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之裔 发表于 2012-5-5 10:53

《自杀宣告》作者:雪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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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自杀宣告》
作者:雪杉
出版日期:2012年08月05日

文案:

──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讲啊!

社会线记者齐仲民的记者魂蠢蠢欲动,
竟让他忽视不对盘的警官杨金茂劝言,
私下决定将跳楼自杀的OL登上报……
这不,阴魂不散的女鬼就找上门来了!

急诊室活见鬼,近距离直视超恐怖披萨脸,
竟还惨遭附身强吻杨警官,大胆告白!
最让他惊恐的是──
一向与他不合的杨警官没有赏他一顿饱拳,
刚直的脸上浮现可疑的潮红……

“天啊!那女鬼纠缠我就算了,不能让她毁了我的名节啊!”

月之裔 发表于 2012-5-5 10:54


  第一章

  我将在十二月二十四号晚上十二点整,从××饭店顶楼往下跳。

  有没有人要陪我一起跳?

  我站在足有十二层楼高的饭店顶楼往下望,哇,好高。遥远的地面上,警方围起的黄色胶带在寒风中簌簌颤抖,白色粉笔勾勒出的人形轮廓,看起来就像外星人留下来的麦田图腾一样神秘。

  我揉揉鼻子,它好像已经跟我的脸分家了,没有知觉。

  「拍好了吗?」我问正在旁边狂按快门的摄影师小李。

  「差不多了。」小李回答。拍完死者遗留下来的高跟鞋之後,小李调整焦距光圈,拍起地面上的人形图腾。「哇,会晕耶!她怎麽有勇气跳下去啊?」

  「嘘!你想死啊?」我瞪了小李一眼,他才不理我。

  我们这种跑社会线的记者(和摄影师)分成两种:信邪的,以及不信邪的。基本上,我没有什麽信仰,但我很怕死,所以车上身上都挂着老家的母亲四处求来的护身符。当初被分来跑社会新闻的时候,我妈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说要打电话去给编辑请他重新分派,我讲到口水都乾了才成功阻止她去做那种蠢事。

  对啦,我小时候很敏感,有事没事就得去收惊,香灰符水不晓得喝过多少。可我现在都是二十几岁的大男人了,连当兵时满是米虫屍体的白米饭都敢吃了,还有什麽不敢的?

  只是入行之後,听前辈讲的多了,不得不跟着信一点。遇到事情时,拿个护身符捏在手里,念上两句「南无阿弥陀佛」,有总比没有强。

  「啊,你的死对头来了。」小李的镜头移向我身後对焦,相机後方只剩下那张贼笑的嘴,看了就讨厌。

  我转过头,毫不意外地看见杨警官。

  「杨警官好!」我行了个举手礼,立刻被狠狠瞪了一眼。

  杨警官,全名杨金茂。由於我负责跑新闻的区域和他的辖区刚好重叠,所以不管我俩愿不愿意,都得时常打上照面。在我认识的警察当中,杨警官算是人不错的,做事认真,不收红包,也不会随便拿警徽出来欺压善良百姓。

  但是,不知道为什麽,杨警官非常非常讨厌我,讨厌到一看见我,就一定会皱起他那对浓眉,用好像看见什麽脏东西一样的表情,厌恶地问我:「你来干什麽?」的地步。

  「你来干什麽?」

  看吧,屡试不爽。

  而我每次也一定会嘻皮笑脸地回答他:

  「因为我想你啊,警官!」

  这似乎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或是传统。有些警察会和记者套交情,有些则打从心里讨厌记者,杨警官就属於後者,而且毫不掩饰,所以就算杨警官看到我跟看到蟑螂没两样,我也不以为意。

  「警官警官,这是一起单纯的自杀案吗?」我掏出原子笔和笔记簿。现在是凌晨两点,距离晚上九点的截稿期限,还有一大段时间够我编故事──我是说,写新闻稿。

  杨警官臭着脸,心不甘情不愿地回答:

