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花谁不爱》(两相错4)作者:朱轻
书 名:娇花谁不爱系 列:两相错系列之四
作 者:朱轻
出版日期:2016年2月25日
【内容简介】
男人骄傲不给追时,女人慢慢磨,总能把人给拿下;
女人带刺不让爱时,大男人一瞪,总能让女人变乖。
十六岁那年,郑樱琪的美惹来了女人的排挤、惹来了男人的纠缠,
却没招惹陆盛恒多看她一眼。二十八岁这年,为了抢新娘捧花,
她又对他犯花痴了,因为酒醉,不小心对他吐露,
她喜欢一个叫陆盛恒的男人,不过他是块木头,很不好追,
但她会想法子扑上他的床,把他啃了吃了后,看他还逃去哪里,
她的大话让陆盛恒翻了白眼,这笨女人他惹不起,总躲得起吧。
他爱不起郑樱琪这女人,她的美,男人看了很养眼,
他看了却很刺眼,更别说她找他麻烦时的嚣张样,他怎么看怎么火大。
他从没想找多美的女人当老婆,人家说各花入各眼,
可明明郑樱琪这朵娇滴滴的小花没入他的眼,他也没想陪她谈情说爱,
只是看她被其他男人纠缠又追捧,他心头那股无名火,
却是烧得醋意横生,一个不小心竟将这朵带刺的娇花带回家收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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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盛夏的傍晚,从街头栽到街尾的乌桕树开出一片阴凉,透过枝桠倾洒下来的光束之间,有微尘起起伏伏。道路清洁车携着噪音缓缓驶过,清洗过的柏油路泛出湿润的黑,斑驳细碎的阳光点缀在地面上,蒸发过后,连空气都变得湿漉漉的。
一个少年慢慢地走在树荫下。白色衬衣与深色长裤,再普通不过的高中制服,可穿在那副清瘦却不单薄的少年躯体上,却有一种别样的气质,高高瘦瘦、冷冷淡淡,斜背着一个样式简单的书包,半垂着头,专心地去踩脚下的光斑。
这是少年回家的必经之路,同样也是郑樱琪的。她经常会在这里遇到他,见的次数多了便下意识地关注了起来,更何况英俊高挑的少年缓步走在林荫道上的情景,本来就很吸引别人的注意力。
可每次见到他,他就像是从头到脚都复制昨天的一样,完全没变化。一样的制服、一样的书包、一样的走路姿态,就连每天都要踩着光斑走的习惯都一样。郑樱琪想,他恐怕连耳机里面放的音乐都是同一首吧。
不过今天好像有些不一样。
她在少年几公尺之外慢悠悠地骑着脚踏车,清澈的目光不自觉地滑向他的书包,今天他的书包好像格外的大,再将目光投向自己放在前置物篮里的书包对比一下,足足大了一号呢。
可就在郑樱琪看着自己书包的这空档,一条绿油油、胖乎乎的毛毛虫缓缓地从书包缝隙里爬了出来。
水灵灵的眸子,瞬间被恐惧笼罩。后颈处的汗毛就像那不断爬入视野的毛毛虫一样,一根接一根地竖起来,“啊!”刺耳的尖叫声划破了乌桕树下的宁静气氛。
郑樱琪忙不叠地想要停车,可连捏了几下把手上的刹车都毫无反应,惊慌失措之下想要用脚踩住地面来刹车,结果……
糟糕,她怎么忘了,放学取车时她就注意到座椅被人故意调高,虽然轻易猜出这是他人的恶作剧,却没想通对方用意何在,再加上自己又不晓得该怎么调回去,于是就这样骑了。所以现在的状况就是,她的脚根本就踏不到地。
老天,她没办法保持平衡,而且那条毛毛虫要爬到她的手上了!恐惧的尖叫声在拐了几道弯、升了几个调之后,终于引起了前方少年的注意。
是不是有人在喊救命?他停下脚步,摘下耳机,然后一脸茫然地转过身去。视野之中,是一个在脚踏车上手舞足蹈的少女。
是的,手舞足蹈。少女纤细的手臂与制服裙下的白晰小腿都在不断乱挥,素净漂亮的粉脸上写满惊慌失措。而她身下的那辆脚踏车好像有生命一样在前进,直楞楞地朝他撞来。
看样子是刹车失灵了,在这个迟来的想法闪过少年脑海的时候……砰!脚踏车的前轮狠狠地撞上少年的腿,郑樱琪整个人则是顺着惯性扑上去,连人带车一起压在他身上。
好痛……被摔得七荤八素的郑樱琪睁开眼,愣了几秒钟之后才搞清楚现在的状况,她撞人了!
忙不叠地想要从受害者的身上爬起来,可致歉的话还没说出口,就先一步瞥见前置物篮里生命力顽强的毛毛虫,两脚被吓得一绊,不受控地再度跌下去。
忽然袭来的二次伤害令少年终于忍不住闷哼出声。
郑樱琪愧疚得连连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咬牙爬起来,摇摇晃晃地想要把压在他身上的脚踏车扶起来。可无奈她腿细、胳膊细,再加上摔得手软脚软,拉车子拉得格外费力。
少年轻轻叹息,还是伸手帮她推了一把,然后才慢吞吞地从地上坐起来。
“你还好吧?”
