晚六点整,和平时一样,董朝露最後检查了一遍自己的办公桌,确定一切整理妥当後,穿上外套、背起包包走人。她的公司曼森是一家生产家俱的企业,总部在北欧,公司规模很大,在各大洲几十个国家都设有工厂和卖场,而她,是这家大企业分公司的一名柜台人员。
她对於这份工作没有什麽不满,职位低相对担子也轻,更何况公司营运良好,福利丰厚,她的薪水相比起一般公司几乎高了一倍,最重要的是,她才二十五岁,她的职场机会还有很多。
朝露等了两趟电梯才挤进去,百无聊赖地看着楼层数字慢慢跳至「1」,出了电梯,她掏出员工证刷卡下班,把员工证塞回皮包後,下意识拢了拢头发,略犹豫了一秒,便往大厅转角处的化妆室走去。
往常她都是直接搭地铁回家的,今天之所以不同,是因为她和好友周若枝说好,晚上要去参加高中同学会。
镜子中的她很年轻,皮肤状态很好,即使不施脂粉也容光焕发,但出於工作需要,她每日仍略化淡妆,毕竟她代表的是一个公司的门面。
朝露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除了有些淡淡的油光,其余都还过得去,伸出手,水龙头自动流出温热的水流,她把包包放到一边,用手捧了水洗了把脸,抽出卫生纸擦去面上的水珠後,她感觉整个人精神一振。
她没有重新上妆,只用包包里的平价乳液涂抹一下就从化妆室走出来,才走到大厅,手机就响了。
她一接起来,周若枝就在电话里嚷道:「你在哪儿呢?」
「你又在哪儿呢?」她反问。
「就你们公司正门那里,你一出门定能看见,认得我的车吧?」
果然,朝露一出去就看到了周若枝的那辆马自达,她朝车里的人笑了笑,拉开车门坐了进去。
周若枝今天穿了身奶白色的洋装,单钻配珍珠的小耳环在浅棕色长鬈发中若隐若现,衬得本就娇小的她像是童话故事里的洋娃娃,既高贵又可爱,要不是她左手无名指上那枚超过一克拉的钻戒,大家根本想不到她已经是个四岁孩子的母亲了。专科毕业後她就结了婚,如今是令很多人羡慕的少奶奶,她的丈夫经营公司,家中经济宽裕,家事也不劳她操心,她最多就是在心情好的时候亲手做几块饼乾而已。
周若枝一边开车一边说:「你怎麽不好好打扮打扮?」
「我只是个小职员,要是太招摇可不好,再说我也没那麽多钱能够花在置装上。不过我已经略微整理了一下,走出去还不至於太丢人吧?」
周若枝翻了个白眼,「你又不是不知道,咱们班那些人啊……」
朝露笑了,「你呀,我早就说了,当年都没培养出多少同窗之谊,现在热络难道还能重新培养出什麽深厚感情来?你偏要去凑这个热闹。」
「你说对了,我就是『偏要』去!你也知道我为什麽要去。」周若枝一边打方向盘大转弯一边说话,语气也多了几分不服输,「我就是要去争口气,让所有曾经看不起我的人羡慕嫉妒恨!」
朝露一脸无奈,「这也罢了,你还非得拉上我。」
周若枝嘻嘻一笑,「你也替我想想嘛,面对一桌子讨厌的人,怎麽吃得下饭。」
朝露懒洋洋地说:「哎,仅此一次啊,下回别找我。」
周若枝随口问:「为什麽?」
朝露稍稍往椅背仰了仰,看着後视镜里的自己,漠然道:「原因你刚刚已经说了。」
周若枝回忆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哦哦,吃不下饭的那个。」
朝露深吸了口气,「若枝,我现在过得很好,不想去记起一些不好的回忆。我并没有值得回顾的青春,倒是庆幸那些年月终於过去了,我对那些同学也没什麽喜欢或者讨厌的感觉,只是单纯不想见,再说,我也不像你嫁了个好人家,做了少奶奶。我普普通通一个上班族,没什麽好和他们耀武扬威的,就算日後风水轮流转,转到我这边,我也没心思昭告天下,自己偷着乐就行了。」
遇上红灯,周若枝将车停下,扭头问:「朝露,你会不会觉得我挺无聊、挺肤浅的?」
朝露摇了摇头,笑着道:「说真的,自己的好朋友能争回一口气,我挺得意的。」她叹了口气,「这世上有几个人不肤浅?你和我当年要是多遇上几个不肤浅的人,说不定你也不会拉我出席今天的同学会了。」
绿灯亮起,周若枝踩下油门,高呼道:「知我者,朝露也!」
这一路交通还算顺畅,不到十五分钟两人就到了目的地,那是一栋百货公司。
停好了车,朝露跟随周若枝进了电梯,她先前并没有过问这次聚餐的细节,诸如餐厅名字、所在地点一概不知,所以现在她只管跟着周若枝走。
「到了,就是这儿。」周若枝带着朝露在八楼绕了大半圈,终於找到和大夥儿说定的地方。
她报了包厢名字,由服务生领进包厢,里头摆了两张桌子,一张只剩一个位子,另一张还有三个空位。
「呀,周若枝、董朝露!」其中一人站起来,伸手招呼她们过来。
「萧蒙蒙!」周若枝朝那个女孩子走过去,也伸出了手,往她肩膀上自自然然地一搭,好像她们是多年不见的老友。
向萧蒙蒙点头笑了笑,朝露又转过脸朝已经列席的各位同窗点头致意,「好久不见。」轻轻拉过椅子,挨着周若枝坐了下来。
朝露看着周若枝,心想如果她今天的目的是要大出风头,那可算是来对了。原本那个穿着寒酸、靠着助学金求学的青涩丫头,如今已经变成一身华服美衣、举手投足都高贵迷人的贵妇了。她的品味、她的气质、她精致的妆容、优雅的身形、保养得宜的双手、还有那枚璀璨夺目的钻戒……周若枝身上的一切都被夸了个遍,也无一遗漏地接收到众人艳羡的目光。
也有不少人和朝露搭话,她的回应总是不咸不淡,反正有人夸她,她也夸夸别人;有人问她近况,她就随口应对几句,既不夸大其词也没说得太具体,渐渐地,和她说话的人发现话题难以深入,交谈也就少了,不过这对於朝露来说倒是无所谓。
凉菜早已上齐,之前大家都没有动筷子,只是喝了些饮料,朝露和周若枝以为还有谁说要来却还没到,也就没动筷,过了好一会儿才有人问:「是不是该让服务生上热菜了?」
「等等,我给方蕴洲打个电话,问他到哪儿了。」萧蒙蒙边说边掏出手机。
周若枝「咕嘟」咽下嘴里的茶,放下杯子,皱起眉头,「你说……方蕴洲?」说着,侧过头瞥向朝露。
朝露原本握着茶杯在发呆,被周若枝这麽一看,反而回了神,她把茶杯往唇边一送,喝了一小口。
萧蒙蒙挂了电话说:「大家再等等吧,他人已经在楼下,马上就上来了。」接着,又眉飞色舞地道:「没想到对吧?当年他全家移民新加坡,还以为不回来了呢,谁知道那麽巧,上个星期我遇到他,他现在就住在我们社区里,说这次回来是公司派他常驻,我就把同学会的事跟他说,他一口就答应要来了。」
呵,朝露苦笑。这个方蕴洲,无论离去还是回来,都那麽让人意外啊。
包厢的门再次开启,来的正是方蕴洲。
朝露望过去,表情没有一丝改变。真正见到他,她心里反而比乍一听到他的消息时要来得平静。
「哇,蕴洲,你小子就散发着天之骄子、成功人士的气势啊!」一个男生走过来,热络地勾住他的肩膀。
这倒是实话,几年不见,他不只帅气依旧,更因岁月历练增添了几分成熟男性的韵味,肩膀宽了、个子也更高了,眉宇间多了些沧桑,但并不见老,只是多了些心事停留的痕迹,这也不奇怪,毕竟,他已经过了无忧无虑的年纪。
朝露低头喝了口茶,心中有着莫名的释然。她曾在网路上看过别人描绘多年後再遇初恋情人,发现当年青春逼人、英俊帅气的男友变成胡子拉碴挺着大肚腩的大叔,相比之下,今天这场见面还不算太糟糕。
方蕴洲先是一番告罪,说明迟到的原由,然後很豪气地一桌各罚三大杯,才准备入座,刚好两桌都剩下一个空位,没等他选定位子坐下,萧蒙蒙开口了。
「方蕴洲,来我们这桌坐呀。怎麽说你也是遇到我才能参加这次聚会的嘛。」
方蕴洲笑着说:「既然这麽说,我当然应该坐这里了。」说着便拉过空椅坐下了。
朝露的手机突然响起,此时大家都在聊天,没有人注意到那点动静,只有方蕴洲朝她看了过来。
朝露有意无意地避开了他的视线,侧过身从放在椅背後的包包里拿出手机,萤幕显示有条简讯,她点开,是周若枝传来的—方蕴洲来了,你还好吧?
