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 发表于 2013-4-15 20:47

《萤火虫之夜》(毕业前夕的爱语3)作者:绿光

书  名:萤火虫之夜
系  列:毕业前夕的爱语之三
作  者:绿光
出版日期:2012年5月18日

【内容简介】
本以为,他和夕夏的爱就算毕业了仍会长长久久,
然而,八年来的爱恋被一场车祸抹杀,
她,失忆了,把他和过去忘得极为彻底,
他的心好痛,剩他一人独撑的爱还能延续吗?
他相信可以的,只要他如萤火虫一直待在她身旁,
总有一天,在爱情迷了路的她会循着光回到他的怀抱。
可他苦心付出的情意似乎没有传到她心里,
她抗拒、逃避,甚至还想把他推给别的女人?!
他不能接受,却因为知道她总是爱逞强,
所以假装和别人亲密,让她察觉自己真正的心意,
见她因此吃醋,也因他对她做亲密举动而害羞,
他知道努力有了代价,她终于又爱上他了。
没想到,她说不会再忘记他的话犹在耳边,
她的健忘症却日渐严重,竟在睡醒后又把他当陌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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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 发表于 2013-4-15 20:50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楔子

  入夏的天候,尽管太阳早已西落,换上黑色天幕,迎面而来的风,依旧带着一份凝滞的闷气。

  尤其当身边还围绕着很多人时,那股闷热就更难消解。

  再尤其当她手中握着关乎命运的签时,她更加渴望来阵及时雨,让她免于闷热的荼毒,遗憾的是,太阳下山了,西北雨大队早就收工了。

  “快点,学姊,你们是第一组签王!”

  身后的学弟妹鼓噪着,教许夕夏更加死瞪着手中抽到的签,再缓缓看向身旁和她配对的同班同学方庆至。

  方庆至年轻俊雅的脸庞布满戏谑笑意,像是无声嘲笑她的胆小。

  和他同班三年,要是连他这点眼神都猜不出来的话,等于这三年和他白混了!

  “走!”拉着他,带着万夫莫敌的气势,许夕夏在身后学弟妹的起哄声中,和方庆至踏进校园最北角的地带。

  夜晚的学校大楼,灯火稀疏,教人很自然地联想到各式各样的校园传说。

  于是,当他们越过大楼的穿堂后,许夕夏的脚步很明显的放慢,圆亮的大眼不断注意着四周,整个人紧绷得像是拉到极限的弓,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让她暴走。

  “哈!”

  方庆至突然发出一个声响,果然瞧见她当场跳起,然后反应极快地抬眼瞪他。

  “方同学,你认为很好玩吗?”她磨着牙,说起话来很用力。

  “还好。”他坏心眼的笑答。

  “你……还不都是因为你!你为什么要答应参加试胆大会?刚刚抽到签王的时候,你明明可以拒绝,为什么不拒绝?”许夕夏圆亮的大眼像是喷着火,清秀的脸庞布着细微汗水,她边说边不断地抹着。“这什么鬼天气?在这种时候还玩什么试胆大会?走,我们回去,不要理他们。”

  “怕了?”他淡淡地抛出球。

  “我怕 哈!”她立刻扣了个杀球反击回去,但气势在面临穿堂后方黑暗的花园时,开始萎缩。“我只是……觉得……下过雨后,空气很闷。”

  打死她也不承认,她有那么一点点的怕黑,那么一点点的怕校园传说。

  “那我们到前面去,花园池塘边比较凉。”方庆至反抓着她便往前走。

  “喂、喂!”许夕夏喊着,却只能被拖着走,双眼直瞪着他扣在她手腕上的大手,再抬眼,看着他高大的背影,她不禁想,何时他的身高追过了她,就连手掌都变得这么厚实有力?

  他这样抓着她,她的心跳更急了,但不是因为怕黑,而是因为他靠得太近。

  三年同窗的情谊,不知道何时开始变质,他们本来是很哥儿们的,可是现在,只要他贴得太近,她就很难管得住自己的心跳,她好怕他会发现她失速的心跳声,好怕他会发现其实她对他的感觉已经变了……

  “不要抓着我啦!”为了掩饰羞怯,她只能用自豪的嗓门藏起心跳声,再赶紧甩开他的手,免得她藏得很深的情,会顺着皮肤,渗透到他心里,让他发觉。

  然而甩得太用力,再加上没看见地上积水的水洼,教她脚下一滑—— 

  幸好他及时抱住了她,让她背后贴着厚实的胸膛,透过轻薄的衣料,传递着又沉又急的心跳……那是谁的心跳?