少年并没有立刻理会她,而是先张开方才被压在底下的手臂,露出被下意识护在怀中的书包来。他拉开书包拉链瞧了眼,继而眉心一展。
“有没有摔坏什么?”被撞倒了还不忘护在怀里,书包里的东西一定很宝贝吧,不晓得会不会很贵。想到这个,郑樱琪的底气有些不足,“如果有损坏的话,我可以赔……”
轻瞥她不安的神情,少年淡淡地说:“不用。”他搂著书包从地上站起,背好书包之后再弯腰捡起地上的耳机轻放入口袋,准备就此离开。
这就走了?呆了呆之后郑樱琪下意识地将他叫住,“等一下。”
少年停步看过来,他的目光清清冷冷,看不出任何情绪波动。
郑樱琪看了看他身上的狼狈,忍不住问:“你有没有受伤?要不要去医院?”
“不用。”还是那言简意赅的两个字。
“哦。”他被自己撞到,却连句责备都没有,郑樱琪的心里不大好过,“对不起,撞到你。”
“没关系。”少年的声音和他的眼神一样冷淡。他走开几步之后又停下来,思考了一下后还是回眸道:“你倒是应该去一下医院。”
“啊?”郑樱琪尚未回神。
少年不语,只是将目光投向她制服裙下的白晰小腿。
郑樱琪顺着他的视线看去,这才慢半拍地发现自己的腿被磕破了皮,黑黑红红,鲜血直流。低呼一声后便腿软地跌坐在地上,她想要爬起来,可一看到手边不断蠕动的毛毛虫,腿便更软了。
本来已经打算离开的少年不解地看她,目光探询。
郑樱琪迎上他的目光,有些无助又有些尴尬,“我、我有点晕血,现在没力气了。”忙不叠地补充,又附赠一记干笑表示自己没问题,“不过没关系,我休息一下就好。”
面对着她的笑容,少年连唇角都没有挑一下。他静默地盯了她几秒,然后认命地一叹气,折身朝她走过来。
郑樱琪讶异地看他走到自己面前蹲下,默不作声地开始帮她将散落满地的书本、纸笔,一一收进书包。
“那个……”
少年动作一停,抬眼看她。
郑樱琪弱弱地指了指被他捏在指间的小生命,“毛毛虫就不要收进去了。”
点了点头,少年将毛毛虫放回原处之后动作继续。他将东西全部收好之后才站起身,顺手将书包丢进前置物篮,然后踢开脚踏车的支架,扶好车子,接着才看向郑樱琪,“上车。”
“呃……干什么?”
“去医院。”
终于明白过来的郑樱琪忙摆手,“不用,我自己可以……”
“可以自己走过来吗?”
“可以。”这个人口吻平平板板,却有种让人无法拒绝的力量。
她拖着虚软的双腿坐上脚踏车的后座,调整了下坐姿坐好。少年推着脚踏车,步伐缓慢地走向距离两人并不远的镇医院。
◎ ◎ ◎
这一路上,郑樱琪的嘴巴就没有歇下来过。她本身就不是个安分、少言的人,再加上想要将注意力从带血的伤口上转移开,所以郑樱琪一直在找少年搭话,从姓名,到学校,再到班级,差点就连他穿什么尺寸的鞋子都问清了。
原来少年叫陆盛恒。
他虽然看起来冷淡内敛,从不主动挑起任何话题,但对于郑樱琪八卦的那些问题,倒都会客气地回应一下,看样子不难相处,却也不太容易接近。反正不论是之前只是远远地瞧着,还是现在近近地交谈,郑樱琪都对他充满了好奇。
当注意到挂在他侧肩的大书包里似乎有什么在蠕动之后,她的好奇心燃得更盛。
“你的书包在动。”按捺不住蠢蠢欲动的好奇心,“我可以知道里面装的是什么吗?”刚才见他那么紧张地护在怀里,她就已经很好奇了。
陆盛恒毫不遮掩,直接拉开拉链。书包被拉开的同时,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探了出来。
郑樱琪惊喜地呀了一声,“小狗!”她忍不住喜欢地探手抚上去。小狗奶声奶气地嗷呜了几声,粉嫩温暖的舌头不断舔她的手心,逗得她咯咯直笑,“它叫什么?”
“雷诺。”
捧着小狗的脸来回端详,“什么品种的?”
“圣伯纳。”陆盛恒腾出一只手,修长的食指轻轻曲起,温柔地刮了刮小狗的头顶,“一种大型犬。”这个轻微的动作似乎扯到了哪里,令他忍不住拧眉低哼,在郑樱琪有所察觉前,他已经将手收了回来。
“那它以后会变得很大只?”
“嗯。”
“如果永远也长不大就好了,可以一直放在包包里。”郑樱琪专心地逗弄着雷诺,连眼都舍不得眨一下。玩了好一会后,她忽然问:“咦,你今天该不会一直带着它上课吧?”