朝露想了想,回覆道:好。
她知道周若枝是担心她,只是她很确信自己并没有那麽脆弱,又或者说,时间已经把昔日那些遗憾给稀释了,即使那些失落曾经是侵蚀她青春的毒药,现如今也失效了。
也许她天生就不是个热情、多情、深情的人,她的冷淡是与生俱来的,就算潜伏在她体内的温情之火曾经碰巧被方蕴洲点燃过,但也在很久之前熄灭了,就连灰烬都不剩,因为那些灰烬只需要一阵风,就会被吹得乾乾净净。
吃完饭,一群人又去唱歌,KTV就在这栋百货公司的顶楼。
朝露对此提不起什麽兴趣,无奈周若枝兴致颇高。对於唱歌这件事,她知道周若枝是真心喜欢。因为大家都要去,她若一个人先走的话有些尴尬,加上周若枝也劝她留下,还说等散场的时候再送她回家,她也就不扫兴,跟着去了。
一群人涌进KTV包厢,很快各自寻了乐子,有热衷唱歌的,有喜欢划拳的,也有在一旁三三两两聊天的,一点都不无聊。
周若枝摇身一变成了麦霸,朝露也不打扰她的兴致,一个人在旁边拿着手机玩游戏,只是这包箱里灯光半明半暗的,她靠在软软的沙发上,对着手机萤幕看久了,眼皮不由得开始打架。
她这人有个优点,要是真困了的话任凭周遭再怎麽嘈杂,她也照样睡得着,周五晚上又是她最容易入睡的时候,今天也一样,一开始她还听得见伴奏和男男女女的歌声、各种喝彩声,甚至一旁窃窃私语的声音,後来就什麽都听不见了,只隐约觉得遍体生凉,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
下一刻,她感觉到有什麽轻轻软软的东西盖到身上,她扯了扯那东西,把它裹得更紧,遮住了整个脖颈。
不知过了多久,朝露察觉有人在摇晃她,「朝露,朝露!」
她迷蒙的张开眼,眼中还有蒙胧之色,「若枝啊,要走了吗?」她抬手想揉眼睛,一件男士风衣外套却顺着肩膀滑落下来,衣摆拖到地毯上。
她慌忙抢救外套,以免它完全掉在地上,刚刚睡得太沉,她的思绪还是空白的,没来得及细想这衣服是谁为她披上的,直到方蕴洲伸出一臂要接过她手上的衣物时,她才恍然大悟。
「谢谢。」她把外套搭到他的臂上。
「你还真是能睡,这一点完全没变。」方蕴洲轻声说道。
朝露淡淡地说:「这种事,变不变没什麽要紧的。」
方蕴洲若有所思地看着她,眼底翻动着复杂的情绪,他伸手想要碰触她,却被她避开了。
「朝露,说好再十分钟就要散了,你还不去唱一首?我刚刚本来想让你点歌,哪知道回头一看,得,你已经睡死了。」周若枝朝她使了个眼色,插话道。
朝露对她的解围心领神会,从方蕴洲身旁走向点歌机,输入几个数字。
音乐响起,是齐豫的《答案》。那麽老的歌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点,朝露也是一时想起这一首,顺手就点了。这首歌的歌词十分简单,翻来覆去只有几句,不用看字幕也能唱,於是她握着麦克风,闭上眼睛唱了起来—
「天上的星星,为何像人群一般的拥挤呢?地上的人们,为何又像星星一样的疏远……」
她的歌声清亮中带着醇厚的韵味,配合这呢喃式的歌词,竟然十分契合,周围一下子就安静下来了。
很快的,一曲结束,朝露放下麦克风,一回身,却见方蕴洲不知何时走到了她的身後。她避开他的眼神,迳自去拿放在墙角小几上的包包,准备一会儿结束後随时可以走。
「哎哟,董朝露唱歌真不错,以前都不知道呢。不过咱这热热闹闹的同学会,唱什麽疏远不疏远的词,怪伤感的!」说话的男生边说边走到点歌机前,「咱们点首合适的,唱完散场,下次再聚,怎麽样?」
朝露拿好自己的包包,扣好外套,坐回沙发上,「新歌我不大会唱,就随便点了一首。你点一个大家喜欢的吧。」
这时方蕴洲突然开口,「我很久不听流行乐了,相比之下,老歌更耐听。」
「老歌是吧?行,绝对够老!」那男生输入歌曲编号。
前奏响起,果然是很老的歌—周华健的《朋友》。
众人大合唱,有人吼得声嘶力竭,有人唱得漫不经心,也有人陶醉其中唱到哽咽,唱完後AA制买了单,坐电梯下楼。
快到一楼的时候,方蕴洲对站在一旁,彷佛为朝露护驾般的周若枝小声说了句,「朝露就拜托你送回家了。」
「蕴洲,你刚刚是怎麽来的?」问话的是萧蒙蒙。
「搭计程车。」方蕴洲道,「回来没几天,还没买车。」
「我送你吧,别跟我客套,我们算是邻居,完全顺路。」这话不假,要不然萧蒙蒙和方蕴洲也不会碰上面。
方蕴洲也不推辞,大方接受她的好意,惹得一旁几个善於起哄的同学又做鬼脸又发出怪声,萧蒙蒙和方蕴洲只当没看见、没听见。
跟其他人道别後,朝露和周若枝上了车,等车子上了马路,周若枝才说道:「我是真不知道他会来。」
「连我这种和同学会理当绝缘的人都来了,他会来也没什麽好奇怪的。这世界上的事本就难说,我也没觉得太意外。」
周若枝点点头,一下子变得眉飞色舞起来,「哎,你这话太对了,世上的事真的是很难说。你瞧瞧,当年刘乔个性多乖巧多柔顺,现在呢?结了场不如意的婚,生活上又捉襟见肘,如今的她脾气暴躁、嗓门又大,最後付钱的时候对菜单对得可起劲了,生怕别人多算钱,真是看不下去了!还有那个余笑冉,从以前就仗着家里有钱,连正眼都不肯看我一眼,刚才还跟我炫耀她女儿上的是私立幼儿园,假惺惺地说:『周若枝啊,再怎麽想省钱教育这块也是省不得的,你儿子读哪个幼儿园啊?』奇怪了,她从哪里看见我要省钱?她又怎麽知道我儿子上的不是私立幼儿园?」
朝露失笑,「你太敏感了,她最多也就是炫耀下她的生活,未必有意踩你一脚。」
周若枝冷哼,「她炫耀她的,扯我做什麽?再说了,别人还好说,她当年怎麽轻视我、嘲讽我你也是知道的,她过去又是怎麽称呼你的你不会忘了吧?她根本就是故意的!我承认我也是个虚荣的人,不过我不会平白无故奚落别人,以踩别人一头为乐,除非别人先惹到我,那我也就不管风度了,我这人小心眼,是会记仇的。」
其实朝露心里也认为周若枝对余笑冉的揣测不无道理,只是时过境迁,她也不想计较,不过是些无所谓的人,对她再也造成不了伤害了。
「好了,这一晚上你也没落下风,不亏。」她笑了笑,回想刚才周若枝在幼儿园的问题上对余笑冉的回覆,气势、言辞都半点不输人。
周若枝当时就轻飘飘地问了一句,「我窝在家久了,不大懂行情,你女儿的幼儿园一学期多少钱啊?」
余笑冉眉头一挑,带着扬扬得意的神情回答,「算是便宜的,一万五。」
周若枝顿时一脸惊诧,「啥?一万五?居然有这麽便宜的私立幼儿园?我们家宝宝上的幼儿园一学期要三万呢!唉,也不知道这三万的和一万五的比到底胜在哪里?」
余笑冉脸当场就红了,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最後只能恨恨的撇过头去。
不久,车拐到一个老式社区门口,朝露让周若枝停车,说自己走进去就行,周若枝也不坚持,这社区和新建的社区没法比,里面的路弯弯绕绕,开车停车也不怎麽方便。
朝露临开门下车时,被周若枝叫住了,「朝露,我看方蕴洲没准对你还有心,若有机会,不妨好好把握。」
朝露愣了几秒,开了车门,踏了出去。「但我却没这个心了。」
路灯下的树影碎碎的,被风一吹摇晃得厉害,朝露紧了紧外套,快步朝着社区深处走去。
回到家,她先去洗澡,等冲完澡出来,见浴室门口那条走道的灯还没有关,母亲贺蕊兰站在中央,似乎是特地在等她出来的样子。
「怎麽还没睡?」她回来的时候已经半夜,母亲平日若无事的话是习惯早睡的,如果说之前是为她等门,现在还不睡就未免奇怪了。「发生什麽事了吗?」
「那个……是有些事急着跟你说。」贺蕊兰说着就拉女儿进她的房间。
朝露不明所以。
「看看这个人,你觉得满不满意?」贺蕊兰让女儿坐到床沿上,又从床头柜抽屉里摸出一张照片,塞到她面前。
朝露也不接,只对着照片大致瞅了一眼—是个眉目清俊的年轻男子,她心念一转,渐渐会意,母亲这是要给自己介绍相亲对象了吧。
「这是我老板家的独生子,出国留过学,现在在大学里当老师,待人和气又大方,斯斯文文的,一看就是家教很好的样子;家里条件也不错。哦,他妈前几年过世了,我看这也不是什麽坏事,起码你嫁过去不会有婆媳问题,就算生了孩子也还有我帮忙带呢!你看看,要是合意,这个礼拜天安排你们见见吧?」
朝露本来没太仔细看照片,听母亲这意思,态度是十分认真的了,不由得也有了几分郑重,从母亲手里接过照片端详起来。
二十五岁是女人的分水岭,母亲也曾三番两次唠叨,说现在不找对象恐怕就晚了。
母亲的话不是没有道理,年轻貌美是女人最大的财富,当然,也有人说贤慧和智慧才能永恒,朝露对此持保留态度,这世上,贤慧有才干的女人在年轻貌美的女人面前一败涂地的例子不在少数,当然,她也深知年轻貌美是容易贬值的财富,尤其是到了她这个年龄,对年华老去不是没有一点恐慌的。
因此,她并不是从来没想过终身大事,特别是情绪低落的时候,她会特别想要个依靠、有个港湾,她的心实则比其他二十多岁的女孩更漂泊,更需要有个地方可以信赖停靠,只是……先不谈虚无缥缈的感情和缘分,她的客观条件就是个大问题,这一点她心知肚明,也正因为如此,反而不愿在这类事上多花心思。眼下有现成的人选摆在那里,她就算明明不指望会开花结果,也多少被激起些好奇心。
照片上的男人坐在一张单人沙发上,略低着头,一只手微曲着手指随意地放在膝盖上,另一只手拿着一本书,角度不是正面,而是对准被拍摄者的四分之三侧脸。
虽然不能完全看清长相,但大致估计这个人不会超过三十岁,俐落的短发没有染色、没有浏海,露出乾净开阔的额头,眉毛略浓,有恰到好处的眉峰,眼睛的形状因为低头而无法看清楚,但看得见那漂亮的弧度和浓密的睫毛。
拍摄这张照片的时候,他好像浑然不觉,阳光斜斜地打在他身上,给整张照片镀上了一层静谧温暖的味道,朝露不知为何联想到两个字—出尘。
「照片拍得挺自然。」朝露捏了把自己的脸,回过神说。
「是他爸爸拍的,这孩子不知道,所以表情动作都特别自然。老爷子退休了,没什麽爱好,就是喜欢摄影,家里照相器材买了一堆。」贺蕊兰起劲地介绍道。
朝露把照片随手放到床上,问:「妈,不觉得奇怪吗?他本人和他家里条件那麽好,什麽样的老婆找不到,怎麽就想起我来了?你不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吧?」
贺蕊兰的眼睛快速地转了两下,「怎麽、怎麽可能,当然是他们家同意的,要不然怎麽安排你们见面?」
朝露见母亲眼神闪烁,说话也结结巴巴,疑惑更深,「妈,你就老实说吧,对方到底是有什麽问题,为什麽非找上我们家攀亲不可?」
贺蕊兰先前兴奋的气势有些蔫了,她叹了口气,「这孩子什麽都好,就是身体不太好……啊,也不是有什麽毛病,人是很健康的,就是……行动不太方便。」
朝露站起身,对这项实情一点都不意外,她揉了揉眼睛,冷笑道:「我说呢,不然怎麽能轮到我!」
「朝露啊,你别怪妈多事,妈也是希望你能有个好归宿。这孩子本质很好,家境也不错,我们这样的人家还图什麽呢?就算有些残疾,对生活的妨碍也不大,他一个人在国外都能生活好几年,可见是能够自理的,你不会太辛苦。最主要的是凭我和这孩子相处了这麽长一段时间,我看了又看,他实在是个不错的,所以才……」
「妈!」朝露大声打断母亲,「外面看低我的人不够多,回到家你还要来糟蹋我吗?!我们这样的人家是什麽人家?你可以不图别的什麽,但我不想随便找个过得去的人就嫁了。我不配和更好的人在一起吗?就因为我有个因为杀人罪坐牢的爸爸吗?爸爸已经死了,死了很多年了!现在是要我为这件事负责一辈子吗?不止如此,你要我前半生因为父亲是杀人犯被人指指点点、後半生因为丈夫是残废继续被人讥笑吗?」
「朝露,我说这话你可能不爱听,不过这世界上的人是很现实的……」贺蕊兰的声音有些沙哑。
「妈你不用说了,」朝露走到房门口,听母亲还想劝说,截住了她的话,「我不会不知道这个道理。」说完,推门而出。
再次进到浴室,她解下包着湿头发的毛巾挂回架子上,架子旁的墙上安了面镜子,镜中的她眼睛泛红,嘴唇发乾。