  “小心一点。”他说。

  许夕夏满脸通红,赶紧站直身子,暗自庆幸这里很暗,他绝对看不见她早已红透的脸。有点不自在地瞪着水面,她找着借口说:“都怪他们啦,要试胆也不给手电筒,这里这么暗,很危险耶。”

  “有月光。”他指着上方的下弦月。

  月光轻薄,在没有太多照明的空旷区块里,洒落淡淡银辉,淡得只能让人勉强辨识花园里大概的轮廓。

  “月光有手电筒亮吗?没事搞什么试胆大会。”她忍不住咕哝着。这会没兴致看月亮,只希望她脸上的热意赶紧消散。

  “有什么关系?反正我们快毕业了,再让他们闹着玩的机会不多。”方庆至不以为意地走在前头,不告诉她,其实试胆大会不过是他要学弟妹配合,方便帮忙撮合他跟她的契机罢了。

  看他穿着Y形背心,显露宽广的肩头,底下配了件宽松的牛仔五分裤,很轻松休闲的打扮,略长的发,让那张稍嫌淡漠的脸看起来更加成熟,但只要认识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个健谈的人,偶尔还很毒舌。

  蓦地,他回过头,俊雅的五官分外出色,而吝啬的笑,通常只给她。“你站在那里干么?”

  发现自己看傻眼,她羞窘地瞪着地面。“看地……”突地,瞧见一抹银青光芒忽明忽灭闪烁而过,吓得她快步冲向前,一把扑向他。“啊—— ”她发出惨烈的尖叫声。

  面对她没预警的投怀送抱,方庆至的心狠狠颤了下,毕竟是稚涩的年纪,很难坦然的接受和表白,教他只能别扭地说:“原来你也有海豚音。”

  怀里的女孩,三年来都蓄着俐落俏丽的短发,身材修长,对于打扮总是随兴,就连现在,她也只穿着船型宽T恤配上一条粉色五分运动裤。

  正因为她自然而毫不造作的姿态,他才会破例允了她当哥儿们,但曾几何时,他想要的是一种……不同的改变?

  而此刻,她就在怀里,没有缝隙的贴触,让他的肌肤泛起阵阵激栗,就连心跳都乱了,教他怀疑,她会不会听见他的心跳声?

  “你在说什么鬼话,我当然有海豚音!”她没好气地骂着,眼角余光瞥见银青光芒似乎率众包围着他们,教她不禁倒抽一口气,连话都说不出来。

  方庆至顺着她的视线看去,不禁低笑着。“连萤火虫你也怕?”

  “……萤火虫?”她回神,看向那闪动的光芒,犹若倾落在凡间的星子,将他们围绕,这样绝美如梦境的场景,教她不禁笑咧着嘴。“原来学校里有这么多萤火虫。”

  “都快要毕业了,你竟然现在才知道?”他没好气地道,指着另一头的人造池塘。“学校一直致力于各种生态保育,你仔细听,有螽斯的声音。”

  黑暗中传来清亮的唧唧声,像是二部、三部轮唱,声音此起彼落。

  “我从来不知道原来学校的夜晚这么漂亮、这么热闹。”

  “那是因为你从来不会仔细地看周遭的一切。”他寓意深远地暗示着。

  “……对耶。”她很认同他的说法,因为她很少在校园里遛达。瞧着四周,她才猛然发现自己竟然还贴在他身上,羞窘地将他推开。“哎唷,热死了。”

  她的反应让方庆至略微不悦地皱起眉,无声骂她粗神经后,随即悻悻然地走向花园里设置的凉亭。

  “喂,你走这么快做什么?”他一往前走,绮丽的梦境瞬间消失,背后阴风阵阵,吓得她拔腿跟上。

  坐在凉亭里,方庆至直瞪着亭边的池塘,不想理她。

  “干么,你在生气喔?气什么?”认识他太久,只要他一个动作,她就能懂他的喜怒哀乐。

  “夕夏,我们要毕业了。”他突然道。

  “嗯。”她很自然地坐在他身旁。

  “将来,我们会读不同的大学。”