  「没有哪一起案件是单纯的。」

  我欣慰地点点头,「谢谢你,我会把这段话刻在我书桌右边的。」

  啊,又被瞪了。

  「所以,」我比了下死者留下的高跟鞋,「她是从这里跳下去的,没错吧?」

  「……大概吧。」杨警官暂时从看到蟑螂的情绪中抽离,望了望距离这里足足有十二层楼之遥的地面,「角度差不多。」

  「知道死者的身分吗?」

  「她有戴识别证,」杨警官用长满胡渣的下巴比了比饭店对面的大楼,「她是对面公司的员工。」

  小李闻言,立刻将镜头转向对面公司亮晃晃的招牌:××保险公司。死者是拉保险的?

  「你管这麽多干嘛?」杨警官粗声粗气地说:「那边那个拿相机的!我警告你,不准照屍体的照片!人家是女孩子,要顾面子的!听到没有?」

  「都死了还要什麽面子……」我小声嘀咕着,脑袋立刻挨了杨警官一记爆栗。

  「听到没?不准照!」

  「好好好,知道了啦!」我连忙答应,趁杨警官别过头和其他警察讲话的时候,偷偷和小李交换了个心照不宣的眼神。

  对不住啦,杨警官,还有那位跳楼自杀的小姐。谁叫我家报纸以腥羶暴力闻名呢?那张盖着白布、底下渗出鲜血的照片,说什麽我都会用!知名保险公司员工於台北闹区饭店跳楼自杀,这标题听起来够耸动了吧?

  当然啦,如果我知道这个决定将会害我遇上一连串光怪陆离的事件,甚至改变我的一生,大概就不会这麽做了吧──大概啦。

  「有发现遗书吗?」

  杨警官横了我一眼,像是在嫌我问题太多,「没有!」

  没有遗书的话,就暂时无法断定一定是自杀了。可能是情杀伪装成自杀,当然也有可能是谋杀。我开始想像一个年轻貌美的OL,因为和上司搞不伦,还跟上司联手挪用公款,结果被上司推下高楼杀人灭口……之类的。喔,说不定还是在楼下开完房间之後才被杀的呢!

  可惜,现实中没有那麽多煽情的报导可写。我还是乖乖回去写我的新闻稿好了。反正如果真的是自杀,根本占不了多少版面。

  我示意小李收拾收拾器材,准备下楼。顶楼没有电梯,就在我们打开通往逃生梯的铁门,准备爬楼梯下去的时候,我忽然觉得背後一凉。

  该不会是感冒了吧?这个念头才刚窜进脑海,我的脚就被什麽东西绊到了。

  眼前是陡峭的楼梯,电灯闪烁着迷离光线。一时间,我重心不稳,就这麽跌了下去。冰冷的风划过脸颊,身体失去重心、不由自主往下坠的感觉令人惊恐万分──那个OL跳下楼时,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感觉?

  失去意识前,我脑海里想着的,全是那个OL陈屍在血泊中的模样。

  对我来说,好像只经过了千分之一秒般短促的时间。

  「……民……仲民……齐仲民!」

  我猛地睁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刺眼的白色光线。

  「……这是哪里?」身下的触感软中带硬,感觉像是躺在偏硬的床垫上。

  「这里是急诊室。」低沉粗犷的嗓音把我拉回现实。我定睛一看,站在床边的不是杨警官是谁?我立刻想要爬起来,被杨警官大手一压,又被压回床上去躺平。「别动,还不知道你有没有脑震荡。」

  我转动眼珠,看见医院常见的那种浅绿色的布制屏风,终於明白原来我被送到医院来了。对,我跌下来了,才刚采访完OL自杀的新闻自己就跟着跌下来,我大概该去行天宫报到了。

  「吓死人了,你说跌就跌,还在楼梯上滚了好几圈你知道吗?」站在杨警官身边的小李看起来心有余悸,然後竖起三根手指头,问我:「这是几?」

  「三啦!」我没好气地拍掉他的手。

  「嗯,看样子没什麽大问题。」小李满意地点点头,扛起他的装备,「那麽,我要先回去啦。」

  「干,没义气。」

  「等你脑震荡住院我再带鲜花水果来看你。」小李露出他的招牌贼笑,挥挥手,走了。

  我的视线转向杨警官。说实话,昏倒後醒来看到杨警官站在我的病床边,感觉挺奇怪的。换作是我,看到蟑螂昏倒的第一个反应,绝对是一脚踩下去,赏牠一个痛快;只是我是人类,所以杨警官不能这麽做,但也没必要守在我的病榻旁边吧?