陆盛恒侧面地承认,“今天没人照顾它。”所以他不得不带着雷诺去上学。
“学校没人发现吗?”
“它很乖,所以没人察觉。”
玩嗨的雷诺将半个身子都探出书包,软嫩嫩、毛茸茸的爪子轻轻抓在陆盛恒的制服外套上。他不由得垂眼望去,颜色浅淡的唇微微勾起。
侧坐在后座上的她刚好可以看到陆盛恒的侧脸。近距离来看他还满帅的,凸出的眉骨、深邃的眼眸、挺拔的鼻梁、薄薄的嘴唇,细碎的阳光跳跃在他英俊的眉间,因他的笑容而多添了几分温度。
“你很喜欢宠物吗?”
陆盛恒收回目光,“雷诺不是宠物。”
“喔。”郑樱琪忍不住也笑了起来,怪不得他被撞之后却还好心送她这个肇事者去医院,因为这样喜爱动物的少年一定拥有着一颗纯粹又柔软的心。
这就是这段时间以来,她一直情不自禁偷偷关注的少年,一个看起来冷漠疏远,实际上却比阳光更温暖的男孩。这样的他令郑樱琪忍不住想要和他说话,想要和他更亲近,所以安静了没一会,郑樱琪便又打开了话匣子。
“对了,你知道今天我为什么会撞到你吗?”
“不知道。”顺手将雷诺塞回到书包中,拉上拉链,再刻意留条缝隙。
“其实我是被人恶作剧啦,结果不小心连累到你。”仿佛在讲笑话一样,将有人放毛毛虫在她书包,又故意破坏刹车、调高座椅的事情全部讲给他听,“是不是很惊险。”
何止是惊险,甚至有些可怕。陆盛恒忍不住停下脚步,调转视线看向她,眉宇间拢着讶异,“为什么?”
“为什么她们要这样整我?”见对方点头,郑樱琪坦然地说:“因为我太漂亮了啊……喂,你那是什么表情,不信吗。”她傲慢地一抬下巴,“我可是校花呢。”
疑惑的目光从她干净的布鞋慢慢地游弋到那张干净漂亮的小脸上。嗯,确实很漂亮,精致无瑕的五官,不论是清澈的水眸、秀挺的鼻梁还是那丰润的菱唇,每一处都得到了造物主的偏爱,虽然她年纪小小,这份美丽中却已窥见了一丝丝的妩媚。
陆盛恒认真仔细的眼神直把郑樱琪看得脸颊发热,忍不住别过脸去,“总之我没有唬烂就是了。”
同班富家女暗恋的男生写了情书给她,自那之后富家女便开始处处找她麻烦,所以说到底不还是太漂亮惹的祸。而且富家女有钱又有势,想要对付她这种长得漂亮、成绩优秀,却偏偏家里一贫如洗的穷校花简直轻而易举。
“你可以报警。”陆盛恒忽然冒出这么一句。
“报警?”呆了一秒后郑樱琪立刻笑开,“别开玩笑了,局长又不是我大哥,谁会管这种高中生之间的恶作剧。”
可这已经不仅仅是恶作剧这样简单了,陆盛恒不太赞同地拧眉。虽然恶作剧者或许根本没想那么多,但如果郑樱琪今天没有撞上他,而是撞上一辆轿车,那恶作剧就会变成凶杀案,可偏偏眼前这个少女却根本没意识到事情有多严重。
无言地凝望她几秒,再度叹息,所以说女人的智商都很低,尤其是漂亮的女人。靠这种生物太近的话,连自己都会招来麻烦,就像今天一样。
“你好像总在叹气。”
陆盛恒不答反问:“有手机吗?”
“没有。”难得听他主动问问题,郑樱琪立刻被岔开注意力。问她有没有手机做什么,难道是想之后再联络吗?这种俗到不行的搭讪台词她已经在学校里听了无数遍,可今天这是第一次郑樱琪觉得有点开心。她忍不住补充,“如果你想联系我的话,可以……”
“那用我的好了。”陆盛恒根本没听到她说什么,兀自从口袋里摸出手机,头也没回地递过来。
“干、干什么?”愣愣地接过手机。
“通知家人。”
“喔。”是啦,不联络家人,难道还要麻烦人家再把自己送回家吗。郑樱琪闷闷地接过手机,给大哥郑英杰打了电话。
◎ ◎ ◎
去到医院,填完挂号单后开始排队,很快就轮到郑樱琪。
她乖乖地坐在病床上,一面翻看着手里的挂号单,一面等待着去取消毒用品的护士回来帮她包扎。
“怎么还有骨科的挂号单?”
“哦,那是我的。”坐在一旁的陆盛恒看了一眼,顺势将挂号单抽走。
“你?”郑樱琪反应了半秒,倏地睁开眼,“你也受伤了?”下意识地伸手去拉他,结果却引来他的一声闷哼,她连忙松手,“这么严重吗?”
“还好。”躲开她的触碰,拿着挂号单坐到一边去。
“你刚刚怎么不告诉我?”