  “嗯。”她知道呀,谁要她的脑袋没他好。

  “未来,也许我们没有机会再这样并肩坐在一块。”他说着,侧睇着她。

  许夕夏抿了抿唇。“那也是没办法的事。”她也知道,毕业之后,代表着一切都结束了。

  进入大学生活,两人想要继续保持联络并不容易,而且男与女之间,要以哥儿们相称一辈子,更是难上加难,如果可以,她真的希望永远不要毕业,一直停留在这最快乐的时刻。

  “就这样?”他瞠眸瞪着她。

  “不然咧?”她纳闷反问。

  她表现得云淡风轻,把不舍和分离的伤悲藏在心底,却发现他眸底像是藏着什么,要她赶紧发现,不禁有些困惑。

  方庆至闭了闭眼,有股冲动想要剖开她的脑袋,看看里头装了什么。

  罢了!托着腮叹口气,他瞪着亭子边的草丛,突见一样东西,就探手一拿,摊在掌心,挪到她面前。

  “……这是什么?”她问。

  “萤火虫的尸体。”

  “咦!可是上头好像有什么……”

  “萤火虫的寿命极短,闪烁着光芒只为了寻找注定的另一半,想在这有限的时间内,以光亮让对方找到自己。”

  在许夕夏听得一愣一愣时,方庆至又说:“萤火虫一生只为爱而活、为延续而活,虽然躯壳会死去,但它还存在着,只是把体内的养分供给寄生的菌种,长出了菌菇,这就是能量不灭定律。”

  她瞅着他认真的表情,心跳莫名加快,仿佛在绝望无期的黑夜里,瞧见了曙光乍现的一瞬间。

  “夕夏,有些东西会变,却是永远不灭,只是转换了,你懂吗?”他眸色有力地传递着讯息。

  在那黑色眸底,许夕夏看见了萤火虫的光芒,瞬间,她懂了。

  “……明年夏天,要不要陪我看萤火虫?”他不动声色地问,握着她的手却紧张得泛湿。

  她朝他笑着,羞涩地点了点头。“好。”

  因为他,她开始期待明年夏天了。

  第一章

  那是高中毕业之前的约定。

  后来,每年的五月,他们都会一起去看萤火虫,到每个萤火虫聚集的渡假景点寻找萤火虫的踪迹。

  那是专属他们的约定。

  但是……今年的她,却把一切都给忘了。

  她的遗忘,对方庆至而言,就像是判定他死亡。

  “死亡有两种定义,一种是生物机能的终止,而另一种,是你遗失的记忆抹杀了我。”

  那是一个寒凉的初春夜晚,一个她不曾见过的陌生人说的一段话。

  那晚,她的家人和几个好友都在身旁,但在这熟悉的人群里,混杂了一个无人介绍的陌生人,非常突兀,再加上他奇异的话语,让她很难不注意他。

  那个人有双非常锐利却又无比哀伤的眼,如刃似水,划开了她又浸染着她,然而,她并不认识他。

  “……不好意思,请问你是哪位?”她问。

  那个人看着她良久,笑得无比凄怆。

  “这个世界最远的距离是,我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是谁。”他说,笑得万分哀伤。

  她很想纠正他套用的句子有点凸捶,可是因为不认识、因为他笑得太悲伤,所以算了。

  除了垂下眼,她真的不知道自己能做什么。

  但,当他说—— 

  “许夕夏,我会让你再一次爱上我。”

  那双黑眸野亮着,像是夏夜微微的萤火虫,在黑暗之中,闪动着薄透微光。

  她的心,因此轻颤着。

  “颜色吗?可是我觉得这颜色不对……嗯,我也知道这个跟印刷色调有关系,可是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