她拧开水龙头往脸上泼了几下水,吸了口气,这才关掉水龙头,按掉了左手旁的电灯开关,回到房间。
周一上班,朝露和往常一样打开信箱,新邮件一共有六封,看标题大多是无关紧要的广告信,她一封封点开,最後一封引起了她的注意。
这是一封欢迎新同事加入的群组邮件,左上角是新同事的英语自我介绍,而右上角的照片是一张熟悉的脸孔—方蕴洲,他的职位是营运总监。
原本的营运总监Luca是瑞士人,由总部调派过来,前不久公司决定将他调回总部,职位就有了空缺,朝露想起在收到这封邮件之前,也曾听消息灵通的人士透露过,新任总监是由新加坡分公司调过来的,是个华人。
方蕴洲高中毕业後就随父母移民新加坡这一点她知道,只是万万没想到这麽巧,他们不只是在同学会上遇到,还进入同一家公司,更巧的是,她还参加了营运总监秘书的内部招聘。
原本这个位子并没有空缺,可前段时间营运总监的秘书Grace结婚,男方家境颇为殷实,也乐得她辞职在家相夫教子,因此婚後她向公司递出辞呈,并且答应会一直做到公司招聘到接替她的人为止。
由於Luca的心已经飞回总部,也不大在意此事,HR的想法是外部招聘与内部招聘同时进行,择定二至三个人选,待新任总监亲自面试後再行定夺。
而朝露虽然在内部招聘人员里资历最浅,却很幸运地没有被刷下来,留待最後的面试。
她关了邮件,起身去茶水间倒咖啡,一大早的,茶水间里很是热闹,泡茶的、倒咖啡的,员工比任何时段都多,因为三台咖啡机前面都有人,朝露等了一会儿才轮到,一些同事的聊天内容便飘到了她的耳朵里。
「……新来的营运总监Tony Fang看上去好年轻啊,依我看不会超过二十八岁!」说话的人名叫Linda,是行政部的员工,三十岁不到的她在这家公司已经做了六年,平时为人还算和气,就是话有点多,爱传些无关痛痒的八卦。
她啜了口咖啡,对站在对面的另一个女孩子压低了声音说:「Cathy,你这次要是被选上当他的秘书,可就有眼福了。」
「这话说早了。」Cathy警惕地扫视了一眼周遭,目光在朝露的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又不着痕迹地滑了过去。
其实朝露并没有把她们的谈话听得很真切,尤其是Linda假设Cathy当上秘书的那句,倒是被Cathy突如其来的眼神一扫弄得颇为尴尬。她没兴趣瞎猜什麽,见咖啡已经注满了瓷杯,赶紧端起离开了茶水间。
当天下午,最後一轮面试就在总监办公室进行,此前方蕴洲在柜台已经和朝露打过照面,两人表现得犹如初见,除了Cathy和她,还有一个通过外部公开招聘选出的人选,朝露是最後一个被叫进办公室的。
这间总监办公室朝露不是第一次进来,她做柜台的时候经常会送一些信件进来。里面大体的陈设没有变化,只有一些细节,例如桌上的小盆栽和水杯提示着新主人的到来。
方蕴洲一脸沉着地坐在办公椅中。「请坐。」
朝露在他对面坐下。
「时间宝贵,我就言简意赅地问一个问题。」
她抬起眼直视他,一副洗耳恭听的恭谨模样。
「如果你这次能成为我的秘书,你会坦然接受吗?」
朝露略一愣,随即笑了笑,「当然。」
方蕴洲把玩着手中的笔,慢悠悠地道:「我以为你多少会有些迟疑。」
「於私,是我主动参加这次的内部招聘,能被聘任,我庆幸得偿所愿还来不及,为什麽要迟疑?於公,我是这家公司的员工,只要是合理的调职,我都应该欣然接受,何况这算是升职。」
方蕴洲的眼中浮现出激赏的神色,「和我共事,你不怕会有不愉快发生吗?」
「如果有一点不愉快就要逃避,恐怕我一年中就要换十二家公司了,而且……」她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说了出来,「如果我们真的不能好好合作,到那时再走也不迟。我想,在找下一份工作的时候,履历表上出现营运总监秘书一职,要比柜台人员有竞争力得多。」
方蕴洲放下笔,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过了一会儿才说:「你很有头脑,这也是你的优势。另外,我想告诉你的是,我并不会仅凭私人原因就滥用职权,我决定聘用你做我的秘书,一是你对这家公司具有良好的忠诚度,你大学毕业後就没有换过其他工作,每年的考绩也都很好;二是你的外语能力,你所念的学校并非名校,不过你是英语系出身,英语不会太差;三是你之前的柜台工作性质有一部分和秘书相近,都需要与人打交道,所以,我相信你能胜任新职位,乐意把这个机会给你。」
朝露忽然有些感激方蕴洲,之前被告知她被选为新任秘书时,她并不特别感谢他的提拔,但此时此刻,他对於聘用她的理由却让她的心一暖。她知道,他说得固然句句有理,却也不乏让她安心的考量。
她由衷地说了句,「谢谢。我会努力做好。」
一周後,朝露正式升任营运总监秘书的调职令透过邮件传遍公司。
这件事对她的生活并没有太大改变,唯一的变化在於每每碰上Cathy,她的态度总是十分冷淡,曾有好事者把Cathy背後诽谤她的话告知她,但朝露都只是一笑而过。
她才不在意。
这个周五晚上,周若枝打了个电话给朝露,并没有多绕弯子,直接问她在同学会之後有没有和方蕴洲再有联系。
朝露回答,「有,还天天见。」
「啊?!朝露,我们见个面,你把事情交代清楚!」周若枝在电话那头嚷嚷。
朝露想着反正周六下午没事,就和她约了两点见,至於地点,周若枝表示在住家附近发现了一家有意思的咖啡店,叫「猫与钢琴」,问她要不要去。
朝露觉得这店名不错,随口问了句,「真的有猫,也有钢琴?」她喜欢猫。
「有啊有啊。」
「好,就约那里。」
隔天朝露来到「猫与钢琴」,地方并不难找,店是新开的,面积虽不算大,但也不至於让人觉得拥挤,绿色的木制落地窗和乳白色的蕾丝窗帘都很新很洁净。
当然,正如周若枝告诉她的那样,真的有猫和钢琴,还没进门她就看见了两只猫,一只在大门口蜷缩成一团着睡得正香,一只在落地窗前眯着眼打量着路人,一副慵懒的模样。
周若枝还没有到,电话联系过後说是家里的小家伙缠着不让出门,孩子多是黏人的,朝露能理解,让她慢慢来,不用觉得不好意思。她挑了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服务生过来招呼,她点了杯热拿铁。
进来後她发现,原来店内别有洞天,再往後走是个小後院,设有露天座位,四周有着篱笆和绿色植物,有些客人坐在外头晒暖阳,而猫的数量远不止两只,光她所见就有四、五只,而传说中的钢琴赫然摆在店中央,琴是白色的,和整个装潢很搭。这个时段没有人演奏,不过,即使只是这样静静地放置着,也给整个咖啡店添上了几许文艺气息。
周若枝现在日子真的过得不错,以前这种地方她是绝对不肯踏进来一步的,嫌贵。朝露想起当年那个为了省钱,每次出游连饮料都舍不得买,沉甸甸地背上一大壶白开水的周若枝,不由得有些感慨。
店里有免费的书籍提供给客人翻阅,她从书架上随手抽了一本摄影集,用来打发时间。翻了没多久,耳边忽然响起一串琴音,旋律舒缓迷人,朝露对古典乐不太熟,这首偏巧知道,是舒曼的《梦幻曲》。
她抬头看向钢琴的位置,一开始只是下意识地好奇,想看一眼弹琴人的模样,可是仔细看了一下,便发现有些异样。
钢琴前有一男一女,却不是四手联弹,男人单用右手弹奏主旋律,女人则是用左手弹和弦,难得的是配合得十分有默契,整支曲子恍如出自一人之手。
朝露越看越觉得弹琴的男子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却始终想不起来,直到他扶着琴站起来,她才猛然记起,难怪会有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这个男人不就是那天母亲兴冲冲拿给她看的照片上的人吗?
只见他调整好手杖的位置,蹒跚的朝靠窗的座位走来,他右手探出杖来,左腿借着腰部的力道甩出去,走一步便要划半个圈,待站稳後右腿再跟上来……如此重复,步步艰难。
很快,朝露发现,不只是左腿,他的左手腕和手肘屈起的角度也有些异常,但不是很明显,她顿时恍然大悟为什麽他只用单手弹琴。
母亲只说他行动不太方便,事实上,这个人左半边的身体几乎是瘫软无力的。
朝露心里有些痛,当时看照片,一时之间只顾到自己的心情,此刻活生生的人出现在她眼前,不免生出惋惜的情绪。
他似乎并不介意拖着残疾的腿多走几步路,前面有空位他却没停下,朝露猜测兴许他和那个女孩都是这家店的常客,并且有习惯的位子。而看着他们俩朝自己越走越近,她没来由地紧张起来。
幸好,他们终於停下,朝露和他们之间还隔了一桌。
直到女孩先坐下,那个男子才跟着坐了下来,他的动作有些不协调,尽管看上去已经足够小心翼翼,坐下去的那一瞬间身体似乎还是有些失去控制。他略微调整了一下坐姿,把手杖靠着窗台放好,然後,他朝着女孩笑了一下。
见状,朝露的心奇妙地被撼动了,她发觉,他的笑容里没有苦涩、尴尬和掩饰,只有暖意。她自己很少那样笑,记忆中,也很少看到过别人露出这种笑容。
他面前的女子发出银铃笑声,微卷的秀发被纤长的手指拨弄,看来分外妩媚。
朝露收回视线,专注在眼前的摄影集上,不知不觉间,半个小时过去了。
这时,周若枝到了,没说什麽抱歉之类的客套话,只简单丢下一句,「等下必须让我买单。」
朝露笑着点头,「那我不客气了。」
这家店装潢如此精致,消费当然也不便宜,她知道,周若枝是想替她省钱。若是换了别人这麽说,她绝对不会答应,而是坚持各付各的,唯独对周若枝不同,因为她们有过同病相怜的苦楚,她十分珍惜她对自己付出的善意。
「你和方蕴洲到底怎样了?」周若枝直奔主题。
朝露把方蕴洲空降他们公司,之後又提拔她为秘书的事简明扼要地说了出来。
周若枝看着她,半晌才道:「我看你的样子不像假装没事,倒像是真的不在意。」
朝露啜了一口咖啡,喝到嘴里才发现,没多久工夫,原本滚烫的咖啡已完全冷却,她心中略有触动,喃喃道:「有些人的心生来容易热,也容易变冷;有些人的心不容易热,一旦热了就很难冷下来;而我大概是第三种,好不容易才被焐热,却很容易就会冷却,不瞒你说,我也曾怨过、不甘心过,只是不知道什麽从时候开始,这些激动的情绪就消失了。」
周若枝握住她的手,「朝露……」
朝露用轻柔的力道反握了她一下,「借借你的桃花运,也许我将来也能遇到个好男人。」
话音刚落,就见那桌的男子站起身,她瞥了一眼,心里莫名地感到慌张,眼神也只是匆匆在他身上停了一瞬。她想,肢体残障的人应该是不太喜欢被人盯着看的,她可不想被人误会自己歧视残疾人,只不过她就是忍不住想多看他两眼。
朝露待他转身朝後面走,才敢稍稍明目张胆地看他的背影。显然他左边的身体处於大半失能的状态,很难保持平衡,走起路来身子不免重心右移,上半身有些前倾,可他的背却挺得笔直。
周若枝回头看了眼,轻咳了一下,压低声音说:「朝露,快别看了。」
朝露脸一热,顿时不好意思起来,「我就是看看他去哪儿,有点担心他会摔倒。」话一出口,她更窘了,说出这种理由还不如不解释。
「他走路这麽费劲,特地起来还能去哪儿?厕所呗!」周若枝翻了个白眼,突然露出恍然大悟的眼神,「那个人以前也来过这家店,也坐在我附近,他那样的身子容易让人记住,我也看过他的长相,撇开残疾,是很俊的男人。朝露,你是不是看人家脸长得帅就……」
朝露没否认,心里倒觉得这也是毋需争辩的事实。
周若枝显然也是随口打趣,没当一回事,「哎,他似乎挺严重的,可怜啊。」
听她这麽一感叹,朝露回想起那晚自己拒绝相亲时说跟母亲的那些话,不禁觉得自己当时的决断很是理智。这个人或许是个相当优秀的青年,却终究免不了一辈子被打上「残废」的烙印,那是常跟可怜、悲剧相关联的词,而作为伴侣,也很难被排除在世人这样的联想之外。
那是她不能忍受的,她不在乎别人的嫉妒、排挤,那对她几乎是一种肯定,但可怜不行,绝对不行!