  杨警官显然也有同感,所以他的表情看起来格外僵硬。

  「你的健保卡。」杨警官把我的健保卡塞在我手里,继续用生硬的语气说话:「我、我就在外面,有事叫我。」

  我很想叫杨警官直接回家算了,这样对大家都好。可是看到他有些蹒跚地走出急诊室,又觉得人家都这麽累了还特地留在医院陪我,就这样赶他回去好像也怪不好意思的。

  杨警官是个好人,连对讨厌的人都没办法见死不救,所以就算他再讨厌我,我也没办法讨厌他。

  我在床上躺了一阵子,没有医生过来看我。急诊室很吵,医生护士都很忙,每张床上都躺着病人,所以像我这种看起来没什麽大碍的通常会被排到最後。好不容易有个护士过来了,也只是要我再等一会儿,就又回去忙了。

  其实我头不晕,不想吐,四肢也好好的没有哪里痛。就一个从楼梯上跌下来还滚了好几圈的人来说,我应该算满幸运的。我很想立刻跳下床走人,可是想到以前读过的报导,说轻微的脑震荡也有可能致命,就还是打消主意,乖乖躺在床上等医生来。

  身为一个记者,我喜欢观察,尤其喜欢观察人。急诊室里的生老病死,听起来是个不错的社论标题,只可惜以我的资历,想写社论?再等个二十年吧!

  我叹了口气,把视线集中在一个缓缓经过我床前的老人身上。老人家浑身上下瘦巴巴的,背都驼了,走得很慢很吃力,一手还拉着个点滴架,看起来格外辛苦。我有点担心在急诊室里横冲直撞的医生护士会撞到他,同时想到,万一老人家在急诊室里跌倒,就此往生,似乎会成为一则不错的新闻。

  病入膏肓了我。我轻轻咋舌,忽然发现,老人家怎麽慢慢拐了个弯,朝我这里走过来了?