  五坪大的房间里,断断续续地传出女人的声音。

  从门口踏进,右手边是座木制的大衣橱,隔条走道则摆了张单人床,而床的另一头,则是两座顶到天花板的大书柜,里头摆满了琳琅满目的书籍。

  左手边的墙贴上一大张的软木塞板,Q版插画点缀着中间放着的各时期照片,再往前延伸,则是一张大电脑桌。

  此刻,她坐在电脑桌前,盯着电脑,讲着电话。书桌上摆满了各种书籍,有漫画、小说还有各种插画本,右手边的窗正开着,吹拂入几许凉风,偶尔拂乱了她手边的书页。

  “那个颜色太难调了。”电话那头,嗓音娇软,口气却分外强硬。

  “晴老大……”许夕夏抓着俐落短发哀号着。

  “没得商量啦。”翁韶晴铁腕无情,就此拍案定谳,而且马上讨论起截稿日。“对了,上次说的套书封面,最晚四月三十日给我。”

  翁韶晴是国内罗曼史出版社的编辑,最大的本领就是用她娇软的嗓音哄骗绘师和作者如期交稿,再善用她铁面无私的鞭子,抽打不乖乖如期交稿的作者和绘师。

  “……老大,你会不会太狠了一点?我车祸耶,我丧失记忆耶。”

  “拜托,那已经是两个月前的事了,你现在跟我说,是以为我会同情你吗?你觉得我的体内还有恻隐之心吗?”

  “……”许夕夏非常无言。

  话说,她两个月前为了救人发生车祸,神奇的是,她身上没有太多外伤,伤势并不算太重,但糟的是,她失去所有记忆。

  她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但庆幸的是,就算她忘了一切,却没有忘记她最热爱的工作—— 画插画。

  据说,她大学毕业之后,凭借自己对画的热爱尝试画插画,投稿到出版社后,顺利地成为出版社的封面绘师。

  而摆在书柜里的,有数十本由她绘制封面的小说。

  “况且,我觉得你失忆跟没失忆根本没什么两样。”

  听着翁韶晴的凉凉戏谑声,许夕夏不禁叹了口气。“那是因为我太乐观了好不好。”

  正常人失去记忆后,会像她这么悠闲不恐慌吗?

  她到现在都没有半点恢复记忆的迹象,是说她也不在乎恢不恢复,因为家人和朋友给她的呵护,让她觉得很安心,况且……都遇到啦,不然怎么办?

  “是呀是呀,所以你就继续保持下去吧,记得不要拖稿。”

  “你只担心我能不能准时交稿吗?”

  “不然咧?”

  “……算你狠。”许夕夏噘起嘴,耍狠地瞪着电脑,仿佛可以隔空瞪着她最爱的晴老大。“最好是可以这么顺啦。”

  “放心,打从你重新归队后,我发现你顺得要命,所以我才说,你有失忆跟没失忆都一样,反正你还是记得怎么画呀。”

  听着那头呵呵呵的得意笑声,许夕夏正准备吐槽,突地听见敲门声,不由得看向门板。

  “妈?”

  “夕夏,庆至来了喔。”

  许夕夏闻名色变,低声喊着,“妈,我还在讲电话,你跟他说,我可能还要忙很久很久,叫他先去吃饭。”

  “没关系,我让他等一下就好。”母亲刘素月呵呵笑道。

  “你跟他说……”听母亲的脚步声逐渐离去,她不禁颓丧地挂在椅背上,直到电话那头喊着—— 

  “唷,方庆至真的好勤快。”

  “我一点都不希望他勤快。”她闷声道:“好不容易几天没见到他,没想到他今天又上门了。”

  天,她压力好大,胃要开始痛了。

  那家伙平均每三五天就会到她家走动,然后带她出去走走、吃顿饭,这阵子听说他工作忙,所以她很幸运的已经一个星期没见到他,教她开心得快要飞上天,而现在,她很快地又掉进地狱里了。

  “……夕夏,你真欠揍。”

  “我又是哪里欠揍了?我跟他一点都不熟,他三天两头就来找我,让我很困扰耶。”她找谁叫屈啊?

  她失去所有的记忆,忘记父母和朋友,当然也忘记了唯一的恋人。

  听说,她和他交往已经八年了,是高中毕业那年开始的,所以他带来了高中毕业册,证明他们高中三年间就已是好友,然后又带来他们一道出游的照片,证明他们是情人。

  好,她承认照片中的两个人互动亲密,但那又怎样?

  她没印象呀!

  “你真的很怪耶,你对我们一点隔阂都没有,为什么偏偏对他这么排斥?”