更何况,他会遭遇到的不只是可怜,还有更恶劣的,就比如现在—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大概是看到了他走路的样子觉得好玩,竟然竖着手中的金箍棒充气玩具当拐杖,模仿起跛行的样子,一旁的母亲劝了两句没奏效,也就随他去了。之後孩子的母亲起身去了洗手间,小男孩的行为更加放纵,一脚高一脚低的,越走步态越夸张。
朝露看着觉得很不舒服,乾脆把视线调转回来,不往那头看去。
周若枝看着朝自己走过来的服务生,「好像是我点的鱼饼到了。这是这里的招牌,味道不错。」
「哦,是吗?」朝露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句。
可那盘鱼饼还没端到她们面前,冷不防从窗台窜出一只猫,直接朝着那个端盘子的服务生跳过去,那名女服务生一惊,「哇」地叫了出来,托盘里的东西顿时碎了一地。朝露和周若枝也被这动静吓了一大跳。
「小夏,我真不懂,我哥怎麽能请个怕猫的服务生在这家店里打工?」
朝露发现说话的是刚才用左手弹奏和弦的鬈发女子。听她话中的意思,应该是这家咖啡店老板的妹妹,只见她站起身,朝那摊狼藉走去。
那只闯祸的猫咪衔了块掉落在地的鱼饼早就不知窜去了哪里,而砸了盘子的服务生年纪还很小,大概不满二十岁,听老板的妹妹这麽一说,赶紧转身去拿工具收拾残局。
朝露见她毛毛躁躁,一脸惊魂未定的模样,不觉摇了摇头。
「小心!」
「小心!」
朝露本来已经转移注意力,猛然听到这两句提醒,不知怎的心头一紧,一下子就站了起来,还没反应过来是怎麽回事,就看到那两个弹钢琴的男女一前一後扶住了模仿跛脚的小男孩。
她刚才就见孩子越玩越过头,嫌正着走不过瘾,还一瘸一拐地倒着走,许是不小心踩上了碎片或是油渍,竟险些滑倒,要不是女子眼明手快一把托住他,不只孩子会摔跤,只怕连那个残疾的男子也会摔得不轻。看他跪倒的姿势,应该是他出於本能伸出了手,身体一下子失了重心,幸好有人及时借了一把力,饶是这样,还是倒在了地上。
「小俊!叫你不要调皮你不听,看看,差点摔倒了吧?」孩子母亲从洗手间出来,正好看到了这一幕,急忙跑过来,又是焦急又是心疼,忍不住教训。
「是该好好教。」鬈发女子显然很不高兴,一边把手杖递给男子,一边对孩子的母亲没好气地道。
「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孩子母亲一脸惭愧,又想起什麽似的转头问道:「先生,你没受伤吧?」
「没有。」男子淡淡地摇头,用手杖支撑起身体,又半借着鬈发女子的力量从地上缓慢地爬起来。随後,他低头对那个小男孩道:「小俊,哥哥走路好看吗?」
小男孩愣愣地看着他,显然不知道怎麽回答好。
「很丑对不对?」他目光里既没有愤怒也没有哀怨,反而十分平和温柔,「你并不希望以後像哥哥这样走路吧?」
「好可怕哦……」小男孩脸上露出惊恐的神色,「我不要变成瘸子!」
「小俊,别乱说!」孩子母亲有些尴尬。
「没关系。」当事人反而一脸无所谓的宽容,朝着孩子母亲笑了笑,又对小男孩说道:「所以喽,以後一定要好好走路知道吗?而且,哥哥也觉得自己走路很难看,所以如果别人还学哥哥走路的样子,哥哥可是会伤心的哟。」
「大哥哥,我错了。」小男孩扁扁嘴,眼睛里亮晶晶的,好像快哭了。
「好乖。」他摸摸摸小男孩的头。
那对母子买单离开咖啡店後,那两人又回到了座位上。
鬈发女郎说了句,「真不愧是教师!果然厉害。」
朝露像个傻瓜一样一直站着,看着那个人调整着手杖坐下,动作依然显得笨拙,然後再把手杖往窗台边随便一靠。
不知是阳光一下子变得强烈,还是朝露的错觉,她的眼前一阵模糊,那根黑色的手杖在光晕里变得极浅,几乎隐去。而它的主人略偏过头,笑着看向窗外,脸上有些红晕,也不知是因为走动一圈有些热了,还是对於女伴的夸赞有些羞涩。
那个角度和朝露看过的照片何其相似,只是更具生气。
「朝露,你快坐下吧。」
朝露回过神,见周若枝看她的眼神像在看怪胎。她何尝不知道自己刚才的反应特别傻气,还好那对男女没留意到她的反常,她赶紧坐下,喝了一口冷咖啡定神。
「你清醒点,就算不在乎他的腿,人家女朋友还在呢!」周若枝小声说。
朝露忙摇头否认,「别胡扯,我只是有和你一样的感觉,觉得怪可惜的,那麽好的一个人……」
「那倒是,要是我,不揪住那孩子教训一顿就算好了,还揭自己的短处好言教导对方,我可没那麽大方!」
「我也和你一样。」朝露苦笑。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周若枝看看时间,说得先回去了,朝露点点头,结完帐走出店外,两人道了声再见便分开了。
回家的路上,她想起了往事。
高中时曾有个女生因为一些小事和她起了冲突,口不择言地嘲笑她,当时已经放学,那个女孩一路走一路不依不挠地骂人,而她没有争辩,只是冷冷地看着那个女生。
一步、两步、三步……对了,就是那里,不要走偏……
她就这样冷冷地看着那个女生没留神脚下的路,被一块丢弃在路中央的砖头绊倒,摔了个四脚朝天,对於没有向那个女生发出提醒毫无愧疚。
後来,有个同班的男生从她身後走过来,扶起了那个女生。
难道他一直走在她们身後,把情形看得一清二楚了?
那时的她有些心虚,手心冷汗涔涔,直到她听见那男生说的话才宽心—
「会摔这一跤是你活该!」
她和方蕴洲就是从这件事开始渐渐熟悉的,在此之前,她甚至没有和他说超过三句话。他和她都算是年级里有名的学生,只不过出名的理由很不相同,除了成绩都很优异这点之外,他们便是两个世界的人,毫无交集。
自从父亲出事後,所有人对她的第一想法就是「杀人犯的女儿」,生怕哪一天她会像父亲一样犯罪,初时朝露还会在意这些闲言闲语,时间久了便生成一套自我保护机制,不生气、不感动、不伤心、不热情。别人愿意和她说话论事,她就好好应对;给她脸色瞧,她就转身走开。
不管这算是消极抵抗还是什麽,有了这层保护,她总算没有垮掉。
当方蕴洲扶起那个女生,转头似笑非笑地看着她时,朝露似乎听见防护罩发出清脆而短促的龟裂声,她一时找不到哪里有了裂缝,有细细的风透进她的心里,却并不冷。
「你可真狠。」他走到她面前,定定地看着她,语气里却不含责备,反倒像是在评价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
她白眼一翻,哼了一声,「难道你就有风度?」
「我不只有风度,还很有正义感。」方蕴洲毫不脸红地说。
朝露想了想,他的话确实没错,扶起狼狈跌倒的人是风度;斥责出言不逊的人是正义。这个方蕴洲,过去即使他是全年级最出风头的人,她也没觉得怎样特别,倒是今天这一出教她对他刮目相看了。
那件事发生後,关於她和方蕴洲谈恋爱的传言闹得满城风雨,朝露的日子变得更不好过。她清楚流言之所以散播得这麽快,不会只是一两个人的功劳。她贫穷、她漂亮、她聪慧、又是个家里有不光彩故事的人,这样一个女生,男生还好,却是最不讨女生喜欢的。
假如只是流言蜚语,她尚且可以无视,但各式奇招频出的恶作剧不断在她身上上演,她终於感到疲於招架了。
朝露记得那天是入冬以来最冷的一天,当她想要戴上自己的手套时,却发现里头吸饱了污水。
很聪明的做法,如果直接把手套拿走扔掉,难保不会背上偷窃的罪名。
朝露苦笑了一下,走到教室角落的垃圾桶前,把手套尽量拧乾。
「用这个包起来吧。」
她抬起眼,看了看方蕴洲手里洁白的男士手帕,摇了摇头,走回座位,从书包里找出一本练习册,撕了两页下来,把手套包好。
方蕴洲那天一直跟着她出了校门。她明知道也不拒绝,後来回想起来,她应该是希望他跟着自己的。
出校门後她回头不见方蕴洲的踪影,只当他走了,却很快听见方蕴洲喊道:「董朝露!」
她一转身,见他气喘吁吁地站在自己跟前,手里捧着一袋糖炒栗子。
「请你吃的。」说着就硬把纸袋往她手里塞。
朝露糊里糊涂地接了过来,热呼呼、香喷喷的,捧在手里好温暖好舒服,她不由得心中一动,「方蕴洲,把你的手帕给我。」
「哦。」他乖乖地把手帕拿出来。
「两只手托着,把手帕摊平。」
「好。」他照办了。
然後,她把半袋栗子倒在他的手帕上,又动作灵巧地将手帕打了结,两人相视一笑。
往後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朝露每每走过那条路都彷佛能闻到栗子的甜香,掌心也冒出直抵心间的暖意……
朝露虽然不喜欢沉溺往事,但也不可否认这是段难得快乐的时光,而很快她也发现,方蕴洲也对此事记忆犹新。
新年过後,公司在郊区的新卖场开幕,朝露随方蕴洲前去剪彩和巡视,活动结束後回公司的路上,他忽然让车停在路边的一家小铺前,亲自下车买了两袋糖炒栗子。
上车後,许是因为司机在场,他未露痕迹的把其中一袋给了司机,另一袋则给了朝露。
司机不明内情,只当是一点小小的犒赏,朝露却知道这栗子另有典故。
方蕴洲掏出手帕,用随意不过的口吻说:「朝露,分几颗栗子给我,我一会儿再吃。」
见状,她的心不是没有感触,只是不动声色,默默地将装着栗子的纸袋略向下倾倒,等到手帕已经盛不下多余的栗子,方蕴洲的手却依然那样捧着,似乎在等待什麽。
朝露抿了抿唇,放下手中的纸袋,默默地牵起手帕的四个角,用力打了对结。
第二章
春节一过,曼森与多家企业、学校一同协办了一场名为「听风竞走」的公益活动,目的是为了筹集善款,捐赠助听器给偏远地区的听障儿童。
募捐并不新奇,这场活动的特别之处在於并不只是简单地捐款了事,而是事先划定一条长达五十公里的路线,以公司或学校为单位报名组队竞走,除了早已定好的捐款额,到时看有多少人到达终点,会再额外捐赠相应数目。
另外,每一个参与者可通过邮件、微博等方式与周围的人打赌,如果参加竞走的队员挑战成功,参与赌约的人则要按照事先约定好的金额捐款,如此一来,便让整个活动增强了趣味性和参与感,也让这场公益活动有别於其他一些大打悲情牌的活动。
作为有相当知名度的跨国企业,曼森每年都会参与一些由政府或NGO组织的大型公益活动,一来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二来也会对公司的声誉有所提升,再者,这类活动往往需要动员全公司的人,对企业内部的凝聚力也相当有成效。曼森内部早早就开始宣传此次活动,截至三月底,朝露已经收到了超过六十个人的报名邮件,她虽没有报名参加,但作为後勤补给人员之一,届时也会到场。