“你又不是医生。”和她说有什么用。
“但我是肇事者啊。”
陆盛恒觉得有些好笑地瞧着她,这年头肇事者都这样理直气壮了吗。
他才想说些什么,便被一个忽然闯入的男人给打断。来者高大且健壮,五官刚毅、皮肤黝黑,即使一句话都不说,那剽悍刚猛的气质也显露无遗。他折刀般凌乱的眉似打成一个结,锋锐的目光在踏入诊间的瞬间便锁住郑樱琪的身影,“郑樱琪!”
“怎么来得这么快。”她讶异地看向自家大哥,“又在路上超速飙车了吧。”
郑英杰大步走到病床前,用目光将郑樱琪从头到脚打量个遍,“嗯,我再来得晚些,干脆去太平间看你不是更好吗。”他也是刚好就在医院附近,所以接到电话就立刻赶了过来。
“呿,不要咒我。”
“骑脚踏车都可以出车祸,郑樱琪,你还可以再蠢一点没关系。”
“我是被人整的啦!”
“为什么每次被整的都是你,还不是因为蠢。”
“是因为我漂亮。”说到这个忽然想起陆盛恒,她连忙推开挡住视线的大哥,却发现他已经不在了,“欸,人呢?”
“谁啊?”
“就是被我撞到的人,他好像骨头受伤了。”环视了一圈没找到人她便有些坐不住,“要不然我去看……”
“你要去看什么,给我乖乖坐好,有什么事包扎完之后再说。”
“可人家是被我撞受伤的。”
“撞坏了哪根骨头我去赔,但是现在你就给我乖乖坐好包扎。”将小妹压回原处,郑英杰不容拒绝地下令,“坐好。”
看清大哥是铁了心不会放她随便乱跑,郑樱琪只好妥协,“那等会我包扎的时候,你去看他。”
“好。”
片刻后,护士出现开始为郑樱琪包扎。
她微抬着腿,目光却黏在郑英杰身上,“他应该在骨科,叫陆盛恒。”
“好。”
郑樱琪不放心地对着大哥的背影叮嘱道:“最好把他带回来,我要好好道歉。”
郑英杰做了个了解的手势。
“不要大吼大叫、不要太凶、千万别吓到人家……”
不耐烦的咆哮从走廊里传来,“知道了!”
半小时后,郑英杰又折回来。已经包扎好的郑樱琪忙不叠地伸长了脖子去看,找了半天之后拧起秀眉,“人呢?”
“走了啊。”
“走了?”她忽然觉得好失望,“不是让你把他带回来吗。”
“他自己要走的。”郑英杰大剌剌地往旁边一坐。
“那他有没有怎么样,严重吗?”
他收拢五指,指节喀喀作响,“不严重,骨节错位。”
“都错位了还不严重。”
“男人受点伤算什么。”郑英杰高高跷起二郎腿,“不过这小子够带种,接骨时连哼都不哼一声。”
是啊,如果不是发现了那张挂号单,郑樱琪都不知道他受伤了。骨节错位一定很痛吧,他怎么吭都不吭一声。再有机会的话,一定要好好地弥补他才行。
不过到最后,郑樱琪也没能好好地弥补陆盛恒。
两人虽然就此相识,两所学校也毗邻,但也仅仅保持着在放学路上偶遇时会交谈几句的关系。不论是那天的意外,还是校花级别的郑樱琪,似乎都没被他放在心上,陆盛恒依然是重复着每一天的习惯,安静地走路、安静地听歌,他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就像那天没听到郑樱琪的尖叫一样,同样没有留意到被她埋藏在心底日渐强烈的爱恋。
是的,郑樱琪喜欢陆盛恒。
她不知道这份感情是怎样形成的,可能是从自己对撞到他的愧疚所形成,可能是从自己对他送自己去医院包扎的感激所形成,也可能是由日后点点滴滴、微不足道的相处所形成,更可能在两人正式认识以前,当她还默默地关注着陆盛恒的背影时就已经开始喜欢他了。
总之身为校花的她,在绝对不缺追求者的情况下,开始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次暗恋,这一恋,就是将近五年。
可这期间郑樱琪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始终和他保持着点头之交的关系,连个朋友都算不上。在陆盛恒大二那年搬家后,两人就连“点头”的机会都没了,所以根本没人知道她喜欢陆盛恒。
郑樱琪自己也满享受这种暗恋的感觉,她知道再美好的感情经过时间的推移也会变淡,与其对他展开追求,倒不如将这份喜欢藏在心底,保持着它最原始的悸动与纯挚。
这份感情,一直维持到她大二,陆盛恒大四的那年。
陆盛恒在毕业之后在南部服兵役,之后便留在那里发展,一直没有回来。彻底失去了他所有消息的同时,郑樱琪也失去了再关注他的机会,于是这份暗恋到此终止,郑樱琪失恋了。
第二章
郑樱琪很美,就连同为女人的徐茵茵都这样觉得。她不但天生丽质,还足够了解自己,很懂得如何将自己的美发挥到极致。
一件黛蓝色的紧身礼服将她曼妙的好身材勾勒得淋漓尽致,款式看似简洁大方,可在腰两侧呈现出一小截白晰纤腰的镂空设计又为她平添了几分性感。波浪流线的微蓬裙摆下一双长腿又细又白,线条性感的脚踝处还有一枚小小的刺青。整体的穿着、细节的修饰、精致的妆容,每一处都搭配得相得益彰。
看着美艳无方的闺密,徐茵茵不由得在心中暗暗低叹,为什么这样漂亮的她居然到二十八岁还没有结婚,难道是因为太美了的缘故?