  “那不一样。”许夕夏从电脑桌一路滚到床上,企图要当只鸵鸟。“我爸妈和哥哥对我很好,真的很像家人,而你……我就当作重新交个朋友,当然没隔阂呀,可是他不一样。”

  “哪里不一样?”

  “厚,你自己想像,你身边突然出现一个陌生男人告诉你,他跟你已经交往八年了,你心里做何感想?”那不是让人很为难吗?

  “我会说哈雷路亚,感谢主。”

  “……”果然,地球人想要跟外星人沟通,根本就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

  “好了,他既然来了,我就不跟你多谈了。”

  感觉她好像随时都会挂电话,许夕夏用力地抓着电话,喊着,“不要啦,你不要挂电话,其实我觉得我们还有很多细节可以讨论。”

  “夕夏,你……”那头欲言又止,不禁叹起气来。“夕夏,在你还没丧失记忆前,我就认识方庆至这个人,因为他陪你来过出版社,一副像是怕你被骗般的保护者嘴脸,而且我也听你的幼嘉学妹说过,你和他之间的爱情……你也许不记得了,可是当你出车祸回家休养,他从国外赶回来到你面前时,看见的是不记得他的你,你知道他的心里有多难受吗?”

  许夕夏这下子真的是无言以对了。

  那一幕,她还记得。

  他错愕不已地看着她,那神情是震惊还带着难以置信的痛。

  “好了,你恢复不了记忆也无所谓,反正他真的很爱你,你试着去感受他的心吧,你们相爱过,就算一切都忘光光了,总还留下痕迹,大不了你再爱一回不就得了。”

  “可是……我不能理解那么优秀的他,怎么会喜欢我。”许夕夏扁着嘴。

  不是她妄自菲薄,而是方庆至这个人是无可挑剔的完美,他的五官立体有型,感觉就像是从电视走出来的偶像剧男主角,就连身形都像名模,再加上他现在是自行创业,挂上夏至科技董事长头衔……这么完美的人怎么会喜欢她?

  没有道理,她没有办法接受,也不认为自己会喜欢他那款看起来就是一副精英分子的人。

  “唉,我懒得理你,四月三十日记得交稿。”

  喀的一声,翁韶晴真的挂了她电话,教她只能抱着无线电话哀号。

  怎么办,她要怎么办?有没有事情让她装忙?

  一道灵光突地闪过脑际,她露出狡黠的笑。

  嘿嘿,她要忙交稿,没空理他。

  “夕夏。”

  门没有敲,随着声音到来,人已经踏进她房内,吓得她从床上跳坐起来,有点不知所措地看着来人。

  “你怎么可以不敲门?”

  “进你的房间,我向来不用敲门。”方庆至斜倚在门边,看着她一头乱七八糟的鸟窝头,穿着棉T和篮球短裤,和高中时期的她并没有太大差别,依然是青涩的脸庞和圆亮的大眼,感觉就像个学生。“肚子饿不饿?”

  “不饿。”她想也没想地说:“你这阵子不是在忙吗?既然在忙,就不要勉强自己过来。”边说,边走向书桌,打算开始假忙。

  “不勉强。”她没要他进房,他就站在门边,目光随着她而转动。

  “不过,我有事在忙,所以……”她看也不看他,委婉地下达逐客令。

  “再忙也要吃饭。”

  “我下午吃过点心了,所以现在—— ”话还没完,她这不中用的肚子马上咕噜咕噜叫了几声,戳破她的谎言,教她霎时瞪大眼,恨不得捶打这不听话的肚子。

  “哈。”

  耳边是他毫不客气的笑声,让她又羞又窘地横眼瞪去。

  这家伙……她怎么会跟这种家伙谈了八年的恋爱?她是脑袋坏了还是被拐了,这家伙很明显就不是她的菜呀。

  她绝对不会喜欢这种不长眼耻笑她的家伙,更是讨厌他非常自以为是的傲慢和狂妄。

  尤其当他穿着俐落的西装,像个从电视中走出来的男模时,她完全无法跟他站在一块,总觉得光是服装的不同,就足以划开两个世界。

  更可恶的是—— “是有那么好笑?”笑呀,笑死你,猪头。

  方庆至笑勾唇,笑眯的眸隽亮却带了点邪气,让脸上那抹笑怎么看怎么勾魂,可是看在许夕夏眼里,就觉得淫荡下流又可恶。

  “你宁可饿着也不跟我去吃饭……”他试着抿去笑意,深邃的眸上下打量她。“我知道了,你很怕我。”

  她哈了一声,发噱地噘起嘴。“我会怕你?”