四月的第二个礼拜六,春天的味道已经很浓,阳光不算太大,洁白云朵散落在空中,这样的天气,就算不做公益,进行一些户外活动也是极其适宜的。
方蕴洲作为营运总监也抵达了现场,他先是在出发前作为企业代表做了简短的演讲,之後又对曼森的员工说了一些鼓舞士气的话,等到竞走正式开始,便和朝露及其他後勤补给人员坐上了面包车,开始往中途各个补给点输送人员和饮料、食品,这五十公里的距离共设置了五个补给点,每个补给点会下去两、三个人。
方蕴洲和朝露则会在二十五公里处下车—走到这里的人一般都已经疲惫至极,急需鼓励,正是因为如此,方蕴洲才说要在这里等候,等所有还在继续向前的员工通过半程的补给点後,他们再继续驱车到终点,迎接走完全程的胜利者。
两人在二十五公里处下车後,布置了一下现场,把简易折叠桌椅、饮料和食物一一摆好。
「我回国後几乎哪里也没去,陪我在这附近转转吧,也算郊游一次,嗯?」方蕴洲说。
朝露想了想,这也不是过分的要求,何况距离参加者到这里也需要很长时间,她和方蕴洲相对乾坐着也是无趣,於是她说:「好。」
方蕴洲的脸上露出了高兴表情,一时忘形地拉住她,「走吧。」
朝露没直接甩开他,只淡淡地说:「方总监,去那边看看吧。」
方蕴洲这才讪讪地放开手,跟着她往前面那片油菜花田走去。
两人默默无语地沿着田陌行了一段路,方蕴洲终於忍不住开口。
「朝露,今天我们不谈公事,说些别的话可以吗?」
朝露一怔,眼底闪过一丝犹豫,随後笑了起来,停下脚步,「可以是可以,只是……要说什麽呢?」
方蕴洲直勾勾地看着她,似乎是要挖出她心底隐藏的情感,朝露迎视着他,毫不躲闪。
最後,他放弃了。「你看起来想得比我明白。」
「不然呢?」朝露的语气并没有嘲讽,而是通透了然,「蕴洲,不管你信不信,我没怪过你,更谈不上耿耿於怀。十七、八岁的我们能做什麽?我们甚至连经济都无法独立,不管我们谈恋爱的事有没有被爆出来,你全家都是要移民的,你一个小孩子能反抗吗?即使当时我们不分手,最後又能有什麽结果?」她的话语隐隐有着安抚,「所以,你不必自责,因为你所以为的埋怨根本是不存在的。」
方蕴洲情不自禁地将双手搭上了她的肩头,这一次,朝露没有抗拒,只是定定地看着他。
「告诉我,你真的没有因为和我分开遭遇到很多伤害吗?你真的很坚强很勇敢,是吗?」
朝露的目光移向那一大片黄得耀眼的菜花田,在微风中,它们顺势摇摆,却不会倒下。她点点头,「我已经忘了当时是怎麽想的,但是我现在不是还好好地站在你面前吗?」
她忘了吗?当时那种心情或许淡去了,可是一些画面却还是闭上眼就会浮现出来—
「董朝露,你知道明年就要高考了吧?你不要仗着自己成绩还不错就掉以轻心,而且也不要影响其他同学。」
「老师,我的成绩下降了吗?我影响谁的成绩了吗?」她仰着脖子说。
很多年後,她还会梦到那时她抬起头,看着天花板上的吊扇一圈又一圈飞速旋转,像一个具有魔幻色彩的转盘,发出「嗡嗡」的声响,而班导师的脸孔却已模糊不清。
「董朝露,老师说的话也许不中听,但是很快你就会知道,家境不好的孩子要出人头地就要比一般人更努力。还有,女孩子家要自重自爱,别妄想走捷径。」
「老师,你真的相信光努力就可以吗?还有,老师你说的捷径在哪里?我很想走走看。」朝露笑得很冷。
「董朝露同学,青春期的男女之间有一些特殊的情感是正常的,只是校园恋情,尤其是中学时代的恋情有结果的很少,所以……」
「校长,那是为什麽呢?」
「理由有很多……」
「比如说,男女双方的家庭差距悬殊,对吗?」
那个时候,方家作为校友,捐赠的新教学大楼模型正摆放在校长办公室里。
她嘴上抵抗着那些大人,心里却早就做好了分手的准备,她的人生充满了失望,早就习以为常。
但她始终没和方蕴洲正式提出分手,直到有一天,方蕴洲跟她说,他们全家决定移民新加坡。
「移民」之类的词离她的生活太远,这是她没有想到过的事。原来,她和他最後会是这样的收场。
他说,会给她写信。
後来,她果真收到了他的信。
那天是她上大学後第一次返家,从信箱里拿到那封航空信,一个人在信箱前的台阶坐了很久,当她站起身时,手里只剩下一地惨白的碎片。
「蕴洲,」朝露轻轻拿开他按住自己肩膀的手,和他重逢後,她第一次直接叫他的名字,「其实我们说开了也好,公事上,我们能合作得更顺畅;私底下,我们也依然是好朋友,再不济也是老同学。我也不希望你心里有什麽疙瘩,那对我对你都没有好处。」
方蕴洲沉吟了一下,「……你说得对,我会往前看。」
随着时间的推移,陆陆续续有人抵达了这里,二十五公里的步行让出发前神采奕奕的众人均露出了疲态,空气里夹杂着汗水的味道。
朝露见财务部新进职员Emma的脚後跟已被鞋子磨得不成样子,脸色也因痛楚整个发白,忍不住一边翻药箱,一边劝她,「走到半程已经很不容易了,如果实在撑不住,还是坐大巴返回比较好。」
出於安全考量,沿途都有大巴跟进,用以接送那些体力透支的参与者,後勤人员固然要鼓励参与竞走的队员,然而劝退硬撑的队员也是必要的工作。
「这点小伤我能坚持啦。」Emma把两个脚後跟都贴上了OK绷,粲然一笑,「哦对,乾脆再给我两个吧,贴厚一点,比较耐磨。」
朝露也不再劝,又递给了她几个OK绷。
Emma在脚後跟处又贴了一层,这才套上鞋袜。「搞定!」说着拿起瓶装水喝了一大口,就一脸轻松地站起来,重新出发。
「Emma!」朝露举起事先准备好的相机,向着还没走远的她喊了一声。
Emma回过头,她按下了快门。
真是一张年轻、有朝气的脸啊……朝露不由得感叹,那种活力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而她虽然也算年轻,却似乎从来没有真正拥有过这样的状态。
她盯着相机看了好一会儿,直到察觉方蕴洲探究的眼神,才像掩饰什麽似的把相机递给他,「我觉得这张拍得还不错,你觉得呢?」为公司宣传栏拍几张员工的照片也是她作为此次活动後勤人员的任务之一。
「朝露,用不着去羡慕。」方蕴洲对此显然兴趣缺缺,只瞄了一眼便把相机还给她,「记得我早就和你说过,快乐起来并不是太难的事。」
那个有着纯真双眼,俯视她的大男孩,在距今遥远的某一天确实曾说过那样一句话,起初她还不觉得怎麽样,渐渐地却觉得眼睛有点湿润,赶紧把相机举了起来,自方蕴洲身边走开,佯装四处寻找可以摄入镜头的人物和景色。
蓦地,她放下了相机,一丝诧异从她的瞳仁里闪过。
如果不是那个人的体貌太过於特殊,很难错认,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差点成为她相亲对象的男人、那个在「猫与钢琴」咖啡店里单手弹钢琴的男人、那个必须依赖手杖才能走路的男人,竟然会在这样的场合出现!
许是因为知道今天要走长路,所以他换了一支带有四脚支撑的手杖,可即便如此,他也走得很吃力。想想也是,就是四肢健全的人,走完二十五公里也濒临毅力与体力双双透支的情况,更何况是一个半边身体都不方便的残疾人。
朝露不知不觉就向他来的方向走近了好几步,不知出於什麽心态,她举起相机,朝着他按了一下快门,之後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迟迟没有放下相机,而是透过镜头继续打量他—
他的左腿几乎完全抬不起来,脚尖无力地在地上划着圈,被腰部的力量拖着向前蹭;左手也不像普通人走路那样会有一些规律的摆动,而是姿势别扭地贴着胯部,几乎不动;右腿虽然是健康的,但大概是负着全身重量走了太久,因此迈步的姿势颇为沉重。
朝露调整了相机的焦距,镜头里,那只紧紧握杖的手被放大,隐约看得到暴起的青筋,每往前一步,整条手臂都在细微地打颤。
说实话,朝露很担心他会不会随时摔倒。
显然,有此忧虑的不只她一个,有工作人员出於好意,走上前询问他需不需要搭乘大巴返回。
他停下来,带着些微的喘息笑道:「我还可以,暂时不需要。」说着,稍稍挺直了脊背,又继续向前挪步。
他的回答并无那种刻意表现的毅然决然味道,却让朝露相信,即便是拖着这样的腿,他也会坚持走完全程。
她放下相机,怔怔地望着他,这个人明明走起路来是那麽辛苦,可是,因为那股平静自得的气质,竟然不显狼狈。
「褚老师,快来这边坐。」
「褚老师,过来休息一下,你好厉害呀!」
两个年轻的女孩子迎上来,对着那个拄着拐杖的男人招呼。
朝露这才发现,F大的补给点居然与曼森的相邻,那两个女孩子应该是该校的学生。
她转身回到了自己公司的位子坐好,眼睛却不时地瞄过去,连一旁的方蕴洲都发觉她的异动,「那个人居然走了二十五公里,难怪你会好奇。」
朝露没有否认,反而出神地接着他的话,说道:「也不光为了这个,我更好奇的是,对他来说,走那麽长距离应该是件很累的事,但看他的样子,好像更多的是享受。」
「所以你看,我说过,快乐并不是件很难的事,跟他比起来,你是不是应该有更多快乐的理由?」
朝露总觉得方蕴洲的话有什麽地方让她听着不太顺耳,又说不出毛病,最终她还是啥也没说。
男子坐了下来,把拐杖挨着折叠桌放好,右手做着舒展手指的动作。
朝露心想,依靠单手撑了那麽久的手杖,再不放松一下,只怕手就要痉挛了。
一个梳着高马尾的女生把一瓶矿泉水递向男子,传到半空又收了回来,脸色颇有些尴尬地将瓶盖拧开,才把水再次递出去。
「谢谢。」
他道了谢,接过水一连喝了几大口之後,他把瓶子置於两腿之间平放在椅子上,用大腿夹住,右手使劲儿拧好瓶盖,接着又从桌上拿了一瓶未开封的牛奶,用同样的办法打开了瓶盖。
「老师,你真有办法!」两个女生看得目瞪口呆。
目瞪口呆的岂止她们俩,朝露也被震住了。
「这就应了那句老话,办法总比困难多,呵。」他笑得很轻松,一点也没有故作逞强的味道。
略微扶了一下桌子,他探身从桌角的一叠纸杯里抽了两个,将牛奶注满,「你们做後勤也很辛苦,喝一点补充一下体能。对了……」他的视线突然往旁边一扫,吓得原本看着他的朝露立即心虚地低下头。「牛奶常温不好保存,你们要不要也来一点?」
他……是在问谁?朝露愣了愣。
「嘿,邻居!」
那是个称得上俏皮的声音,语气随兴又洒脱,却带着成熟男人的磁性,没有人会怀疑这个声音的主人适合做教育人的工作。
邻居?难道那个人最後的一句问话对象是她和方蕴洲?