郑樱琪美得肆无忌惮、美得不加掩饰,如同一朵开在烈火中的玫瑰,热烈而奔放、危险而诱人。她的性格亦如是,够辣、够呛也够直接,所有的性格特点就像是玫瑰梗上的硬刺一样,全都明明白白地长在外面。
之前追求她的男人大多是喜欢她的脸超过性格,所以总是交往几个月就闹得不欢而散。就这样,因为遇到了太多不可靠的恋爱对象,郑樱琪对男人也越发挑剔起来,以致于二十六岁之后就没再谈过恋爱,至今已经单身了整整两年。到今年她整二十八岁,却连个男朋友都没有,更别说嫁人了。
身为已经和她认识近五年的闺密,徐茵茵很清楚郑樱琪其实是个很热情善良的女孩,只是直截了当的行为方式与艳美无匹的外型会给人一种不易接近的错觉,所以她想要帮郑樱琪找到幸福。
可徐茵茵匮乏的脑细胞只能允许她想到一个烂俗到极致的得到幸福的方法。今天是她大哥徐初阳结婚的日子,郑樱琪以新郎妹妹闺密的身分参加婚礼,所以徐茵茵想到的方法就是……
“抢捧花?”正在对镜补妆的某人疑问出声。
“嗯嗯。”徐茵茵重重点头。
轻抿才刚补了唇膏的嫣红嘴唇,郑樱琪透过化妆镜睇来一眼,“儿子都有了还抢什么捧花,你想让贺昕再娶你一次吗。”
“不是我抢啦。”
“那是谁要抢?”谁这么无聊?
“你呀。”
郑樱琪的表情看起来更奇怪了,“我为什么要去抢那个东西?”
“因为谁抢到捧花,谁就是下一个得到幸福的人啊。”
“喂。”短促哼笑后啪的一声合上化妆镜,她美眸轻翻,眸光转向一脸兴奋的徐茵茵,“快三十岁的人了,少看几部狗血偶像剧好不好,这种烂哏你也信。”
“去抢一下试试看嘛,反正又没有坏处。”
“不要。”想也不想地拒绝,郑樱琪补妆完毕后又开始调整发型。
“为什么不要?”拉下她挽发的双手,徐茵茵顺势将郑樱琪从座位上拖起来,“大家都去抢了,你瞧、你瞧。”
“这种小女生的游戏,你要是喜欢就自己去,不要扯上我。”
“这不是游戏啦,是一种祝福。”徐茵茵一面说一面拉着她朝新人走去,“你看到我大哥和大嫂这么恩爱就不会觉得羡慕吗?抢到了捧花,说不定下一个结婚的就是你呢。”
绘着精致眼妆的艳眸微微一翻,深表不赞同,“我又不想结婚,不需要什么祝福。”
“那你就当陪我抢一次好不好?”
“一个已婚少妇还抢什么捧花,寻求第二春啊。”刚吐槽到一半,她就被另一道才刚踏入宴会厅的身影吸引了注意力……他终于出现了。
眉如远山、唇似初雪,双眸狭长而深邃,彷若深不见底的冷渊,有难以捉摸的轻雾缭绕,令他清俊冷漠的气质之中又添了几分肃杀与神秘。
郑樱琪下意识地放缓了呼吸。
见闺密忽然失声,徐茵茵好奇地看她一眼,继而顺着她的目光看去,在看到那个男人的同时眉心一展,“你也觉得很奇怪,是不是?”
“什么?”
“当然是那个牵狗入场的男人。”
“嗯,的确很奇怪。”她略有些失神地回答。
“他很容易吸引别人的注意。”在婚礼现场牵着一只大型犬,这样的男人想不被注意到都难,“你还不认识他吧,他叫陆盛恒。”
陆盛恒,郑樱琪轻轻地调整着呼吸,这个名字她怎么会忘记呢。
并未发觉她的异样,徐茵茵兀自说:“是我大哥的同事,我们在公司见过几次,他好像有时连上班都会带着那条狗。对了,你知道那是条什么品种的狗吗?”