  “感觉是有那么一点。”

  许夕夏怎吞得下这口气。“等我三分钟,我换一下衣服。”

  “两分钟。”他转头关上门。

  “一分钟!”她喊着。

  等她整装完毕,理好一头鸟窝,冲出房门外时,就见他懒懒倚在墙边,勾唇笑得邪魅。

  “看来是不怎么怕我。”

  “我本来就……你干么?”话说到一半,她瞪着覆在自己手上的大手。

  这手温热厚实,一路暖进心底。

  “要确定你到底怕不怕我。”

  “我当然不怕!”

  “嗯,很好。”他牵着她下楼。“今天去逛夜市吧。”

  许夕夏没搭腔,因为她在这一瞬间发现自己笨笨地上当了。

  她在干么?她这个笨蛋,为什么偏就这么禁不起激?

  她已经不想算这是第几次上当了!

  夜市里熙来攘往,挤得水泄不通,光是沿着区分开的走道走,许夕夏几乎不用自己动,光被人挤就能往前。

  “过来这边。”方庆至轻柔地将她拉到自己前头,伸出双臂,将她护在怀里。

  瞬间,她的背贴在他胸膛上,虽然还隔着两层布料,但是热度熨贴着她,让她不自在地冒出一身汗,兴起挣扎逃脱的念头,然而,就算她有心想要脱离那胸膛,汹涌的人潮也让她无法动弹。

  “啊,这边刚好有位置。”

  她还没意会到位置在哪,手再次被他牵住,往左前方快速移动。

  桌面吃完的餐点根本就还没有收拾,方庆至将她往位置一按,靠在她耳边说:“你先在这里坐着,我去帮你买甩饼和蚵仔煎。”

  不等她回答,他已经快一步挤入拥挤的人潮里。

  初夏的夜里,微带寒凉,然而夜市里头却已经提早进入盛夏,她只觉得自己穿着棉T就已经冒出一身汗,真不知道方庆至怎么穿得住那一身西装?

  看着他的背影,许夕夏心里真的很复杂。

  她看过很多小说,小说里总说失去记忆的人会因为恋人而恢复记忆,就算不恢复记忆,至少也会记得气味或习惯,因而想起一些残影,可是……她半点都没有。

  和家人好友相处时,偶尔会出现些许片段,可是唯独他,什么都没有。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都说她和他恋爱了八年,但该不会是她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他吧?要不然怎么可能连一丁点怀念都没有?

  可是,他却很懂她。

  她不喜欢到正式餐厅用餐,尤其厌恶有着繁琐礼节要遵守的欧式餐厅,而她最爱的就是动作快速的热炒店,或者是可以享尽全球美食的夜市。

  他将她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知道她心情好时会特别想吃热炒,赶稿时,喜欢吃可以快速吃完但又很有饱足感的沙威玛,心情不好时,她可以从夜市第一摊嗑到最后一摊……

  如果没有下足功夫,他怎么可能这么懂她?

  可是……她对他没感觉呀,怎么办?

  她很怀疑,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没喜欢过他,要不然失忆至今都两个月了,为什么她还是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是不是该想个办法要他放弃?否则,他要是这么一直耗下去,她不是等于在耽误他?

  “你在想什么?”

  方庆至特有的低醇嗓音响起,许夕夏才发现桌面的狼藉早已被清空,取而代之的是他刚买回来的甩饼、蚵仔煎还有她最喜欢的西瓜牛奶。

  “……你的动作真快。”她忍不住说。

  “花了快要三十分钟了,还算快吗?”他搁下自己另外买来的大肠炒小肠和沙拉鸡排,准备和她一起分享。

  “三十分钟?”她不禁一愣。

  看着手表,她有些难以置信已经过那么久了。

  怪了,她不过是发一下呆而已,时间怎过这么快?好像不是错觉呢,近来的她总觉得没什么时间感。

  “吃吧。”他将筷子递到她面前。

  许夕夏看他一眼,也不跟他客气,迳自吃了起来,边吃边打量着他,却发现他的眼下竟浮现了黑眼圈。

  不禁想起,一个星期不见,代表他真的很忙,可是再忙,他还是会拨空跟她培养感情,啊……不对,是要她一同培养感情。

  他的情……嗯,她真的有感受到,可是如果她没有办法回应他,那该怎么办?