「谢谢,我……」她抬起头,对上了他的眼睛。他的眼窝有些凹,眼神深邃、坦荡澄澈,毫无疏离冷峻之感,见状,她忽然把原本要说的话咽回了肚子里,「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男子很快又倒了两杯牛奶,略侧过身,向朝露和方蕴洲扬了扬嘴角,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下午「听风竞走」活动结束後,朝露忙着收拾现场,等被公司的车送到家时已经十点多了,母亲贺蕊兰似乎睡了。
朝露近些年来很少看电视,这会儿因为洗完澡反而添了些精神,一时不想睡,加上头发没有完全乾,便打开了电视机,对於播什麽节目她完全不在意,只是随便看看打发时间。她把音量调到最低,手里握着遥控器,眼睛盯着萤幕,心神却不知飞到了哪里。
过了不知多久,困意渐渐来袭,她打了个哈欠,准备上个厕所就关电视睡觉,出来时却听见母亲的房里似乎有被刻意压抑的呻吟。她心里一急,顾不得敲门就开门进去。
「妈!」打开房里的灯,只见贺蕊兰弓着身子缩在被子里,表情很痛苦,朝露趴到床前,伸出手摸摸她的额头,「你不舒服吗?」
「没有,没有……」贺蕊兰伸出一只手握住她,并试图坐起来,朝露一只手扶着她,一只手替她调整好枕头。
贺蕊兰坐好後,勉强笑了笑,「今天换浴室灯泡的时候闪了一下腰,没什麽大不了的。你要是不困,就拿红花油给我揉揉。」说着,指了指对面的五斗柜。
朝露找来红花油,小心地撕开母亲之前自己贴的膏药片,替她揉搓起来,「妈,如果到早上还不舒服,我陪你去看医生。老实说,我不知道自己的手法对不对,也不知道你伤得多严重,我……」
「我的伤不严重,倒是明天有件事让我担心。」
「什麽事?」
「明天我还要去人家家里干活呢,我这样子……恐怕是干不了了。」
「那就请假一天吧。」朝露没想太多,「我早就说了,既然我开始工作,你也不必再那麽辛苦,我们省吃俭用,也不缺你一份薪水,你乾脆辞职吧。」
「你还没出嫁,我想替你存些嫁妆。」见朝露想要反驳,贺蕊兰又道:「好了,辞不辞这个以後再说,只是明天我非去不可。」
朝露的心里一动,「是……你上次跟我说的那个人?」
贺蕊兰点头,「就是他。他一个人住虽也习惯,到底有些活儿是做不了的,吃喝方面恐怕只能胡乱打发。要是平时,让他回家一趟,和老爷子互相照应一天就行,只是我看他明天未必有力气回家……哦对了,他今天也去参加了你说的那个什麽竞走,这才改了礼拜天去他那里,要不然,我原本都是礼拜六去的。
「他呀,要是知道分寸,早些退出还好,否则这一天走下来,我真担心他明天还能不能下地!真搞不懂他干麽和自己过不去,逞强也不是这麽个逞强法,想必他自己也知道此举不妥,才会瞒着老爷子,只偷偷让我改时间去他那里。」似乎是觉得话题扯远了,贺蕊兰顿了顿,又把话题拉了回来,「你说,这样我能放心明天放他一个人在家吗?」
朝露拉开五斗柜的抽屉,把红花油放回去,背对着母亲低头道:「若实在不行,你给他打个电话,让他另外找人照顾一天,他总有朋友什麽的,说不定……还有女朋友呢。」
她想起那天在「猫与钢琴」里见到的鬈发女郎,看他们那亲密的样子,说是恋人也极有可能。
「他要是有女朋友,我还会想介绍给你?」
「也许那时没有,现在有了,也说不定早就有了,只是你不知道。他的条件其实也不差,找个女朋友也没那麽难,是不是?」朝露坐回床沿。
「哎,这孩子就吃亏在他那身体上,如果不是残疾……」
朝露想起很多个画面,从「猫与钢琴」到今天的竞走现场,每一个都是那个人左腿无力地划着半圈的样子,是那样刺目、刺心。
她不禁脱口问道:「是先天的还是後天的?」
「说起来造孽!原本好端端一个健全孩子,一帆风顺地活到了二十多岁,没想到一场车祸让他昏迷了好几年,大家都以为他一辈子都不会醒了,幸好老天开眼,没有让他一直睡下去。只是在他不省人事的那几年,他妈走了,女朋友也跟人跑了,醒过来时又发现身体成了这个样子,光想想就够伤心了,好在这孩子充满毅力、心胸宽大。不说别的,单说两件事,一是拖着这样的身子一个人去德国留学,边复健边念到了博士毕业;二是他到现在还和当年的女朋友,连同她的丈夫跟好朋友似的,这份勇气、这份气度,几个人能有?」
朝露心中暗叹,原来这人有过如此经历……见母亲大有继续夸奖的态势,便笑着打断,「好了妈,别的先不说了,明天你在家休息一天,我替你去。」
贺蕊兰一惊,「你?!你怎麽能……」话说了半句,眼神倏然一转,连带语调都变得柔软下来,「嗯,也只好这样了。」
朝露走到门口,忽然想起来,她连对方叫什麽都不知道呢!去了那里总得有个称呼,明天现问总是不太礼貌。
「妈,那个人我该怎麽称呼他?」
「小褚啊。」贺蕊兰声音里有些困意,过了几秒才反应过来,「哦哦,我平时叫他小褚叫习惯了,全名叫褚云衡。」
朝露本想问是哪几个字,话到嘴边却咽下了。她不想让母亲觉得她很在乎这个人,惹来无谓的揣测。再者,明天去了那里横竖称呼一声「褚先生」就是了。
第二天一早,朝露和贺蕊兰一起吃了早饭,贺蕊兰觉得应该先给褚云衡打个电话,告诉他今天换女儿替她去,朝露想了想,劝她暂且不要打。
「听你这两次谈起他,我觉得你要是现在打了这通电话,没准他就不好意思让我顶替你去,咬咬牙自己逞强撑下来了。就像你说的,平常日子还没什麽,经过昨天那麽大的运动量,他身边总要有个人照顾。」
贺蕊兰点头,觉得有道理,「还是你心细。你到了那里,如果他搞不清你的来路,不同意你帮忙,你让他当场打个电话给我,我再跟他说。」
「好。」
吃完早饭,朝露便出门了,平常母亲每个礼拜六会赶在午饭前去褚云衡的住处,帮他做完午饭後再做两小时的家务,朝露虽然自信应付得过来,但毕竟没在别人家做过活,一路上,随着离褚云衡的公寓越来越近,她的心情也越来越紧张,生怕自己一个不慎坏了母亲的招牌。
褚云衡的公寓就在F大附近,只有两条马路之隔,这里距离市区很远,近年通了地铁,因此交通还算便利,她先照母亲的交代在社区附近的大卖场买了些菜,循着门牌号找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公寓,在楼下按了对讲机,等了两分钟,大门「喀嚓」一声打开了。
朝露心想,他也不问问是谁,就不怕来的是坏人?以他的身体,如果遇袭该如何应对?想归想,人已经往里走了,进了电梯,她按下七楼的按钮。
看着那发光的数字「7」,她脑子里不知怎麽胡乱转起念头,要是发生什麽事,对他来说,还是住得低些更方便逃生吧……电梯「叮」的一声打开,她回过神来,一下子抛开了乱七八糟的杂念,吸了一口气,走到门前按了门铃。
门开得很快,显然里面的人已经早早守在门口,朝露见褚云衡今天竟然坐在轮椅上,就知道他昨天累得不轻。
褚云衡见到她一怔,看出他脸上的疑惑,朝露正要开口解释自己的身分,他却恍然大悟地点头微笑道:「哦,你是昨天的邻居。」
朝露想起昨天活动的补给点他请自己和方蕴洲喝牛奶时的情形,如今「邻居」这两个字从他口中说出来,更添上一份旧友重逢般的亲和。
朝露感觉自己没刚才那麽拘谨了,跟着笑道:「是的,没想到这麽快会再见面……」
「那麽你今天是?」褚云衡虽然还没弄清她到此的目的,右手却已拨动轮圈,让出了进门的通道。
朝露直接走了进去,带上门,「你好,褚先生。我是贺蕊兰的女儿,我妈妈受伤来不了,让我代替她一次,褚先生你放心,我一定会很卖力地把活儿做好的,希望你不要介意。」
「贺阿姨没事吧?」
「昨天不小心扭了腰,还好没什麽大问题。」
「哦,没有大碍就好。」褚云衡指了指房里的一张椅子,示意朝露坐下来,「只不过我挺过意不去的,如果你们事先告诉我一声,就不用特地麻烦你跑这一趟了。等贺阿姨身体好了,晚几天过来也是一样,我这里没有急着非做不可的事。」
「就知道你会这麽说,我才没让我妈提早给你打电话……」她咕哝。
「哦?」褚云衡的轮椅朝她趋近了一小步,抬起头饶有兴味地看着她。
朝露蓦地住了口,心里暗惊幸好被他打断,不然险些说溜了嘴,把担心他经过了一天的竞走,特别需要有人照顾的话说出来,要是这样,不等於承认自己事先就知道他是谁吗?这样一来,要是褚云衡再细想,保不齐就会起疑。
在褚云衡的世界里,他们在竞走之前不曾见面,照理说直到他打开门,他们才发现原来是昨天萍水相逢过的人,她总不能告诉他,自己是曾经预备安排给他的相亲对象吧?