  老人家很慢很慢地,在我的病床床沿坐下。从我的方向,只看得到他的侧脸,灰败的皮肤上,一点一点咖啡色的老人斑清晰可见。

  「呃……先生?老先生?」我小心翼翼地起身,以免惊动到顶上那颗据说可能有脑震荡的脑袋瓜。「不好意思,您是不是走错床了?」

  老先生没理会我,大概是年纪大了,耳背。不得已之下,我只好伸手去拍老人家的肩膀。人都还没碰到呢,我的手指就先僵在半空中,不敢继续往前伸了。

  因为我发现,老人家的左手小指上,绑着一个标签。

  没、没那麽衰小吧……我咽了口唾沫。又不是每家医院都会给停在太平间的往生者绑上标签,说不定、说不定那只是家属为了防止老人走失,给他绑在手上的联络资料……

  可是,我没有勇气去确认。明明只要再多看一眼就能真相大白,明明急诊室里人来人往根本不可能活见鬼,明明、明明……

  「齐仲民。」

  「哇啊!」我跳起来。

  杨警官皱起眉看着我,「你怎麽了?不是叫你不要乱动吗?」

  「我、我……」这时,我才发现我满身冷汗,一脚还在床上,一脚已经踩在地上,一副逃命逃到一半的样子。我拽着杨警官的夹克,吞吞吐吐地对他说:「後、後面……」

  杨警官朝我背後看了一眼,「後面怎麽了?」

  我战战兢兢地回过头,发现那位老先生已经不见了。不会吧?刚刚行动还那麽迟缓的人,怎麽可能一下子就不见……

  「我要回去。」

  「啊?」

  我跳下床,把放在床头的外套拿起来,匆匆穿上,「我要回家!」

  「别闹了,你还没……」杨警官试图阻止我,一发现他的手无意中按在了我的胸膛上,立刻像被烫到一样把手缩了回去。

  我闪过他粗壮的身躯,急急往外走。我八成是搭救护车或警车来的,自然没有代步工具可以回去,幸好急诊室外面有很多计程车,我随手拦了一辆就跳上去。

  「齐仲民,你等一下!」杨警官追出来,却只能在车外徒劳无功地喊叫,连车窗都不敢敲。他就是这麽一个奉公守法的好警察。「齐仲民,你给我下车!」

  「才不要。」我扮了个鬼脸,示意计程车司机可以开车了。车子缓缓开出医院,把杨警官留在後头,也把我最初的撞鬼体验留在那家医院里。

  回到家,已经是将近天亮的事了。我迅速洗了个澡,打算在上班之前先上个网,小睡片刻再去报社。当然,我没有忘记捏着我戴在脖子上的天后宫的护身符,喃喃念了几次「妈祖保佑我」。

  上PTT和各大讨论区观察最近的热门话题,是每个记者每天的例行公事。很多意想不到有卖点的新闻,往往都是从网路上开始生根发芽的。虽然我已经困得快睁不开眼,还是耐心在各个热门看板进出,看看乡民们最近又在热中什麽话题。

  一则被推爆了的文章,吸引住我的目光。标题名称是「自杀宣告」,发文者是一个ID叫做May1981的人。我点进去,文章只有寥寥两句:

  我将在十二月二十四号晚上十二点整,从××饭店顶楼往下跳。

  有没有人要陪我一起跳?

  我愣住了。××饭店,不就是我几个小时前才去采访过的那家饭店吗?

  我抬起头,望向挂在墙上的日历。今天是十二月二十五号,圣诞节。虽然这个说法不够精确,但几个小时前的确就是十二月二十四号的晚上十二点没错。

  我赶紧翻出我的笔记簿,幸好没在一片混乱中搞丢。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个跳楼的OL,名字就叫做──

  丁爱梅。笔记簿上用粗重的笔画描绘出这个名字。

  丁爱梅,May1981。

  这篇自杀宣告,会是丁爱梅死前留下的讯息吗?

  我按下空白键,萤幕上出现一大串推文。看样子绝大多数的乡民都打算先跟May1981要到照片,再决定要不要跟May1981一起往下跳。还有就是指责May1981教坏小孩子的嘘文,以及劝May1981不要想不开的推文。当然,其中也有不少说风凉话的嘘文。有些乡民似乎认定May1981只是想红、想吸引注意,还揪团去饭店顶楼看看May1981会不会真的往下跳。先看May1981是不是正妹,再决定要不要阻止她轻生,甚至有人这样说。

  不知道这些或推或嘘的乡民们,早上打开电视,发现真的有人从饭店顶楼跳楼自杀了,会作何感想?

  我发了封简讯给我的朋友,他有办法帮我弄到BBS站的注册资料。如果May1981真是丁爱梅,那麽我有预感,这一定会变成一条爆炸性的大新闻!而我明年将要领到的年终也会跟着水涨船高,万岁!

  上完网,我立刻躲进被窝里补眠。可能是跌下楼梯时撞到头的关系,我睡得很不好,梦里翻来覆去的全都是我从高处往下掉的情景。

  慢慢的,我睡得沉了,梦境由纷乱转为清晰。眼前闹区的夜景十分美丽,街灯晕黄,缠在行道树上的七彩灯饰闪闪发亮,透过凄凉的泪水,映入眼中的一切都环绕着一层霓虹般绚烂的光圈。