  “喂。”她低喊着。

  “阿庆,你是这么叫我的。”他更正。

  许夕夏没力地闭了闭眼。“你看起来好像很累。”懒得跟他讨论怎么称呼他,重要的是,她希望他早点回去休息。

  “还好。”

  “黑眼圈都跑出来了,还好咧。”

  与其拉着不乐意的她吃饭,他倒不如回家补眠。

  “你发现了?”

  他唇角淡淡的笑教她怔住,瞬间,她听见她的心卜、卜通,硬是漏了一拍,然后在心间荡漾出一阵淡淡的涟漪。

  哇,这家伙笑起来真是好看呀。

  “知道我累还特地陪你吃饭,有没有心存感激?”他勾唇笑得坏心眼。

  瞬间,心跳卜通卜通恢复正常,悸动全部收妥,许夕夏噘着嘴。“感激个头,我又没拜托你,还没跟你要赔偿呢,要是到时候我交不了稿,你去帮我挡韶晴。”

  “好啊。”

  “还好咧,你要是忙,自便,不要打扰我。”她没心眼,心直口快得要命,但这话一出口她就开始后悔。

  她偷觑着他,他依旧自在地用餐,充耳不闻。

  看上去还好嘛,也对,这家伙自大得要命,她的话再直,也不过是像针扎,能让他多痛?

  所以,也许她可以试探他的底线,试着让他放弃。

  “喂,我说真的,我觉得也许我失忆是天意。”她边吃甩饼边看着他。

  方庆至不发一语地吃着鸡排。穿着西装,把发梳得油亮工整的他,就连吃着夜市小吃都很优雅,和现场的悠闲人们真的很不搭。

  见没回应,她又说:“也许……因为我们都忙,你就不要再来找—— ”

  碰的一声,打断她未竟的话,吓得她瞪大眼。

  那声响,瞬间吸引了附近用餐的人注目,但很快的,大伙像是见怪不怪,各自挪开了目光,继续东聊西扯。

  然,同桌的许夕夏能找谁聊天化解尴尬?

  有必要气到捶桌吗?

  他垂敛长睫,面无表情的脸让人看不穿思绪,如果不是他捶了桌,她肯定不会发现他动怒了。

  好一会,方庆至深吸口气,放下筷子,像是没打算再用餐,只是将目光抛向远处,脸色冷峻,唯有那双深敛的眸微露着悲伤和愤怒。

  许夕夏看他吃不到一半,心想他大概是被她气得吃不下,觉得自己应该道歉,可是……她不知道要怎么开口,更不认为自己有错,因为她有一半也是为他着想,真的觉得他不应该再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

  “……夕夏。”他突道,嗓音很沉。

  “嗯?”

  “我没有要你想起我,可是……至少不要拒绝我。”

  “可是……”

  “请你将心比心,如果你是我,我是你,面对这种状况,你有什么感受?”抽回看向远方的视线,他说,唇角勾着自嘲的笑。“我也是人生父母养的血肉之躯,多少也会痛,有些话……能请你三思之后再说吗?”

  许夕夏抿了抿唇,不喜欢他自嘲的口吻。“我想了很久才说的……”

  “才两个月而已。想当初我们刚认识时,也是看彼此不顺眼,是花了一年的时间变成死党,再用两年的时间变成恋人的。”

  “我是怕你浪费时间。”

  “我不怕。”他低咆道,向来偏冷的眸凝着痛。“我什么都不怕,就怕你……不要我。”

  许夕夏直盯着他,小脸慢慢翻红着。

  他眸底的痛像是弯流,缓缓淌进她的心里,而他直言的表白却像爱神邱比特的箭,刷的一声射进她心里,让那仿佛已经死寂的心再次悸动了起来。

  这人……真的让她摸不着头绪。

  他性格是狂妄自大的,待人是冷漠而傲慢的,唯独在她面前,他才会显露些许温度,添了些许喜怒哀乐,而这样的他,竟是如此喜欢她?