幸好褚云衡像是没疑心,笑了笑又说:「你来当然能帮到我很多,谢谢你。那……说真的,我有些饿了。」
朝露心头一松,也跟着笑了,「好的,我去做饭。」
褚云衡跟着她到厨房门口,一边看她一边说:「坦白告诉我,你的厨艺怎麽样?」
「还能凑合吧。」朝露耸耸肩,「这取决於你对食物的标准,还有你是否挑食。」
她说完,就见到褚云衡若有似无地抿起嘴唇,笑了一下,接着听他说道:「你的回答很严谨。」
「那麽你的标准是?」
「比学校餐厅的菜或者我煮的面好吃就可以。」他的语气不像是开玩笑,「顺便说一句,我基本不挑食,只是不吃辣。」
朝露听了,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标准不算高。」
「那我就放心了。」他含蓄地笑着,在轮椅里调整了一下坐姿,右手轻轻捶了捶腿,麻痹的左臂也略微伸展了一下。
朝露看得出来他有些疲态,遂劝道:「这里马上要起油锅,油烟大得很,你进房里等吧,饭好了我叫你。」
「好,那这里交给你了。」说着将轮椅掉了个头。
「你一个人可以过去吗?」朝露犹豫了一下,还是问出了口,「我的意思是,你一只手可以推轮椅吗?」
褚云衡灵巧地将轮椅转向她,脸上不见任何不快的情绪,低头拨了两下轮圈,「看出来没有?我这轮椅是特制的,有双层的手圈,外面那个大圈对应的是右手,里层那个小的对应的是我左侧的轮子,中间有传动杆,所以我用起来很得心应手。」
难怪他用一只手便可操控自如。朝露这才恍然大悟,「抱歉!是我太孤陋寡闻了。」而且还多事又多话。
「怎麽会?一般人当然搞不清楚这些设备。」他无所谓地挑了一下眉。
这让朝露发现,他有很好看的一对眉毛,很黑、很浓,有着弧度坚毅的眉峰。
他再度驱动轮椅转身离开,露出他挺直的脊背和饱满的後脑杓,丢开了手杖的褚云衡,虽无法像常人那般行走,却因没有了蹒跚步履的妨碍,显得比平常更俊逸洒脱。
朝露听母亲说过,褚云衡爱喝汤,因此,来这之前她就特地在菜场买了个花鲢鱼头,进厨房第一件事就是先处理鱼头,用油两面煸过再加水煲汤,随後才开始洗米、挑菜,忙了一个小时,总算大功告成。
见褚云衡不在厅里,朝露刚要进卧室去叫他,不经意低头看到围裙上的几滴油渍,她下意识地皱了下眉头,把围裙脱下,挂回厨房门後的挂鈎,又打开水龙头洗了洗手和脸,这才去叫褚云衡。
门压根儿没关,但她还是敲了门。
褚云衡半卧着,身後有两个大大的靠枕,腿上盖了条毯子,他在床上支了张小桌,放了一台iPad。
「可以吃饭了。」
他抬起头,「好,你先出去,我马上来。」
她顺从地嗯了一声便退出房间,想了想,还是给他带上了门。
他并没有在房里磨蹭很久,便重新坐回轮椅来到厅里,直到他坐到餐桌旁,放下刹车,朝露才拉开椅子坐下。
汤和饭已经事先盛在碗里,就放在褚云衡的面前,他先喝了一口汤,连赞美味,让辛苦了大半天的朝露颇感欣慰。
朝露也喝了一口汤,又尝了亲自做的鱼香肉丝和刀豆炒马铃薯条,心里松了一口气,虽称不上大厨手艺,总算没有出丑,她可不希望褚云衡只是出於涵养才夸奖她。而且说实话,她很想好好做一顿饭给他吃,不只是因为她今天是来替母亲工作,也因为她能够想像,他一个人生活的时候很难吃到一顿好吃的家常菜,更何况经过了昨天的一番折腾,身体也需要营养。
吃完饭後,朝露准备开始整理家务。
她曾大略地问过母亲,每次来褚云衡这里要做些什麽,当时母亲只说了几项,她还不信,真的到了这儿才发现需要她做的事确实少得可怜。
房间的装潢很新,收拾得也很乾净,卧室和客厅里偶尔有几本书或者几个靠垫堆放得不甚整齐,却也只是给屋子添了些人居住过的痕迹,并没有多麽凌乱,连厨房的瓦斯炉都没有多少油腻,除了玻璃窗和一些死角,几乎不见灰尘。
朝露在心里叹服,这个男人的身体这麽不便,房间倒比自己的还整洁,平时她下班回到家往往很累,东西什麽的时常乱摆,有空想起来了才收拾一下,不过既然是到别人家里来帮忙,当然不同於在自己家里的随心所欲。
她打起了十二分精神,洗完碗筷後先收拾了刚使用过的厨房、擦了客厅的地板,又想起母亲嘱咐过每周要换一次床上用品,便向在阳台那里坐着晒太阳的褚云衡说道:「麻烦告诉我乾净的床单、枕套在哪里。」
「在我衣柜下面的第一个抽屉里。」他驱动轮椅跟在她的後面,进了卧室,指了指自己的衣柜,「麻烦你了。」
「不会。」朝露拉开抽屉,里面有好几套床上用品,都是素净的浅色布料,叠放得很整齐,她随手拿了一套出来,放到一旁的书桌上,跟着动手拆床上的那床被套。
褚云衡来到窗边,扶着床沿略直起身,转动手柄拉开窗户,「我觉得换床单、被褥时,开窗通风对身体比较好。」
「对不起,我大意了,没有想到。」朝露的本意是看他穿得不多,怕他嫌冷,只是她不习惯向人解释,就乾脆承认是自己疏失。
「不,我没有关系,出去就行,但你在里头换这些,很容易吸入灰尘,也许还有尘蟎什麽的。」他不好意思地说,「大概是我这人有些洁癖吧。」
「哪里,你说的半点错都没有,谢谢你的提醒。」她微笑颔首。
褚云衡无声地笑了笑。
这间卧室不算很大,似是担心轮椅会妨碍她,褚云衡退至门边,静静地看着她手脚麻利地褪下脏的床单、被套、枕套,卷成一堆扔到地板上。
朝露回身拿乾净床单的时候,见他还在房里待着,柔声道:「你不用陪着我,就当我是个普通的钟点工就好,平时怎麽样现在还是怎麽样,我反而自在些。」
「像平时一样?」褚云衡问道。
「是的。」
他笑了一下,反而向她趋近一步,右手握住她手中床单的一角,「那麽,至少我还有一只手可以帮忙。在我两只手都好使的时候,也觉得这换床单,尤其是换被套这事不简单,乱抖乱扯个半天才能搞好。你不用觉得我对你特别优待什麽的,事实上,我把这作为复健运动的一种……嗯,贺阿姨来的时候,我也是这样的。」
朝露没有拒绝他的好意,想着:呵,还真是不折不扣的「一臂之力」呢!她嘴角露出一丝笑意,自己却浑然未觉。
有了褚云衡的帮忙,朝露很快铺好床,抱起地上的被套床单往洗手间走。刚才吃饭前她去了次洗手间,因此知道洗衣机在洗手间里。
见褚云衡仍跟着自己,她好笑道:「你不会是要帮我按洗衣机按钮吧?」
「当然不是,」他摇头,「我只是想上厕所。」
「哦……」朝露大窘,阖上洗衣机盖後忙退出来。
她已经看过洗手间的设施,地上铺的是防滑砖,洗手台和马桶旁边都有扶手,没有浴缸,只有一个淋浴房,里面有一张防滑凳,但她还是有些不放心,一直守在门口,直到听见他转动门把的声音,才慌慌张张地远离了几步,转进了厨房,随手找了块抹布擦流理台。
「以我这个稍有洁癖的人来看,也已经够乾净了。」
褚云衡的声音在身後扬起,她回过头,轻声道:「如果你觉得可以了,我就先回去了。」
「你有急事的话我不耽搁你,只是你忙活了半天,我很希望你能歇歇再走,我泡壶好茶给你,咱们坐着聊聊天。你瞧,我甚至不知道你的名字。」
「我叫董朝露。」她说。
「朝露?是清晨的露水那个朝露吗?」
「是的。」她低声说,「我是清晨生的,所以父母才想到了这个名字。挺俗气的吧?」
「不,听上去就觉得有种清澈透明的感觉,嗯,又不生僻,自自然然又容易记。」
「就是意思不大好。」
「你是指『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朝露心情一时萧索,「还有一句,『人生譬朝露,居世多屯蹇』。」
云衡略一蹙眉,「这意思其实也没什麽不好,反倒是人生真谛了。人的一生本来就很短暂,苦闷无奈的事细算或许比快乐顺心的事要多,这大概也是人的本能,痛苦的事总是记得比较牢,而欢乐却容易转身即忘。要知道,永恒和人类本就没太多关系,抓住每一个瞬间才是要紧事。」
朝露望着他,有些近乎慑服的情绪攀上了她的心头,在发现褚云衡也带着深邃的目光望向她时,她意识到自己长时间盯着他看未免失态,忙用故作轻松的口吻道:「褚老师,你可真像个老师。」
他直直地看着她,「你知道我是老师?」
「昨天那些学生叫你老师,我妈妈也说过。」朝露的手下意识地捏了捏衣角,「我来这里之前,她跟我说了些你的情况。」
「那麽她应该也告诉了你我的名字是不是?」
「嗯。」
他的眼角因浓烈的笑意而半眯了起来,「既然如此,就不要叫我褚先生或者褚老师了。」
她不是能与陌生人很快亲近起来的人,可是,他和善自然的态度感染了她,让她觉得如果再保持生疏的距离,反而显得很奇怪。於是她走近他,在他的轮椅前站定。「好的,褚……云衡。」她自己都没反应过来怎麽回事,就已经将右手伸了出去,脸上还带着些来不及收拾的局促和不安,「你也可以叫我董朝露,或者……朝露。」
他伸出右手,轻轻握了握她的指尖。那是一只有着修长手指和匀称骨节的手,朝露觉得,这是她所见过的、最好看的一只男人的手,她忍不住偷偷瞄了一眼他那微微蜷缩着放在大腿上的左手,也觉得它并不丑陋,甚至另有一种柔弱的美感,能让见者心口微微作疼。
「你刚才说,你想喝茶?」朝露决定暂时不走了,「茶叶在哪里?」
「不用茶叶,我请你喝些别的。」说着,褚云衡转动轮椅往客厅去了,再回来时,腿上搁了一个方形的锡罐,也不知里头装着什麽,「这个我来弄,好了我再叫你帮忙端出去。」
朝露一个人坐在客厅,也不知厨房里头的褚云衡在搞些什麽名堂。过了一会儿,她听见他叫她的名字,忙走进去,他让她找了两个小茶杯,用托盘盛着,连同一个紫砂壶端出厨房。
「还得稍微等一等。」楚云衡道。
茶壶的盖子虽还盖着,朝露已然闻见一股极其雅致特别的香气溢出来,弥漫在房间里,轻轻嗅一口都是芬芳的味道。
又过了一会儿,褚云衡说:「可以了。」
朝露忙抢在他前头端起水壶,往两个杯里倒,只见细白瓷杯里盛着淡金色的「茶汤」,朝露看了半天,还是没看出是什麽茶。
大约是看出她的茫然和好奇,褚云衡终於揭晓谜底,「我的胃不大好,因此不爱喝绿茶,这是沉香茶,我的肠胃不太好,这茶据说能养胃,也不知是真是假,我只是偶尔喝喝,觉得这茶香气好,口感也温润,就喜欢上了。不过最近挺忙,也不大有心思考究吃喝,正好你来了,就想和你分享一下,也不知道你喝得惯喝不惯。」
朝露顿觉自己孤陋寡闻,和面前的这个人比起来,她简直是个乡野村姑,沉香她当然听过,沉香茶却闻所未闻,更别提品尝了。她的鼻尖被这股香气萦绕,勾得她更想亲尝滋味。她低头抿了一口,只觉齿颊留香,不禁赞道:「真好喝。」她也想不出更妙的辞汇来形容,只能由衷地赞了句好。
「也有人喝不惯的,幸好你喜欢。」褚云衡看上去也很高兴。
饮茶的气氛虽然融洽,两人毕竟不熟,适合聊的话题有限,刚好褚云衡问起朝露的工作,在答覆了他之後,她决定顺着这个不涉及过多隐私的安全话题聊下去,
「我听说你曾在德国留学,那麽现在是在大学教德语吗?」