“圣伯纳。”目光始终追随着那惹眼的一人一狗,“一种大型犬。”
“喔。”徐茵茵点点头,继续和她聊八卦,“听说他性格孤僻、少言寡语,因为是最近两年才搬回到镇上,所以还没什么朋友。”
“这样啊。”郑樱琪心不在焉地应声。
陆盛恒的少言寡语她可是领教得彻底,要不然也不会时隔两年才知道他已经搬回到镇上的消息,再经过几番打探才打听出今晚两人会参加同一场婚宴。这种情况下,设计一场重逢真是再合适不过了。
在她们聊天的时候,陆盛恒已经牵着狗走到典礼台旁,和新郎交谈了几句之后便退到旁边,接着从餐桌上挑了几种餐点放入盘中,蹲下来,慢条斯理地喂给狗吃。
徐茵茵和郑樱琪也慢悠悠地朝典礼台靠近。
距离拉得更近,郑樱琪从这个角度却只能看到他的背影。陆盛恒正温柔地抚弄爱犬的头,修长的指微陷在宠物柔软的毛发内,指节清晰分明。轻绕在手腕上的复古手表半遮在西装衣袖下,正是郑樱琪最欣赏的那个品牌,他现在的品味还不错嘛。
她轻抬眼睫,思忖着现在要不要过去搭讪。
可是在想到对策之前,却被司仪骤然响起的声音惊得即刻岔开了目光,“有句话说得好,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我们美丽的新娘将要把她手中这束代表幸福的鲜花送给大家,她希望这份幸福能够传递。请现场未婚的女孩子们到典礼台前来。”
郑樱琪讶然望去,这才发现不知不觉间自己竟已被领到了典礼台下面。
“如果谁接到我们新娘手中的这束鲜花,谁就是下一个幸福的新娘。倒数计时,五、四……”
她紧咬银牙,“徐……”咦,上一秒还挽着她手臂的人呢?迅速划开目光,却见徐茵茵正拎着裙摆快步离去。
“三、二……”
“徐茵茵!”郑樱琪本想追过去,结果却被蜂拥而来的女人彻底挤上典礼台,因羞恼扯高了几个音调的清丽嗓音被司仪的声音和女人们的欢呼声盖过去。
“一……开始!”
开始?不要,她死也不要在陆盛恒的面前抢捧花!
郑樱琪下意识地转身想撤,可步子还没迈稳,就见捧花被背对着众人而站的新娘高高地抛起,并且沿着一道弧度清晰的抛物线朝大家的后方落下来。
捧花在空中飞,而那些热衷于抢捧花游戏的小女人们则是以各种各样的姿势完全不顾一切地抢。
该死的,有人撞过来了!郑樱琪尚未来得及采取措施,就已经被一个斜着跳过来的女人撞了个正着,右臂被女人圆润硕大的臀部狠狠击中,她不由得往旁边趔趄几步,不过还好身子并没有失衡。
才想松一口气,却忽然感觉到脚下猛地一滑,该死,绊到地毯了!趔趄的幅度骤然变大,一双骤然瞠圆的美眸之中瞬间飘满惊慌,郑樱琪尖叫着朝着某一处跌了过去,晃动又摇摆的视野之中竟然是……
或许是被抢捧花的动静所干扰,原本蹲在桌前喂狗的陆盛恒闻声站起,一脸茫然地转过身来。
扑过去的瞬间,郑樱琪心如死灰,不是吧!
重心不稳的她狠狠地扑了过去,纤长玉臂本能地向前一抓,极准地扣住了对方清瘦却结实的肩膀,然后顺势向下一压。
砰的一下,两人跌在一起,狼狈地撞向餐桌,接着哗啦一声,桌布被郑樱琪的另一只手拉下来,桌上的碗盘餐点碎了一地。
汪汪汪!痛失口粮的狗狗发出不悦的抗议。
所有人都被眼前的变故惊呆了。
郑樱琪顶着满头的甜点、瓜子,挫败得简直想哀号,早知道这么糗还不如乖乖去抢捧花,这下可好,精心设计的重逢戏码全泡汤了。
灰头土脸地从他胸前抬头,不安又仓皇的目光正撞进那双幽黑又冷冽的眼眸里,四目相对,郑樱琪从他的眼中看到了清晰的惊讶。他瘦削又深刻的脸部线条在不悦掺杂着讶异的情绪渲染下,变得越发冷凝,他好像并没有认出她来。
灰心又羞窘的郑樱琪想要说点什么,可话刚滚到舌尖,就被下一秒重重落下的不明物体给砸了回去,咚的一声,才刚仰起的小脸又被砸回陆盛恒怀中。
修剪整齐的浓眉不由得拧得更深,他无言地望一望怀中的女人,再望一望那莫名其妙砸过来的捧花。飞来的横祸,恐怕就是形容他现在的状态吧。
◎ ◎ ◎
身为一个连出门倒个垃圾都要精心打扮的女人,在曾经的暗恋对象面前、在别人的婚礼现场摔得满脸是点心这种事,对郑樱琪而言简直是耻辱,所以她的第一反应就是捂住脸,在陆盛恒认出自己之前逃也似的离开现场。
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用最快的速度清理现场,不到半小时,婚宴恢复正常。跳过抢捧花环节之后,剩下的部分都顺利进行完毕,直到喜宴开桌,新郎与新娘开始轮桌敬酒,没有哪里再出差错,客人们很快就忘掉了刚刚那段小乌龙。
饭吃到一半,徐茵茵悄悄地跑到宴会厅外面,拨通了郑樱琪的电话。
对方很快就接通,“喂?”