  我脱下高跟鞋,光着脚踩在地上,感觉好冷。我爬上围墙,风很大,把我的头发吹乱了。不过没关系,很快,我就不需要在意别人的目光了。

  我往前踏了一步,强风把我的身子吹得摇摇欲坠。我有点胆怯,有点後悔,可是回过头,那里什麽人也没有。

  没有人来。

  我紧咬嘴唇,闭上眼睛。往前、往前、再往前,然後……

  「哇啊啊啊啊──」我从床上跳起来,满头大汗。

  窗外,天已大亮,寒风呼啸而过,又是个冷飕飕的天气。我恍惚地拿起闹钟,发现已经迟到了。唉,迟到就迟到,反正没有哪个记者会每天准时进公司打卡的……

  我爬起来,换了件衣服,趁着出门前再上网看了一下。果然,已经有乡民得知丁爱梅自杀的消息,在八卦板嚷嚷起来了。什麽真的跳了,早知道就陪她多聊一下,或是这只是巧合吧,还是无聊的恶作剧……诸如此类。到最後,连阴谋论都出笼了。

  虽然还不确定May1981的身分,但我想八九不离十了。竟然会想到BBS这种地方寻求温暖,那位丁小姐也真是……

  「真是什麽?」冷冷的女声,回荡在小小的套房内。

  我僵住了。

  我很确定我没有开电视。套房隔音很好,隔壁的电视声不会传到我这里来。当然,我也没有同居中的女朋友,所以房间里不会平白无故出现女人的声音。

  那麽,刚刚说话的,是谁?

  肩膀上一阵沉,有东西压在我的肩上。我不敢动,但眼睛还是不听话地往斜後方瞄。

  那是只女人的手,白皙漂亮的手,就按在我的肩膀上。修成长方形的指甲上,涂有鲜艳的大红色指甲油……

  跟我在丁爱梅的屍体上看到的指甲油颜色,一模一样。

  「真的很笨呢,这个女人……」那个声音轻叹着,一道冷风拂动我的头发,令我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了出来,「要自杀,选个没人的地方上吊不就得了吗?一下子上BBS发文、一下子又在闹区跳楼的,不是摆明了要吸引别人的注意吗?真是蠢毙了……。怎麽样,你刚刚是不是想这麽说?」

  按在肩膀上的手,收紧了。我可以清楚感觉到尖锐的指甲戳进我的皮肤,带来阵阵刺痛。

  「说话啊,你不是意见很多吗,齐大记者?」那个声音在我耳边低笑着,一团寒气笼罩住我的耳朵,冻得我头皮发麻,连舌头都不听使唤了。

  现在是大白天没错吧?我的天后宫护身符也还挂在脖子上没错吧?那为什麽还……

  手机响了,铃声显示我收到一封简讯。手机就放在电脑旁边,我只要伸手就能拿到,但我动不了,也不敢动……

  「哎呀,何必这麽费事呢?」女子的笑声中饱含恶意,「丁爱梅就是May1981,May1981就是丁爱梅,你不是已经很确定了吗?还是……」

  视野中忽然出现一绺黑发。起初只看得到有些稀疏的发尾,渐渐的,头发愈来愈多,愈来愈长,像蛇一样扭动着,逐渐盘据我的电脑桌面。

  滴答、滴答。红红的、白白的,像优酪一样黏稠的东西,从上方一坨一坨地滴了下来。我的理智充分明白那是什麽东西,但我的情感拒绝承认。

  不可能会有这种事的,不可能……

  就像是在嘲笑我一般,一张扁平稀烂的脸毫无预警地贴到我面前。很像一张披萨──这是我的第一感想。如果真是一张配料随便乱放的披萨就好了,可惜不是。那些乱放的配料,其实是摔得稀巴烂的五官。皮肤翻起,里头黄色的脂肪和红色的肌肉都露了出来;五官移位,眼皮不见了,圆滚滚的眼球挂在变形的眼眶里,凸得几乎快要掉出来;鼻子只剩下两个黑洞洞的窟窿,还有牙齿……从少了一大块肉的脸颊,可以看见里头白森森的牙齿,以及失去血色、看起来像块腐肉的紫色舌头……

  「──还是你需要看到这张脸,才能确定我已经死了?」

  女鬼张嘴大笑,裸露在外的肌肉上下用力拉扯,紧绷得似乎快要断掉。

  我的神经也在同时间断线。啪的一声,我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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