  “你到底是喜欢我什么?”她鼓起勇气问了这困扰她两个多月的问题。

  方庆至微扬眉,不一会攒紧,像是很认真地在思考这个问题。

  她的心卜通卜通跳得急,等着他的答案,但看他光是想个问题就像要想到天荒地老,让急惊风的她忍不住催促着,“需要想这么久吗?”

  “我再想想。”他一脸认真地说。

  许夕夏瞪大了眼,毫不客气地往他肩上一拍。“若要想这么久,你干脆不要想了!”

  方庆至突地放声笑着。

  “还笑?猪头,你耍我!”她低骂。

  这可恶的家伙,个性这么机车,一分钟前还动着怒,一分钟后就把她耍得团团转,当初她到底是怎么喜欢上他的?

  她气呼呼的,他却乐得要命,笑柔了那张淡漠而迷人的俊脸,她不想多看他一眼,故意别开眼,却发现邻桌的女孩,不分年纪竟是一致地偷看他,一双双眼像是要冒出爱心似的。

  唉,一群迷途小羊,不懂人间险恶,回头是岸呀。

  她哼着,然当那一双双看着他的目光从偷觑变成光明正大之后,没来由的,她竟有点不开心,仿佛属于自己专属的东西硬是得与人分享那般难受。

  瞪向他,见他支腮,笑眯深邃黑眸,竟有几分慵懒俊魅,教她心间一颤。

  妖孽,难怪一票人直盯着他瞧。

  “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不到喜欢你的点?”他突道。

  “既然如此就不要勉强!”不喜欢她就早点说,一切到此为止。

  “不,那是因为你太喜欢我,我才被你感染。”

  他说得很像一回事,她却觉得很想吐。“真可怜,年纪轻轻的就出现幻觉。”她学他挖苦人的嘴脸,咂嘴以表示遗憾。

  “可不是吗?当初你怎么有勇气跟我告白,以为我会喜欢你?原来都是幻觉作祟。”他叹口气,看她的眉眼像看个可怜的小东西,无限爱怜。

  “我去你的,到底是谁跟谁告白?”她真的很怀疑他的说法。

  “只有我还记得,当然是以我说的为主,而且……”他第一百零一次地掏出手机,让她看见他的待机桌布。“瞧,是谁亲谁?”

  许夕夏立刻闭上双眼,打死也不想承认那个自动嘟嘴亲人的家伙是自己。事实上,那个时候的她是被外星人附身了吧,不然她怎做得出这么大胆的举动?

  话说回来,如果不是他手头上握有那么多他们单独相处的照片,她真的无法相信两人当初真的在交往。

  “喏,铁证如山呐。”他不断地将手机移近,就怕她看不清楚。

  许夕夏羞恼地拍开手机。“你说,是你对我下符吧。”

  “我还怀疑你在房里做了我的草人,在上头贴两颗爱心咧。”

  她有股冲动想要咬他。“我去你的……”

  方庆至突地倾前,吻上她的唇,令许夕夏霎时瞪大眼,不敢相信在大庭广众之下,他竟然亲了她……她甚至可以听见周遭的三姑六婆正卖力地窃窃私语着,仿佛十分不敢相信他们就是一对恋人。

  她也不敢相信啊,可是……他亲了她……

  忽地,脑侧迸开剧烈的痛楚,教她痛得缩抱着头。

  “夕夏 ”方庆至微慌地抓着她。“怎么了?头很痛?”

  “都是你啦……”她忍痛低骂着。

  “我们去医院。”他拉起她就要走。

  “谁要跟你去医院,我要回家。”她甩开他,朝另外一边走去,还不忘对他摆了个鬼脸。

  “你骗我?”方庆至几个箭步冲向前,轻而易举地逮住她。

  “对啦,就是骗你,怎样?”她顺着他的语意道。

  既然他认为是假的,那就当作是假的,免得让大伙都担心,毕竟头痛也不是什么大事,医生也说过,脑部受过撞击之后,出现偶发头痛症状是属于正常状况。

  “明天到医院回诊。”他不容置喙地决定。

  事关她,他一切谨慎为上。

  “我的回诊日是下个月。”

  “明天去。”他坚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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