“琪琪,你到家没有?”
“还没。”
还没?可她已经离开快一小时了。徐茵茵有些担心,“怎么还没到家,路上出了什么事吗?”
“什么事都没发生。”
“那你现在在哪里?”
“你身后。”
尚未醒神,徐茵茵便忽然感觉到有人在她肩头重重一拍,她吓得连忙转身,脱口而出的尖叫在看见眼前人的时候瞬间变了调,“啊……欸?”
“当当当!”郑樱琪两臂一张、五指乱颤,还自己配了出场音效。
“琪琪,你、你……”目光在她身上逡巡了好几圈,你了半天才你出下文,“你换衣服了?”
曲线毕露的酒红色小礼服,裙摆堪堪过臀,清晰勾勒出翘臀蜜桃般的诱人形状,深V的领口设计令她胸前雪白丰腴的酥胸若隐若现。之前就佩戴的项炼还挂在颈间,耀眼的宝石吊坠轻陷在胸前的阴影中。她重新化了妆,之前刻意烫卷的齐肩长发已经恢复顺直,其中一侧勾到耳后,露出暗藏在发丝间的宝石耳坠。
闺密讶异的目光令人不安,她收拢出场姿势,拉了拉裙摆,“会不会太曝露?”
“有一点。”徐茵茵收回目光,由衷赞叹,“不过超级美。”
“真的?”美眸被喜悦点亮。
“嗯嗯。”徐茵茵赞美过后才想起正事,“你怎么又回来了?”
“我根本就没离开。”只是去婚宴所在的五星饭店里订了间房,将自己清洗干净。
她当然要回来,刚才的重逢方式实在是太糗了,一定要赶快弥补,不然陆盛恒一定会误认为自己是个笨手笨脚、只会跌倒的蠢女人。
“那你这身衣服是哪里弄来的?”
“让服务生帮我租来的。”提到这件衣服就忍不住抱怨,“你别看它布料少,但是贵得要死。”她本想换一件的,可服务生却说只能临时租到这一件适合她尺寸的。
“还有你的脸。”现在她脸上的妆容甚至比刚才还要精致美艳几分。
“去婚礼会场跟化妆师蹭来的啦。”
徐茵茵点点头,明白却又不明白,“所以你做这些……是为了继续参加婚礼?”
“唔,是啊。”郑樱琪的目光已经穿过她,朝里面望过去。
“啊?”自己大哥、大嫂的婚礼,对她而言这么重要吗?可没徐茵茵再问,便已被等不及的郑樱琪拉进了宴会厅。
“一切都还好?”郑樱琪小心翼翼地环视了一圈,“我没有惹下什么麻烦吧?”在人家的婚礼上闹出这种乌龙,她还是心中有愧的,要不是为了再见到陆盛恒,她真是没脸再回来。
“放心啦,都清理干净了。”郑樱琪跌倒时还没有上菜,桌上只有瓜子和点心,所以并不是很难清理。
郑樱琪松了口气,心头的愧意终于散去了些,“那就好,一会有机会的话,我会去跟初阳哥道歉。”不管怎么说还是给人家添了麻烦。
“不用啦,其实也不怪你。”
“你也知道不怪我哦,始作俑者小姐。”要不是这家伙非要拉她去抢什么屁捧花,又怎么会闹出这种事情来。
徐茵茵心虚地低头。
不过郑樱琪现在没空和徐茵茵计较,她终于在婚宴现场再度找到了那抹身影,陆盛恒正站在宴会厅角落和新郎徐初阳交谈,雷诺就伏在他的脚边。
水眸倏地一亮,嘿嘿,目标锁定,太好了,他还没走。不过这也在意料之中,因为刚才跌倒时,洒下来的瓜子、点心和饮品全都好死不死地扣在她身上,而陆盛恒除了西装被弄皱、头上洒了些瓜子皮之外,连表情都没多更换几个。
确定自己仪态完美之后,她拿起手提包朝角落里的两个男人走去。
可在距离他们只有两公尺远的时候,她还是不太放心地从手提包里翻出化妆镜左看右看,嗯,很好,美翻了。她匀了匀呼吸,啪的一声合上化妆镜。
徐初阳和陆盛恒正在交谈。
因为距离较远,所以只有一两句可以飘过来,还断断续续地连不成句。郑樱琪并不关心他们在聊什么,垂眸将化妆镜放入手提包的时候,却被轻轻飘来的半句话定住了动作。
“说起来,你的那个未婚妻……”那是徐初阳的声音。
未婚妻?她愣在原地,将化妆镜放入手提包的动作仿佛被定格。陆盛恒订婚了吗?他有未婚妻?滚烫灼热的心仿佛被浇了盆冷水。
原来他有未婚妻,郑樱琪,你真是笨死了,为什么早没想到这个问题。陆盛恒才不会和你一样,一把年纪连个对象都没有。
是啊,都一把年纪了。她居然还蠢得去新租了礼服、新补了妆,就为了让陆盛恒见到最美的自己。可再美又有什么用,不管外壳多美艳,可内里的灵魂还是那么蠢、那么胆小。
说什么要享受暗恋的滋味、说什么要保持初恋的美好,说到底就是没有勇气告白,因为胆小,她错过了第一个喜欢的男人。虽然之后她也爱过别人,可再也没有哪一份感情比初恋更纯粹美好。
此时此刻,彷若失恋的酸楚感悄悄地摄住了郑樱琪的心。
“樱琪,是你吗?”