「不是,我在德国念的是哲学系,现在也是在哲学系任教。」
朝露有些意外。哲学当然不是从未听说过的名词,但要说对此有多少认识可不见得。她和大多数人一样,觉得那是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她也因为这个回答更添了一分好奇。
「你教什麽呢?」
「主要是西方现代哲学,还有形而上学和辩证逻辑。」
那是什麽?那些名词对於朝露来说过於遥远,更不清楚辩证逻辑和其他逻辑学有什麽区别或者关系,人对於自己不熟悉的领域常常感到神秘,朝露忽然觉得眼前的人简直莫测高深,眼神也不自觉地迷离起来。
「嘿,你不会觉得学哲学、教哲学的都是怪胎吧?」褚云衡绷着脸,带着故作严肃的夸张表情问道。
「啊?不是,我是……虽然知道这绝对是种错觉,但就是会觉得哲学系教授应该是个上了年纪的老头,再不济也是个中年人……」
褚云衡没忍住笑,「第一,我还不是教授;第二,我已经三十好几了,的确是中年人啊;第三……总有一天我会变成老头,也许那个时候,我就是你口中标准哲学系教授的形象了。」
朝露本还想再说些什麽,却被一阵对讲机的门铃声打断了,她看向褚云衡,指指自己,意思是是否由她来应门,见他点了头,她起身走向对讲机。
「你好,请问是?」
对方显然是被陌生的声音弄得愣了一下,有些疑惑地反问道:「门铃故障了吗?这里不是702?」
「不……不是,」朝露再一想,恐怕自己这句话会有歧义,忙接着道:「哦,我是说,你没按错门铃,这里是702褚家。」
「朝露,麻烦你开门。」褚云衡微笑,「她是我朋友。」
门打开的一刻,门外的人显然怔了一下。
朝露倒没多意外—对方正是「猫与钢琴」里与褚云衡在一起的女子,今天的她依旧长发披肩,穿着一件枣红色连身洋装,精巧的剪裁勾勒出玲珑的曲线,一双美目显得神采飞扬。近看之下,比朝露记忆中的形象更为出众迷人,朝露看着她,竟然一时忘了打招呼,於是两个人都傻愣在门口。
「书俏,」褚云衡驱动轮椅来到门边,仰起脸招呼道:「你怎麽没打个招呼就来了,要是我不在家,你不是白跑一趟了?」
「哈!」林书俏回过神来,往前踏了一步,进到屋内,「你要是在昨天走完了五十公里之後还能有力气出去转悠,我也服了你,足可证明我是多虑,白跑一趟我也认了。」
朝露听得出来,这声责备里含着亲昵与关切,再一想,她本就是褚云衡的朋友,而自己此时还傻愣在门口,实在不是待客之道,於是忙朝门的一侧退了一步,让林书俏可以更方便地走进来,接着又走去厨房,拿了杯子出来,斟了一杯沉香茶端给她。
林书俏接过茶,道了谢,这才像想起了什麽来,轻问道:「云衡,你家换阿姨了?」
「不是,」他摇摇头,「只是来帮忙的朋友。」
「哦。」林书俏看了朝露一眼,遂低头喝了口茶,又道:「要不是我闲着无聊上网,刚好看到关於竞走的新闻,还有你伟大的特写照片,我简直不敢相信你会参加这样的活动。你想献爱心,或者想挑战自己,都该量力而行才是!无论是作为你的朋友,还是从一个专业物理治疗师的角度,我都不赞成你这疯狂的举动。」
「你说的有理,但我也只是偶尔为之,这一次,老实说很累也很过瘾,不过……有这一次经历也够了。」他柔声道,「你别担心过度,瞧,我这不是还好吗?」
「好个鬼!」林书俏嚷道,「这样强度的运动是你可以承受的吗?你老实说,从昨晚到现在,你的腿、你的手有没有痉挛?」
「今天早上起床前有过,不过,我用你教我的方法,已经很好地抑制了。」
「你明天有没有课?」
「有。」
「必须去学校?」
「当然。」
「几点结束?」
「下午两点以後就没课了。」
「那很好,你知道该怎麽做。」
褚云衡像个听话的孩子,慢慢点头,「知道,我会去你那里做物理治疗。」
「这还差不多。」林书俏脸上露出满意的神色,「不过,这里虽然没有医院复健科的专业设备,我仍可以用我专业的按摩手法帮你减轻疲劳,你也不希望明天到学校後出现痉挛吧?」说着,便起身要推他进卧室。
「等等书俏,我这里还有客人在……」褚云衡放下手闸,「晚点再说。」
朝露见状,忙说:「褚先生,这里也不需要我了,我先告辞了。」
褚云衡掉转轮椅,面向她,「好的,替我问候贺阿姨。」
「再见。」她背起包,向房内的两人颔首致意後离开。
朝露回到家的时候差不多四点多,贺蕊兰在厨房做晚饭。
「妈。」朝露换了鞋,走进厨房,「我替你去工作为的是让你好好休息,你又瞎忙活什麽?晚饭等我回来弄就好了。」
贺蕊兰正在切肉丝,「我感觉好多了,就想做浇头面吃,不累的。」
朝露洗了手,回身接过贺蕊兰手中的菜刀,「我来。」
贺蕊兰退到厨房门口望着她切肉,隔了片刻开口道:「你今天去得怎麽样?」
朝露的刀停了停,又落了下去,「挺好的。」
「小褚对你还和气吧?」
朝露淡淡笑了笑,「我想,他这人大概对谁都和气。」
「这倒是,这小夥子的涵养真是没话说。」
「嗯。」朝露对此无异议。
切完肉丝,洗了砧板,她又拿起搁在一旁的雪菜切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回头见母亲还在厨房门口站着,心思一转,便问道:「妈,该不会你还在打让我和他相亲的主意吧?」
贺蕊兰嘟囔道:「我是挺中意他的,可这事儿说到底得看你的意思,你不愿意,我只好死心啦。」
朝露撇撇嘴,往炒菜锅里倒了油,「妈,你以为这事只随我高兴?人家还未必看得上我呢。我是介意他的残疾,但就算我不介意,你以为他就一定能相中我?他身边难道就没有更好的人选?」见油热了,她把肉丝和切好的雪菜倒进锅里翻炒。
「没有什麽人选。」贺蕊兰很肯定地说,「他行动不方便,又不是爱到处玩乐的个性,成天学校家里两点一线,接触的人有限。」
朝露一边挥铲一边道:「妈,你不过一个礼拜见他个一两回,知道什麽呀。」
「听你的口气,好像知道得比我多似的。」
朝露炒好了雪菜肉丝,拿乾净盘子盛好,放到一边,「我什麽也不知道,就是觉得那个褚云衡实在不用别人操心终身大事,他……怎麽说呢?他的身边不会缺乏欣赏者,当然,其中也包括异性。」
「你不就欣赏不了吗?」
「我也欣赏他,」朝露老实答道,见到母亲流露出兴奋的表情,赶忙补充,「但仅限於欣赏。妈,你的眼光没有问题,他是个好人,更难得的是,他不是那种让人觉得无趣的好人,他有深度、有思想,也不缺少风趣幽默,但是,当初我介意的,现在依然介意。」
贺蕊兰满脸遗憾,摇头叹息道:「可惜啊……我不只可惜你,也可惜那个好孩子,可惜了他这样的人品才干,却摊上了这样的身子。说句心底话,就算他当不了我的女婿,我也希望他早点成家,有个伴能扶持他一把,这孩子不容易啊。」
朝露听了,只觉得心里有只尖锐的爪子划得她难受,眼前浮现一个画面,那个模糊的背影拖着腿前行,那划着圈的病腿每随身子甩动一下,爪子就跟着划了她一下,她几乎想冲进那个虚幻的画面里,搀住那个蹒跚而行的人,助他一臂之力。
她很快回过神,继而是一阵惋惜和心痛。是的,她为那个认识不算很深、交情几乎算无的褚云衡感到心痛,她深切地理解母亲为什麽会对一个年轻人这样关心备至,那实在不是一个让人可以冷漠对待的人。
她只是个俗人,无法忽略他的残疾,但是,她由衷地希望这世上能有一个不俗的女子堪配这样一个不俗的男子。
蓦然间,她记起那个叫书俏的女子,心里莫名地略感安慰,转而对母亲说:「妈你也别替人家瞎操心,我今天还在褚云衡那里遇到一个漂亮的女孩子,看上去和他亲密得很,说不定人家早就是情侣了呢。」
「哦?叫什麽名字?」
「我听褚云衡叫她书俏。」
贺蕊兰面露了然,「原来你说的是林医生。他们俩虽然要好,但没戏。」
朝露一边接了用来煮面条的水,放上瓦斯炉,一边问:「你怎麽这麽肯定?」
「他们认识好多年了,从小褚在德国那会儿就认识了,若要有发展的余地,早就进入状况了,还会等到今天?不是我说,林医生对小褚也许有心,我在他家做了好几年,一个月总能见她来个一两回,嘱咐这嘱咐那的,厨房里的事有时也会帮忙,说实话,一个女人做到这个地步,说她没有心我是不信的。但小褚对林医生好是好……却总觉得少点火候。」
朝露失笑,「火候?这算什麽用词。」
贺蕊兰对女儿的嘲笑不以为然,「妈是不会那些高深的词。我就说一个事实,任平时多麽文雅的一个男人,见到自己动心的女人眼睛里能没一点和平时不同的火花?小褚对林医生就是少了那点火。」她垂下头,忽然有些哽咽,「你还别说,你那个爸爸,有时候我还挺想他的,我们也有过好的时候……」
朝露从小和母亲相依为命,深知母亲骨子里是个感性的人,她搂住母亲,柔声说:「我有时也会想爸爸呢。」
贺蕊兰倒有些惊讶,「我以为你会怪他害你这辈子都得被人说闲话。」
朝露把头抵在母亲的肩头,轻声道:「外人不知道,总把坐牢的人想得十恶不赦,我们却知道,爸爸也有许多好,如果没有那次的冲动造成的意外,或许也不会……」
父亲出事那会儿,她才小学四年级。在她依稀的记忆里,父亲和母亲的感情一向很好,父亲也不是什麽奸恶之徒,就是一个老老实实普普通通的化工厂工人,除了性子有些急躁,爱喝几口酒,没有什麽大毛病。
可是,或许就是那点急躁,才让他在酒後与人口角,失手打死了人。
一开始,母亲甚至没有告诉她父亲被抓进了拘留所,慢慢地,周围开始有人对她指指点点,她才从那些人的只字片语和不善目光中获知了父亲不归的真相。
她没有找母亲核实,母亲也一直没有正面告诉她父亲的下落,但大概知道她已经辗转得知父亲坐牢的消息,大约在父亲服刑两个月後,她被母亲带去探监,那是她第一次见到穿着囚服的父亲。
在那一刻,她才真切地感到自己被打上了一块洗不掉的烙印—杀人犯的女儿。
她坐在冰冷的椅子上,忘了拿起电话,流着泪对着隔板後的父亲一遍又一遍地喊着,「爸爸!爸爸!爸爸!」
她说不出别的话来,她的呼唤里有思念、有责备,更有对未来的迷惘和恐惧。
大概从那个时候起,她就意识到,自己的人生从此变得不同了。
还没熬到出狱,父亲就过世了,得了癌症,查出来的时候已经是末期,最为遗憾的是,他走的时候,她和母亲都没赶上见最後一面。
追悼会办得很简陋,不只是因为经济原因,也因为说不出体面的悼词,熟悉的人谁不知道董嘉鸣坐牢的事?他这一生就是有这个污点,还有什麽可说的?
当年冬至,母亲把父亲的骨灰交到朝露手中,她把骨灰盒放入墓穴,随後退到一边,呆呆地看着工人一点一点地撒土封穴,她忘了自己哭了没有,只记得那个早晨,天空飘起了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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