听到徐初阳的声音,她轻轻一颤。几秒种后,郑樱琪转过身去,微笑已经挂在脸上,“初阳哥。”被笑意掩饰的黯淡目光情不自禁地落到徐初阳对面的男人身上。
身高一百八十五公分,比徐初阳还要高一些的他背对着自己而站,背影修长挺拔。
伏在他脚边的雷诺先一步看到了她,黑黢黢的小眼睛猛地一亮,一声轻吠过后便忽然朝她跑过来。陆盛恒闻声立刻转过身,拧眉轻斥道:“雷诺,回……”那个来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就又被吞了回去。
视野之中,爱犬正围在一个女人的脚边,用那高壮健硕的身躯亲匿地磨蹭着女人纤细白晰的小腿。女人也并不惧怕它,反而笑嘻嘻地蹲下来,慢条斯理地揉抚着它松软的毛发,纤指陷在软毛内,指尖艳红的指甲油在动物的毛发内若隐若现。
幽深的瞳眸中闪过一丝讶异,雷诺和他一样素来不喜欢漂亮女人,每每闻到刺鼻的香水味道就会低低地吠着,今天这是怎么了?目光轻轻调转,好奇地滑向女人的脸。
这是很美的女人,美艳、妖媚,身上的每一个细节都足以令雄性动物热血沸腾,可偏偏不是陆盛恒喜欢的那一类。
郑樱琪抚着雷诺的头轻轻抬头,正撞上陆盛恒的目光,四目相对。
再一次看到那张脸,郑樱琪的心跳不可抑制地加快了跳动。浓眉长目、满脸冷峻,微方的下巴半隐在黑色毛线衣的高领中,再搭配上那件深棕色的休闲西装,整个人都给人一种十分严肃谨慎的感觉。原先干净冷漠的少年,如今已经成长为沉默内敛的成熟男人。
他认出她了吗?清澈的眼底有期待浮动。
可陆盛恒却只是礼貌地点点头,唇边挂着淡得几乎看不到的笑意,“它很喜欢你。”
果然还是没有。用淡淡的微笑遮去眼底的失落,她垂眸站了起来。
“我以为你已经回去了。”徐初阳温柔的嗓音中携裹着明显的笑意。
“还没,想和你道个歉再走。”蹩脚的理由,道个歉还需要刻意换身衣服吗,搞得花枝招展的,哪有点愧疚的样子。不过郑樱琪的表情戏还是满分的,“对不起,初阳哥,在你的婚礼上闹出这场乌龙。”
“不用放在心上,你没有受伤就好。”眼眸弯弯、浓眉舒展,徐初阳温暖亲切的笑容,和旁边神色冷淡的陆盛恒形成了强烈的对比。
“另外……”郑樱琪又看向陆盛恒,停顿了片刻之后才轻声说:“对不起,撞到你。”
对不起,撞到你。初次相遇时,她和他说过一样的话。
陆盛恒若有所思地望着她,声线一如既往地冷淡,“没关系。”
“只是一个意外而已,你们正好也因此而认识了不是吗。”徐初阳缓步走到两人之间,想要做个介绍,“樱琪,这位是……”
“初阳哥,其实……”轻轻将他打断,郑樱琪略带深意的目光瞥向陆盛恒,“我们认识。”
“哦?”徐初阳微微扬眉,侧目朝陆盛恒看过去,结果发现对方的脸上也挂着一个大大的问号。
两人的目光全部落到陆盛恒身上。
光洁的眉心微微显出褶皱,他徐缓地问:“我们……认识?”
“是啊。”
“嗯?”认真地望向她的脸,似乎在努力找寻记忆。
“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雷诺还很小只,一个书包就可以装得下。”郑樱琪垂首,一面抚弄着雷诺的下巴一面笑,“很显然,它现在还记得我呢。”说完再度抬头看向陆盛恒。
他的表情严肃又认真,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那张可以迷惑到很多异性的小脸,眸子里却只有探询。十几秒之后,紧皱的眉心忽然舒展开来,“是你。”
“想起来了?”郑樱琪的笑容有些涩意。
终于,他们又重逢了,可她甚至还没来得及去期待些什么,希望却再度破灭。
十六岁相遇,二十八岁重逢,他们之间拥有着十二年的光阴,却不是朋友,算不上故人,更做不成恋人,或许他们的关系将会一直定格在“点头之交”这一栏。
郑樱琪不得不死心。
其实过去这么多年,她或许早就不喜欢陆盛恒,自己一直以来所怀念的可能只是那段情窦初开的经历吧。长长地舒出一口气,努力做到满目释然地再度看向陆盛恒。
坦荡、释然,郑樱琪,你一定要表现得像个成年人一样,这又有多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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